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我這麽問他,俯身鬼得意洋洋的回道:“我都搞定了,他們讓你明天晚上八點去一個名叫黑八台球廳見麵,到時候你們自己談!”
“那很好!這件事你幹的不錯!”聽他這麽一說,我滿意的點了點頭,讓他進入薄書裏。可我剛動了這個心思,附身鬼就忙叫住了我。
“主人,先等等,你今晚能不能放我離開呀!我回來的時候,都跟人家大姐大約好了,一會兒淩晨兩點鍾,我們到縣裏翠微賓館不見不散!”
“呃......”
聽到這鬼東西這麽一說,作為他的主人,我又不能不滿足他,於是我對著他說道:“你小子悠著點,別把你身上的這副皮囊玩壞了,否則再找一具皮囊可就不容易了!”
“主人放心!那我現在可就走了!”附身鬼猴急的對我說完這些話後,便快速的離開了這裏,急著去縣裏的翠微賓館禍害人家大姐大去了。
看著他離去的背影,我突然在想,要是對方知道他是一個鬼,那會是一個什麽樣的表情呢?
第二天晚上七點鍾左右,俯身鬼再次回到了陀螺山。來到了山裏後,他便讓我跟著他下山,來到了一處距離陀螺山腳下幾百米外的一處三岔口,然後讓我在這裏等著。
俯身鬼告訴我,一會兒會有一個女人,也就是那個大姐大會來親自接我們去縣裏的那個所謂的黑八台球廳。
不到十分鍾,一輛紅色的路虎越野車就出現在了我們的視線裏。當紅色的路虎車停在了我們的身邊後,我打眼望了過去,果然開車的是一位女司機,而且是一位明豔動人,看著就像是一副貴婦人打扮的女人。
當女人從車上走下來之後,借著路邊的路燈看過去,我不得不佩服俯身鬼的眼光和能力,沒想到這鬼東西隻要一晚上的功夫就能收服了這樣的一個極品女人,這絕對是一門絕技。
女人上身穿著一身白色的上衣,下身配著一條黑色的齊b小短裙,大長腿上穿著黑色的絲襪,腳下是一雙黑色高跟鞋,這身打扮加上她的姿色,那絕對算得上是尤物一個。
在女人下了車子後,附身鬼對著那女人笑說道:“陳姐,你來的可真快啊!我們前腳剛到,你後腳就來了!”
那個被叫做陳姐的女人挎著個粉色的lv包,一臉媚笑的來到了俯身鬼的身邊,一把摟住附身鬼的胳膊,就當著我的麵,在我的麵前對著附身鬼膩膩的說道:“小鑫(俯身鬼附身的這具皮囊原名叫做張鐵鑫)弟弟要姐辦點事兒,姐要是不給你辦好了,那姐姐怎麽對得起你呢?”
小鑫弟弟......
聽到她這麽稱呼俯身鬼,我這雞皮疙瘩掉了一地......
見我在身邊有些不舒服,附身鬼看出來了,於是他忙對著身邊的陳姐說道:“陳姐,我哥在我身邊看著呢,這樣不好,還是先說正事兒,我哥想要偷渡到寇國,你那邊都安排好了嗎?”
“放心,蜂王他在黑八等著我們呢,我陳嬌知會他辦點事兒,他還是會給我這個麵子的!對了我說小鑫他哥,小鑫說你去寇國偷渡,為的是多賺些錢,其實你犯不著偷渡,既然你是小鑫的朋友,你跟著我幹,我保證你賺的錢比去寇國賺得多!要不然姐給你買張機票,幫你辦簽證去寇國,也用不著冒著危險去偷渡!”
見陳姐看向了我,又對著我說了這麽一通話,我不知道該怎麽回答了。她說我是為了賺錢才去的寇國,我可是一丁點兒都不知道的,我猜想這應該是附身鬼故意這樣說的。
見我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麽開口回答,附身鬼忙搶著話說道:“哎呀陳姐,我不是都跟你說了嗎?我哥認死理,不喜歡靠別人的,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賺到錢,我都說不通,你就更說不通了!”
聽俯身鬼這樣說,那個陳姐看著我直搖著頭:“哎呀!你這樣可不行,現在這個社會,人要學會活絡點,怎麽能老認死理兒呢?你瞧瞧你弟弟,他就比較活,討人喜歡!”說完這話,這個陳姐又衝著附身鬼拋起了媚眼來......
我實在受不了這個陳姐,就在我的麵前這麽的調情合適嗎?還是我落伍了,不知道現在的社會大姐都這麽奔放,奔放的直逼古鎮的女人們了......
又相互聊了幾句之後,我便和附身鬼上了車子。讓我震驚的是,陳姐直接把車子交給了附身鬼開,自己坐到了一邊副駕駛的座位上。
俯身鬼開車我卻不奇怪,這個花叢小鬼頭混跡都市這麽久,會開車很正常,可是讓我無法想象的是,這家夥這車開的那叫一個生猛啊!恨不得要把這車給開飛了!上了馬路後,這車就跟上了飛機跑道似的,那叫個快。那油門恨不得都要踩碎了。
漂移過彎道,急速超車,管你是紅綠燈,隻要他開上了車,馬路就好像是他家的一樣。
我這是第一次體會到什麽叫飛一般的感覺,就這車速,我自認為換做了一般人,指不定嚇的是心驚肉跳呢!
可是那個陳姐在看到附身鬼把她的車開成了這樣,那叫一個崇拜啊!那看著他的眼神就跟看到了自己心目中的偶像一樣......
黑八台球廳在縣裏,原本需要至少一個半個小時的路程,俯身鬼硬是在半個小時不到就來到了黑八台球廳。
等車子停下來之後,陳姐一把摟住附身鬼,然後在他的臉上狠狠的親了幾口,嘴巴裏更是大喊道。
“小鑫鑫,我愛死你了!”
.......
隨著陳姐走進了這家黑八台球廳的二樓,我見到了在裏麵打桌球的那個所謂的蜂王。
蜂王長的樣子就挺嚇人的,一臉的痞子氣,左側臉頰上,還有一道被縫合的口子,那縫合的口子歪歪曲曲的就好像黑色的蜈蚣一樣。
由於蜂王光著膀子,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的身上那誇張的紋身...還有數不盡的傷疤。
我可以看得出來,這個男人應該是經曆了很多摸爬滾打,他身上的傷口和紋身就足以證明了,他不是正經人,他是個壞蛋,他是混社會的!
“那很好!這件事你幹的不錯!”聽他這麽一說,我滿意的點了點頭,讓他進入薄書裏。可我剛動了這個心思,附身鬼就忙叫住了我。
“主人,先等等,你今晚能不能放我離開呀!我回來的時候,都跟人家大姐大約好了,一會兒淩晨兩點鍾,我們到縣裏翠微賓館不見不散!”
“呃......”
聽到這鬼東西這麽一說,作為他的主人,我又不能不滿足他,於是我對著他說道:“你小子悠著點,別把你身上的這副皮囊玩壞了,否則再找一具皮囊可就不容易了!”
“主人放心!那我現在可就走了!”附身鬼猴急的對我說完這些話後,便快速的離開了這裏,急著去縣裏的翠微賓館禍害人家大姐大去了。
看著他離去的背影,我突然在想,要是對方知道他是一個鬼,那會是一個什麽樣的表情呢?
第二天晚上七點鍾左右,俯身鬼再次回到了陀螺山。來到了山裏後,他便讓我跟著他下山,來到了一處距離陀螺山腳下幾百米外的一處三岔口,然後讓我在這裏等著。
俯身鬼告訴我,一會兒會有一個女人,也就是那個大姐大會來親自接我們去縣裏的那個所謂的黑八台球廳。
不到十分鍾,一輛紅色的路虎越野車就出現在了我們的視線裏。當紅色的路虎車停在了我們的身邊後,我打眼望了過去,果然開車的是一位女司機,而且是一位明豔動人,看著就像是一副貴婦人打扮的女人。
當女人從車上走下來之後,借著路邊的路燈看過去,我不得不佩服俯身鬼的眼光和能力,沒想到這鬼東西隻要一晚上的功夫就能收服了這樣的一個極品女人,這絕對是一門絕技。
女人上身穿著一身白色的上衣,下身配著一條黑色的齊b小短裙,大長腿上穿著黑色的絲襪,腳下是一雙黑色高跟鞋,這身打扮加上她的姿色,那絕對算得上是尤物一個。
在女人下了車子後,附身鬼對著那女人笑說道:“陳姐,你來的可真快啊!我們前腳剛到,你後腳就來了!”
那個被叫做陳姐的女人挎著個粉色的lv包,一臉媚笑的來到了俯身鬼的身邊,一把摟住附身鬼的胳膊,就當著我的麵,在我的麵前對著附身鬼膩膩的說道:“小鑫(俯身鬼附身的這具皮囊原名叫做張鐵鑫)弟弟要姐辦點事兒,姐要是不給你辦好了,那姐姐怎麽對得起你呢?”
小鑫弟弟......
聽到她這麽稱呼俯身鬼,我這雞皮疙瘩掉了一地......
見我在身邊有些不舒服,附身鬼看出來了,於是他忙對著身邊的陳姐說道:“陳姐,我哥在我身邊看著呢,這樣不好,還是先說正事兒,我哥想要偷渡到寇國,你那邊都安排好了嗎?”
“放心,蜂王他在黑八等著我們呢,我陳嬌知會他辦點事兒,他還是會給我這個麵子的!對了我說小鑫他哥,小鑫說你去寇國偷渡,為的是多賺些錢,其實你犯不著偷渡,既然你是小鑫的朋友,你跟著我幹,我保證你賺的錢比去寇國賺得多!要不然姐給你買張機票,幫你辦簽證去寇國,也用不著冒著危險去偷渡!”
見陳姐看向了我,又對著我說了這麽一通話,我不知道該怎麽回答了。她說我是為了賺錢才去的寇國,我可是一丁點兒都不知道的,我猜想這應該是附身鬼故意這樣說的。
見我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麽開口回答,附身鬼忙搶著話說道:“哎呀陳姐,我不是都跟你說了嗎?我哥認死理,不喜歡靠別人的,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賺到錢,我都說不通,你就更說不通了!”
聽俯身鬼這樣說,那個陳姐看著我直搖著頭:“哎呀!你這樣可不行,現在這個社會,人要學會活絡點,怎麽能老認死理兒呢?你瞧瞧你弟弟,他就比較活,討人喜歡!”說完這話,這個陳姐又衝著附身鬼拋起了媚眼來......
我實在受不了這個陳姐,就在我的麵前這麽的調情合適嗎?還是我落伍了,不知道現在的社會大姐都這麽奔放,奔放的直逼古鎮的女人們了......
又相互聊了幾句之後,我便和附身鬼上了車子。讓我震驚的是,陳姐直接把車子交給了附身鬼開,自己坐到了一邊副駕駛的座位上。
俯身鬼開車我卻不奇怪,這個花叢小鬼頭混跡都市這麽久,會開車很正常,可是讓我無法想象的是,這家夥這車開的那叫一個生猛啊!恨不得要把這車給開飛了!上了馬路後,這車就跟上了飛機跑道似的,那叫個快。那油門恨不得都要踩碎了。
漂移過彎道,急速超車,管你是紅綠燈,隻要他開上了車,馬路就好像是他家的一樣。
我這是第一次體會到什麽叫飛一般的感覺,就這車速,我自認為換做了一般人,指不定嚇的是心驚肉跳呢!
可是那個陳姐在看到附身鬼把她的車開成了這樣,那叫一個崇拜啊!那看著他的眼神就跟看到了自己心目中的偶像一樣......
黑八台球廳在縣裏,原本需要至少一個半個小時的路程,俯身鬼硬是在半個小時不到就來到了黑八台球廳。
等車子停下來之後,陳姐一把摟住附身鬼,然後在他的臉上狠狠的親了幾口,嘴巴裏更是大喊道。
“小鑫鑫,我愛死你了!”
.......
隨著陳姐走進了這家黑八台球廳的二樓,我見到了在裏麵打桌球的那個所謂的蜂王。
蜂王長的樣子就挺嚇人的,一臉的痞子氣,左側臉頰上,還有一道被縫合的口子,那縫合的口子歪歪曲曲的就好像黑色的蜈蚣一樣。
由於蜂王光著膀子,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的身上那誇張的紋身...還有數不盡的傷疤。
我可以看得出來,這個男人應該是經曆了很多摸爬滾打,他身上的傷口和紋身就足以證明了,他不是正經人,他是個壞蛋,他是混社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