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朗問林知夏:“帥不?”“超帥!”林知夏用力點頭,“我要是妹子,早就愛死你了!”盛朗的耳朵瞬間紅得滴血,光一照,像兩片紅瑪瑙似的。“喲,不是妹子就不愛啦?”張迪倫的經紀人笑嗬嗬地湊了過來,“這位小哥兒的帥,是男女通殺的!哈哈,我姓王。同學你有經紀公司了嗎?考慮在娛樂圈發展一下嗎?”說著,名片已經遞到了跟前。盛朗看了林知夏一眼。林知夏將名片接了過來。“我們還是高中生,目前還是以學習為主,暫時不考慮那麽多。”“可以多考慮一下。”經紀人很真誠地勸著,“入這行,小哥兒這個年紀正好,趁著青春狠狠賺一筆。你同學還發愁升職還房貸的時候,你都賺夠了可以退休了。老天爺給你這麽好的一副容貌,不要浪費了。”盛朗不是第一次遇到星探,也不是第一次聽到類似的一番話。可他不再像過去一樣不為所動。做經紀人這行的,目光老辣是必須的職業素養。盛朗細微的表情被姓王的盡收眼底,立刻追加籌碼:“你們可以去打聽了解一下這行的收入,遠遠不是普通上班族可以比的,又沒有做生意的風險。你的資質這麽好,你看電視上有哪個男明星比你更好看的?相信我,你不僅會紅,還會爆紅。將來賺錢賺到手軟……”“謝謝叔叔了。”林知夏往前走了半步,擋在了盛朗的身前,“我們會考慮的。”少年眼中的抵觸情緒非常濃厚,帶著一股警告的意味。經紀人摸了摸鼻子上的灰,笑著走了。“別聽這人胡吹!”林知夏冷著臉,下意識抓住了盛朗的手,像是怕他跑走。“天下哪裏有無本萬利的買賣?世道是公平的,想要什麽,都得拿東西去換。腦子,體力,美色,總不會讓你白賺的。娛樂圈遍地都是坑,我們又沒後台,鬼知道進去後會是怎麽一個狀況。你難道想往那種全是變態的地方湊?”盛朗當然不想。可他又覺得,自己不再是當年那個十二歲的小孩,他已長大,身強體壯,獠牙鋒利,能保護自己,也能保護林知夏。他想賺用不完的錢,讓他的小夏再也不用受苦。“不是說要和我去同一個城市上大學的嗎?”林知夏望著盛朗,漆黑的雙眸裏閃爍著碎光,“還是說,比起上大學,拿金牌,你更喜歡進娛樂圈。就像大……張迪倫那樣,被小姑娘們崇拜?你要真喜歡,其實我也不會……”“你知道我很煩女生圍著我的。”盛朗將手一翻,把林知夏的手緊緊地握在了掌心,“我能跟你在一塊兒就夠了。”林知夏一直是眾人口中的乖小孩,但是他並不會盲目地循規蹈矩。林知夏打小就會專研各種規矩,尋找出最適合他,又能迅速向上跨越階層的途徑,然後努力奮鬥。林知夏不僅自己很推崇這種方法,也為盛朗做了相應的規劃,讓他能和自己一起並肩往上走。不求大富大貴,隻求踏實、安穩,以及長久。而盛朗在人生規劃方麵向來如老和尚敲鍾,林知夏給了他一個目標,他便朝著那個目標努力好了。一頭被馴服的狼,總是不離主人左右的。直到有一日,另外一條路出現在了他的麵前,並不安穩,充滿風險,卻有點激發他骨子裏的野性,讓他生出隱隱向往之意。可林知夏一召喚,他還是頭也不回地跟在了林知夏身後。作者有話要說:小狼入行第一單,所以重點描寫一下。其實他和小夏從性格,到適合的職業,都是差別有點大的。兩個孩子沒有靠譜的大人引導,隻有自己互相扶持著摸索著成長。-看到有朋友說給楊景行洗白,其實也不是。一個人,尤其是有一定閱曆的成年人,是比較複雜立體的,有很多麵的。他又是個配角,戲份不多,我沒法一口氣把他這個人寫全了,隻能一段一段來寫。他確實喜歡小狼,但是他也絕對不是個壞人。第37章 後來林知夏聽人說, 時尚業的人就是一群珠光寶氣的民工。回想起來,他當初陪著盛朗第一次拍攝,就領教到了這個行業背後的辛酸。那一天的拍攝從大早一直持續到深夜,全體人員除了吃喝拉撒, 幾乎沒怎麽休息過。少年們對拍照的新鮮感很快褪去, 看著盛朗一件件地換著衣服, 擺著差不多的姿勢。再有趣的事變成持續性的重複工作, 都會是一種折磨。林知夏他們這些作陪的都疲乏不已。張迪倫的臉色也越來越難看,到後麵宛如行屍走肉。盛朗的運動員體能優勢倒是展現得淋漓盡致。這小子累了就往椅子裏一躺, 三秒入睡, 睡得四仰八叉的還打鼾。半個小時後輪到他時, 他又是精神奕奕的好漢一條。“不煩嗎?”林知夏忍不住問,“這麽幾個步驟翻來覆去地做。”“不煩呀。”盛朗看得出是真無所謂,“平時訓練的時候, 我不是也翻來覆去地遊嗎?動作比這還少得多呢。”確實, 盛朗早就習慣了做重複性而且高強度的事。他腦子簡單,能享受思維放空的快樂。所以他反而很適應這份工作。到了第二天, 王悅靈他們做了逃兵,隻有林知夏陪著盛朗過來。林知夏帶了卷子, 盛朗拍攝的時候,他就在下麵做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