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斷供”,是指停止對古曼童的供奉。此法作用在於讓其消耗精力後進入相對虛弱的狀態,以便日後收拾。
劉美玲連連點頭,又問我還需要準備什麽別的東西。我搖頭,說到時候我會電話通知你,在“斷供”的七日裏要是有什麽情況也隨時聯係我。
回到胖子家,我馬上拉著大家開始討論,看看有什麽既不殺死古曼童又限製其能力的方法。
胖子根本不是修道者,隻能看熱鬧。肥鳥和小臭屁卻態度一致地罵我白癡,異想天開。
尤其是小臭屁,這小丫頭對著我好一通埋怨,嫌我不給她吃那古曼童,說我是見錢眼開。
我烤!你剛才還說人家惡心,現在倒是不挑食了!
肥鳥和小臭屁給不出建設性的意見,如何解決這隻古曼童真是愁死了我。
躺在床上,我翻來覆去睡不著,聽著胖子那惱人的鼾聲,愈發心煩意亂。
書桌的抽屜裏,好像是有什麽東西,它微微亮了一下,接著又一下。這是一種柔和的白光,我早已見過多次,就是那張羊皮卷發出來的。
我翻身起來,拉開抽屜把羊皮卷取出,果然,其上正顯示出密密麻麻的小字。才瞥了幾下,我的眼睛瞬間就亮了。
這名為《縱界錄》的羊皮卷上,此刻正用蠅頭小楷顯示著一偏門秘法,乃鎮魂、封詭之術,名為“半魂封”。
此法是將詭物的半數殘魂封印起來,不至死地,不渡幽冥,不生因果,能極大限製其行動能力和影響範圍。
一般情況下,此術是用於封印那些能力強大,尤其是高於封印者自身修為的猛詭厲魂,是偏門的高階鎮魂術的一種。
詭是魂氣所致,故被“半魂封”封印住的詭魂雖然不至於消亡,但卻功力大減,原氣大傷。但此術,卻不是誰都可以使用的。
卷中介紹,要使用“半魂封”,必須有兩個先決條件:一是至純至陽的黑狗血;二是百年以上,生於詭門的桃木,如有已經練成法器桃木劍或者桃木樁則更好。
此乃鎮魂術,一個用於封印的容器是必須的。除此之外,還需準備艾草、紅繩等物品,相對而言都比較尋常,不一一細說。
我大喜,真是想什麽來什麽!這祖師爺所寫的羊皮卷還真是個寶,萬歲,食詭門萬歲!祖師爺666!
如果使用“半魂封”封印住那古曼童,一來是可以保證它所施展在劉美玲身上的蠱惑力可以持續,二來則可以讓其收斂,不便作惡,可謂一舉兩得。
古曼童這種東西的本體往往都密封在玻璃瓶或者陶罐中,連容器都省了,非常適合施展半封魂之術。
另外也是最重要的是,作法所需的黑狗血和桃木樁,這兩件東西恰恰我都有。
有道是“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當下我不敢怠慢,拿出紙筆將羊皮卷上內容細細記下,又在心裏默念數遍。
第二天一早,我就給劉美玲打去電話。
按照羊皮卷上所寫,告訴她從今日開始,正午陽光最烈的時分,將那裝有古曼童的容器放於烈日之下暴曬,一連七日,每日不得低於一個時辰。
在這七日之內,不再焚香禮拜,不上貢品,房內不可生明火,不可有煙氣,晝夜不可熄燈。
我還讓她去買上三斤三兩的幹艾草,置於供桌之上,圍成一圈擺放在盛有古曼童的容器外。還有些許雄黃粉,同樣灑於供桌上,停留七日。
從今天開始算的第八天,也就是七日之後的正午,我會登門作法,作法期間,除我、胖子和劉美玲本人之外,也不得有他人在場。
放下劉美玲如何購買東西、布置不說。我則拿來一根細長的紅繩,用黑狗血喂起來,羊皮卷記載需要喂足七日方可,施法後震懾古曼童,完全就靠此紅繩。
接下來的時間,我則繼續研究“半魂封”之術,把作法的順序、步驟、咒文念誦翻過來覆過去的演練,做到爛熟於心,以預防到時再突生變故。
待到第七日下午,劉美玲給我們打來電話,說已經按照我的要求將那古曼童的容器暴曬了七天,平日供桌上也僅放了圍成一圈的幹艾草,不多不少,剛好三斤三兩。
剩下像是雄黃粉、斷供也一律遵照我的要求辦好。在電話中,她直誇我的道行高深,說近幾日來,那噩夢明顯變少了,就連自己的氣色都感覺好了很多。
這是自然,想那古曼童本是詭魂,天生畏懼陽光,雖在烈日暴曬之下有容器藏身,但也是惶惶不可終日,自然也就有所收斂,不敢頻繁作祟。
艾草本身是一味中藥,曬幹後其會散發出一種特有氣味,驅蚊蟲邪氣,詭物等靈體皆十分厭惡這種味道,故蟄伏不出。雄黃粉作用亦大體相同。
當夜,我便和胖子將作法所用之物一一打點放入背包,我又將那“半魂封”仔仔細細看了幾遍,確保萬無一失後這才入睡,準備明日正午登門作法。
事後證明,此次的登門施展半魂封之術,實在是個不明智之舉。
雖然這跟我當時道行不深、見識太少,無法清晰洞察事情真相有關,但歸其核心緣由,則是劉美玲這個女人對我們說了謊,還是個彌天大謊!
要不是如此,這小小的古曼童也不會在日後變得無法收拾,在鄭州城內掀起一陣又一陣的血雨腥風,殘害眾多無辜性命……
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冥冥之中也自有定數。當然,這是後話。
次日正午,天公作美,豔陽高照、萬裏無雲,是個冬日裏難得一見的好天氣,我和胖子也準時敲開了劉美玲家的房門。
為什麽要選擇在正午時分作法?這裏麵也是有講究的。
因每日正午時分日光最盛,乃一天中陽氣最旺之時,陽盛而陰衰,此時施封印、鎮壓等法門可謂占盡天時地利,效果最佳。
而像一些驅詭、降妖之類的法門則不宜在正午施展,一是講究隨機應變,二是要見其身而行之,正所謂萬法歸宗,見機而施是也。
劉美玲連連點頭,又問我還需要準備什麽別的東西。我搖頭,說到時候我會電話通知你,在“斷供”的七日裏要是有什麽情況也隨時聯係我。
回到胖子家,我馬上拉著大家開始討論,看看有什麽既不殺死古曼童又限製其能力的方法。
胖子根本不是修道者,隻能看熱鬧。肥鳥和小臭屁卻態度一致地罵我白癡,異想天開。
尤其是小臭屁,這小丫頭對著我好一通埋怨,嫌我不給她吃那古曼童,說我是見錢眼開。
我烤!你剛才還說人家惡心,現在倒是不挑食了!
肥鳥和小臭屁給不出建設性的意見,如何解決這隻古曼童真是愁死了我。
躺在床上,我翻來覆去睡不著,聽著胖子那惱人的鼾聲,愈發心煩意亂。
書桌的抽屜裏,好像是有什麽東西,它微微亮了一下,接著又一下。這是一種柔和的白光,我早已見過多次,就是那張羊皮卷發出來的。
我翻身起來,拉開抽屜把羊皮卷取出,果然,其上正顯示出密密麻麻的小字。才瞥了幾下,我的眼睛瞬間就亮了。
這名為《縱界錄》的羊皮卷上,此刻正用蠅頭小楷顯示著一偏門秘法,乃鎮魂、封詭之術,名為“半魂封”。
此法是將詭物的半數殘魂封印起來,不至死地,不渡幽冥,不生因果,能極大限製其行動能力和影響範圍。
一般情況下,此術是用於封印那些能力強大,尤其是高於封印者自身修為的猛詭厲魂,是偏門的高階鎮魂術的一種。
詭是魂氣所致,故被“半魂封”封印住的詭魂雖然不至於消亡,但卻功力大減,原氣大傷。但此術,卻不是誰都可以使用的。
卷中介紹,要使用“半魂封”,必須有兩個先決條件:一是至純至陽的黑狗血;二是百年以上,生於詭門的桃木,如有已經練成法器桃木劍或者桃木樁則更好。
此乃鎮魂術,一個用於封印的容器是必須的。除此之外,還需準備艾草、紅繩等物品,相對而言都比較尋常,不一一細說。
我大喜,真是想什麽來什麽!這祖師爺所寫的羊皮卷還真是個寶,萬歲,食詭門萬歲!祖師爺666!
如果使用“半魂封”封印住那古曼童,一來是可以保證它所施展在劉美玲身上的蠱惑力可以持續,二來則可以讓其收斂,不便作惡,可謂一舉兩得。
古曼童這種東西的本體往往都密封在玻璃瓶或者陶罐中,連容器都省了,非常適合施展半封魂之術。
另外也是最重要的是,作法所需的黑狗血和桃木樁,這兩件東西恰恰我都有。
有道是“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當下我不敢怠慢,拿出紙筆將羊皮卷上內容細細記下,又在心裏默念數遍。
第二天一早,我就給劉美玲打去電話。
按照羊皮卷上所寫,告訴她從今日開始,正午陽光最烈的時分,將那裝有古曼童的容器放於烈日之下暴曬,一連七日,每日不得低於一個時辰。
在這七日之內,不再焚香禮拜,不上貢品,房內不可生明火,不可有煙氣,晝夜不可熄燈。
我還讓她去買上三斤三兩的幹艾草,置於供桌之上,圍成一圈擺放在盛有古曼童的容器外。還有些許雄黃粉,同樣灑於供桌上,停留七日。
從今天開始算的第八天,也就是七日之後的正午,我會登門作法,作法期間,除我、胖子和劉美玲本人之外,也不得有他人在場。
放下劉美玲如何購買東西、布置不說。我則拿來一根細長的紅繩,用黑狗血喂起來,羊皮卷記載需要喂足七日方可,施法後震懾古曼童,完全就靠此紅繩。
接下來的時間,我則繼續研究“半魂封”之術,把作法的順序、步驟、咒文念誦翻過來覆過去的演練,做到爛熟於心,以預防到時再突生變故。
待到第七日下午,劉美玲給我們打來電話,說已經按照我的要求將那古曼童的容器暴曬了七天,平日供桌上也僅放了圍成一圈的幹艾草,不多不少,剛好三斤三兩。
剩下像是雄黃粉、斷供也一律遵照我的要求辦好。在電話中,她直誇我的道行高深,說近幾日來,那噩夢明顯變少了,就連自己的氣色都感覺好了很多。
這是自然,想那古曼童本是詭魂,天生畏懼陽光,雖在烈日暴曬之下有容器藏身,但也是惶惶不可終日,自然也就有所收斂,不敢頻繁作祟。
艾草本身是一味中藥,曬幹後其會散發出一種特有氣味,驅蚊蟲邪氣,詭物等靈體皆十分厭惡這種味道,故蟄伏不出。雄黃粉作用亦大體相同。
當夜,我便和胖子將作法所用之物一一打點放入背包,我又將那“半魂封”仔仔細細看了幾遍,確保萬無一失後這才入睡,準備明日正午登門作法。
事後證明,此次的登門施展半魂封之術,實在是個不明智之舉。
雖然這跟我當時道行不深、見識太少,無法清晰洞察事情真相有關,但歸其核心緣由,則是劉美玲這個女人對我們說了謊,還是個彌天大謊!
要不是如此,這小小的古曼童也不會在日後變得無法收拾,在鄭州城內掀起一陣又一陣的血雨腥風,殘害眾多無辜性命……
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冥冥之中也自有定數。當然,這是後話。
次日正午,天公作美,豔陽高照、萬裏無雲,是個冬日裏難得一見的好天氣,我和胖子也準時敲開了劉美玲家的房門。
為什麽要選擇在正午時分作法?這裏麵也是有講究的。
因每日正午時分日光最盛,乃一天中陽氣最旺之時,陽盛而陰衰,此時施封印、鎮壓等法門可謂占盡天時地利,效果最佳。
而像一些驅詭、降妖之類的法門則不宜在正午施展,一是講究隨機應變,二是要見其身而行之,正所謂萬法歸宗,見機而施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