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吧,你們以奶茶店為中心搜索一下離奶茶店兩百米以內的距離。”我對眾人吩咐下去。
很快,結果就如我所料,大家都在規定的範圍裏麵找到了不少的血跡。
這些血跡已經取回了督查局化驗,結果證明都是唐福的。
劉誌鵬說:“我們在一片樹葉的正麵,提取到了張超的指紋。”
果然,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終於可以破案了,我拿著一大疊的報告放在了張超麵前。
我淡淡的開口道:“你現在還有什麽話要說嗎?證據已經確鑿了,種種的跡象都表明是你。”
最終,張超搖了搖頭,認罪了。
“你能帶我去一趟周雨家裏嗎?”張超懇求道。
最後我們按照張超的要求,帶他來到了周雨的家裏。
“周雨啊,我已經安頓好了你兒子了,你就放心的走吧。以後就無牽無掛了。”張超一個人對著周雨的照片絮絮叨叨。
最後,張超主動伸出了雙手,讓我們給他戴上手銬。
我帶著張超來到了案發現場,給他還原案情。
“督察官,我是不會承認我做的這些的,我根本就不明白為什麽你這樣一個好的督察官,要幫一個唐福這樣的壞人。”
我隻淺淺的笑了一下,對他說:“因為除了法律,沒有人能要得了唐福的命。”
正在我以為這件案子了解了之後,大概可以放我們幾天假了的時候,隔壁的縣又發生了一起命案。
“天呐,我是不是犯了什麽罪,老天爺才不讓我休息。”劉誌鵬在辦公室不停哀嚎。
眾人都紛紛的無奈,隻好趕往案發現場。
路上,鄧媛和我說明了情況。
“我們剛剛接到的報案發現一個小區的天台上死了一個男的,叫郭安平,據報案說是被刀給捅死的。”
到了現場之後,我們大概看了一下屍體表麵,我發現這個死者在重刀之前並沒有任何的搏鬥痕跡。
而且身上一共是有兩處刀傷,一處是貫穿傷,但是這兩處刀傷加起來都不至於致命。
“凶手應該是並非職業殺手,如果是職業殺手的話,一刀就致命,並且不會把凶器給留下。”
不過這小子也是傻得很,作案了之後直接把凶器留在了現場。
刀上果然有指紋,我們拿回去對比了之後,dna和監控錄像都指向了同一個人。
這小子叫做鄭澤,綽號叫二狗子。
到了鄭澤的住處之後,我們也發現為時已晚了。
人已經死了,而且瞳孔睜的特別大。
我發現他的手臂上好像有針管紮過的痕跡,並且根據他麵容枯黃的樣子應該是可以推斷出來是個癮君子。
“我們在桌上發現了已經被燒毀一半的照片,照片的人就是死者郭安平。”
而此時此刻的我又接到了另一起電話,說是在距離我們這裏不遠處的康安大道,出了一起車禍。
現在初步判斷為車禍致死案。
但是奇怪的卻是死者死在了家裏,李隊和我說很有可能是他被車撞了之後走回家了,然後就這樣死了。
因為離他家不遠處的馬路上一路都有血跡,而且還有汽車的刹車印子。
“先把這個死者給帶回去吧,然後派人保護好這裏的現場,並且把監控調出來發到我的郵箱裏。”我對曉月吩咐。
死者叫做汝建斌,男,身高是在175左右。
經過法醫的鑒定,死者是個狂躁症患者。
劉誌鵬說:“檢查出來了,死者的整個軀幹部右側都在出血,而且其中六根肋骨就這樣骨折了。”
六個肋骨骨折?
根據現場的情況來看,這個車禍其實不算嚴重,也就是引擎蓋爛了而已,還不至於到六根肋骨都斷裂的情況。
而且,根據監控錄像表明,死者在車內是寄了安全帶的,所以這一起車禍根本就不能夠導致一個人死亡。
“我覺得這應該不是被打死的吧?”我問劉誌鵬。
劉誌鵬點點頭:“對,確實不可能就這樣出車禍死了,這個車禍還不算太嚴重,而且他當時係了安全帶,不可能導致死亡。”
既然連劉誌鵬都這麽說了,那就應該是沒有錯的。
劉誌鵬說:“我判斷他是被人打死的,目前什麽情況我們還要進一步調查。”
凶手當時應該是情緒會比較高漲一些,雖然沒有襲擊死者的致命部位,但是自己沒有控製好力度,所以造成了對方死亡。
“我覺得很有可能是汝建斌被打傷了之後匆匆逃走,然後因為堅持不住了,所以不小心出了車禍。”這是鄧媛的判斷,和我想的是一樣的。
“我了解了一些關於郭安平的信息,據說關平在之前都得罪了不少人,是因為經濟的問題,所以最近很多人都在故意整他。”
“郭安平和他的老婆現在也一直在鬧離婚,但是他不願意分他老婆一半的家產,所以這個婚才一直都沒有離。”
“感情這郭安平還真是摳啊。”曉月說。
鄧媛接著說:“但是你絕對意想不到,他在外麵還有一個情人,叫做林燕,林燕對他來說是百依百順的,還給郭安平在外麵生了一個兒子。”
“去把他的情人給我叫過來。”我對曉月說。
林燕一過來,聽到了這件事之後就哭的稀裏糊塗。
“怎麽好端端的說死就死了,你們是不是在騙我?他一定沒死,對不對?”看林燕的表情倒是確實很緊張。
“關於死者,你還有什麽知道的都說出來。”我沒有回答她的問題,直接把我想要知道的讓她說出來。
“你讓我想想吧,我現在腦子裏一團糟。”
她哭了好一會兒之後才開口。
“我老公他有個弟弟,是他的堂弟,現在在外麵賭債高掛,而且在公司也有一些經濟糾紛,所以最近他們兩兄弟掐的非常的厲害。”
說完這些,了解到了我想要了解的情況之後,我就先讓林燕回去了。
我突然想起來鄧媛給我做的介紹,想起來死者身上還有一些地方一定有七巧,所以決定讓劉誌鵬進行第二次屍檢。
很快,結果就如我所料,大家都在規定的範圍裏麵找到了不少的血跡。
這些血跡已經取回了督查局化驗,結果證明都是唐福的。
劉誌鵬說:“我們在一片樹葉的正麵,提取到了張超的指紋。”
果然,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終於可以破案了,我拿著一大疊的報告放在了張超麵前。
我淡淡的開口道:“你現在還有什麽話要說嗎?證據已經確鑿了,種種的跡象都表明是你。”
最終,張超搖了搖頭,認罪了。
“你能帶我去一趟周雨家裏嗎?”張超懇求道。
最後我們按照張超的要求,帶他來到了周雨的家裏。
“周雨啊,我已經安頓好了你兒子了,你就放心的走吧。以後就無牽無掛了。”張超一個人對著周雨的照片絮絮叨叨。
最後,張超主動伸出了雙手,讓我們給他戴上手銬。
我帶著張超來到了案發現場,給他還原案情。
“督察官,我是不會承認我做的這些的,我根本就不明白為什麽你這樣一個好的督察官,要幫一個唐福這樣的壞人。”
我隻淺淺的笑了一下,對他說:“因為除了法律,沒有人能要得了唐福的命。”
正在我以為這件案子了解了之後,大概可以放我們幾天假了的時候,隔壁的縣又發生了一起命案。
“天呐,我是不是犯了什麽罪,老天爺才不讓我休息。”劉誌鵬在辦公室不停哀嚎。
眾人都紛紛的無奈,隻好趕往案發現場。
路上,鄧媛和我說明了情況。
“我們剛剛接到的報案發現一個小區的天台上死了一個男的,叫郭安平,據報案說是被刀給捅死的。”
到了現場之後,我們大概看了一下屍體表麵,我發現這個死者在重刀之前並沒有任何的搏鬥痕跡。
而且身上一共是有兩處刀傷,一處是貫穿傷,但是這兩處刀傷加起來都不至於致命。
“凶手應該是並非職業殺手,如果是職業殺手的話,一刀就致命,並且不會把凶器給留下。”
不過這小子也是傻得很,作案了之後直接把凶器留在了現場。
刀上果然有指紋,我們拿回去對比了之後,dna和監控錄像都指向了同一個人。
這小子叫做鄭澤,綽號叫二狗子。
到了鄭澤的住處之後,我們也發現為時已晚了。
人已經死了,而且瞳孔睜的特別大。
我發現他的手臂上好像有針管紮過的痕跡,並且根據他麵容枯黃的樣子應該是可以推斷出來是個癮君子。
“我們在桌上發現了已經被燒毀一半的照片,照片的人就是死者郭安平。”
而此時此刻的我又接到了另一起電話,說是在距離我們這裏不遠處的康安大道,出了一起車禍。
現在初步判斷為車禍致死案。
但是奇怪的卻是死者死在了家裏,李隊和我說很有可能是他被車撞了之後走回家了,然後就這樣死了。
因為離他家不遠處的馬路上一路都有血跡,而且還有汽車的刹車印子。
“先把這個死者給帶回去吧,然後派人保護好這裏的現場,並且把監控調出來發到我的郵箱裏。”我對曉月吩咐。
死者叫做汝建斌,男,身高是在175左右。
經過法醫的鑒定,死者是個狂躁症患者。
劉誌鵬說:“檢查出來了,死者的整個軀幹部右側都在出血,而且其中六根肋骨就這樣骨折了。”
六個肋骨骨折?
根據現場的情況來看,這個車禍其實不算嚴重,也就是引擎蓋爛了而已,還不至於到六根肋骨都斷裂的情況。
而且,根據監控錄像表明,死者在車內是寄了安全帶的,所以這一起車禍根本就不能夠導致一個人死亡。
“我覺得這應該不是被打死的吧?”我問劉誌鵬。
劉誌鵬點點頭:“對,確實不可能就這樣出車禍死了,這個車禍還不算太嚴重,而且他當時係了安全帶,不可能導致死亡。”
既然連劉誌鵬都這麽說了,那就應該是沒有錯的。
劉誌鵬說:“我判斷他是被人打死的,目前什麽情況我們還要進一步調查。”
凶手當時應該是情緒會比較高漲一些,雖然沒有襲擊死者的致命部位,但是自己沒有控製好力度,所以造成了對方死亡。
“我覺得很有可能是汝建斌被打傷了之後匆匆逃走,然後因為堅持不住了,所以不小心出了車禍。”這是鄧媛的判斷,和我想的是一樣的。
“我了解了一些關於郭安平的信息,據說關平在之前都得罪了不少人,是因為經濟的問題,所以最近很多人都在故意整他。”
“郭安平和他的老婆現在也一直在鬧離婚,但是他不願意分他老婆一半的家產,所以這個婚才一直都沒有離。”
“感情這郭安平還真是摳啊。”曉月說。
鄧媛接著說:“但是你絕對意想不到,他在外麵還有一個情人,叫做林燕,林燕對他來說是百依百順的,還給郭安平在外麵生了一個兒子。”
“去把他的情人給我叫過來。”我對曉月說。
林燕一過來,聽到了這件事之後就哭的稀裏糊塗。
“怎麽好端端的說死就死了,你們是不是在騙我?他一定沒死,對不對?”看林燕的表情倒是確實很緊張。
“關於死者,你還有什麽知道的都說出來。”我沒有回答她的問題,直接把我想要知道的讓她說出來。
“你讓我想想吧,我現在腦子裏一團糟。”
她哭了好一會兒之後才開口。
“我老公他有個弟弟,是他的堂弟,現在在外麵賭債高掛,而且在公司也有一些經濟糾紛,所以最近他們兩兄弟掐的非常的厲害。”
說完這些,了解到了我想要了解的情況之後,我就先讓林燕回去了。
我突然想起來鄧媛給我做的介紹,想起來死者身上還有一些地方一定有七巧,所以決定讓劉誌鵬進行第二次屍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