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金英朗得以從診間脫身,已經是十五分鍾後的事情——在醫師休息室,難免又被田聞齊一陣嘲笑。
“你就是因為拋不下王子麵具,那些女孩子才會越想越多。”
田聞齊是他醫學院的同學,也是大老板的孫子,之所以會來到寶貝聯合診所,就是他的介紹。
醫生不是在醫院任職,就是自己開業,而當時在某教學醫院任職的金英朗實在不喜歡大醫院的勾心鬥角,但要開業除了資金問題外,還得一日三診都待在那裏,早上八點半到晚上十點,一點私人的時間都沒有,這對於很願意花時間在嗜好上的金英朗來說,是頗痛苦的。
兩個極端,無法平衡。
就在難以取舍的時候,田聞齊跟他說,家裏那開了三十年的老診所預備找地方重蓋,拓建成聯合診所,問他要不要過來,雖然沒有所謂的升職加薪,但待遇不會差。
一周八診,可以再視情況調整,金英朗隻想了兩天,就答應了。
兩人認識很久,是非常好的朋友。
在這裏,田聞齊是唯一一個知道他已婚身份的人,也是唯一一個會當麵取笑他的人。
“聖誕節幾乎是兵家必爭之地,冰冰跟芳芳隻是開路而已,相信我,接下來會有很多人用各種理由約你,訂了餐廳位置朋友卻臨時有事,家裏有小派對希望你能出席,或者被朋友放鴿子,而她那天又非得攜男伴參加,能不能幫這個忙,諸如此類。”
“我知道。”他很有經驗,“沒關係,我的腦袋隨時有兩百個完美推辭又不傷人的理由。”
“說真的,你應該明確地拒絕。那些女生才不會想這麽多。”
”我不是拒絕了嗎?”金英朗將雅樂幫他做的便當放入微波,“沒答應去教會活動,也沒答應私下見麵。”
“但重點是理由太完美,她們都覺得是你有事,而不是你不願意,你要很明白地說,我對你沒興趣。”
“但那樣對女生來說,太難堪了。”
何況旁邊還有一堆人。
田聞齊突然有點想笑,這人真的是十年如一日。
剛認識時,覺得他是花花公子,後來比較熟了,以為他是不善拒絕,及至兩人變成好友,他才知道這個人有著該死的紳士心態。
身為一個紳士,就不能讓淑女難堪。
紳士該委婉地讓淑女知難而退,而不是讓淑女窘在原地說不出話。
原本以為他結婚後會好一點,沒想到完全沒改變嘛。
“雅樂都沒跟你說過什麽嗎?”
“提過一次,不過我覺得這不是問題。” 他知道雅樂不喜歡他這種大眾情人形象,不過他也跟她解釋了,因為她們約他時都是在有第三者在場的情況下,為了不傷及女生自尊,他才不願意將話講太白,那會傷到同事情誼。
他隻是希望共事愉快,如此而已。
後來雅樂就沒再提起此事,所以他覺得這不會造成問題。
微波爐發出“叮”的一聲,金英朗抽出兩張餐巾紙墊著拿出可微波的餐盒,打開,就像過往一樣有肉有菜,不但顏色漂亮,還香味十足。
田聞齊羨慕地看著他的便當,又看看自己的便利商店牌,忍不住怨歎,一樣有老婆,怎麽待遇差這麽多,金英朗的老婆不但給他帶愛妻便當,還連水果都幫他切好放在保鮮盤裏,太讓人羨慕了——金英朗夾起菜吃了一口,“對了,我剛聽芳芳說,下星期會有新的特助來補汪太太的工作?”
田聞齊笑,“這件事情昨天晚上才決定的,芳芳早上就知道,她不去調查局上班真是浪費人才。”
“那就是真的了?”
“當然。”
金英朗說“真可惜。”
汪太太雖然掛名特助,但其實就是寶貝聯合診所的大總管,大老板之下,所有人之上,舉凡人員調動,診所、藥局排班,耗材管理,廠商進藥,都是她說了算,她決定的事情就算是田聞齊這個老板的孫子也沒反駁餘地。
雖然因為年紀有點大愛碎碎念,但至少人是不錯的,隻要有醫師反應什麽東西不好用,她會立刻換廠商,要添新器材也是,有需要就不會羅嗦,立刻上報。
撇除她不宜餘力想將自己的未婚女兒介紹給他這點,金英朗是相當喜歡跟她共事的。
“芳芳說,新來的特助也是大醫院管理體係出來的?”
“當然,你也認識。”田聞齊對他做了一個怪表情,“鄭修妤。”
金英朗點點頭,原來是她。
在他離開大醫院前兩個月,鄭修妤才剛從國外進修回來,雖然認識,但實際上根本不熟。
他們一個是醫生,一個是管理部門新主任,幾乎是沒交集的,他隻知道有這個人,董事會讚助出國進修的管理人才,因為工作的關係在員工餐廳見過幾次麵,其餘的一無所知。
“你爸爸怎麽挖來挖去都是醫院的人,不清楚的搞不好以為寶貝聯合診所是分院。”
“這次你可誤會我爸了,雖然鄭修妤工作能力很強,但怎麽說也是在董事會讚助下到國外念書的,前後花了不少銀子,老頭臉皮再厚,也不好意思挖這個牆角,他當時找的是林宜浩。”
“那怎麽會變成鄭修妤?”
“她不知道哪聽來汪太太要坐移民監的事,毛遂自薦,說當時董事會是無條件讚助,沒有簽約,她隨時可以離職。”田聞齊笑笑,“她都這樣講了,老頭當然不會客氣,希望借由她的管理能力,讓我家診所發揚光大。”
過了幾天,趁著都有空,金英朗跟雅樂決定到百貨公司給雙方的父母買禮物。
叮叮當,叮叮當,鈴兒響叮當——雅樂超喜歡聖誕節這種歡樂氣氛,街道兩旁的店麵跟行道樹都很應景地做了妝點,聖誕樹,小麋鹿,黃色燈泡一圈又一圈,好像整個城市都裝上星光般的,每個地方都亮晶晶。
百貨公司中,雅樂跟金英朗十指交握,趁著聖誕節特賣正在采買。
他們已經討論好了,元旦連假時,他跟她回老家,春節時他們則回南加州,互相拜訪對方的父母。
“你爸媽喜歡什麽?”
“不太清楚。”
“怎麽會不清楚?”雅樂伸手在他肩膀上戳了戳,“你不是在家裏住到高中畢業,想一想,一定會有你爸媽喜歡的東西。”
金英朗仔細想了想。很誠實地說。“真的不清楚。”
“你們男生真的很粗心哎。”
“沒關係,給爸爸買領帶,媽媽買項鏈就好了。”這兩樣東西就算不愛,至少也用得上。
買完金家爸媽的禮物,接著買夏家爸媽的那一份。
爸爸的大衣,媽媽的棉祆。
任務完成,接下來是雅樂的歡樂時光——沒錯,她也要買。
她今年冬天還沒買過衣服,好不容易打折,又有人幫忙提,當然得好好逛一下,犒賞犒賞自己。
用力試穿,刺激經濟。
“這件怎麽樣?”
“可愛。”
好,買了。
“這件呢?”
金英朗看著那幾乎隻能包住屁股的白色毛料裙,立刻搖頭反對,“不行,裙子太短了。”
好吧,為了尊重她的丈夫,她換了另外一件。
金英朗看了一下,還是很有意見,“這件隻比剛剛那件長五公分吧。”
“哪有,明明就到大腿一半。”
“不行不行,至少也得到膝蓋上緣。”
雅樂睜大眼睛,他是活在二十年前嗎?
居然要求她裙子要到膝蓋上緣?現在有誰穿那麽長的裙子啊。
所以她才說他們需要磨合啊。
她向來對自己的身材有信心,穿衣喜歡小露一番,尤其夏天,露背、露腰、露大腿,他如果對冬天的毛料短裙都這麽有意見,那等到夏天時他不就每天都會很生氣。
“我記得你說過最愛看選美的泳裝項目,如果那三塊小布料你都沒意見的話,為什麽要反對我的裙子?”
“她們又不是我老婆。”理所當然的語氣,“把你手上這件包不住屁股的裙子放回去。”
雅樂看著他,野蠻人……
不講理……可是,她無法控製地內心一陣小甜蜜。
怎麽辦,她真的是被虐狂嗎?為什麽當他完全不尊重她的人權時,她內心的感覺居然是:他真愛我。
“你喜歡穿短裙?”
點頭。
“越短越好?”
點頭如搗蒜。
“那你買吧。”金英朗說,“不過隻能在家穿。”
“那我幹嗎買。”誰會花一千多塊買件隻能在家穿的裙子啦。
“那有什麽關係,我喜歡看啊。”
雅樂看著他的臉,腦海中不斷重複播放他剛剛說的最後一句——我喜歡看啊,我喜歡看啊,我喜歡看啊——完了,自己一定是被虐狂沒錯,因為她從剛剛的小甜蜜升級為好甜蜜。
怎麽回事?她明明不是這樣的……
“那你想看我穿什麽顏色?”
他看著架子上展示的紅色,以及雅樂手上的白色,很誠實地說,“其實我最喜歡你什麽都不穿。”
雅樂噗地一笑,“你真沒情調哎。”
兩人正在嘻嘻哈哈時,金英朗的手機響起。
雅樂探過頭,不認識的女生名字。
“咖啡店小妹。”
“為什麽她會有你的電話?”
“她之前有跟我要。”
“那你就給了?”有沒有一點節操啊,要電話就給。
兩人在討論的時候,電話停了,三秒後,再度響起,雅樂來不及阻止,金英朗已經接起電話。“喂。”
“金醫師,你現在有沒有時間?”可憐兮兮的語氣。
“有一點,什麽事嗎?”
意識到不是兩三分鍾內可以結束的電話,雅樂不滿地把耳朵貼過去,女生的聲音透過話筒清楚傳來。
大抵是看了恐怖片“毒鑰”非常害怕,想找人聊聊天……雅樂用嘴形跟他說,“掛掉。”
他也用嘴形說,“等一下。”
無視雅樂的殺人視線,王子開始安慰起電話那頭的小女生,電影都假的,那是騙人的,是道具火光,是電視特效……三十分鍾後,等他安撫完小女生回過頭,雅樂已經走了。
留下滿地的購物袋。帶走了車鑰匙跟他的皮夾,隻留給他社區感應卡跟大門鑰匙一支。
好不容易回到家時,雅樂睡了。
她平常會故意橫在床中間,等著他上床抱抱她,今天卻睡在靠外側的地方,臉孔朝著牆壁,還把所有的棉被卷在身上,很明顯的。她生氣了。
金英朗伸手摸了摸她的臉頰,不得不承認,其實她說得對——他們對彼此的了解還不夠。
如果他對她坦白,不知道她能不能多體諒一點。
他已經很久沒有想起以前了,但今天逼他不得不去麵對,他想起很多事情,從小到大,無止盡的期望與孤單。
很多人都以為美國出生的他隻是回國尋根,但其實不是的,正確的說法,他是逃回來。
金家早年就已經移居美國,三個孩子都在市立醫院出生,他是家中第二個孩子。
上麵的哥哥從小出類拔萃。一路跳級,不到二十歲就大學畢業,念的是法律,但卻會彈琴,唱歌,繪畫才能也備受肯定,考取律師執照後開始執業,不到三年,原本小小的律師辦公室就搬到舊金山最豪華的辦公大樓,手下的律師以及助手超過百人。
而在這樣忙碌的創業過程中,他開過一次畫展,還申請了兩個專利,上過幾次電視,無疑的,是金家的榮耀,要說是郡上榮耀也不為過。
他的妹妹,幼時因為意外而傷了腿,從此拄著拐杖走路,身體孱弱,父母對她憐惜萬分,什麽都想替她做到最好,恨不得將星星摘下來給這個小女兒。
比起會發光的哥哥,他顯得黯淡無比。
比起需要人照顧的妹妹,他又顯得完全無須擔心。
他就在這樣的環境中靜悄悄地長大,他在家中成了一個奇特的存在。
金家父母對於大兒子的事跡倒背如流,對小女兒的一切了如指掌,但卻不知道次子穿幾號鞋,也不太清楚他跟什麽人交朋友,生日沒有派對,當然也沒所謂的畢業驚喜。
有次他去同學家玩遊戲,後來兩個大男生在沙發上睡著,醒來時已是隔天早上,金家父母居然完全沒發現那個晚上,他們家的二兒子沒有在房間裏,還以為他六點多進家門是因為早上去晨跑。
他們並非故意偏心,隻是出色的長子與體弱的幺女占據他們太多注意力,何況這個次子又很乖巧,什麽都不用擔心,也從不會惹是生非,讓他們很放心。而放心過度就成了忽略。
金英朗在家中,幾乎就是個沒聲音的人。
走出家門。情況也好不到哪去。
哥哥太優秀了,老師跟長輩幾乎都是叫他“英生的弟弟”,很少人會叫他“英朗”,什麽叫暗淡,這就是了,雖然不太願意,但也無可奈何,金英朗就這樣度過了他的童年以及青少年。
大概是念十一年級時,有一次,姑姑在知道他的小提琴碰傷後,將表姐多年不用的名琴給了他,說與其放在家裏供著,不如給他用。
那是一把音色極佳的小提琴,附帶的琴弓輕巧柔韌,在弦上滑動起來時非常順手,試完琴他就非常喜歡,但他卻隻拉了一次,因為爸媽說,英生要參加比賽,好一點的琴更能展現指法的技術,先借給哥哥比完整個比賽,但後來比賽結束,那把琴還是沒有回到他手上。
爸爸說再帶他去買一把,不過卻一直沒空。
今天雅樂問他爸媽喜歡什麽,他卻答不出來。不是沒注意,也不是男孩子粗心,而是親子關係疏離,除了父母的飲食習慣,其他的他實在不了解。
高中畢業時,他突然覺得不想再這樣下去,他想要過金英朗的人生,而不是“英生的弟弟”,也不想永遠隻扮演成全別人的角色,於是他回到這裏,遠遠離開對他而言沒有陽光的南加州。
這裏是個好地方,真的。
考取醫學院,參加各種社團,在這裏,他就叫金英朗,沒人會叫他“英生的弟弟”。
他發現,原來自己也可以很受歡迎。
也許是為了彌補成長過程中的缺憾,他喜歡別人注意他,關心他,再怪的女生對他示好,他都會覺得很感謝。
被別人放在心中的感覺太好了。他要怎麽樣告訴雅樂,他的內心有個五歲的幼兒始終沒有長大?
想要愛,需要愛。
小時候他常常看爸媽稱讚哥哥,擁抱妹妹,忙著展現哥哥的聰明優秀,忙著關心妹妹是不是哪裏不舒服,有沒有什麽需要,而他什麽都沒有,隻有一句“英朗要乖。”
他哪裏不乖了,他是全世界最乖的孩子。但是父母從不以他為榮,也沒給他深切的擁抱,無論到哪裏,母親總是牽著哥哥到處炫耀,父親則抱著妹妹噓寒問暖,他什麽都沒有。
從小到大,他的獎狀也不少,踢了六年校隊足球,是隊上主力,角球開得極為漂亮,教練曾經告訴他,如果有意走職業,他願意寫信推薦他到足球名校去做更好的曆練。
如果他是出生在別的家庭,絕對會是受到寶貝的,偏偏他出生在金家——沒有光芒,沒有聲音,微弱的存在感。
成長過程過度被忽略,所以他渴望受到注意,希望每個人都喜歡他。
他不願拒絕任何人,因為“被喜歡”與“被注意”對他來說,是很珍貴的,孩提時代,他曾經天真許願想要這一切。
好不容易,他終於有了。
他知道雅樂不高興,因為她的模樣就是在抗拒,可是,挨餓的人不會舍得丟掉任何食物,曾經缺愛的人也不會舍得拒絕任何的喜歡。
看著她的睡臉,金英朗露出一絲苦笑,在別人眼中占盡天時地利,仿佛天之驕子的他其實什麽也不是。
他要怎麽告訴他這個喜歡他,又有點祟拜他的新婚妻子說,其實我自信不足,其實,我很缺乏關心,很缺乏愛……
“你就是因為拋不下王子麵具,那些女孩子才會越想越多。”
田聞齊是他醫學院的同學,也是大老板的孫子,之所以會來到寶貝聯合診所,就是他的介紹。
醫生不是在醫院任職,就是自己開業,而當時在某教學醫院任職的金英朗實在不喜歡大醫院的勾心鬥角,但要開業除了資金問題外,還得一日三診都待在那裏,早上八點半到晚上十點,一點私人的時間都沒有,這對於很願意花時間在嗜好上的金英朗來說,是頗痛苦的。
兩個極端,無法平衡。
就在難以取舍的時候,田聞齊跟他說,家裏那開了三十年的老診所預備找地方重蓋,拓建成聯合診所,問他要不要過來,雖然沒有所謂的升職加薪,但待遇不會差。
一周八診,可以再視情況調整,金英朗隻想了兩天,就答應了。
兩人認識很久,是非常好的朋友。
在這裏,田聞齊是唯一一個知道他已婚身份的人,也是唯一一個會當麵取笑他的人。
“聖誕節幾乎是兵家必爭之地,冰冰跟芳芳隻是開路而已,相信我,接下來會有很多人用各種理由約你,訂了餐廳位置朋友卻臨時有事,家裏有小派對希望你能出席,或者被朋友放鴿子,而她那天又非得攜男伴參加,能不能幫這個忙,諸如此類。”
“我知道。”他很有經驗,“沒關係,我的腦袋隨時有兩百個完美推辭又不傷人的理由。”
“說真的,你應該明確地拒絕。那些女生才不會想這麽多。”
”我不是拒絕了嗎?”金英朗將雅樂幫他做的便當放入微波,“沒答應去教會活動,也沒答應私下見麵。”
“但重點是理由太完美,她們都覺得是你有事,而不是你不願意,你要很明白地說,我對你沒興趣。”
“但那樣對女生來說,太難堪了。”
何況旁邊還有一堆人。
田聞齊突然有點想笑,這人真的是十年如一日。
剛認識時,覺得他是花花公子,後來比較熟了,以為他是不善拒絕,及至兩人變成好友,他才知道這個人有著該死的紳士心態。
身為一個紳士,就不能讓淑女難堪。
紳士該委婉地讓淑女知難而退,而不是讓淑女窘在原地說不出話。
原本以為他結婚後會好一點,沒想到完全沒改變嘛。
“雅樂都沒跟你說過什麽嗎?”
“提過一次,不過我覺得這不是問題。” 他知道雅樂不喜歡他這種大眾情人形象,不過他也跟她解釋了,因為她們約他時都是在有第三者在場的情況下,為了不傷及女生自尊,他才不願意將話講太白,那會傷到同事情誼。
他隻是希望共事愉快,如此而已。
後來雅樂就沒再提起此事,所以他覺得這不會造成問題。
微波爐發出“叮”的一聲,金英朗抽出兩張餐巾紙墊著拿出可微波的餐盒,打開,就像過往一樣有肉有菜,不但顏色漂亮,還香味十足。
田聞齊羨慕地看著他的便當,又看看自己的便利商店牌,忍不住怨歎,一樣有老婆,怎麽待遇差這麽多,金英朗的老婆不但給他帶愛妻便當,還連水果都幫他切好放在保鮮盤裏,太讓人羨慕了——金英朗夾起菜吃了一口,“對了,我剛聽芳芳說,下星期會有新的特助來補汪太太的工作?”
田聞齊笑,“這件事情昨天晚上才決定的,芳芳早上就知道,她不去調查局上班真是浪費人才。”
“那就是真的了?”
“當然。”
金英朗說“真可惜。”
汪太太雖然掛名特助,但其實就是寶貝聯合診所的大總管,大老板之下,所有人之上,舉凡人員調動,診所、藥局排班,耗材管理,廠商進藥,都是她說了算,她決定的事情就算是田聞齊這個老板的孫子也沒反駁餘地。
雖然因為年紀有點大愛碎碎念,但至少人是不錯的,隻要有醫師反應什麽東西不好用,她會立刻換廠商,要添新器材也是,有需要就不會羅嗦,立刻上報。
撇除她不宜餘力想將自己的未婚女兒介紹給他這點,金英朗是相當喜歡跟她共事的。
“芳芳說,新來的特助也是大醫院管理體係出來的?”
“當然,你也認識。”田聞齊對他做了一個怪表情,“鄭修妤。”
金英朗點點頭,原來是她。
在他離開大醫院前兩個月,鄭修妤才剛從國外進修回來,雖然認識,但實際上根本不熟。
他們一個是醫生,一個是管理部門新主任,幾乎是沒交集的,他隻知道有這個人,董事會讚助出國進修的管理人才,因為工作的關係在員工餐廳見過幾次麵,其餘的一無所知。
“你爸爸怎麽挖來挖去都是醫院的人,不清楚的搞不好以為寶貝聯合診所是分院。”
“這次你可誤會我爸了,雖然鄭修妤工作能力很強,但怎麽說也是在董事會讚助下到國外念書的,前後花了不少銀子,老頭臉皮再厚,也不好意思挖這個牆角,他當時找的是林宜浩。”
“那怎麽會變成鄭修妤?”
“她不知道哪聽來汪太太要坐移民監的事,毛遂自薦,說當時董事會是無條件讚助,沒有簽約,她隨時可以離職。”田聞齊笑笑,“她都這樣講了,老頭當然不會客氣,希望借由她的管理能力,讓我家診所發揚光大。”
過了幾天,趁著都有空,金英朗跟雅樂決定到百貨公司給雙方的父母買禮物。
叮叮當,叮叮當,鈴兒響叮當——雅樂超喜歡聖誕節這種歡樂氣氛,街道兩旁的店麵跟行道樹都很應景地做了妝點,聖誕樹,小麋鹿,黃色燈泡一圈又一圈,好像整個城市都裝上星光般的,每個地方都亮晶晶。
百貨公司中,雅樂跟金英朗十指交握,趁著聖誕節特賣正在采買。
他們已經討論好了,元旦連假時,他跟她回老家,春節時他們則回南加州,互相拜訪對方的父母。
“你爸媽喜歡什麽?”
“不太清楚。”
“怎麽會不清楚?”雅樂伸手在他肩膀上戳了戳,“你不是在家裏住到高中畢業,想一想,一定會有你爸媽喜歡的東西。”
金英朗仔細想了想。很誠實地說。“真的不清楚。”
“你們男生真的很粗心哎。”
“沒關係,給爸爸買領帶,媽媽買項鏈就好了。”這兩樣東西就算不愛,至少也用得上。
買完金家爸媽的禮物,接著買夏家爸媽的那一份。
爸爸的大衣,媽媽的棉祆。
任務完成,接下來是雅樂的歡樂時光——沒錯,她也要買。
她今年冬天還沒買過衣服,好不容易打折,又有人幫忙提,當然得好好逛一下,犒賞犒賞自己。
用力試穿,刺激經濟。
“這件怎麽樣?”
“可愛。”
好,買了。
“這件呢?”
金英朗看著那幾乎隻能包住屁股的白色毛料裙,立刻搖頭反對,“不行,裙子太短了。”
好吧,為了尊重她的丈夫,她換了另外一件。
金英朗看了一下,還是很有意見,“這件隻比剛剛那件長五公分吧。”
“哪有,明明就到大腿一半。”
“不行不行,至少也得到膝蓋上緣。”
雅樂睜大眼睛,他是活在二十年前嗎?
居然要求她裙子要到膝蓋上緣?現在有誰穿那麽長的裙子啊。
所以她才說他們需要磨合啊。
她向來對自己的身材有信心,穿衣喜歡小露一番,尤其夏天,露背、露腰、露大腿,他如果對冬天的毛料短裙都這麽有意見,那等到夏天時他不就每天都會很生氣。
“我記得你說過最愛看選美的泳裝項目,如果那三塊小布料你都沒意見的話,為什麽要反對我的裙子?”
“她們又不是我老婆。”理所當然的語氣,“把你手上這件包不住屁股的裙子放回去。”
雅樂看著他,野蠻人……
不講理……可是,她無法控製地內心一陣小甜蜜。
怎麽辦,她真的是被虐狂嗎?為什麽當他完全不尊重她的人權時,她內心的感覺居然是:他真愛我。
“你喜歡穿短裙?”
點頭。
“越短越好?”
點頭如搗蒜。
“那你買吧。”金英朗說,“不過隻能在家穿。”
“那我幹嗎買。”誰會花一千多塊買件隻能在家穿的裙子啦。
“那有什麽關係,我喜歡看啊。”
雅樂看著他的臉,腦海中不斷重複播放他剛剛說的最後一句——我喜歡看啊,我喜歡看啊,我喜歡看啊——完了,自己一定是被虐狂沒錯,因為她從剛剛的小甜蜜升級為好甜蜜。
怎麽回事?她明明不是這樣的……
“那你想看我穿什麽顏色?”
他看著架子上展示的紅色,以及雅樂手上的白色,很誠實地說,“其實我最喜歡你什麽都不穿。”
雅樂噗地一笑,“你真沒情調哎。”
兩人正在嘻嘻哈哈時,金英朗的手機響起。
雅樂探過頭,不認識的女生名字。
“咖啡店小妹。”
“為什麽她會有你的電話?”
“她之前有跟我要。”
“那你就給了?”有沒有一點節操啊,要電話就給。
兩人在討論的時候,電話停了,三秒後,再度響起,雅樂來不及阻止,金英朗已經接起電話。“喂。”
“金醫師,你現在有沒有時間?”可憐兮兮的語氣。
“有一點,什麽事嗎?”
意識到不是兩三分鍾內可以結束的電話,雅樂不滿地把耳朵貼過去,女生的聲音透過話筒清楚傳來。
大抵是看了恐怖片“毒鑰”非常害怕,想找人聊聊天……雅樂用嘴形跟他說,“掛掉。”
他也用嘴形說,“等一下。”
無視雅樂的殺人視線,王子開始安慰起電話那頭的小女生,電影都假的,那是騙人的,是道具火光,是電視特效……三十分鍾後,等他安撫完小女生回過頭,雅樂已經走了。
留下滿地的購物袋。帶走了車鑰匙跟他的皮夾,隻留給他社區感應卡跟大門鑰匙一支。
好不容易回到家時,雅樂睡了。
她平常會故意橫在床中間,等著他上床抱抱她,今天卻睡在靠外側的地方,臉孔朝著牆壁,還把所有的棉被卷在身上,很明顯的。她生氣了。
金英朗伸手摸了摸她的臉頰,不得不承認,其實她說得對——他們對彼此的了解還不夠。
如果他對她坦白,不知道她能不能多體諒一點。
他已經很久沒有想起以前了,但今天逼他不得不去麵對,他想起很多事情,從小到大,無止盡的期望與孤單。
很多人都以為美國出生的他隻是回國尋根,但其實不是的,正確的說法,他是逃回來。
金家早年就已經移居美國,三個孩子都在市立醫院出生,他是家中第二個孩子。
上麵的哥哥從小出類拔萃。一路跳級,不到二十歲就大學畢業,念的是法律,但卻會彈琴,唱歌,繪畫才能也備受肯定,考取律師執照後開始執業,不到三年,原本小小的律師辦公室就搬到舊金山最豪華的辦公大樓,手下的律師以及助手超過百人。
而在這樣忙碌的創業過程中,他開過一次畫展,還申請了兩個專利,上過幾次電視,無疑的,是金家的榮耀,要說是郡上榮耀也不為過。
他的妹妹,幼時因為意外而傷了腿,從此拄著拐杖走路,身體孱弱,父母對她憐惜萬分,什麽都想替她做到最好,恨不得將星星摘下來給這個小女兒。
比起會發光的哥哥,他顯得黯淡無比。
比起需要人照顧的妹妹,他又顯得完全無須擔心。
他就在這樣的環境中靜悄悄地長大,他在家中成了一個奇特的存在。
金家父母對於大兒子的事跡倒背如流,對小女兒的一切了如指掌,但卻不知道次子穿幾號鞋,也不太清楚他跟什麽人交朋友,生日沒有派對,當然也沒所謂的畢業驚喜。
有次他去同學家玩遊戲,後來兩個大男生在沙發上睡著,醒來時已是隔天早上,金家父母居然完全沒發現那個晚上,他們家的二兒子沒有在房間裏,還以為他六點多進家門是因為早上去晨跑。
他們並非故意偏心,隻是出色的長子與體弱的幺女占據他們太多注意力,何況這個次子又很乖巧,什麽都不用擔心,也從不會惹是生非,讓他們很放心。而放心過度就成了忽略。
金英朗在家中,幾乎就是個沒聲音的人。
走出家門。情況也好不到哪去。
哥哥太優秀了,老師跟長輩幾乎都是叫他“英生的弟弟”,很少人會叫他“英朗”,什麽叫暗淡,這就是了,雖然不太願意,但也無可奈何,金英朗就這樣度過了他的童年以及青少年。
大概是念十一年級時,有一次,姑姑在知道他的小提琴碰傷後,將表姐多年不用的名琴給了他,說與其放在家裏供著,不如給他用。
那是一把音色極佳的小提琴,附帶的琴弓輕巧柔韌,在弦上滑動起來時非常順手,試完琴他就非常喜歡,但他卻隻拉了一次,因為爸媽說,英生要參加比賽,好一點的琴更能展現指法的技術,先借給哥哥比完整個比賽,但後來比賽結束,那把琴還是沒有回到他手上。
爸爸說再帶他去買一把,不過卻一直沒空。
今天雅樂問他爸媽喜歡什麽,他卻答不出來。不是沒注意,也不是男孩子粗心,而是親子關係疏離,除了父母的飲食習慣,其他的他實在不了解。
高中畢業時,他突然覺得不想再這樣下去,他想要過金英朗的人生,而不是“英生的弟弟”,也不想永遠隻扮演成全別人的角色,於是他回到這裏,遠遠離開對他而言沒有陽光的南加州。
這裏是個好地方,真的。
考取醫學院,參加各種社團,在這裏,他就叫金英朗,沒人會叫他“英生的弟弟”。
他發現,原來自己也可以很受歡迎。
也許是為了彌補成長過程中的缺憾,他喜歡別人注意他,關心他,再怪的女生對他示好,他都會覺得很感謝。
被別人放在心中的感覺太好了。他要怎麽樣告訴雅樂,他的內心有個五歲的幼兒始終沒有長大?
想要愛,需要愛。
小時候他常常看爸媽稱讚哥哥,擁抱妹妹,忙著展現哥哥的聰明優秀,忙著關心妹妹是不是哪裏不舒服,有沒有什麽需要,而他什麽都沒有,隻有一句“英朗要乖。”
他哪裏不乖了,他是全世界最乖的孩子。但是父母從不以他為榮,也沒給他深切的擁抱,無論到哪裏,母親總是牽著哥哥到處炫耀,父親則抱著妹妹噓寒問暖,他什麽都沒有。
從小到大,他的獎狀也不少,踢了六年校隊足球,是隊上主力,角球開得極為漂亮,教練曾經告訴他,如果有意走職業,他願意寫信推薦他到足球名校去做更好的曆練。
如果他是出生在別的家庭,絕對會是受到寶貝的,偏偏他出生在金家——沒有光芒,沒有聲音,微弱的存在感。
成長過程過度被忽略,所以他渴望受到注意,希望每個人都喜歡他。
他不願拒絕任何人,因為“被喜歡”與“被注意”對他來說,是很珍貴的,孩提時代,他曾經天真許願想要這一切。
好不容易,他終於有了。
他知道雅樂不高興,因為她的模樣就是在抗拒,可是,挨餓的人不會舍得丟掉任何食物,曾經缺愛的人也不會舍得拒絕任何的喜歡。
看著她的睡臉,金英朗露出一絲苦笑,在別人眼中占盡天時地利,仿佛天之驕子的他其實什麽也不是。
他要怎麽告訴他這個喜歡他,又有點祟拜他的新婚妻子說,其實我自信不足,其實,我很缺乏關心,很缺乏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