「路明沒有問我,所以我不知道你在這裏,才會進來。」樓天臨眨也不眨的看著她寫的字,出於好奇,想要辨認出她寫些什麽。


    怪了,明明是同時相識,路明是大哥,他卻是大人,稱呼親疏有別,他有些莫名的不快,感覺自己似乎被她區隔開來。


    「呃……所以這裏是大人的書房對吧?」銀衫見他微微頷首,慌忙道歉,「對不住,真是對不住,我收拾收拾,馬上出去!」


    他在看她寫的字啊!銀衫的臉頰熱燙了起來,瞬間想找個地洞鑽,因為她的字跡委實見不得人。


    「能告訴我你在寫什麽嗎?我實在看不出來。」樓天臨索性繞過桌子,走到她身邊。倒著看,看不出來,現在正著看,也是看不出來。


    要他說,這是鬼畫符。


    銀衫臉更燙了。「我……我在寫小說。」


    樓天臨的眉毛微微往上挑起,頗為訝異。「小說?」


    這答案實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說寫家書還過得去,寫小說?小說怎麽能寫得這麽大?這要叫人如何讀?銀衫忽然想到,或許可以請他代筆,他或許會願意幫她這個忙……


    她連忙一股腦的說道:「不瞞大人,我在房裏看到幾本小說,覺得自己也可以寫,如果我寫的小說能賣錢的話,也能暫時解決家中的困境。」


    樓天臨其實知道她的情況。


    他讓路明打聽過,她爹孟百剛在打獵時失蹤了,家裏頓時陷入困境,她娘杜錦娘病著,還有六個弟弟妹妹,日日睜眼便有八口人要吃飯,連孟來寶的診金都拿不出來,可見情況之窘迫。


    縱然如此,那一夜她還是收留了他們一行人,並沒有因為自身難保就視而不見,就憑著這一點,他想幫她……不,他會幫她。


    她背著弟弟、牽著妹妹在醫館前一籌莫展的模樣還曆曆在目,他不想再讓她經曆同樣之事。


    「恕樓某失禮,孟姑娘可是上過學堂?」既然有心要幫就要有底,她說看了小說,可見識字,可又寫不好字,就讓他摸不透了。


    銀衫知道他的意思,若是沒上過學堂不可能認得字,若是上過學堂不可能把字寫成這樣。她沒回答上過學堂與否的問題,隻模棱兩可地說道:「我知道字要怎麽寫,就是寫得不好……」


    她又不能說,她會原字筆、鉛筆,不會毛筆,也寫不慣這裏的紙。


    樓天臨見她說不清便也不再追問,反正已確認了問題核心,便道:「那麽姑娘要寫什麽樣的小說,可是已經想好了?」


    銀衫一疊聲地道:「想好了,都想好了,我就是字寫不好……」樓天臨微微笑道:「如此,由姑娘口述,樓某代勞如何?」


    銀衫就等他這一句,他一說完,她便喜形於色地道:「多謝大人!有勞大人了!」樓天臨一笑,看著她。「姑娘可是早早想好,要樓某代筆?」


    被他識破自己的意圖,銀衫有些羞赧。「我就是急著掙錢,也掛心家裏……不過,大人別誤會,我不是想再向大人借錢。所謂救急不救窮,我想自己找到掙錢的法子才是長遠之道。」


    樓天臨點了點頭。「我明白姑娘的意思。」


    兩人交換了位置,樓天臨坐了下來,換過紙筆,銀衫一邊口述一邊給他磨墨。


    他的字體雋秀且工整,令她大大驚豔,心想這樣的手稿都可以當傳家寶了,若他日真能出版,她定要把手稿要回來留作紀念。


    樓天臨寫得心無旁騖,他想幫她,自然要快點把小說完成,她口述沒停過,他也寫得行雲流水、毫無間斷。一個時辰之後,桌案上已積了一摞書寫得整整齊齊的手稿,樓天臨先開口要歇會兒,不是他累了,是看她講得口也幹了,手應該也磨墨磨得酸了。


    「大人請用。」銀衫先給他倒茶,再給自己倒茶。


    看著那摞手稿,她就禁不住的揚唇微笑,照這樣的速度,三天就能寫完了吧?


    樓天臨知道她在想什麽,他啜了口茶,笑了笑。「這童三寶的遭遇好生奇妙,姑娘是怎麽想到的?竟能想出他上了一輛馬車,就和同上馬車的其他少年一塊兒到世外桃源涉險,還與怪物搏鬥、尋找寶藏,樓某實在佩服。」


    被他讚美,銀衫感到實在是受之有愧。


    童三寶是她給故事主人翁取的名字,其實就是古代版的哈利波特,她隻是把西方用語改一改罷了,故事情節大同小異。


    「小時候弟弟妹妹還沒出生,隻有我一個,沒有玩伴,所以我打小就喜歡天馬行空的胡思亂想。」銀衫硬著頭皮胡謅道:「這些故事存在我腦海裏很久了,之前家裏有爹撐著,我也沒想過要靠賣故事掙錢,如今是形勢逼人,不得已而為之。」


    樓天臨開導道:「姑娘也不必做如此想法,大丈夫能屈能伸,姑娘雖是女子,亦能在境遇不順遂時忍辱負重、委曲求全,待他日得誌時便能施展抱負一展長才,建功立業,安頓家人。」


    銀衫聽得心裏一陣踏實,穿越來後的忐忑不安在此際一掃而空。


    他說的不錯,隻要度過眼前難關,隻要讓她能靠自己賺到錢,往後一定會越來越順利。


    如今天下太平,白陽縣本就治安良好,上衙門告狀的都是芝麻綠豆大的小事,加上銀衫的故事引人入勝,樓天臨也想快點知道後續發展,他簡直是沒日沒夜的在幫她寫。


    這中間,經過銀衫的同意,他又派路明去了一趟銀杏村給杜錦娘報平安。


    銀衫也有破釜沉舟的決心,她打定主意要靠賣小說掙錢,那麽就要快點把小說寫出來,若是她現在回銀杏村去,也隻能全家大眼瞪小眼繼續等著斷糧,什麽都改變不了。


    俗話說,天助自助者,自助人恒助之,老天爺隻有幫助那些會自己幫助自己的人,如果人願意自己幫助自己的話,其他的人一定也會來幫助你,也就是儒家說的——「人必自助,而後人助。」


    四日後,經過一番濃縮刪減情節,銀衫完成了她在古代的第一部作品——《童三寶闖天關》,她替自己取了個好兆頭的筆名叫做「胡了」,而執筆的樓天臨自然是她的第一個讀者。


    「大人覺得如何?會有人要買嗎?」


    作品完成了,她卻突然沒信心了,這畢竟是古代,相對保守,若是人們接受不了她的故事怎麽辦?那她想靠賣小說掙錢的夢想就落空了。


    「在這裏多想無用。」樓天臨有條不紊的將手稿放進天青色的布包裏。「咱們現在出去試試就知道了。」


    他把話說得保守,實際上在他來看,她這部《童三寶闖天關》肯定會大受歡迎。


    他雖是讀書人,但也不是都看研究學問的書,閑暇亦看了不少風月閑書,京城《三公子在此》的創作者鳳鳴先生,他撰寫的俠義小說廣受歡迎,他也收藏了幾本,在他看來,孟銀衫的故事不輸鳳鳴先生。


    「現在就去?」銀衫一愣,作品才剛剛完成,這……會不會太倉促了?樓天臨戲謔地看著她。「難道你還想放三個月想一想?」


    銀衫有如當頭棒喝。


    是啊,都走投無路了,沒什麽可猶豫的了。若是成功賣出去,她就能暫時不用愁了,若是失敗了也能快點再找其他賺錢的方法……


    縣城裏最大的書坊叫做「明月書坊」,出了衙門,樓天臨就帶著銀衫直奔明月書坊而去,表明來意,直接求見老板。


    明月書坊的老板姓鄭,名叫鄭逢春,他見樓天臨氣度雍容,容貌出色耀眼,一副鍾鳴鼎食的貴公子模樣,因此也不敢怠慢,在書坊裏的偏廳接待了他們,並命小廝上茶。


    聽明來意,鄭逢春接過布包,打開手稿來,逐張閱讀。


    樓天臨氣定神閑的啜著茶,銀衫則是無心喝茶,一徑看著鄭逢春的反應,也不知他越翻越快是什麽意思?是懶得看,所以跳著看,想趕快翻完好打發他們走嗎?


    唉,看來是她失策了,自以為夠創新,事實上,她的魔法冒險故事根本不符合古代人的脾胃啊……


    兩刻過去,鄭逢春抬起頭來,他的神情已有了變化,兩眼發光,呼吸有些急促的瞪著樓天臨看。「敢問公子,這是公子的大作嗎?」


    他的明月書坊不隻白陽縣有,整個渠州都有,他正在動腦筋想將生意做到隔壁的商州去,有機會的話當然也想往京城發展,京城看書的人那才是一個多呀,他的書坊正缺少一部引人囑目,能夠聚焦的作品。


    「不是。」樓天臨笑著說道:「是這位孟姑娘的。」


    「姑娘的?」鄭逢春不可思議的看看銀衫又看看手稿,激動地道:「姑娘文采出眾,情節超乎想像,鄭某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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