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逢
魔彈之王與凍漣的雪姬 作者:川口士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一陣強風吹過樹林。枝葉搖晃,盛夏的強烈陽光落在堤格爾臉上。
堤格爾微微皺眉,但是除此之外,他連指頭都沒動一下。身為獵人,這種情況可說是家常便飯。隻要陽光不直射眼睛就行。
昏暗的森林中,堤格爾遁跡潛形似地趴在樹叢下方。他左手緊握家傳寶弓,右手的箭則搭在弓弦上。
堤格爾斂聲屏氣,像是要融入森林的空氣中一般凝視著正前方。約莫十秒後,目標獵物出現在他眼前。
那是一隻毛色偏黃,體型比普通野狼大上一圈的孤狼。
──背上有許多黑色的斑點。沒錯,就是牠。
兩天前,堤格爾經過這森林附近的村落時,聽說了有隻落單的孤狼經常來破壞莊稼、襲擊牲口,讓村民們十分煩惱。
「不介意的話,可以讓我幫忙嗎?」堤格爾主動對村民們說道。
他問出詳細的被害狀況後,進入森林,尋找野獸的足跡與糞便。大致掌握孤狼的行蹤後,他起了個大早,潛伏在樹叢裏直到現在。
堤格爾配合著在林間悠悠漫步的孤狼,微微扭轉身體,鎖定目標,拉緊弓弦。
離弦之箭在空中劃出和緩的曲線,刺中狼頭。偏黃的身體從地麵微微躍起,倒在地麵,再也起不來了。
堤格爾的全名是堤格爾維爾穆德?馮倫,是治理布琉努王國邊境之地,亞爾薩斯的馮倫伯爵家的長男,今年十七歲。
得到布琉努國王法隆王密令的他,離開出生長大的亞爾薩斯,來到吉斯塔特王國的奧爾米茲公國。
今年春天,布琉努與鄰國吉斯塔特結盟,聯手進攻位在東南方的墨吉涅王國。就結果來說,這場侵略失敗了。布琉努?吉斯塔特聯軍一無所獲地撤退。但是這場戰爭,使某些人察覺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聯軍裏,有通敵叛國的內奸。
身為統治者,當然不能放任內奸繼續在自家後院走跳。
因此,聽說堤格爾和吉斯塔特的戰姬似乎頗有交情的法隆王才會命令他,要他前往吉斯塔特,請求戰姬的協助。這並非要他找出內奸,而是希望他能擔任兩國之間的聯絡員。
吉斯塔特王國有七名戰姬,與堤格爾特別要好的,是治理奧爾米茲公國的琉德米拉?露利葉。雖然不能公開,但是堤格爾與琉德米拉其實兩情相悅,是私底下以昵稱稱呼彼此的關係。
堤格爾拜受了密令,與部下拉菲納克一同前往吉斯塔特。
兩人花了二十多天的時間翻越分隔布琉努與吉斯塔特的孚日山脈,直到五天前,總算踏上吉斯塔特的平地。從亞爾薩斯出發時,風中還殘留著一點春天的氣息,但是翻越山脈後,已經完全是夏天了。
距離米拉所在的奧爾米茲公宮,還有十天左右的路程。
堤格爾將一部分狼皮帶回村裏,得到村民的熱烈歡迎。
「我聽說布琉努人不擅長使弓,但你的狩獵技術還真是了不起啊!」
當天晚上,年輕的村長在村裏的小酒館裏,不住口地稱讚堤格爾。他拿出村中珍藏的葡萄酒款待堤格爾與拉菲納克,比手劃腳地說著村民如何為那隻惡狼所苦。
這話題告一段落後,村長問起兩人今後準備前往何方。
「我們要去公宮找人。」
聽了堤格爾的回答,菲納克賊笑起來。向村民自我介紹時,他們自稱是一起旅行的同伴。
「就別裝啦。老實說自己是去找喜歡的人如何?」
「哦哦!你有女朋友啊?」
村長愉快地問道,堤格爾苦笑著,把話題蒙混過去。他當然不能說,自己要去見的對象是這個公國的戰姬。
「對了,說到公宮,聽說不久之後,戰姬大人會經過這裏哦。」
「米……戰姬大人嗎?」
差點說出米拉的名字,堤格爾趕緊訂正。也許是因為葡萄酒的效力,村長並沒有發現堤格爾的口誤。村長縮起肩膀,弓著背,壓低聲音道:
「是啊,聽說戰姬大人和隔壁鄰居吵架了。」
「隔壁鄰居,難道是其他戰姬大人治理的萊德梅裏茲嗎?」
堤格爾也配合著對方,小聲問道。
米拉和萊德梅裏茲公國的戰姬艾蕾歐諾拉?維爾塔利亞「像貓狗般水火不容」,在兩公國間是非常有名的事。
傳聞中,兩人隻要一見麵就會唇槍舌戰,互相不給對方好臉色,好幾次差點大打出手。而且堤格爾還知道,這些全是事實,因為米拉親口告訴過他這些事。再說,三年前奧爾米茲之所以與亞爾薩斯建交,就是為了牽製萊德梅裏茲。
「不,不是那邊的鄰居。」
村長大大地揮手,否定了堤格爾的猜測。
「是直轄地的地方官。」
每個戰姬治理的公國之間,都夾著王家的直轄地。這是為了不讓各公國直接比鄰,第一代國王做出的決定。
但是這些直轄地的麵積都不大,不足以成為往來於各公國時的阻礙。因此,回顧吉斯塔特的曆史,時而可見戰姬之間的交流或齟齬。
奧爾米茲與萊德梅裏茲之間,當然也夾著王家的直轄地。這次,就是治理直轄地的地方官與米拉之間發生了一點小爭執。
「哦?是什麽樣的爭執呢?」
王家直轄地的地方官,當然是由國王任命的。先不論權限大小,光以權威來說,也比普通的地方官大多了。和那樣的人物起爭執,似乎不是什麽好現象。
「聽說是在搶奧爾米茲和直轄地之間的森林所有權。」
「這還真麻煩呢……」
堤格爾露出「真傷腦筋啊」的表情,村長也以「就是說嘛」的神色點頭:
「尤其是這個時節,可以在森林裏采集到很多資源。就連我們也是,雖然有點誇張,不過光是為了一顆果子,就可以和隔壁村子吵起來哦。」
「我懂。我懂。」
堤格爾感同身受地同意村長的話。森林、河川、山脈……多數領地共同擁有這些地形,是很稀鬆平常的事。而且這些場所的邊界並不明確,有時會基於人為因素而改變,有時也會因自然變化而改變。
有一句布琉努的諺語是:「把一顆果子讓給對方,就會被搶走三顆。」。意思是隻要給對方一點好處,就會被得寸進尺。在吉斯塔特,也有類似的說法。米拉與米拉的母親,史薇特菈娜都教過堤格爾類似的諺語。也就是說,這應該是大陸中隨處可見的情況吧。
「對了。那座森林啊,很詭異哦。」
村長歪著頭,自下而上地窺視著堤格爾,壓低聲音說道:
「聽說進入那森林的人,沒有一個人回得來哦……」
假如是年幼的孩子,應該會被村長的表情與口氣嚇到吧。但堤格爾和拉菲納克隻是笑著聳了聳肩。
「咦?你們不會怕啊?」
「對小孩子說這些的話,很管用就是了。」
「是嗎?」村長笑著挺起身體。
「不過在夏天,進入森林後出不來,也不是什麽稀奇的事就是了。」
原因很單純。就像村長剛才說的,夏季的森林有豐富的資源。吉斯塔特的夏季雖然短暫,但森林還是會在這段時間裏孕育出許多事物,河川的魚兒也會在這段時間成長。
因此,就算不是以采集或狩獵維生的普通人,也會為了采集資源,在森林中愈走愈深。等到回過神時,已經迷失在森林中,再也回不去了。也有不少人是誤入猛獸的地盤,被野獸攻擊而喪命。
堤格爾喝了一口陶杯中的酒,把話題轉回來:
「說到戰姬大人……假如方便的話,可以讓我們暫時住在村裏,直到戰姬大人路過為止嗎?等我回老家時可以向同鄉炫耀,目睹過戰姬大人的風采。」
「這個嘛……」
村長思忖似地摸著下巴,以淩厲的眼神看著拉菲納克。
「但是見到這位小哥,村裏的姑娘們應該會心浮氣躁吧。」
拉菲納克比堤格爾大十歲,外表相當端正,個子又高,體格也好,隻要不開口說話,看起來就是個大帥哥。就算在亞爾薩斯,大家也都這麽說。假如村裏的年輕姑娘們迷上外來者,村中男性們心裏應該會很不痛快吧。
「關於這點,請你放心。因為他其實是這個樣子。」
堤格爾對拉菲納克使了使眼色,拉菲納克露出極為不情願的表情。但他還是沒有違逆少主的意思,朝著村長露齒一笑。見到凸出的兩顆門牙,村長忍俊不禁,噗哧一笑,弓著身體顫抖不已。
「好吧。反正戰姬大人頂多再過兩、三天就
會到了。直到戰姬大人路過為止,你們就在這酒館吃住吧。」
「謝謝。另外還有一件事……」
逗留在這裏的期間,可以讓我進森林打獵嗎?堤格爾向村長問道。
「當然,我不會獵走太多動物的。獵到的鳥獸,我隻留兩成,另外八成歸村子所有。」
村長喜孜孜地答應了。
隔天早上,堤格爾與拉菲納克一起進入森林。
陽光鑽過茂密的枝葉,照亮森林。堤格爾與拉菲納克悠然漫步在充滿清涼空氣與濃烈草木氣味的樹林裏。地麵軟硬適中,走起來很舒服,感覺不論要走多久都不成問題。
「哎呀,可以用自己的雙腳走路,還真是舒服啊。」
拉菲納克走在堤格爾身旁,輕快地說道。堤格爾調侃似地笑了起來:
「看你這樣子,你的屁股已經沒事了嘛。」
剛決定由拉菲納克陪堤格爾一起旅行時,因為拉菲納克不會騎馬,堤格爾原本打算步行前往奧爾米茲。在墨吉涅戰鬥時,他也是以步兵身分參戰的。
但是,最反對堤格爾這想法的,不是別人,正是拉菲納克。
「既然是國王陛下的命令,就該盡早抵達奧爾米茲。放心吧,少爺,我一定會在途中學會騎馬。」
拉菲納克之所以這麽說,也許是基於身為親信的自尊心,但也有顧慮堤格爾心情的成分在內。拉菲納克知道堤格爾與米拉兩情相悅,於是堤格爾接受了拉菲納克的好意。
就這樣,兩人一起騎著馬離開了亞爾薩斯。在路途上,拉菲納克時不時因為肌肉酸痛休息一整天,有時甚至會因為屁股磨破皮而下不了床。直到翻越了孚日山脈,才總算習慣騎馬。
「托這趟旅程的福,我的屁股皮愈來愈厚了。雖然還比不上少爺就是。」
拉菲納克打趣地回嘴道。堤格爾輕輕頂了一下他的側腹。
「是說,吉斯塔特的森林果然和亞爾薩斯的不一樣呢。」
堤格爾環視森林,以雀躍的口氣說道。拉菲納克聽他這麽說,露出懷疑的表情道:
「是這樣嗎?不過經少爺一說,我好像也有這種感覺呢……」
「是啊。植物的種類自不用說。就連樹木的色調和枝葉的伸展方式,也都不一樣呢。」
行走在森林中,見到野菇與堅果時,堤格爾都要忍下摘采的衝動。身為獵人,不該去碰這類一般人也能采集的資源。更何況,堤格爾是得到許可才進入森林的外人,自然該顧慮當地人的想法。
「不過,沒想到要在那村子待上兩天,還挺辛苦的呢。」
拉菲納克仰望樹梢,喃喃自語道。堤格爾不解地歪頭問他:
「有什麽不對的地方嗎?在我看來,他們人都不壞啊?」
堤格爾想起昨晚村長的話,難道說拉菲納克受村裏的男人嫉妒,被他們為難了嗎?
「不是啦。在村子裏時,得直接叫少爺的名字才行……要是被巴多蘭爺爺知道了,真不知道會怎麽樣哩。」
巴多蘭是堤格爾的父親烏魯斯的親信。拉菲納克之所以稱堤格爾為少爺,就是受了他的影響。
「不過,如果你叫我少爺,會很可疑吧。」
堤格爾與拉菲納克的真實身分,是布琉努的貴族與隨從。但堤格爾不想讓身分曝光,所以告訴村長,自己和拉菲納克是一起旅行的同伴。畢竟是奉了國王的密令前來吉斯塔特的,不該太過張揚。再說,堤格爾也沒打算到處自曝身分。
「我也覺得,早知道就說你是我哥哥好了。」
「這樣我就要叫少爺弟弟了嗎?好像也不賴。對了,說到巴多蘭爺爺──」
又來了。堤格爾不由得皺眉。從亞爾薩斯出發後,他已經聽了不知多少次一樣的話了。
「還是要請少爺多考慮一下蒂塔的事。」
「……我還以為你已經認同我和米拉了呢。」
「我當然認同,所以昨晚才會開少爺的玩笑。不過,這和那是兩回事。而且巴多蘭爺爺也一直在對我施壓呢。」
堤格爾抓了抓暗紅色的頭發,焦躁地呼出一口氣,沉默不語。
蒂塔是馮倫家的侍女。比堤格爾小一歲,今年十六。堤格爾知道她喜歡自己,也把她當成妹妹看待。老實說,聽蒂塔說喜歡他,堤格爾還是很開心的。
但是,作為一個男人,堤格爾愛的是琉德米拉?露利葉。
問題在於以堤格爾的立場,不能簡單地做出「因為自己心有所屬,不想接受其他人的感情,所以拒絕蒂塔」這種事。堤格爾是馮倫家的長男,總有一天必須繼承父親的爵位,治理亞爾薩斯。
其實堤格爾可以脫離馮倫家,移民到吉斯塔特,因為他還有個弟弟迪安。但是迪安今年才剛滿兩歲,而且又是庶出。就目前這個時間點,堤格爾不能把家業全部推到這個年幼的異母弟弟身上。
再說,就米拉的立場,也不能簡單地與堤格爾共結連理。
米拉是治理奧爾米茲公國的戰姬。在吉斯塔特王國,戰姬的地位相當於大貴族,當然不能嫁給其他國家的貴族。再說,馮倫家雖然有伯爵的稱號,其實隻是治理邊境一小塊領地的鄉下貴族,就品位來說,與戰姬判如天壤。
就算堤格爾克服了門不當戶不對的問題,又會出現新的問題。那就是「堤格爾與米拉生下的孩子,算不算馮倫家的孩子?」。
戰姬不是世襲製,也不是終身製。表麵上是由國王挑選、任命,但是米拉曾對堤格爾說過,戰姬其實是由名為龍具的戰姬專用武器所挑選,國王隻是事後承認而已。
因此,米拉能當多久的戰姬,就連米拉自己也不知道。
例如米拉的母親菈娜,直到四年前為止,都是治理奧爾米茲的戰姬。不過,自從菈娜與魔物戰鬥受傷後,龍具認為菈娜無法繼續勝任戰姬的職務,故挑選米拉成為新戰姬,菈娜因此失去了戰姬的身分。
盡管如此,奧爾米茲的人民依舊尊敬、景仰原本是戰姬的菈娜。吉斯塔特的大多數王公貴族,也依然與菈娜交好。也就是說,菈娜在吉斯塔特還是有一定的發言權。總有一天,米拉也會變得和菈娜一樣吧,應該說,非變成那樣不可。
這樣一來,又會回到剛才的問題──「假如堤格爾與米拉生下了孩子」。
對吉斯塔特來說,米拉的孩子等於要人之子,不能因為馮倫家說「這孩子身上流著堤格爾的血,我們希望他能繼承馮倫家」,就輕易地把孩子交出去。
如此一來,馮倫家當然會要求堤格爾與其他女性留下後代──繼承堤格爾的血脈,在將來治理亞爾薩斯的後代。在這種情況下,出生於亞爾薩斯、與堤格爾一起長大,而且一直喜歡著堤格爾的蒂塔,是最適合為他留下後代的人選。
「──這裏隻有我和少爺,所以我就有話直說了。」
拉菲納克放慢步調走在堤格爾身後,表情嚴肅地道:
「這麽做也是為了蒂塔好。假如知道她將成為下下任領主的母親,周圍的人都會善待她,而且能保證她今後能過著安定的生活。對我們這些平民來說,是求之不得的美夢。既然少爺無法回應她的感情,至少該給她其他東西。」
堤格爾停下腳步,用力吸了一口森林中的冷冽空氣。接著深深歎氣。「你分明事不關己,才說得出那種風涼話!」雖然他很想如此回嘴,但是他也明白,把那些話說出口就太幼稚了。畢竟最無視現實亂來的人,就是自己。
「回亞爾薩斯之前,我會想好答案的。畢竟我也很重視蒂塔。」
「我知道了。那麽以後我不會再提這件事了。這樣一來,我就不必一邊煩惱該怎麽給巴多蘭爺爺交代,一邊旅行了。」
拉菲納克故意以開朗的口氣笑道,堤格爾對他點點頭,總算鬆了口氣。兩人開始以輕快的步伐,在森林中前進。
這天,兩人獵到了一隻野鳥與一隻野兔。
?
「凍漣的雪姬」琉德米拉?露利葉抵達村子,是在中午過後不久的時刻。
村民們聚在道路兩旁,爭相目睹戰姬與隨從的風采。
隨從共有六人。每個人都穿著煥然如新的鎧甲,外套上繡著金線。胯下座騎矯健壯碩,馬具反射著耀眼的銀色光澤。他們高舉長槍,綁在槍尖的吉斯塔特王國黑龍旗,與繡著傾斜藍色長槍的白底奧爾米茲公國軍旗隨風飄揚。
騎著白馬、走在隊伍最前方的米拉,外表可說是集華麗與柔美於一身。然而光澤水亮的藍
發隨風飄逸,手中握著龍具長槍、英氣勃勃地騎馬前進的模樣,又充滿了奧爾米茲統治者該有的威嚴。不分男女老幼,全都為那威儀非凡的側臉發出陶醉的歎息。
忽地,米拉轉過頭,麵帶微笑,居高臨下地朝村民輕輕揮手。
堤格爾微微皺眉,但是除此之外,他連指頭都沒動一下。身為獵人,這種情況可說是家常便飯。隻要陽光不直射眼睛就行。
昏暗的森林中,堤格爾遁跡潛形似地趴在樹叢下方。他左手緊握家傳寶弓,右手的箭則搭在弓弦上。
堤格爾斂聲屏氣,像是要融入森林的空氣中一般凝視著正前方。約莫十秒後,目標獵物出現在他眼前。
那是一隻毛色偏黃,體型比普通野狼大上一圈的孤狼。
──背上有許多黑色的斑點。沒錯,就是牠。
兩天前,堤格爾經過這森林附近的村落時,聽說了有隻落單的孤狼經常來破壞莊稼、襲擊牲口,讓村民們十分煩惱。
「不介意的話,可以讓我幫忙嗎?」堤格爾主動對村民們說道。
他問出詳細的被害狀況後,進入森林,尋找野獸的足跡與糞便。大致掌握孤狼的行蹤後,他起了個大早,潛伏在樹叢裏直到現在。
堤格爾配合著在林間悠悠漫步的孤狼,微微扭轉身體,鎖定目標,拉緊弓弦。
離弦之箭在空中劃出和緩的曲線,刺中狼頭。偏黃的身體從地麵微微躍起,倒在地麵,再也起不來了。
堤格爾的全名是堤格爾維爾穆德?馮倫,是治理布琉努王國邊境之地,亞爾薩斯的馮倫伯爵家的長男,今年十七歲。
得到布琉努國王法隆王密令的他,離開出生長大的亞爾薩斯,來到吉斯塔特王國的奧爾米茲公國。
今年春天,布琉努與鄰國吉斯塔特結盟,聯手進攻位在東南方的墨吉涅王國。就結果來說,這場侵略失敗了。布琉努?吉斯塔特聯軍一無所獲地撤退。但是這場戰爭,使某些人察覺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聯軍裏,有通敵叛國的內奸。
身為統治者,當然不能放任內奸繼續在自家後院走跳。
因此,聽說堤格爾和吉斯塔特的戰姬似乎頗有交情的法隆王才會命令他,要他前往吉斯塔特,請求戰姬的協助。這並非要他找出內奸,而是希望他能擔任兩國之間的聯絡員。
吉斯塔特王國有七名戰姬,與堤格爾特別要好的,是治理奧爾米茲公國的琉德米拉?露利葉。雖然不能公開,但是堤格爾與琉德米拉其實兩情相悅,是私底下以昵稱稱呼彼此的關係。
堤格爾拜受了密令,與部下拉菲納克一同前往吉斯塔特。
兩人花了二十多天的時間翻越分隔布琉努與吉斯塔特的孚日山脈,直到五天前,總算踏上吉斯塔特的平地。從亞爾薩斯出發時,風中還殘留著一點春天的氣息,但是翻越山脈後,已經完全是夏天了。
距離米拉所在的奧爾米茲公宮,還有十天左右的路程。
堤格爾將一部分狼皮帶回村裏,得到村民的熱烈歡迎。
「我聽說布琉努人不擅長使弓,但你的狩獵技術還真是了不起啊!」
當天晚上,年輕的村長在村裏的小酒館裏,不住口地稱讚堤格爾。他拿出村中珍藏的葡萄酒款待堤格爾與拉菲納克,比手劃腳地說著村民如何為那隻惡狼所苦。
這話題告一段落後,村長問起兩人今後準備前往何方。
「我們要去公宮找人。」
聽了堤格爾的回答,菲納克賊笑起來。向村民自我介紹時,他們自稱是一起旅行的同伴。
「就別裝啦。老實說自己是去找喜歡的人如何?」
「哦哦!你有女朋友啊?」
村長愉快地問道,堤格爾苦笑著,把話題蒙混過去。他當然不能說,自己要去見的對象是這個公國的戰姬。
「對了,說到公宮,聽說不久之後,戰姬大人會經過這裏哦。」
「米……戰姬大人嗎?」
差點說出米拉的名字,堤格爾趕緊訂正。也許是因為葡萄酒的效力,村長並沒有發現堤格爾的口誤。村長縮起肩膀,弓著背,壓低聲音道:
「是啊,聽說戰姬大人和隔壁鄰居吵架了。」
「隔壁鄰居,難道是其他戰姬大人治理的萊德梅裏茲嗎?」
堤格爾也配合著對方,小聲問道。
米拉和萊德梅裏茲公國的戰姬艾蕾歐諾拉?維爾塔利亞「像貓狗般水火不容」,在兩公國間是非常有名的事。
傳聞中,兩人隻要一見麵就會唇槍舌戰,互相不給對方好臉色,好幾次差點大打出手。而且堤格爾還知道,這些全是事實,因為米拉親口告訴過他這些事。再說,三年前奧爾米茲之所以與亞爾薩斯建交,就是為了牽製萊德梅裏茲。
「不,不是那邊的鄰居。」
村長大大地揮手,否定了堤格爾的猜測。
「是直轄地的地方官。」
每個戰姬治理的公國之間,都夾著王家的直轄地。這是為了不讓各公國直接比鄰,第一代國王做出的決定。
但是這些直轄地的麵積都不大,不足以成為往來於各公國時的阻礙。因此,回顧吉斯塔特的曆史,時而可見戰姬之間的交流或齟齬。
奧爾米茲與萊德梅裏茲之間,當然也夾著王家的直轄地。這次,就是治理直轄地的地方官與米拉之間發生了一點小爭執。
「哦?是什麽樣的爭執呢?」
王家直轄地的地方官,當然是由國王任命的。先不論權限大小,光以權威來說,也比普通的地方官大多了。和那樣的人物起爭執,似乎不是什麽好現象。
「聽說是在搶奧爾米茲和直轄地之間的森林所有權。」
「這還真麻煩呢……」
堤格爾露出「真傷腦筋啊」的表情,村長也以「就是說嘛」的神色點頭:
「尤其是這個時節,可以在森林裏采集到很多資源。就連我們也是,雖然有點誇張,不過光是為了一顆果子,就可以和隔壁村子吵起來哦。」
「我懂。我懂。」
堤格爾感同身受地同意村長的話。森林、河川、山脈……多數領地共同擁有這些地形,是很稀鬆平常的事。而且這些場所的邊界並不明確,有時會基於人為因素而改變,有時也會因自然變化而改變。
有一句布琉努的諺語是:「把一顆果子讓給對方,就會被搶走三顆。」。意思是隻要給對方一點好處,就會被得寸進尺。在吉斯塔特,也有類似的說法。米拉與米拉的母親,史薇特菈娜都教過堤格爾類似的諺語。也就是說,這應該是大陸中隨處可見的情況吧。
「對了。那座森林啊,很詭異哦。」
村長歪著頭,自下而上地窺視著堤格爾,壓低聲音說道:
「聽說進入那森林的人,沒有一個人回得來哦……」
假如是年幼的孩子,應該會被村長的表情與口氣嚇到吧。但堤格爾和拉菲納克隻是笑著聳了聳肩。
「咦?你們不會怕啊?」
「對小孩子說這些的話,很管用就是了。」
「是嗎?」村長笑著挺起身體。
「不過在夏天,進入森林後出不來,也不是什麽稀奇的事就是了。」
原因很單純。就像村長剛才說的,夏季的森林有豐富的資源。吉斯塔特的夏季雖然短暫,但森林還是會在這段時間裏孕育出許多事物,河川的魚兒也會在這段時間成長。
因此,就算不是以采集或狩獵維生的普通人,也會為了采集資源,在森林中愈走愈深。等到回過神時,已經迷失在森林中,再也回不去了。也有不少人是誤入猛獸的地盤,被野獸攻擊而喪命。
堤格爾喝了一口陶杯中的酒,把話題轉回來:
「說到戰姬大人……假如方便的話,可以讓我們暫時住在村裏,直到戰姬大人路過為止嗎?等我回老家時可以向同鄉炫耀,目睹過戰姬大人的風采。」
「這個嘛……」
村長思忖似地摸著下巴,以淩厲的眼神看著拉菲納克。
「但是見到這位小哥,村裏的姑娘們應該會心浮氣躁吧。」
拉菲納克比堤格爾大十歲,外表相當端正,個子又高,體格也好,隻要不開口說話,看起來就是個大帥哥。就算在亞爾薩斯,大家也都這麽說。假如村裏的年輕姑娘們迷上外來者,村中男性們心裏應該會很不痛快吧。
「關於這點,請你放心。因為他其實是這個樣子。」
堤格爾對拉菲納克使了使眼色,拉菲納克露出極為不情願的表情。但他還是沒有違逆少主的意思,朝著村長露齒一笑。見到凸出的兩顆門牙,村長忍俊不禁,噗哧一笑,弓著身體顫抖不已。
「好吧。反正戰姬大人頂多再過兩、三天就
會到了。直到戰姬大人路過為止,你們就在這酒館吃住吧。」
「謝謝。另外還有一件事……」
逗留在這裏的期間,可以讓我進森林打獵嗎?堤格爾向村長問道。
「當然,我不會獵走太多動物的。獵到的鳥獸,我隻留兩成,另外八成歸村子所有。」
村長喜孜孜地答應了。
隔天早上,堤格爾與拉菲納克一起進入森林。
陽光鑽過茂密的枝葉,照亮森林。堤格爾與拉菲納克悠然漫步在充滿清涼空氣與濃烈草木氣味的樹林裏。地麵軟硬適中,走起來很舒服,感覺不論要走多久都不成問題。
「哎呀,可以用自己的雙腳走路,還真是舒服啊。」
拉菲納克走在堤格爾身旁,輕快地說道。堤格爾調侃似地笑了起來:
「看你這樣子,你的屁股已經沒事了嘛。」
剛決定由拉菲納克陪堤格爾一起旅行時,因為拉菲納克不會騎馬,堤格爾原本打算步行前往奧爾米茲。在墨吉涅戰鬥時,他也是以步兵身分參戰的。
但是,最反對堤格爾這想法的,不是別人,正是拉菲納克。
「既然是國王陛下的命令,就該盡早抵達奧爾米茲。放心吧,少爺,我一定會在途中學會騎馬。」
拉菲納克之所以這麽說,也許是基於身為親信的自尊心,但也有顧慮堤格爾心情的成分在內。拉菲納克知道堤格爾與米拉兩情相悅,於是堤格爾接受了拉菲納克的好意。
就這樣,兩人一起騎著馬離開了亞爾薩斯。在路途上,拉菲納克時不時因為肌肉酸痛休息一整天,有時甚至會因為屁股磨破皮而下不了床。直到翻越了孚日山脈,才總算習慣騎馬。
「托這趟旅程的福,我的屁股皮愈來愈厚了。雖然還比不上少爺就是。」
拉菲納克打趣地回嘴道。堤格爾輕輕頂了一下他的側腹。
「是說,吉斯塔特的森林果然和亞爾薩斯的不一樣呢。」
堤格爾環視森林,以雀躍的口氣說道。拉菲納克聽他這麽說,露出懷疑的表情道:
「是這樣嗎?不過經少爺一說,我好像也有這種感覺呢……」
「是啊。植物的種類自不用說。就連樹木的色調和枝葉的伸展方式,也都不一樣呢。」
行走在森林中,見到野菇與堅果時,堤格爾都要忍下摘采的衝動。身為獵人,不該去碰這類一般人也能采集的資源。更何況,堤格爾是得到許可才進入森林的外人,自然該顧慮當地人的想法。
「不過,沒想到要在那村子待上兩天,還挺辛苦的呢。」
拉菲納克仰望樹梢,喃喃自語道。堤格爾不解地歪頭問他:
「有什麽不對的地方嗎?在我看來,他們人都不壞啊?」
堤格爾想起昨晚村長的話,難道說拉菲納克受村裏的男人嫉妒,被他們為難了嗎?
「不是啦。在村子裏時,得直接叫少爺的名字才行……要是被巴多蘭爺爺知道了,真不知道會怎麽樣哩。」
巴多蘭是堤格爾的父親烏魯斯的親信。拉菲納克之所以稱堤格爾為少爺,就是受了他的影響。
「不過,如果你叫我少爺,會很可疑吧。」
堤格爾與拉菲納克的真實身分,是布琉努的貴族與隨從。但堤格爾不想讓身分曝光,所以告訴村長,自己和拉菲納克是一起旅行的同伴。畢竟是奉了國王的密令前來吉斯塔特的,不該太過張揚。再說,堤格爾也沒打算到處自曝身分。
「我也覺得,早知道就說你是我哥哥好了。」
「這樣我就要叫少爺弟弟了嗎?好像也不賴。對了,說到巴多蘭爺爺──」
又來了。堤格爾不由得皺眉。從亞爾薩斯出發後,他已經聽了不知多少次一樣的話了。
「還是要請少爺多考慮一下蒂塔的事。」
「……我還以為你已經認同我和米拉了呢。」
「我當然認同,所以昨晚才會開少爺的玩笑。不過,這和那是兩回事。而且巴多蘭爺爺也一直在對我施壓呢。」
堤格爾抓了抓暗紅色的頭發,焦躁地呼出一口氣,沉默不語。
蒂塔是馮倫家的侍女。比堤格爾小一歲,今年十六。堤格爾知道她喜歡自己,也把她當成妹妹看待。老實說,聽蒂塔說喜歡他,堤格爾還是很開心的。
但是,作為一個男人,堤格爾愛的是琉德米拉?露利葉。
問題在於以堤格爾的立場,不能簡單地做出「因為自己心有所屬,不想接受其他人的感情,所以拒絕蒂塔」這種事。堤格爾是馮倫家的長男,總有一天必須繼承父親的爵位,治理亞爾薩斯。
其實堤格爾可以脫離馮倫家,移民到吉斯塔特,因為他還有個弟弟迪安。但是迪安今年才剛滿兩歲,而且又是庶出。就目前這個時間點,堤格爾不能把家業全部推到這個年幼的異母弟弟身上。
再說,就米拉的立場,也不能簡單地與堤格爾共結連理。
米拉是治理奧爾米茲公國的戰姬。在吉斯塔特王國,戰姬的地位相當於大貴族,當然不能嫁給其他國家的貴族。再說,馮倫家雖然有伯爵的稱號,其實隻是治理邊境一小塊領地的鄉下貴族,就品位來說,與戰姬判如天壤。
就算堤格爾克服了門不當戶不對的問題,又會出現新的問題。那就是「堤格爾與米拉生下的孩子,算不算馮倫家的孩子?」。
戰姬不是世襲製,也不是終身製。表麵上是由國王挑選、任命,但是米拉曾對堤格爾說過,戰姬其實是由名為龍具的戰姬專用武器所挑選,國王隻是事後承認而已。
因此,米拉能當多久的戰姬,就連米拉自己也不知道。
例如米拉的母親菈娜,直到四年前為止,都是治理奧爾米茲的戰姬。不過,自從菈娜與魔物戰鬥受傷後,龍具認為菈娜無法繼續勝任戰姬的職務,故挑選米拉成為新戰姬,菈娜因此失去了戰姬的身分。
盡管如此,奧爾米茲的人民依舊尊敬、景仰原本是戰姬的菈娜。吉斯塔特的大多數王公貴族,也依然與菈娜交好。也就是說,菈娜在吉斯塔特還是有一定的發言權。總有一天,米拉也會變得和菈娜一樣吧,應該說,非變成那樣不可。
這樣一來,又會回到剛才的問題──「假如堤格爾與米拉生下了孩子」。
對吉斯塔特來說,米拉的孩子等於要人之子,不能因為馮倫家說「這孩子身上流著堤格爾的血,我們希望他能繼承馮倫家」,就輕易地把孩子交出去。
如此一來,馮倫家當然會要求堤格爾與其他女性留下後代──繼承堤格爾的血脈,在將來治理亞爾薩斯的後代。在這種情況下,出生於亞爾薩斯、與堤格爾一起長大,而且一直喜歡著堤格爾的蒂塔,是最適合為他留下後代的人選。
「──這裏隻有我和少爺,所以我就有話直說了。」
拉菲納克放慢步調走在堤格爾身後,表情嚴肅地道:
「這麽做也是為了蒂塔好。假如知道她將成為下下任領主的母親,周圍的人都會善待她,而且能保證她今後能過著安定的生活。對我們這些平民來說,是求之不得的美夢。既然少爺無法回應她的感情,至少該給她其他東西。」
堤格爾停下腳步,用力吸了一口森林中的冷冽空氣。接著深深歎氣。「你分明事不關己,才說得出那種風涼話!」雖然他很想如此回嘴,但是他也明白,把那些話說出口就太幼稚了。畢竟最無視現實亂來的人,就是自己。
「回亞爾薩斯之前,我會想好答案的。畢竟我也很重視蒂塔。」
「我知道了。那麽以後我不會再提這件事了。這樣一來,我就不必一邊煩惱該怎麽給巴多蘭爺爺交代,一邊旅行了。」
拉菲納克故意以開朗的口氣笑道,堤格爾對他點點頭,總算鬆了口氣。兩人開始以輕快的步伐,在森林中前進。
這天,兩人獵到了一隻野鳥與一隻野兔。
?
「凍漣的雪姬」琉德米拉?露利葉抵達村子,是在中午過後不久的時刻。
村民們聚在道路兩旁,爭相目睹戰姬與隨從的風采。
隨從共有六人。每個人都穿著煥然如新的鎧甲,外套上繡著金線。胯下座騎矯健壯碩,馬具反射著耀眼的銀色光澤。他們高舉長槍,綁在槍尖的吉斯塔特王國黑龍旗,與繡著傾斜藍色長槍的白底奧爾米茲公國軍旗隨風飄揚。
騎著白馬、走在隊伍最前方的米拉,外表可說是集華麗與柔美於一身。然而光澤水亮的藍
發隨風飄逸,手中握著龍具長槍、英氣勃勃地騎馬前進的模樣,又充滿了奧爾米茲統治者該有的威嚴。不分男女老幼,全都為那威儀非凡的側臉發出陶醉的歎息。
忽地,米拉轉過頭,麵帶微笑,居高臨下地朝村民輕輕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