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才剛這麽想,雲景的下一句話,就將他那個疑惑徹底給拋到九霄雲外去了,隻聽雲景道:“我答應幫你。”


    李建剛一愣,有些不敢相信地看著雲景:“真的?”


    雲景轉頭看向墨菲斯,從對方眼中看到紫瞳倒影著的自己的臉,雲景對墨菲斯笑了一下,而後轉過頭,對李建剛堅定地點了點頭。


    李建剛興奮地話都說不出來了,他緊緊握著方向盤許久,才不斷道:“謝謝,謝謝……謝謝你們……”


    “不用客氣。”雲景道,“那個……土娃兒的大名叫什麽,你記得嗎?”


    “土娃兒大名?”李建剛想了想道,“土娃兒和我都是建字輩,我沒記錯的話,應該是李建剛,取字與北鬥七星的北字,你知道,我們是趕屍人一族,都是夜間行動,北鬥七星對於我們而言,有不同的意義,建北這個名字是七爺爺給他取的,說明七爺爺本對他寄予厚望呢。”


    雲景想到那個早已經離去的人,臨走前,李建剛也曾懊悔過,當初自己與父親都以為爺爺是封建迷信,因此沒有將爺爺的本事當做一回事,直到自己借屍還魂,才明白了這個世界,原來真的有這麽多人類無法解釋的奇聞異事。


    “我和李建剛是同學。”雲景道。


    李建剛一愣,頓時恍然:“你來自於寶豐市,建北也去寶豐市讀高中了——博陽學校?”


    “對,我們都是博陽學校的學生。”


    “那……建北是怎麽走的,你知道嗎?”李建剛連忙問道,“我們知道他的死訊時,他早就連遺體都不剩了,我們也曾追問他的母親,這一切到底是怎麽回事,但她卻怎麽也不肯說。”


    雲景聞言,也搖了搖頭:“既然他的母親不肯說,就說明不希望太多人知道。”


    李建剛看了雲景一眼,明白了雲景的意思:“唉,是啊,她是建北的母親,她都這樣決定了,我們當時也沒有再追問,隻是心中難免還是有疑慮,特別是看到那一群鬼魂,更是難受……”


    李建剛感歎著,又忍不住哀傷起來:“土娃兒真是好樣的,以前小時候就那麽聰慧機靈,長大了,還能認識你們這樣不得了的人,也許是他冥冥之中,讓我們碰麵,指引我來找您幫助我們李家的人吧。”


    雲景點了點頭,卻沒再多言了。


    李建剛死於山間的泥石流,但卻詭異地借屍還魂,重歸人間,為了完成當初與項子卓一起打籃球的夢想與約定,冒著痛苦與風險回到學校,直到項子卓獲得比賽名額,這才放心地離去。


    作為趕屍人一族,最忌諱詐屍,李建剛的情況,恐怕並不適合讓他這些族人知道,所以李建剛的母親,才選擇了隱瞞吧。


    那麽雲景自然也不會多嘴將這一切說出來,他會提及李建剛,隻因為當初李建剛臨去時,將他祖父,也就是李建剛口中的七爺爺生前留下的血符,贈予給了雲景。


    如果沒有再遇到李家人,那血符既然贈給雲景了,雲景自然繼續保存著,以備將來不時之需。


    但既然如今遇到李家人有難,事情還與李建剛的祖父有關,雲景便想著,如果有需要的話,也許可以將血符歸還,保護李家這一支的安全。


    不過,這些人畢竟不是李建剛的血親,血符一事,對於李家怕是事關重大,為了穩妥起見,雲景決定暫時不要拿出來,等確定了李家人的情況後,再做決定。


    車子很快遠離景區,朝郊外駛去。


    這公交車被那五位老祖改造過,不僅常人與監控錄像看不見,而且一旦加速起來,遠勝於普通的公交車,本是為了不給雲景起疑心的時間,盡快將他帶去南麓山奪寶,五位老祖才這樣費盡心力地改造的,結果現在倒是方便了雲景和李建剛,趁著夜深少車,李建剛一路飛速行駛,天還沒亮,就回到了偏僻的附近。


    停下車,李建剛有些不好意思地看向雲景和墨菲斯,道:“李家村在山裏,接下來的路車子進不去,必須靠走的……”


    “沒事,我們走上去吧。”雲景道,隨後起身,和墨菲斯一起下車。


    李建剛也打開駕駛車門,從懷裏掏出了個鈴鐺,一手舉著鈴鐺,另一手擺了個怪異的姿勢,口中飛快低喃著腔調奇異的咒語,與鈴鐺的聲音呼應,形成獨特的韻律。


    雲景仔細一看,通過他的精神力,能感應到一陣一陣靈氣,從李建剛手中的鈴鐺上傳出,逐漸朝四周擴散,隨著鈴鐺越搖越急,那靈氣擴散的範圍也越來越廣,緊接著,最開始感應到靈氣的屍體,“哢吱哢吱”地從座位上站起來,渾身骨頭劈裏啪啦作響,從公交車上僵硬地走下來。


    李建剛見屍體全動了,搖鈴鐺的速度逐漸慢了下來,口中也不再念咒語,而是利用鈴鐺的聲音來操控屍體。


    見雲景和墨菲斯都專注地看著屍體,似乎覺得有幾分新鮮,李建剛想到之前他們之前殺人凶殘的樣子,此刻又對趕屍這麽好奇,心中莫名騰升起了一股自豪感,對雲景和墨菲斯道:“普通人十分懼怕趕屍,總覺得恐怖不吉利,但其實操作起來,也不難,隻要不把這些人想的太過猙獰,當做放牛放羊一樣,其實也就不怕了。


    “在趕屍之前,我們也需要做許多工作,才能順利趕屍的,要把朱砂放在死者的腦門心、背膛心、胸膛心窩、左右手板心、腳掌心這七處位置,然後每處以一道符籙壓住,再用五色布條綁緊,這樣做是為了留住死者體內的七魄。


    “然後,再將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嘴巴,鼻子和耳朵中,再以符籙堵住,這樣就是留住了死者的三魂。


    “三魂七魄留住了,最後,再在死者的脖子上敷滿朱砂,再貼一道神符,用布條紮緊,用布麵與帽子蓋住死者的麵容,接下來,隻需搖著鈴鐺,念上咒語,屍體便會應聲而起,跟著我們上路。”


    雲景看著那一堆屍體整齊有序地慢慢走到李建剛身後,一個一個排起隊來,看起來整齊有序,忍不住問道:“中國這麽大,如果距離遠的話,一走就是十幾天甚至一個月,正常來說,屍體應當會腐爛的,能保持不爛,是與那朱砂和符籙有關嗎?”


    “是的。”李建剛一邊指揮屍體,一邊道,“不過,屍體雖然沒爛,但保持在剛死不久的狀態,難免要麽太僵硬,要麽太柔軟,靈活度總是不如活著的人。


    “於是先人便研究出了許多趕屍的功夫與咒語,最基礎的,便是‘站立功’,就是字麵上的意思,要讓屍體從平躺的狀態,變成站立起來。


    “第二便是‘行走功’,也就是讓屍體走動起來;還有‘轉彎功’、‘下坡功’、‘過橋攻’、‘啞狗功’等等,這些功夫與咒語使用的好了,死人動起來甚至能像活人一樣靈活,不看臉,不聽聲音的話,也許還以為是個活人呢。”


    李建剛說著,有些黯然地道:“可惜,這些功夫與咒語不好學,七爺爺是最後一個掌握這些本事的人,當初他那樣悉心教導我,我也隻學了最基礎的本領,後來七爺爺失蹤了,那些功夫與咒語,也徹底失傳了。”


    雲景看著這些排隊的李家村先人屍體,雖然不至於像活人那麽靈活,但也遠比普通的僵屍要行動便捷地多,不僅如此,這些屍體保存的非常完好,甚至連眼球都在,不然之前雲景上車的時候,也不至於這麽多屍體一起盯著了。


    李建剛留意到雲景的目光,立刻笑著道:“這是我們趕屍一族的先人屍體,所以特別與眾不同一些,雖然身體也有些僵硬,但卻比普通僵屍要靈活地多,你看他們不僅能上下車,甚至還能坐在座位上,睜眼閉眼,搖頭低頭,全都能做……這可不是我的功夫了得,是我們先人厲害!


    “以後我死了,我也要將自己的屍體貢獻給家族,想到以後操控我的是我的後輩,借助我的屍體來保護我的子孫後代,我也會心甘情願將自己的身體交出去的。”


    雲景看著李建剛臉上的笑容,第二次感覺到了來自屍體的溫暖。


    第一次是在李建剛身上,第二次,是在這一群李家的人身上,屍體雖然是冰冷的,但隱藏在內裏的感情,卻十分溫暖。


    這麽一想,再看那一個個麵色青綠的屍體們,似乎也沒那麽恐怖了。


    見屍體們排好隊,李建剛停止了搖鈴,繞著公交車走了一圈,將車上的靈氣陣法全都破壞掉。


    陣法消失後,公交車立刻發出了“哢哢哢”鐵塊擠壓碰撞的聲音,緊接著,在雲景等人的注視下,公交車輪胎一癟,車身轟然倒塌,四分五裂地碎在地上。


    這碎得實在是太快太徹底,看著這一群破銅爛鐵,車子像是爛了好幾年一樣,沒人提醒的話,根本看不出幾分鍾前,它之前是一輛能載客的公交車。


    墨菲斯玩味地看著公交車:“你剛說這車是那五個廢物老頭弄的?”


    李建剛和雲景那麽聊了幾句後,特別是當知道雲景和李建剛是同學,頓時又想起了雲景的年齡與身份,心中對雲景的恐懼感略略降低了一些,但對墨菲斯,那可是依然怕得要死。


    別說他現在連墨菲斯本體究竟是什麽都不知道,就算墨菲斯告訴他,他也隻是個普通修煉者,李建剛畢竟已經親眼見墨菲斯的殘忍手段,那吃起人來,毫不含糊,這種恐懼已經根深頂固,估計一輩子都消除不了了。


    麵對墨菲斯的提問,李建剛緊張地都快結巴了:“對……”


    “做的倒是挺有趣,殺人犯案起來,一點痕跡也不露,非常適合當代的環境。看來他們精力都花費到這方麵上了,難怪戰鬥起來那麽弱。”墨菲斯道。


    李建剛聽著墨菲斯的評價,在心中汗顏。


    他並不知道墨菲斯是異世界來的,如果從小生活在這個環境中,對當代社會規則熟悉,很容易就通過漏洞想到各種點子,這些點子隻要有能力,瞞過普通人並不是問題,難的是怎麽麵對同門中人。


    相信那五位老祖弄這個公交車,也不過是隨手布置,大部分精力定然都放在了修煉一途上,結果如今死後,卻從墨菲斯口中得了這麽個評價,若是那五位老祖靈魂沒被吃掉,聽到墨菲斯這話,估計會氣的當場變成陰靈了。


    同時,通過這短暫的接觸,李建剛也發現,雲景和墨菲斯,身上有著和普通修煉者完全不同的特質。


    雖然奇門道門中的修煉者一致有約,除了風水師相師等職業相關之人,其餘修煉者,盡量不要在普通人麵前展露身份,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畢竟現今社會,是不容許道門太過醒目的。


    然而,修煉者畢竟開啟了另一條更高於普通人的道路,論個體實力,他們是遠勝於凡人的,因此大多時候,修煉者麵對凡人時,往往會比麵對同門更少幾分顧忌,更多了幾分不屑與輕蔑,其中以那些門派子弟尤為囂張。


    雲景的實力李建剛沒親眼見到,但墨菲斯的實力,絕對遠超當世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修煉者,這二人關係匪淺,哪怕雲景真如傳言中是個廢物,有墨菲斯這麽個靠山,也不愁不能橫著走了。


    但奇異的是,李建剛在他們二人身上看到與那些門派弟子完全相反的特質。


    麵對普通人的時候,他們十分低調,反之麵對修煉者,當即鋒芒畢露。


    他們遵守普通人的法則,所以他初見雲景的時候,墨菲斯竟然是隱藏於雲景身後行走於人間的,但他們卻完全視修煉者的法則於無物,哪怕那麽多人伏擊雲景和墨菲斯,是他們的不對,但不論怎樣,一旦吃人,他們有理也將會變得沒理,偏偏他們一點擔心與顧忌都沒有,這樣的行徑,實在是令人覺得新奇與費解。


    李建剛心中這樣想著,眼見天快亮了,死屍是不能在白天行動的,李建剛連忙抓緊時間,趕著屍朝山裏的李家村走去。


    清脆的鈴聲在山間回響,李建剛走在最前頭,身後跟著一長串屍體,在隊伍的最尾巴,則跟著背著包的墨菲斯和雲景。


    期間隊伍走過山路,踏過小橋,路過石子路,甚至還趟過一大片墳墓,塊塊墓碑沉悶地佇立在山中,像是在那安靜地注視著雲景一行人。


    “墓碑背後,就是李家的祠堂,平日先人遺體都在那的。”李建剛見天邊出現了一抹深藍色,連忙加快了腳步,“太陽一出來,屍體就不能動了,我們快點。”


    說著,鈴鐺聲急促起來,屍體們雖然加快了腳步,但李建剛也滿頭是汗,顯然趕的很吃力。


    雲景見那深藍色已經逐漸轉成了魚肚白,連忙催動體內靈力,想要給李建剛輸一點,讓他支撐得久一些。


    就在這時,墨菲斯一把抓過雲景的手,道:“不行。”


    “嗯?”雲景疑惑地看著墨菲斯。


    墨菲斯眯著眼睛看雲景:“以前是獸型攔不了你就算了,以後這種事我來,你的靈氣,隻準進入我的身體裏。”


    說完,墨菲斯走上前,一把接過李建剛手上的鈴鐺,五指扣著鈴鐺,墨菲斯輕輕地搖了一下。


    “叮鈴鈴……”正走著的屍體們渾身一震。


    李建剛見狀,再看看天色,又著急又小心翼翼地開口:“這個,要配合咒語的,和普通的修煉不一樣——”


    他話音未落,突然,屍體們毫無預兆地齊齊朝前狂奔起來,那身子,那步伐,猶如運動健兒一般,在山間飛速奔跑著,原本李建剛控製,還需要十來分鍾的路途,由墨菲斯控製後,不到兩分鍾,全都被屍體們跑完了。


    目瞪口呆的李建剛:“=口=”


    見屍體們全回祠堂去了,墨菲斯將鈴鐺還給了李建剛,然後慢慢走回到雲景的身邊,時不時看雲景兩眼。


    雖然他什麽話都沒說,臉上也什麽表情都沒有,但雲景就是感覺到,墨菲斯渾身上下都在散發著“快來誇獎我”的氣息。


    好吧……雲景自問就算自己出手,也是絕對做不到墨菲斯這種程度的。


    不愧是頂級神獸,人比獸,氣死人呐。


    雲景在心中失笑著,又感覺到墨菲斯看了他一眼。


    最終,雲景還是決定無視墨菲斯的小眼神,對李建剛道:“前麵就是李家村了嗎?”


    李建剛勉強從墨菲斯的神通中回過神來,點了點頭:“就在那。”


    “那我們走吧。”雲景道,邁開腳步率先朝李家村走去。


    呆怔的李建剛迷糊地看著雲景的背影,忽然,他渾身一冷,像是被什麽猛獸盯上一樣,李建剛連忙回頭,果然看到墨菲斯的目光停留在了他的身上。


    李建剛想都不想,第一時間道:“好厲害,真厲害,太厲害了!我從來沒有見過屍體這麽靈活過,那跑的比我還快!我發誓!!”


    墨菲斯走到李建剛麵前,上下看了他一眼:“你們這個世界……對交/配有什麽講究嗎?”


    李建剛:“啊?”


    墨菲斯認真地糾結起來:“一定要在自己的窩裏,還是要在一個豪華舒適的窩裏,還是氣氛與感情到了,哪裏都可以?”


    整個天鴻大陸,夢魔隻有一隻,就像鳳凰一樣,死後涅槃重生,從幼年起重新生長,然後上一代的記憶漸漸蘇醒,成年登頂後,再衰老而死,等待下一次的新生。


    他是獨一無二的,也是最為孤獨的。


    沒有同類,沒有伴侶,也吞噬靈魂而活,因此也缺少朋友。


    沒有生命可以比他活得更久,當一代又一代的夢魔記憶傳承下來後,除了如何變強之外,最清晰的情感,便是那無邊的孤獨。


    所以當他發現自己喜歡雲景之後,二話不說就和雲景捆綁在一起,對於墨菲斯漫長的生命而言,雲景的一生,實在是太短暫了。


    世界那麽大,人類有那麽多,但雲景卻隻有一個。


    對墨菲斯而言,雲景比他更為珍貴。


    他很珍惜這份喜歡,小心翼翼地捧著,守在雲景的身邊,看他慢慢從弱者成長為強者,看著他來到這個陌生的世界,從最初的茫然,到現在逐漸融入。


    然後,他發現自己對雲景又多了一份全新的喜歡,這份喜歡又熾熱又濃烈,他想要和雲景結合,想讓他們兩像人類的情侶一樣,親密地膩在一起。


    同時,為了表示對雲景的尊重,墨菲斯不得不考量了一下第一次交/配的地點,不論是夢魔還是麒麟,都是獸類,獸類嘛,向來認為交/配是最自然而然的本能,自然是什麽時候想要,就直接上了。


    但人類則講究了許多,而且好像不同人,想法也不同似的,這讓墨菲斯有些為難起來,因為在感情這一方麵,雲景向來比他還內斂,墨菲斯有些拿不準雲景喜歡哪一種。


    這麽想著,墨菲斯見李建剛還一臉呆滯,頓時有些不滿:“你不知道嗎?”


    李建剛感應到墨菲斯的情緒,渾身打了個激靈,連忙擺手:“這個這個,這個……要……要根據綜合情況考慮的……”


    “嗯?”墨菲斯揚眉看他。


    李建剛頭上的冷汗都快掉下來了:“如果……如果兩個人情投意合的話,根據我們村的習俗……就成婚,拜堂,在喜房裏……”


    見墨菲斯皺著眉頭,不是很理解的樣子,李建剛心髒都快被嚇爆了,危急關頭,李建剛靈光一閃,小心道:“那……如果你們今晚在我們村留宿的話,我給你們準備一間喜房?”


    墨菲斯眼睛一亮:“我見過的人類裏頭,論起聰明排行,你絕對名列前茅。”


    說著,墨菲斯輕輕拍了拍李建剛的肩膀:“以後誰敢說你笨,我幫你吃了他!”


    李建剛一聽,腦海立刻呈現墨菲斯吃人的畫麵,嚇得腿都軟了:“謝、謝謝你啊……”


    “不客氣。”墨菲斯擺了擺手,心情愉快地追上了雲景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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