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所有的恐懼,都無有預兆,否則,也不會被稱之為“恐懼”。


    毛頭小子好像被燙了手,甩手想將金子扔出去,可“金塊”上冒出無數金燦燦的觸角緊緊纏住他的手,鋒利的金色鼇牙插進他的皮肉!


    沒人在乎毛頭小子的慘叫。


    年長的牧人肩頭扛著裝滿黃金的褲子,想再抱兩塊金磚,可是肩頭的黃金太沉了,他用盡全力想抬起胳膊,卻是徒勞。


    哪裏不對勁兒……年長的老牧人突然發現褲子裏的黃金好像比剛才沉了許多。


    他掙紮著來到金礦邊緣,想先把褲子甩上去,使勁兒拽了一下卻拽不動。


    金子紋絲不動,緊緊貼在他的背上,除了沉重外,他感覺到一陣細微的刺痛,從背後漸漸蔓延到胸口,他低頭一看,金塊紮破了褲子,從破洞裏鑽出來,正在往他的皮肉裏鑽!


    老牧人摳了一下,“金子”往肉裏鑽得更緊了!密密麻麻鋒利的觸手死死摳著他的皮膚,用力一扯,胸前的皮被撕下來一片!


    老牧人慘叫一聲,可那金子比他的速度還快,猛地鑽進血肉模糊的皮膚裏!


    “快放下!這不是金子!這是……”


    老牧人對著同伴們大喊,回頭一看,卻隻看到了幾個金人兒!


    他們站在金海裏,有的還保持著搬金子的姿勢,兩條腿上附滿了金子……不,準確來說,他們的腿已經被金子吞噬了!


    老牧人年輕的兒子也在其中,兩條胳膊都變成金黃色,他自己還毫無察覺,貪婪地將金子往懷裏揣。


    “爸!快……”


    話音未落,懷裏的金子一下鑽進他的心口,順著喉管上湧,猛地從他的口中噴出來,形成了鋒利如同鍾乳石般的形狀,將他的兩腮刺得千瘡百孔,他來不及喊疼,整張臉變得金燦燦的,黃金從他的眼眶、耳朵裏冒出來,最終連頭發都變成一根根金針!


    老牧人張大嘴巴卻發不出聲音,喉嚨裏都是黃金的味道,他感覺眼眶滾燙,流下的淚水很快凝固在臉上,那應該會形成一顆顆金豆子,他的眼珠還能輕微地動一動,放眼望向四周,仔細看看,其實一切早有端倪,那些金礦奇形怪狀,勉強能辨認出人的手腳,那是他們的前輩,早於他們來到這裏,早於他們被變成金人兒,那些血肉之軀就是這片金礦的來源……


    老牧人用最後的餘光看向滿都拉圖,他正緩緩走向黃金之中,臉上沒有絲毫畏懼,平靜而淡然,好像正走向他的出生地,他最熟悉的地方。


    原來,滿都拉圖沒有撒謊,他是從海子中來的,隻不過,那是一片金海。


    山洞外,風雲驟變。


    七八輛越野車停在山坳口,為首的男人三十來歲,抬頭看著昏暗的天色。


    “老板,暴雪要來了,我們是不是先找個地方躲躲?”說話的跟班放下手裏的探測器,甩了甩酸疼的胳膊,好像怕老板不同意,他又好言相勸了一句,“咱們在這兒找了十幾天,一點動靜都沒有,這片山裏連一隻蟲子都沒有!”


    夥計焦急地說著,男人卻好像一尊雕塑,沒有任何表情。


    “小齊爺!”夥計終於忍不住了,氣急敗壞地跺腳道:“再這麽下去,咱們要被暴雪困在這兒了!草原上的暴雪可不是開玩笑的,您也不是沒經曆過……”


    這個被喚作小齊爺的男人,名叫齊不聞。


    他的確經曆過暴雪,三年前,他就是從這片草原的暴雪中死裏逃生出來的。


    但這次他不能走。


    “再等等,暴雪是好機會。”


    小齊爺親自拿起探測器,這是他們團隊自製的探測器,不是用來探測金礦,而是探測蟲子。


    正如跟班彥大說的,他們探測了許久,的確沒有蟲子。


    但是,動物對天氣的變化比人敏感,說不定這場暴雪能給他帶來驚喜。


    就在第一片雪花落下的瞬間,探測器發出了一聲細微的警告音。


    小齊爺連忙插上耳機,分辨聲音的方向,可還不等他戴好耳機,耳機裏響起陣陣振聾發聵的警告音。


    “在這邊!”男人指向一片山壁,他要找的東西就在裏麵!“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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