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從頭
天氣漸漸變冷了,我的心也漸漸感受到寒冷淒清,因為……因為……我很怕冷。
冬天,我的四肢冰冷,平時鮮豔欲滴的紅唇轉而幹燥破裂,有時一抿唇,血味就散發在嘴裏,害我得用護唇膏一次又一次的滋潤。唉~~~~好麻煩。
然後,氣溫變低了,再多的衣服都抵擋不住寒意的入侵,於是,電暖爐十六小時的火力全開(另外八小時躲在被窩很昏迷)。這時候,我最恨下雨了,因為冰冷的雨會弄濕我的頭發和衣服,所以,隻要一碰到下雨天,我幾乎打死不出門,除非有要命的重要事情得辦。
所以,我曾經立誓,我要移民,移民到非洲……嗯!等等,那裏都是黑人跟動物,似乎太蒼涼了些。那到夏威夷……馬來西亞……澳洲……可是,如果太熱,我的香港腳就會發作得很嚴重。
啊~~~~那到底哪裏好呢?
驀然回神。對了!哪裏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移民要錢,錢從哪裏來?
看著存款簿裏的數字,我搖搖頭歎息著,認命吧!
不過,真要是受不了,我可以搬到高雄去,好歹高雄也是個熱帶地方。嗯!這就是妥協的最好例子。
最近,又有一個好朋友要結婚了,看著他們陷入婚禮籌備的水深火熱之中,我就不禁露出惡魔的微笑,「結婚呀!會不會很麻煩?」我很天真的如此問。
果然,一堆苦水吐了出來--為什麽金飾一定要買三兩?(我哪知道是誰定下來的規矩);為什麽訂婚那天新郎一定要到?(那結婚那天,新娘不就可以不到);我好想好想……不要結婚,要不是訂了喜餅……
「你又不是賠不起,走了啦!不要鳥他。」我壞心的慫恿著。
她露出渴望有表情,「我很想,可是……」臉色一變,「這樣不好,除了對不起他外,還會害我爸媽丟臉。」
「要是我結婚,我絕對要『私奔』。」我很斷然的說。?
拜托!誰受得了那些折磨,為了那些不知道是誰訂下來的習俗,雙方家長吵得要死,要結婚的新娘、新郎隻能頭低低的坐好,挨兩邊的罵,我的個性是--敢罵我,我就反給你憧矗?
「幹脆跑到拉斯維加斯隨便找一個神父結婚。」我很瀟灑的說。
經過三個好友的婚禮,我已經見證到傳統婚禮的煩人,通常一場婚禮下來,沒有人會有心情洞房。
我就聽過,婚宴結束後,大家一起打麻將、唱ktv,拜托!這婚禮一點也不有趣嘛!
所以,我是很認真的,切果我要結婚,一定不要傳統的婚禮,我要……我要……私奔。
不過,說這個太早了,連男朋友都沒有的我,想得也未免太遠了。
依我的性格來說,我覺得我大概不會結婚,而會效法住在我隔壁的婆婆,找不到好男人,不如自己快快樂樂的過日子,不要為了該結婚而結婚。
說得真對呀!
我就聽過一個女孩跟我講,「一個女孩子過了三十歲就不該結婚。」
「為什麽?。我很好奇。
「因為會生不出小孩。」
聽了我差點昏倒,因為想到蔣中正講的:生命的意義在於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
唉~~~~難不成當人是繁殖的機器呀!
不過,看了看,還真有不少人奉此為圭臬的。唉~~~~難脫舊規呀!
我忍不住大叫:現在是二十一世紀了,不要再受十五世紀的話規範。
也記得還有一個認識的弟弟曾說:「你為什麽不找個男人趕快嫁了?」
「為什麽?」我很好奇,我都不急,他急什麽?
「等你人老珠黃後,就生不出小孩,到時候就沒有人會疼你、愛你了,會很可憐。」
聞言,我真想一劍賜死他,現在這個社會,哪個人不是孤獨的來、孤獨的去,有多少男人是被子女拋棄、打死的,對於看過電視或報紙的你們,這樣的新聞應該不新鮮了吧?
所以,我覺得生為輕,養為重。生一個孩子固然可貴,但你要想想,你養得起嗎?你能好好的教他嗎?你能保證孩子不會將來有一天怨怪你把他生下來?你能永遠相信你的孩子是好的,不會變壞嗎?
因此,我就跟我朋友說了,要我生孩子,我還寧願領養。拯救一個無辜受苦的生命,也不願意自己生個孩子到紅塵俗世受苦。
這跟我故事裏的愛情故事頗有差距吧?
最近接到一個來自吉林讀者的來信,他問我:為什麽書很的愛情,現實中總找不到?
真要我說,我會說,夢是夢,現實是現實,短暫的沉迷夢中,是可以原諒的怠惰,但要長久執迷於夢中的美好,那就是純(蠢)。
但我就是蠢人,如果不能找到好男人,我寧願一生孤獨,做我想做的事,過我想過的生活,縱然一生孤獨,我也會努力的享受寂寞。
時代變了,思想也該改變,聖經的十誡再也不是一切,倫理與道德也不再完全適用。
人的心是易變的,永遠要做好最壞的打算,為自己留一條退路。
這是我奉勸各位的肺腑之言,我不知進你能看進多少,我說歸說,一切仍……操之在你。
接下來,就是作夢的時間了,又是一個綺麗纏綿的夢,請翻開下一頁,讓我們忘記一切現實中的不完美,隨著男女主角心情的起伏,開始領略「一切從頭」的感動。
下次見!
天氣漸漸變冷了,我的心也漸漸感受到寒冷淒清,因為……因為……我很怕冷。
冬天,我的四肢冰冷,平時鮮豔欲滴的紅唇轉而幹燥破裂,有時一抿唇,血味就散發在嘴裏,害我得用護唇膏一次又一次的滋潤。唉~~~~好麻煩。
然後,氣溫變低了,再多的衣服都抵擋不住寒意的入侵,於是,電暖爐十六小時的火力全開(另外八小時躲在被窩很昏迷)。這時候,我最恨下雨了,因為冰冷的雨會弄濕我的頭發和衣服,所以,隻要一碰到下雨天,我幾乎打死不出門,除非有要命的重要事情得辦。
所以,我曾經立誓,我要移民,移民到非洲……嗯!等等,那裏都是黑人跟動物,似乎太蒼涼了些。那到夏威夷……馬來西亞……澳洲……可是,如果太熱,我的香港腳就會發作得很嚴重。
啊~~~~那到底哪裏好呢?
驀然回神。對了!哪裏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移民要錢,錢從哪裏來?
看著存款簿裏的數字,我搖搖頭歎息著,認命吧!
不過,真要是受不了,我可以搬到高雄去,好歹高雄也是個熱帶地方。嗯!這就是妥協的最好例子。
最近,又有一個好朋友要結婚了,看著他們陷入婚禮籌備的水深火熱之中,我就不禁露出惡魔的微笑,「結婚呀!會不會很麻煩?」我很天真的如此問。
果然,一堆苦水吐了出來--為什麽金飾一定要買三兩?(我哪知道是誰定下來的規矩);為什麽訂婚那天新郎一定要到?(那結婚那天,新娘不就可以不到);我好想好想……不要結婚,要不是訂了喜餅……
「你又不是賠不起,走了啦!不要鳥他。」我壞心的慫恿著。
她露出渴望有表情,「我很想,可是……」臉色一變,「這樣不好,除了對不起他外,還會害我爸媽丟臉。」
「要是我結婚,我絕對要『私奔』。」我很斷然的說。?
拜托!誰受得了那些折磨,為了那些不知道是誰訂下來的習俗,雙方家長吵得要死,要結婚的新娘、新郎隻能頭低低的坐好,挨兩邊的罵,我的個性是--敢罵我,我就反給你憧矗?
「幹脆跑到拉斯維加斯隨便找一個神父結婚。」我很瀟灑的說。
經過三個好友的婚禮,我已經見證到傳統婚禮的煩人,通常一場婚禮下來,沒有人會有心情洞房。
我就聽過,婚宴結束後,大家一起打麻將、唱ktv,拜托!這婚禮一點也不有趣嘛!
所以,我是很認真的,切果我要結婚,一定不要傳統的婚禮,我要……我要……私奔。
不過,說這個太早了,連男朋友都沒有的我,想得也未免太遠了。
依我的性格來說,我覺得我大概不會結婚,而會效法住在我隔壁的婆婆,找不到好男人,不如自己快快樂樂的過日子,不要為了該結婚而結婚。
說得真對呀!
我就聽過一個女孩跟我講,「一個女孩子過了三十歲就不該結婚。」
「為什麽?。我很好奇。
「因為會生不出小孩。」
聽了我差點昏倒,因為想到蔣中正講的:生命的意義在於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
唉~~~~難不成當人是繁殖的機器呀!
不過,看了看,還真有不少人奉此為圭臬的。唉~~~~難脫舊規呀!
我忍不住大叫:現在是二十一世紀了,不要再受十五世紀的話規範。
也記得還有一個認識的弟弟曾說:「你為什麽不找個男人趕快嫁了?」
「為什麽?」我很好奇,我都不急,他急什麽?
「等你人老珠黃後,就生不出小孩,到時候就沒有人會疼你、愛你了,會很可憐。」
聞言,我真想一劍賜死他,現在這個社會,哪個人不是孤獨的來、孤獨的去,有多少男人是被子女拋棄、打死的,對於看過電視或報紙的你們,這樣的新聞應該不新鮮了吧?
所以,我覺得生為輕,養為重。生一個孩子固然可貴,但你要想想,你養得起嗎?你能好好的教他嗎?你能保證孩子不會將來有一天怨怪你把他生下來?你能永遠相信你的孩子是好的,不會變壞嗎?
因此,我就跟我朋友說了,要我生孩子,我還寧願領養。拯救一個無辜受苦的生命,也不願意自己生個孩子到紅塵俗世受苦。
這跟我故事裏的愛情故事頗有差距吧?
最近接到一個來自吉林讀者的來信,他問我:為什麽書很的愛情,現實中總找不到?
真要我說,我會說,夢是夢,現實是現實,短暫的沉迷夢中,是可以原諒的怠惰,但要長久執迷於夢中的美好,那就是純(蠢)。
但我就是蠢人,如果不能找到好男人,我寧願一生孤獨,做我想做的事,過我想過的生活,縱然一生孤獨,我也會努力的享受寂寞。
時代變了,思想也該改變,聖經的十誡再也不是一切,倫理與道德也不再完全適用。
人的心是易變的,永遠要做好最壞的打算,為自己留一條退路。
這是我奉勸各位的肺腑之言,我不知進你能看進多少,我說歸說,一切仍……操之在你。
接下來,就是作夢的時間了,又是一個綺麗纏綿的夢,請翻開下一頁,讓我們忘記一切現實中的不完美,隨著男女主角心情的起伏,開始領略「一切從頭」的感動。
下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