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木喊出她的名字,地宮變得死寂,女鬼看著他的雙眼,微微一怔……


    天竺王舍城有佛出世,五百人赴慶祝大會,途中遇一懷孕女子。不料女子中途流產,五百人皆舍她而去。女子發毒誓,來世投胎王舍城,食盡城中小兒。下一世,她化為鬼子母神,在王舍城生下五百兒女。為履行複仇誓言,她每日捕捉城中小兒食之。釋迦聞此事,藏匿鬼子母神一子,勸誡她將心比心,毋食人子。鬼子母神遂痛改前非,成為護法諸天之一。


    不過,眼前的鬼子母神,既不是鬼,也不是神,更不是佛,而是鎮墓獸。


    鬼子母神鎮墓獸。


    她和她膝下的小鬼們,都是為保護地宮和墓主人而生。她再度向小木張開雙臂,想要抱住他,吃掉他……


    小木向前挪動幾步。就當鬼子母神充滿血腥味的手臂,伸到自己眼前時,他從懷中掏出個包袱,就像個嬰兒的繈褓,放在鬼子母神的手掌心。


    他同時拉開燃燒的引線,在地上後退滾了幾圈。


    鬼子母神鎮墓獸以為包袱裏是個嬰兒,將它抱在胸口,先哄哄孩子,然後張開嘴,將他(她)吞下。


    包袱裏是炸藥,小木專門用來對付鎮墓獸的。


    “趴下!”


    小木一聲令下,年輕的土夫子們倒地,隻聽到震耳欲聾的巨響,頭頂擦過破碎的鋼鐵、石頭、泥灰、木屑還有人體殘肢……


    爆炸的衝擊波撕碎衣服,地宮猶如一場地震,不斷有磚塊砸落。但沒有一個受重傷,更沒有缺胳膊斷腿的。小木腳底打晃地爬起來,再也看不到鬼子母神與小鬼兒,隻有漂浮不定的塵埃,鬼魂般忽隱忽現。


    他用洛陽鏟保護自己胸前,相信這鋒利的鏟頭對付小鬼沒問題。果然,有個被炸成兩半的小鬼,嚶嚶地拽住他的褲腿。小木立時送下洛陽鏟,切斷小鬼的頭頸。


    破碎的地磚上,散落鎮墓獸的各個部分。鬼子母神的頭顱已不見,乳房是兩塊完整的青銅,剛被吃掉的盜墓賊們包括狼哥的屍塊與鮮血橫流。他還看到不計其數的齒輪、皮帶、發條以及鎮墓獸的小零部件……


    超出小木的想象,炸藥劈開鎮墓獸堅硬的外殼,從鬼子母神最柔軟的口腔內部將其撕裂。


    “殺光這些小鬼。”


    在小木的指揮下,盜墓賊們用各種工具,消滅了苟延殘喘的小鬼們。


    最後,他們發現青銅碎片中裹著一塊焦黑的靈石,發出灼熱的溫度,滋滋冒泡,好似剛從油鍋撈上來。小木嚴禁任何人碰這塊石頭,誰碰將來誰死得快。


    繞過鬼子母神鎮墓獸的靈石,年輕的盜墓賊們往地宮深處而去,見到一塊被爆炸震出許多裂縫的石槨。


    “我自己來。”小木冷冷地補充一句,“放心,我不會獨吞寶貝的。凡是跟著我的人,見者有份。”


    他揮舞一把錘子,沒費多少力氣就砸碎石槨。裏頭是具梓木棺材,比白鹿原唐朝大墓的棺槨略小。但這副棺材保存度不高,已有多處開裂腐朽。他伸手觸摸棺木脫落的表麵,仿佛觸摸到墓主人的屍體……


    當小木觸摸著一千兩百年前的棺材,想起自己十三歲那年,他跟隨父親和表哥在山西挖墓——打開棺材,死人保存完好。那是個年輕男人,穿著清朝官袍,據說是非常優秀的讀書人,二十歲金榜題名,衣錦還鄉路上遭遇強盜被殺。墓主人仿佛睜開眼睛,對小木微微一笑,朗誦四書五經之乎者也聖賢書八股文……


    小木是個冷淡無味的人。很多人說,他的皮膚就像個死人。但他的嗅覺天生靈敏,別說是聞到死人腐爛的氣味,就是家裏死了隻老鼠或蟑螂,都能迅速地找到。誰家死了人,不用哭喪聲,他僅憑味道就能分辨出是誰?


    他喜歡屍體。


    正常人隻喜歡活著的人,活著的女人、男人、朋友、孩子,包括動物。但在小木眼中,世界上並不存在生命,所有人都是某種物體,無生命的物質。你活著,也隻是短暫的現象,人終究一死。活著隻有幾十年,死後的墳墓或骨骸卻有幾百年上千年。任何人不過是骨頭與血肉的集合,靈魂也是可以剝離的。小木眼裏的人就是一堆移動的肉,某種古怪的物質,跟一塊雕像,一塊骨頭,一個墓碑沒有區別。


    中國人為什麽要建造豪華的陰宅?為什麽要躺在奢侈的棺材裏?為什麽人間的金銀財寶要給死人陪葬?因為占有,這就是人的核心意義,而不是靈魂——小木就是這麽想的,從很小的時候。


    也許是誕生在漢朝古墓裏的緣故,他占有古墓裏的東西,從棺材到陪葬品到屍體,世界才是有意義的。某種程度來說,古墓成為他存在的一種證明,是他靈魂的全部,而不是財富或物質。土夫子這份職業之於小木,正如空靈的山水之於畫家,宇宙間的真理之於禪師,火焰之於飛蛾……


    中秋節,鹹陽唐朝地宮。


    小木滿心歡喜地劈開木棺,光線射穿腐爛的木頭與紡織品的煙霧,讓他窺到這位被鬼子母神保護的墓主人。


    不出所料,她是一個女人。


    躺在唐朝棺槨裏的女人,並不是想象中的枯骨一堆,而是一具保存完好的屍蠟。


    貴婦人,也許三十歲,也許四十歲?她穿著唐朝衣冠,袒露肥厚的抹胸。她很漂亮,額頭貼著一朵鮮豔的梅花,似是唐朝流行的某種妝容。


    屍蠟頸部有道細細的紅線,周圍密布線頭——這並非某種裝飾,而是斬首之後,重新將人頭與身體縫合的針線,在砍頭如切菜的北洋中國頗為常見,縫合屍體是一種專門的職業。


    很少見到一千年以前的屍蠟,通常這種東西容易成精……


    碰到這種詭異的情況,盜墓賊偶爾會選擇奸屍。有的因為是打光棍娶不到老婆,純粹的生理需求的發泄;有的並不缺乏女人,而隻是出於某種愚昧的迷信,認為與千年女屍發生關係,可以延年益壽采陰補陽。


    小木的辭典裏,並不存在“愛”,以及這個字所代表的意思。


    他從小被人欺負,不是欺負上半身,就是欺負下半身。到了軍隊,他依然被戰友與軍官們欺負。他打不過別人,也沒有勇氣反抗,在所有活生生的人類的麵前,他就是一隻蟲子,一隻骨灰壇,隨時被人踩死,被人打碎。


    他害怕未來,或者說,未來的每一天都是地獄。


    唯有麵對墓主人的屍體,他才重新擁有未來。麵對活人,他是被操控的。麵對死人,則完全相反,他成為擁有無限權力的操控者。他喜歡做一個盜墓賊,不僅因為這是與生俱來的職業,也因為他可以成為主人——曾經是帝王、後妃、公主、將軍、大臣……但在盜墓賊麵前,死人無力反抗,任人宰割,成為被侮辱與被損害,或者被愛的對象。


    在這種時刻,小木感覺自己異常強大,甚至擁有帝王般的權利,但他選擇放過這具唐朝貴婦人的屍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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