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夠幫小魚?”胖阿姨和大爺上下打量陳歌:“你是幹什麽的?腦科醫生嗎?”


    “我是開鬼屋的,不過請你們相信我。”陳歌很是誠懇的看向胖阿姨和那位大爺。


    “開鬼屋的你跑這扯什麽犢子?趕緊走!”大爺雙手拿著太極劍:“你再不走我可拔劍了!”


    “稍安勿躁,給我十分鍾好嗎?就十分鍾。”陳歌拿出自己手機,上網搜到了關於自己幫助警方破案的新聞:“你們看新聞,配圖上和警察站一起的就是我,我真是好人。”


    “見義勇為?屢次?”大爺和胖阿姨拿著手機跟陳歌比對了半天,這才相信了陳歌的話:“你找小魚有什麽事?”


    “我真的想要幫她,你們能不能帶我去見見她的父母。”陳歌在發現女人身體擁有溫度後,立刻意識到自己要找的鬼應該是照片裏的男孩。


    “小魚是在孤兒院裏長大的,她沒有父母。”


    “那她有其他的親人嗎?她住在這裏是誰在照顧她?她的房子又是誰提供的?”陳歌感覺以女人現在的狀態,想要獨立生活非常困難,應該有人在照顧她。


    “我們從沒聽小魚提起過家人的事情,她是十年前被遺棄在老城區的。當時她還是個小姑娘,一個人站在馬路中間,我和幾位民警將她送到了派出所,後來孤兒院的工作人員過來了,他們不樂意接收小魚,我看不慣他們,就暫時讓小魚住在我家。”胖阿姨人很豪爽,也很善良。


    “十年前?”這個時間跨度有點大,陳歌也不知道該如何下手。


    十年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很長一段時間,長到足以忘記當時的快樂和憂傷,忘記很多曾經覺得寶貴的東西。


    “這十年來,她一直是這個樣子?”陳歌看向樓道口的女人,她雙手拿著照片,眼睛一直盯著照片裏那個沒有麵容的男生,她似乎在回憶,又好像隻是在單純的看著。


    “是的,小魚患有失憶症,為了弄清楚原因,我曾經親自跑到她之前所在孤兒院詢問。那群人說小魚很小的時候記憶力就很差,連同屋小孩的名字都記不住,做事丟三落四,經常犯錯。”胖阿姨歎了口氣:“我也不知道是他們故意這麽說的,還是這個病確實會自己變嚴重,小魚住到我這裏後,病情加劇了。”


    “失憶更嚴重了嗎?”


    “恩,她什麽都在忘記,直到最後連自己的名字都記不住了,她也是在那天……”胖阿姨說到這裏,停了下來,有些心疼的看了小魚一眼:“也就是在那一天,她開始將名字紋在自己身上,這個名字似乎對她有特殊的含義,她無論如何都不想要忘記。”


    “這個名字是誰給她起的?孤兒院嗎?”


    “不是,據說方魚在醫院被遺棄時,她的口袋裏塞有二百七十一塊錢,還有一封信,信裏她的名字就叫方魚。”過去這些事情,胖阿姨記得很清楚,她對方魚很上心,親自跑了許多地方。


    “那封信……”


    不等陳歌問,胖阿姨就知道陳歌要說什麽:“那封信早沒了,現在唯一能幫助方魚找到自己父母的線索就是她的名字,就是方魚這兩個字。”


    “所以她才會把方魚兩個字紋遍全身?不對,你們肯定是漏了什麽!”陳歌就站在雨中:“素未相識的親生父母不值得一個人這樣去尋找,她記憶深處不願意忘記的是另外一個人,她以為那個人叫做方魚,她不想忘記那個人!”


    陳歌示意胖阿姨和大爺到女人身邊:“照片上的這個男生你們認識嗎?”


    “臉都沒有,你讓我們怎麽認?”


    “可以從體型、身高、頭型等方麵看,方魚搬到這裏以後,有沒有這樣一個男生出現過?”陳歌語速很快。


    “方魚很少跟人接觸,隻是每天晚上都會去市區的公園轉一圈,她怎麽可能認識這樣一個男生?”


    “每天晚上去公園?你確定?”


    “確定,方魚白天除了看醫生外,從不出門,就是紋身也會在晚上去。”


    “你們提供的這個信息很重要。”陳歌明白了一件事:“方魚是在搬到這裏之前,就認識了照片裏的男生,他們一起去過市區的公園。”


    方魚看著跟陳歌差不多大,照片裏的男生十七八歲,十年前,方魚應該也就這個男生年紀小一點而已。


    “方魚之前在孤兒院生活,也就是說照片裏的男生很可能也是在孤兒院長大的,他們是從小在一起生活的朋友。”雨水慢慢變大,水珠順著陳歌的臉滑落:“大姐,你知道方魚以前是被哪家孤兒院收留的嗎?”


    “就是含江福利院,以前是私人的孤兒院,很不正規,近些年已經好很多了。”


    “含江福利院?就是範鬱現在住的那個地方!我知道了。”陳歌準備拿走照片,但是女人卻忽然雙手用力。


    “方魚,我知道你想要見照片上的人,現在我就去把他給你帶過來!”陳歌輕輕按住女人的手:“說不定,他其實也很想見你。”


    女人慢慢鬆開了手,陳歌收起照片,冒著雨朝小區外麵走去。


    “等一下!”胖阿姨先讓方魚進入樓道,然後她拿著傘跑了過來:“傘你拿著,這雨不知道會下到什麽時候。”


    “多謝。”背包裏有漫畫冊和照片,陳歌也沒有客套。


    “你不用謝我,剛才阿姨看的很清楚,你想要拿走照片,小魚死死抓著不放,她是第一次這麽在乎一件東西。”胖阿姨把傘塞給陳歌,她抓著陳歌的手:“請你一定要幫幫她,你知道嗎?那孩子在忘記名字的第一天,打碎了茶杯,用瓷片往自己身上刻下了方魚兩個字。她每到早上醒來就會忘記一切,不斷重複著同一天,她無論如何都要記住那個名字,為了讓她不傷害自己,我才帶著她去紋身的。”


    “明白,我會弄清楚一切的。”


    陳歌望向樓道,那個女人依舊呆呆的看著手背上的名字。


    對別人來說,十年時間很長,但對她來說,隻是把同一天重複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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