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冬天很冷,而且,格外漫長。


    人的記憶有時候是種很模糊的東西,我對時間的概念也有些混亂。


    記憶中,後來沒有發生太多的事,又或者說,與那段時間的遭遇相比,以前再怎麽無法接受的事情,也顯得不痛不癢。


    我和瘋子坐早上七點鍾的航班從內蒙回埁都,空蕩蕩的東山機場,太陽還未升起,飛機在灰褐色的天穹下沉睡著,我望著巨大落地窗中的身影,我和瘋子穿著休閑裝,背著雙肩包,帽簷遮住了我的半張臉,剩下的半張臉上遍是胡茬,我想不起來上一次是什麽時候刮過胡子。


    背後,時不時有麵容模糊的行人從我們身邊匆匆走過,目光並未在我們身上有所逗留,他們或許是出差,或許是探親。


    每個人都在自己短促的人生中庸庸碌碌,他們不知道我和瘋子剛剛九死一生,我也無從分辨他們是不是剛套上襯衫遮住胸口超人標誌的蓋世英雄。


    生活,太沉重了,絕大部分人都算不上活得遊刃有餘,想要處理好自己的爛攤子已經很難,更別說我這種自己都已經活得滿目瘡痍,還妄圖將戰友擔在肩頭的人。


    我想,我大概需要一些休息。


    下飛機的時候,我和瘋子被裹挾在人流中,熟練地掏出手機叫車回家,這個動作是本能的,可當我拿起手機的時候,突然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一種奇怪的情緒更在喉嚨裏,呼吸有些艱澀。


    我們剛從普通人無法想象的奇怪世界裏回來,然後迅速投入普通人的生活,這種感覺很不真實。


    瘋子叫的車很快到了,是一輛經過減速帶時都會發出怪聲的奇瑞,我想嘲笑他走了大運叫到輛碰碰車,可是,記憶中那個西裝筆挺坐在輝騰裏的瘋子在眼前閃現,嘲笑的話說不出口。


    我又想到,如果是唐克,肯定會大大咧咧沒心沒肺地嘲笑瘋子虎落平陽。


    是吧,又想到了唐克,我控製不了自己的思緒,它總是抓著我的手,讓我在無意識的情況下碰觸一些讓我不舒服的記憶。


    但是唐克會回來的。


    內蒙古高原,來自西伯利亞的寒風打著卷,夥計們一聲聲“唐爺走好”還在我的耳邊回響,唯有不停告訴自己唐克很快就會回來,才能讓我的心情不那麽沉重,畢竟,從現在開始,在這座我生活了二十幾年的熟悉城市,我再也不能隨時隨地打電話給那個我唯一信任的人。


    臨別前,我問瘋子要去哪兒,想到他可能還要回到那座廢棄學校的地下室,我有點兒難受,那鬼地方肯定沒有空調和暖氣,我想自己是不是該邀請瘋子跟我走,可是說實話我也沒想好自己要去哪兒。


    齊名央一去不回,我知道他是假的,可是堂口的夥計們不知道,回來之前,瘋子曾經打聽過埁都的情況,他輕描淡寫地跟我提了一下堂口的事情,沒有說的太深,我估計他是擔心我會怕得不敢回去。


    人還沒到,其實擔子已經壓在身上了。


    其實相比較齊名央那邊的情況,我更怕的是麵對唐克的兄弟,我怕他們盯著我的眼睛,問我,為什麽他們當家的跟著我出門,就這麽一去不回了。


    齊不聞啊齊不聞,你要怎麽回答?


    瘋子關上車門的時候,說讓我好好休息一下,他要處理一些事情,然後我們就出發。


    這讓我想到這一次出門前,瘋子也是這樣對我說的,那次他和黑墨鏡來茶樓接我,現在黑墨鏡不在了,我不敢想象下一次出門是不是也會有人回不來。


    這是人生啊,給我們些什麽,奪走我們些什麽。


    我上車之後讓司機跟著導航走,一路上改了三四次地址。


    我和齊名央的家,那個我生於斯長於斯的家,我去不了也不敢去,至於我自己的家,我實在擔心有人去找我,而且我連茶樓都去不了,瘦張走了,音信全無,我不知道是因為茶樓出事兒了,還是他終於認清了跟著我這種廢柴老板注定沒什麽發展,決定給自己找條出路。


    思慮再三,我讓師傅把車開到長柳巷子,下車的時候正是中午,巷子口的抄手店人滿為患,不少人端著比臉還大的抄手碗蹲在路邊,紅油辣子染得嘴唇通紅。


    我想睡覺,什麽都不想吃,躺在床上先來它一天一夜的葛優攤——我是在微博上看到這個詞的,這詞剛火起來的時候,我在山裏,在機場刷微博時第一次看到這詞時都不知道是什麽意思。


    這日子過得好像和全世界有時差。


    長柳巷子很窄,如果從半空俯瞰,大概像個柳枝形狀,我第一次知道這個名字是收到一條短信時,當時盯著手機屏幕就笑這名字聽起來像花柳巷,我腦補這地方晚上應該是燈紅酒綠,有穿得很簡單的姑娘站在巷子口甩著手帕,笑吟吟地夾著胸,說,大爺,來玩個五塊錢的嗎?


    巷子兩邊是低矮的平房,因種種原因不願離開這地方的人大多戀舊,將許多有用的沒用的雜物堆在門口,以至於最窄的地方隻能側著身經過,我想我大概是瘦了,第一次來的時候還要吸著肚子,現在已經不用了。


    我要暫居的房子位於巷尾,鑰匙藏在雨簷舊瓦下,鑰匙的主人個子比我高,而我要踮著腳才能摸到那枚鑰匙。


    一人寬的房門被打開後,走兩三步經過門廊,麵前是個小院,左邊牆角擺著個詠春樁,樁原本刷著暗紅色的油漆,因用了多年,很多擊打部位已經褪色,代表右手的那根木杆呈黑色,是後來裝的,原來的那根被打斷了。


    院子右邊牆角有一輛自行車,原本屬於我,差不多是被死皮賴臉搶走的,自行車旁邊,還掛著秋千,上麵落著厚厚的灰塵,我看了一眼,以前總嘲笑這玩意兒小兒科,明明是個流氓還特麽裝不要臉的小清新,但是現在看著那秋千,我覺得晚上時可以試著坐在這裏看看星星。


    這裏是唐克的家,我覺得這裏很安全,因為這孫子活得很謹慎,沒幾個人知道他住哪兒,我之所以知道也是機緣巧合——他戒酒那段時間被老爺子反鎖在家,讓我來給他送酒。


    唐克自稱之所以不曝光住處,一是因為在圈子裏樹敵太多,二是他勾搭的姑娘太多,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追到家裏都不好。


    但是等我來過他家之後,我覺得這貨是怕被人笑話——秋千,舊版《皮皮魯和魯西西》,河奈留下的玩偶和言情小說。


    我清楚記得自己來過唐克家後,改了對他的評價,哥們兒真是個有故事的少男。


    推開房門,迎麵而來的是灰塵的氣息,還有空氣中的涼意,太久沒人住的房子,會滋生一種獨特的寂寥,除此之外,夾雜在塵埃中的,是一股方便麵的味道……


    老壇酸菜麵?


    我愣了一下,環視房間,隻見在房間角落那張懶人沙發上,一個人捧著一大碗方便麵,抬著頭用一種同樣詫異的目光盯著我。


    “你……”


    不等我把話說完,對方放下麵碗,騰地一下跳起來,一個箭步躥到我麵前,不由分說將我一把頂在牆上。


    “我爺爺呢?!”


    他離我太近,一張口都能聞到嘴裏的方便麵味兒,一張稚嫩的臉因憤怒有些猙獰,我的呼吸有些吃力,抓著他的腕子竭力將他推開。


    “唐葵,你別著急,先聽我說……”


    “說什麽說?我爺爺真死了?齊不聞,你今天要是說不清楚你就……


    唐葵四下看著,好像在找家夥,我心頭一驚,這孩子要是拿泡麵碗甩我一臉,那我可就真沒脾氣了。


    “你聽我說,死是死了,但是……但是!”完了,我眼看唐葵已經瞄上了泡麵碗,連忙抓著他的手腕道:“能活!還!能!活!”


    唐葵聽到我的話,終於停下手上的動作,他將信將疑地望著我,“真的?”


    “真的,我已經查到了返生蠱的事兒,你爺爺中過金蠶,你知道的吧?”我趕在唐葵動手前嘴皮子上下翻飛地急切道:“他是走了狗屎運,沒有金蠶,這事兒還真不成。你信我的,真的,能活。”


    唐葵今年十九,身材精壯,他管唐克叫爺爺這事兒說來話長——唐葵的老子是個簍子,以前惹了唐克,被唐克打得一口牙隻剩六顆,硬是被逼著認了唐克當幹爹,後來進了堂口給唐克做跟班兒。


    唐克雖然瞧不上唐葵那百無一用的爹,但是看唐葵這孩子不錯,這也算是唐克幹的為數不多的正經事兒之一,以打斷腿為脅迫理由逼著唐葵考了個大學,後來一邊上學一邊跟在唐克身邊幫忙,這孩子也算不負唐克所望,年紀輕輕已經能幫唐克撐起半個堂口。


    按輩分來算,唐葵管唐克叫爺爺順理成章,雖然我第一次聽他特別順口地管唐克叫爺爺時著實被嚇了一跳。而這唐葵沾染了一身唐克的臭毛病,對他老子嗤之以鼻,唯獨對唐克畢恭畢敬馬首是瞻。


    也不知道是不是跟在唐克身邊太久,畢竟這孩子十三歲起就拿唐克當偶像,所以就連長相都和唐克有些相似。


    聽完我的話後,唐葵的眼珠兒滴溜溜轉了轉,那表情與唐克如出一轍,隻見他思索片刻後,輕聲道:“這事兒,要是放在別人身上,我當你齊不聞放屁呢,但是如果是我爺爺的話……肯定能活!”


    說到這裏,唐葵才終於放開我的手,轉身回到角落裏端起泡麵吃了一口,他知道我和唐克關係好,行吧,算是出於對他爺爺朋友的尊重,唐葵咬斷麵條,半截麵條從他嘴裏滴滴答答掉回碗裏,他捧著碗對我晃了晃,“齊爺,吃麽?”


    “呃,不吃,”我撫著心口強壓著惡心搖搖頭,在他對麵坐下,“話說,你是怎麽知道你爺爺的事兒了?堂口裏有人給你說的?”


    “不是,”唐葵頭也不抬道:“我收到了一封信。”


    說著,唐葵已經將那封信從屁股兜兒裏掏出來,大概是被他翻來覆去看了太多遍,信紙已經皺皺巴巴。


    我將那封信展開看了一眼,這便知道唐葵是從哪兒得知了我們一路上的情況。


    但是讓我介意的,是那封信的最後一句話。


    “告訴齊不聞,沒有人能催我的稿,沒有人。”


    那封信的署名,是柴特兒,我看到這裏,不禁倒吸一口涼氣。


    唐葵並未注意到我臉上的表情,他舔了舔嘴唇,對我道:“齊爺,咱啥時候去找我爺?”


    “這個……”我深吸了口氣,將信紙推到唐葵麵前,“隻能等明年了。”


    窗外,飄來一陣涼意,吹散了麵前的方便麵味道,今年的冬天的確漫長,唐克,大概要睡到明年春暖花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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