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找到了!”陳歌一下站了起來:“好,我馬上就到!”
陳歌抓起外套衝出鬼屋,他什麽都不顧,直奔西城派出所。
他人生中的第一次約會是在鬼校當中,是和紅衣厲鬼。
他的第一次約會沒有任何喜悅和興奮,隻是了解了一個女孩悲慘的過去。
從高樓墜落,倒在血泊當中,疼痛從各處襲來,但是卻還未死去!
看著凶手有說有笑從身邊離開,真相被掩埋,舞鞋慢慢染成了紅色,善良的女孩變成了滿含怨恨的厲鬼。
張雅將這一切告訴了陳歌,現在能為這個女孩說話的隻有他。
打車來到西城派出所,陳歌跑進屋內。
“李隊在左邊的房間。”阿勇守在外麵,一眼就認出了陳歌。
“多謝。”
推開房門,不大的辦公室裏隻有李隊一個人。
“來了,坐。”
當陳歌看到屋內隻有李隊一個人的時候,他出現了一種很不好的預感:“凶手確定了嗎?上次不是說範圍縮小到了三個人。”
“找到了,就是他。”李隊從抽屜裏拿出有一份文件,打開後將一張照片取了出來:“這人叫做朱秀,曾是西郊私立學院器材室的管理員,遊手好閑,同時他也是校長的小兒子,舞蹈老師孫美靜的前夫。”
照片是從監控視頻裏截取出來的,畫麵中有一個幹瘦的男人,他坐在路邊攤,髒兮兮的桌子上堆著幾瓶啤酒。
“確定嗎?”張雅曾在舞蹈室的鏡子裏還原了當初的景象,看不清人臉,但是能看出一個大致的身材。
當時鏡中的主凶很胖,與照片裏的人完全不符。
“我們一開始隻是把他列為懷疑對象之一,重點調查西城私立學院的體育老師和外來人員,結果在走訪的時候,朱秀的前妻孫美靜無意間透露出了一個信息。”
“她說了什麽?”
“她嘴很死,什麽都沒有說,但是我們發現了她很早以前在某網站發布的一張照片。”
李隊取出手機,屏幕上是一對情侶的擺拍。
女的長相一般,但身材保持的很好,男的看著要年輕一些,肥頭大耳,體重估計在一百八十斤左右。
“那個男的就是五年前的朱秀。”
兩張照片對比起來,朱秀瘦下來後簡直就像是變了個人一樣。
“五年時間,朱秀足足瘦了有六十斤,這引起了我們的注意。深入調查後發現,這個人沒有固定的職業,花錢大手大腳,最重要的一點是他好像患有戀物癖。”
李隊拿出了第三張照片:“朱秀父親去世後,孫美靜就跟他離婚了,房子歸到了孫美靜名下,他一直在外租房。”
“我們找到了他的房東,假借修網線為由站在他屋子外麵看了看。他屋裏很亂,散發著臭味,在他的床底下扔著幾雙女性鞋子。”
第三張照片是偷拍的,記錄下了朱秀屋內的情況。
“職業、體型、癖好,全都能對上!十有仈jiu就是他!”陳歌咬牙切齒,這樣的人就該關進監獄裏,受到法律的製裁。
“僅憑這些隻能說明他有作案的動機和條件,並不能說明他就是凶手,我們抓人需要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條才行。”李隊揉著太陽穴:“我現在有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你先聽哪個?”
“壞消息。”陳歌脫口而出。
“按照你提供的線索,協助朱秀一起逼死女孩的其他女孩都已經離奇死亡,我們現在找不到人證。”
這點陳歌也沒辦法,李隊要的人證現在都被塞進了椅子裏,還有一個被做成了糖,已經吃掉了。
“沒有人證,就無法給他定罪嗎?”
“隻要證據鏈能站得住腳,定罪沒問題。可那件事畢竟發生在四、五年前,物證也早已損壞。最主要的是法醫屍檢結果表明,女孩確實是自殺,沒有人推搡,或者跟她有過身體接觸。”
“她是被逼著跳樓的,那個混蛋把她逼到了窗口!這絕對算是謀殺!”那一幕曾在鏡中重現,一切都是陳歌親眼所見!
“是不是謀殺你我說了不算,證據說了才算。”李隊將三張照片收起:“要不要聽好消息?”
“你說。”
“朱秀反偵察意識很強,在發覺我們調查後的第二天,他就失蹤了。”李隊將剩下的照片從文件袋裏取出。
“這算什麽好消息?”陳歌是在想不明白,他看向桌上的其他照片。
“不配合調查,惡意阻撓辦案,我們就有理由采取強製措施,還可以請求其他派出所的協助等等。”
李隊說了很多,但陳歌都沒有聽進耳中,他將桌上的某一張照片拿起,眼神有些不自然。
“這張照片為什麽會在這裏?”
李隊抬眼看了一下:“那是我們便衣拍到的最後一張照片,朱秀就是在照片所在的建築裏失蹤的。”
“他為什麽會去這裏?”陳歌雙眼輕輕眯起,照片裏的那棟大樓正是芳華苑小區三號樓!
“我們也在思索這個問題。”李隊並不知道陳歌在說什麽:“大家搜查整理了很多線索後發現,朱秀並不是第一次進入芳華苑小區。我們調取了近三個月的監控,發現朱秀先後三次進入過三號樓,有意思的是他每次去都是在深夜,而且都是在星期二的深夜。”
“他每次在裏麵停留多久?”
“大概十幾分鍾。”
“能說下具體時間嗎?”
“星期二晚上十一點五十多進去,過了零點後就會出來,誰也不知道他在幹什麽。”李隊猜測道:“這人似乎早就知道他的罪行有一天會被發現,所以在給自己找後路。”
“星期二過了零點就是星期三了。”陳歌放下照片,“三”這個數字又一次出現,他現在很懷疑朱秀也收到過怪談協會的宣傳單。
那個家夥好像還在嚐試著主動去尋找怪談協會,隻不過前幾次他似乎都以失敗告終。
“芳華苑小區是重點排查區域,隻不過現在市分局那邊有大案,警力不夠,僅憑我們做不到全局布控。”李隊有自己的難處:“可能需要等一兩天,不過你也不用著急,抓人容易,難得是搜集到足夠的證據去定罪。”
“我理解。”陳歌將桌上每張照片裏的建築都記在腦海裏:“李叔,多謝了!”
“謝我幹什麽?違法必究,這是我應該做的。”多年的辦案經驗讓李隊察覺出一絲不對,他隱約覺得陳歌的語氣很奇怪。
“恩,沒事我就先走了。”
“你路上注意安全。”
“放心吧。”
走出派出所後,陳歌把手伸進口袋裏,他攥著那張怪談協會的宣傳單。
“過了今天就是星期三了。”
陳歌抓起外套衝出鬼屋,他什麽都不顧,直奔西城派出所。
他人生中的第一次約會是在鬼校當中,是和紅衣厲鬼。
他的第一次約會沒有任何喜悅和興奮,隻是了解了一個女孩悲慘的過去。
從高樓墜落,倒在血泊當中,疼痛從各處襲來,但是卻還未死去!
看著凶手有說有笑從身邊離開,真相被掩埋,舞鞋慢慢染成了紅色,善良的女孩變成了滿含怨恨的厲鬼。
張雅將這一切告訴了陳歌,現在能為這個女孩說話的隻有他。
打車來到西城派出所,陳歌跑進屋內。
“李隊在左邊的房間。”阿勇守在外麵,一眼就認出了陳歌。
“多謝。”
推開房門,不大的辦公室裏隻有李隊一個人。
“來了,坐。”
當陳歌看到屋內隻有李隊一個人的時候,他出現了一種很不好的預感:“凶手確定了嗎?上次不是說範圍縮小到了三個人。”
“找到了,就是他。”李隊從抽屜裏拿出有一份文件,打開後將一張照片取了出來:“這人叫做朱秀,曾是西郊私立學院器材室的管理員,遊手好閑,同時他也是校長的小兒子,舞蹈老師孫美靜的前夫。”
照片是從監控視頻裏截取出來的,畫麵中有一個幹瘦的男人,他坐在路邊攤,髒兮兮的桌子上堆著幾瓶啤酒。
“確定嗎?”張雅曾在舞蹈室的鏡子裏還原了當初的景象,看不清人臉,但是能看出一個大致的身材。
當時鏡中的主凶很胖,與照片裏的人完全不符。
“我們一開始隻是把他列為懷疑對象之一,重點調查西城私立學院的體育老師和外來人員,結果在走訪的時候,朱秀的前妻孫美靜無意間透露出了一個信息。”
“她說了什麽?”
“她嘴很死,什麽都沒有說,但是我們發現了她很早以前在某網站發布的一張照片。”
李隊取出手機,屏幕上是一對情侶的擺拍。
女的長相一般,但身材保持的很好,男的看著要年輕一些,肥頭大耳,體重估計在一百八十斤左右。
“那個男的就是五年前的朱秀。”
兩張照片對比起來,朱秀瘦下來後簡直就像是變了個人一樣。
“五年時間,朱秀足足瘦了有六十斤,這引起了我們的注意。深入調查後發現,這個人沒有固定的職業,花錢大手大腳,最重要的一點是他好像患有戀物癖。”
李隊拿出了第三張照片:“朱秀父親去世後,孫美靜就跟他離婚了,房子歸到了孫美靜名下,他一直在外租房。”
“我們找到了他的房東,假借修網線為由站在他屋子外麵看了看。他屋裏很亂,散發著臭味,在他的床底下扔著幾雙女性鞋子。”
第三張照片是偷拍的,記錄下了朱秀屋內的情況。
“職業、體型、癖好,全都能對上!十有仈jiu就是他!”陳歌咬牙切齒,這樣的人就該關進監獄裏,受到法律的製裁。
“僅憑這些隻能說明他有作案的動機和條件,並不能說明他就是凶手,我們抓人需要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條才行。”李隊揉著太陽穴:“我現在有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你先聽哪個?”
“壞消息。”陳歌脫口而出。
“按照你提供的線索,協助朱秀一起逼死女孩的其他女孩都已經離奇死亡,我們現在找不到人證。”
這點陳歌也沒辦法,李隊要的人證現在都被塞進了椅子裏,還有一個被做成了糖,已經吃掉了。
“沒有人證,就無法給他定罪嗎?”
“隻要證據鏈能站得住腳,定罪沒問題。可那件事畢竟發生在四、五年前,物證也早已損壞。最主要的是法醫屍檢結果表明,女孩確實是自殺,沒有人推搡,或者跟她有過身體接觸。”
“她是被逼著跳樓的,那個混蛋把她逼到了窗口!這絕對算是謀殺!”那一幕曾在鏡中重現,一切都是陳歌親眼所見!
“是不是謀殺你我說了不算,證據說了才算。”李隊將三張照片收起:“要不要聽好消息?”
“你說。”
“朱秀反偵察意識很強,在發覺我們調查後的第二天,他就失蹤了。”李隊將剩下的照片從文件袋裏取出。
“這算什麽好消息?”陳歌是在想不明白,他看向桌上的其他照片。
“不配合調查,惡意阻撓辦案,我們就有理由采取強製措施,還可以請求其他派出所的協助等等。”
李隊說了很多,但陳歌都沒有聽進耳中,他將桌上的某一張照片拿起,眼神有些不自然。
“這張照片為什麽會在這裏?”
李隊抬眼看了一下:“那是我們便衣拍到的最後一張照片,朱秀就是在照片所在的建築裏失蹤的。”
“他為什麽會去這裏?”陳歌雙眼輕輕眯起,照片裏的那棟大樓正是芳華苑小區三號樓!
“我們也在思索這個問題。”李隊並不知道陳歌在說什麽:“大家搜查整理了很多線索後發現,朱秀並不是第一次進入芳華苑小區。我們調取了近三個月的監控,發現朱秀先後三次進入過三號樓,有意思的是他每次去都是在深夜,而且都是在星期二的深夜。”
“他每次在裏麵停留多久?”
“大概十幾分鍾。”
“能說下具體時間嗎?”
“星期二晚上十一點五十多進去,過了零點後就會出來,誰也不知道他在幹什麽。”李隊猜測道:“這人似乎早就知道他的罪行有一天會被發現,所以在給自己找後路。”
“星期二過了零點就是星期三了。”陳歌放下照片,“三”這個數字又一次出現,他現在很懷疑朱秀也收到過怪談協會的宣傳單。
那個家夥好像還在嚐試著主動去尋找怪談協會,隻不過前幾次他似乎都以失敗告終。
“芳華苑小區是重點排查區域,隻不過現在市分局那邊有大案,警力不夠,僅憑我們做不到全局布控。”李隊有自己的難處:“可能需要等一兩天,不過你也不用著急,抓人容易,難得是搜集到足夠的證據去定罪。”
“我理解。”陳歌將桌上每張照片裏的建築都記在腦海裏:“李叔,多謝了!”
“謝我幹什麽?違法必究,這是我應該做的。”多年的辦案經驗讓李隊察覺出一絲不對,他隱約覺得陳歌的語氣很奇怪。
“恩,沒事我就先走了。”
“你路上注意安全。”
“放心吧。”
走出派出所後,陳歌把手伸進口袋裏,他攥著那張怪談協會的宣傳單。
“過了今天就是星期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