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清嘉在病床上被她這封回信給逗的哈哈大樂。從書法到語法到大白話的句子,進行了全方位的批評。最不能忍的是胡嬌寫的大白話,簡直是要多幼稚有多幼稚。


    他跟胡嬌要毛筆,準備重新寫一份,加工潤色,卻被胡嬌把信搶了去。


    「你寫那些文縐縐的話我哥他也聽不懂,還不如我的大白話呢。」


    胡嬌果然沒說錯。等胡厚福收到信以後,去街上找人讀,見那有別於上次的笨拙的字體,又聽得那讀信的秀才說他妹子識字了,胡厚福高興的什麽似的,回去便向魏氏誇:「嬌嬌識字了!嬌嬌居然肯識字!這都是嬌嬌寫的。」


    魏氏也不識得字,隻簡單的認識自己的名字,「嬌嬌雖然不考狀元,可是跟著個探花郎,還願意花時間教妹妹識字,想來他們兩口子過的不錯。」


    「嗯。」


    哪裏不錯?


    身在南華縣的胡嬌夫婦簡直處於水深火熱。


    許清嘉雖然在混戰的場子裏救人,但是被救的並不沒有感激他,因為無論如何朱庭仙咬死了這稅必須交——不然他的愛妾下半年的首飾胭脂水份衣服錢從哪裏出?


    誰也沒指望著那點俸銀能夠奢侈一把。


    百姓不感激他,再加上那日的衝突造成了流血事件,有好幾名公差以及百姓都受了重傷,朱庭仙卻覺得他是在搗亂,也不知道初來乍道是想分錢還是想幹嘛。


    其實朱庭仙在南華縣這麽多年,倒是有個眾人在私下裏悄悄叫的外號:朱大坑。意思就是他是個添不滿的大坑。無論多少東西進去了,都照樣一副饑荒樣。


    讓這樣的人吐出來放進嘴裏的東西,那太難了。


    許清嘉病好之後上班,已經開始思考「如何幹翻我的領導」這種高難度的問題了。


    胡嬌覺得他在默默黑化,就好像自他受傷之後,他就整個人都不對。


    哪怕胡嬌知道他是為了什麽事情煩惱,他不說她便不嘛聲,頗有種「放老公出去經經風雨」的派頭。這一季的苛捐雜稅,到底還是一項一項收上來了。縣衙的同僚隻除了高正對他仍如舊時一般,其餘一起喝過酒的皆無視他。無論他是來或者不來,似乎都看不到這個人。


    凡事,就怕比較。


    許清嘉來到南華縣,每日除了看看文書清查倉庫之類,並不曾替大家謀來一分銀子的福利,反倒是來了就想著把朱庭仙收到嘴裏的吃食給吐出去,這是多麽招人恨的事情?!


    有時候,利益共同體的關係就是這麽牢靠。


    因此,許清嘉在縣衙被同僚孤立,他倒也不在意。


    反倒是朱庭芝該拿的也拿到手了,該分的也分出去了,隻除了許清嘉什麽都沒有之外,整個縣衙的人都有。


    ——你不是要清高嘛,那就讓你吃清高去!


    朱庭芝打定了主意,表麵上卻依舊是初見是那一臉仁慈,時不時還要關心下許清嘉的身體,什麽「剛病好還是別累著了事兒慢慢做身體要緊」之類的話兒來勸慰她。


    許清嘉也不甚在意,每日做完了事便回家去,關起院門來粗茶淡飯,自有一番滋味。


    他是從小寄人籬下的,如今成家,似乎特別戀家,應酬什麽的如果完全沒有,完全變成了個三點一線的宅男。最大的愛好倒變成了盯著胡嬌習字了。


    學毛筆字是個功夫活,而且要屏神靜氣,十年八年磨下來,狗刨字也能刨的頗有特色。可惜胡嬌如今致力於發明別的筆,比如比較好用的鉛筆或者鵝毛筆。


    雖然過程比較曲折,可是對結果她充滿了信心。唯獨對學毛筆字……就不怎麽有信心了。


    她又嫌許清嘉教的太慢,索性翻了許清嘉的書來,她盯著書讓許清嘉讀,這就是一個簡繁轉換的過程。可是讀過兩章之後,她便發現許清嘉似乎會背這本書,興致上來,她索性坐他對麵,一篇篇往下盯著讓許清嘉背,自己正好可以學字。


    胡嬌這種學習方法,也隻能用於她這種簡體都認識,繁體半吊子的貨。


    許清嘉越背越有勁,眼睛都亮了,似乎又找回了當初進考場之前緊張的複習時間。


    等三本書看完之後,胡嬌驚呆了。


    這種「把所有書倒背如流」的學習方法也太凶殘了!


    她隨便抽一篇許清嘉的書,提個開頭他就能一直朗朗上口的背下去。


    許清嘉也很久沒背書了,興致上來,索性陪著她玩了半晚上,最後倒意外的好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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