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樂趣都翻著倍地增長,所有的平平無奇,都變得生動有趣。難怪所有人都想戀愛,因為這種快樂實在太美妙,太可貴。林知夏記得,在一起的第一天,他和盛朗在小閣樓裏膩乎了一整個白天後,終於走下了樓。他們兩人手牽著手,在紫金色的夕陽中,沿著永安的大街小巷裏漫無目的地走。永安的道路在外人看來錯綜複雜猶如一個大迷宮,對他們倆來說,卻是一個充滿了奇幻色彩的森林。彎曲扭折的道路,重疊堆砌的樓宇,五光十色的燈牌。頭頂是瑰麗的晚霞,四周是永安的萬家燈火。傍晚的永安炊煙繚繞,無比升平和樂。這裏什麽樣的人都有,清貧、暴富、高潔、市儈、愚笨、油滑、純善、歹毒……這裏的人有見不得光的各種交易,有不為人知的各種嗜好。男人喜歡男人,在永安的陰影裏,這都還排不上號。也隻有永安,能將這些人全部包容下來。兩個少年走了很久很久,從晚霞走到星空,如果可以,他們能一直走到黎明。五指緊扣,肩挨著肩,無聲地向世界宣告著自己的愛情。林知夏後來想,他們後來的路那麽長,也挺曲折的,盛朗和自己都一路走下來了,就是從那天邁出了第一步。深夜退了涼。他們洗了澡後,光著膀子躺在樓頂的地板上,望著都市的星空,有一句沒一句地聊著。林知夏借著微弱的燈光打量盛朗。他一直都知道盛朗長得特別帥,可兩人相戀了後,就像對藝術的領悟突然進入了一個新的境界,林知夏對盛朗的容貌有了全新的認識。麵孔每一道轉折,每一處棱角,都那麽精致完美,讓林知夏欣賞不已。健美勻稱的體魄,飽滿洗練的肌體,水衝刷出來的流暢線條,更是讓林知夏心魂陣陣激蕩。這就是愛慕的感覺吧?喜歡眼前這個人每一處細節,越看越喜歡。心像開滿草原的鮮花,一朵朵都向著太陽。林知夏忍不住用力摟著盛朗勁瘦的身軀,嗅著他肌理中散發出來的幹淨清爽的氣息,覺得怎麽親昵都不夠。“就這麽喜歡哥?”盛朗的雙臂有力地環著林知夏的後背,往他的耳朵吹氣,“平時凶得像下山的老虎一樣,到了哥懷裏,就成小貓咪了?”林知夏沒啃聲,貼著盛朗胸膛的那邊耳朵聽著渾厚有力的心跳聲。盛朗身上那種強健剛毅,蓬勃活力,那一股濃鬱的雄性氣息,讓林知夏無比著迷。林知夏心想,自己沒準也是天生彎的。不然他怎麽一直對女生沒有什麽感覺,甚至都不會像男同學一樣偷偷看女孩子的胸。也許母愛的缺失,弱小辛勞的父親,清苦的生活,讓林知夏心底一直期盼著能有一個強大的人出現,嗬護自己,有一副堅實的胸膛可以供自己休息。原來自己也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麽堅強。林知夏在盛朗的懷中睡去。作者有話要說:包開包甜~~~(高中畢業前木有啪啪,隻有親親)第54章 快樂的日子過起來, 就像豬八戒吞人參果,還沒品出個滋味,就已過去了。林知夏得啟程去參加生物競賽的夏令營,盛朗也得歸隊開始集訓了。正上頭的戀情硬生生要分開兩地, 如燒紅的熱鐵掉進了冰水裏, 疾馳的列車猛地拉刹叫停, 實在太折磨兩人了。大約是為了抵抗戶外盛夏的烈日, 機場出發大廳裏的冷氣有點過足,吹得旅客們都有些哆嗦。林知夏和盛朗很不容易才尋到了一處人少的角落, 靠著欄杆站著。沒有擁抱, 更別說親吻了。兩人隻有手緊緊拉著, 還用行李箱和身體遮擋著。說也好笑。沒在一起的時候,明明能無所顧忌地親昵打鬧,勾肩搭背。在一起了, 反而因為做賊心虛, 在外人麵前不敢靠得太近。他們還太年輕,又剛剛開始, 還不能熟練地掌握這個度。盛朗無精打采,就是一頭要被主人拋棄的狗。林知夏和他肩膀靠著肩膀, 絮絮地叮囑著:“卷子一天兩張,我都把時間編號了, 你照著寫。不懂的別瞎寫, 空著,等我回來給你講。單詞我也都給你劃出來了, 一天背十個。你上學期太野,英語都沒學到什麽……”“知道啦。”盛朗垂著腦袋,“我又不是小孩子, 我知道該怎麽用功。”林知夏忍不住扯了扯他的耳朵:“我就去二十天,又不是不回來了。今天還是我第一次坐飛機呢。等到了d市,老師還會帶我們到處參觀,我多拍點照發給你。”盛朗哦了一聲,側過臉凝視著林知夏。林知夏也目光脈脈:“我會給你打電話的。這次別再讓什麽心眼妹接了。”盛朗啼笑皆非:“我已經把楊景行那兒的活兒推了。其實我去打工,是想給你買個ipad的。我看你們小組的很多同學都人手一本……”“那他們拿了省一了嗎?他們入選國賽了嗎?”林知夏說,“我知道你對我好,我很開心。不過你賺了錢,還是先給外婆買點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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