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計在於春,一年之計在於晨。


    每天早晨六點左右,我習慣了晨跑,在那個頗為寬敞的體育場,繞著跑道慢慢地慢慢地跑。


    每天和我一起晨跑的是小狼。


    小狼又長高了一些,卻依然張牙舞爪地很lovely,每次跑在清晨的路上,總有許多許多的人向他打招呼,他也總是笑著揮手:「hello morning!」


    他笑的時候,會露出潔白的牙齒,燦爛得宛如清晨第一縷陽光。所以,盡管這是個說鳥語的國度,我們還是認識了很多朋友。


    這是我們到美國的第六年,我現在邊工作邊攻讀博士學位,小狼是邊玩耍邊讀大學。


    我們成了哈佛的校友,一起住在布魯克林鎮。


    我們喜歡這個有著『寶石項鏈之城』之稱的波士頓城。


    寶石是藍色的水,項鏈是綠色的樹,城是新大陸最古老最深沉的都市。


    攤開北美的地圖,美利堅本土的版圖就仿佛一隻昂首的龜獸,而波士頓就是這隻烏龜吞雲納氣的鼻孔所在。


    再往北上,是大半年都白雪皚皚的楓葉之國,人煙杳杳;而南下幾百英裏,則是新世紀最繁華最熱鬧的紐約城,熙熙攘攘,每天都轟炸著新人類最火熱的頭版頭條。


    波士頓就這麽靜靜地守著,承接著蕭索和繁榮。


    六年前,在一個風大雨大的黑夜,我們乘著飛機來到這個美麗而神秘的城市,來到這個誕生了艾倫·坡神秘的小說,朗費羅空靈的詩句,還有愛默生賦予現代美國的那一段段睿智的宣言的城市。


    在這裏,我們一呆就是數年,做了城中刑期漫長的囚徒,年年歲歲地看,看潮漲潮退,看草青草黃,囚徒的眼中,藍色的水是碎了的寶石流淌的淚,綠色的樹是斷裂的項鏈飄零的心。


    飛來這座城市不久,現代科技的狂潮就從大西洋上憑空飆起,席卷了整座城市成為全世界高科技發展的旋渦,尖端人才匯集的中心。


    這座人均智商可以傲居全世界之首的城市,這座每天都會發生無數個童話神話的城市,這座每分鍾都會誕生天才,產生無數個千萬富翁的城市,她的呼吸可以牽動整個世界的脈搏,從紐拜瑞大街到新工業園區,從麻省大道到數字化空港,每一方寸的土地上,都曾經有過人類某些巨人傳奇的故事。


    但是,一百年前,當現代景觀建築之父奧姆斯特德(f.l.olmsted)來到這個城市的時候,這座新大陸最古老的都市,是滿眼灰色的舊式建築堆砌起來的一個死氣沉沉的城堡。


    遊遍世界各地的猶太牧師masliansky不敢相信他眼睛裏的波士頓,沒有綠樹紅花,沒有供人休息娛樂的空地。令人窒息的空氣,令人迷茫的生活。


    牧師的日記這麽寫道:「波士頓人的生活,永遠沒有周末。她讓我聯想起擁擠的維也納,剛來這兒,幾乎難以置信是在美國。」


    景觀建築之父大膽的畫筆輕輕地潑灑,將這座沉睡的老城點綴上綠色的樹,藍色的水。從富蘭克林公園到波士頓大公園(bostonmon)再到牙買加綠帶,蜿蜒的項鏈圍繞城市連接了查爾斯河,構成了寶石項鏈之城的雛形。等到現代城市規劃之父凱文·林奇(kevin lynch)在他的成名之作《城市意象》裏描述這個城市的時候,寶石藍得讓人心動,項鏈綠得讓人神怡。


    前輩們一再告訴我們:風景是無價的。


    是的,我選擇了令周圍所有的人都瞠目結舌的專業——現代景觀規劃設計專業。


    這是一個還不被大多數國人了解,橫跨科學和藝術,交融了東方和西方文化的綜合學科,追求一種知性和感性並存,科學和藝術相對和諧的境界。


    六年前,為了不影響肖震宇的仕途,不幹涉齊戈的教父之路,我們被雙雙驅逐出國,在一連串的打擊中,我也幾度沉淪,掙紮在墮落與毀滅的邊緣,不知路在何方,不相信明天太陽還會再升起。


    齊戈有意讓我攻讀經濟,最好能進入哈佛的商學院,而肖震宇則希望漸漸清醒起來的小狼進入西點軍校或者麻省理工大學。


    但是我們在痛定思痛之後,最終還是選擇了設計師行業,小狼進了教育學院。


    為我們的選擇,兩家人又是一場大動幹戈。


    可是,我們的路我們要自己走,任何人也無權幹涉。


    我知道,如果我想活得輕鬆一點,我大可以借齊戈之力乘蔭涼,小狼也可以做個三世祖逍遙揮霍,但是不能!


    我們知道那不是我們想要的,而我們想要的是他們不願給也給不起的——平凡人的幸福。


    我們是在一種近乎惶惑不安的心情之中飛來美國的,我們的恐慌不是憑空而生。


    一個茫茫的國度,我們聽過很多關於它人情淡漠的故事;一個威嚴的書城,關於哈佛的學習生活如何緊張,學生間競爭如何殘酷的報導在這之前也看過太多太多。


    打破我們這種不安的是一對美國夫婦,哈佛國際學生服務處幫我們聯係的一個連誼家庭(host family),沃爾伯格夫婦(wahlberg),男的叫馬克,女的梅西。


    在臨上飛機前,我收到他們的電子郵件,我驚訝地發現馬克電子郵件的域名大學的。走之前的晚上,我急急忙忙地給馬克發了一封電子郵件,告訴了他我們去美國的時間和航班號。哈佛大學的假期還沒結束,我甚至不敢奢望他在我們抵達美國之前看到這封電子郵件。


    由於底特律等待辦理入關手續拖延了時間,我們沒來得及趕上轉往波士頓的航班。等下一趟航班要晚四小時,到達波士頓時差不多都快晚上十一點了。


    飛往波士頓的兩個多小時,我覺得真成了一次倉皇逃竄的經曆。


    抵達波士頓的時候,一整天沒有合眼,已是精疲力竭。下了飛機,黑沉沉的天還下著雨,淅淅瀝瀝,茫茫然地牽著小狼的手,經過安檢信道,穿過長長的走廊,我臉上的表情,大概相似於機場外秋雨瑟瑟的天氣。


    忽然,我看見一個頭發斑白的老人,手舉著一塊寫著我的名字的紙板,顫巍巍地等候在侯機廳的出口,焦急地四下張望著。紙板上我的英文名字下還寫著中文,不過大概是憑借音譯的緣故,名字並沒有寫對。


    我呆呆地立在那裏,半天不敢接受這份意外的驚喜。


    「嘿,我是馬克。」老人伸開了雙臂,緊緊地抱住了我,「歡迎你來到美國,中國的年輕設計師。」


    霎時,我感到被一種異樣的溫暖包圍,在我剛才還茫然無助的瞬間,在我剛踏上這個我一直認為人情冷漠的國土的第一刻。


    後來我才知道,作為唯一的一名景觀建築終身名譽教授,無論是假期還是周末,馬克幾乎天天去哈佛的辦公室辦公,但是由於我航班延誤讓他侯了個空,從信息台他查出了我們改乘的班機號,竟在機場等了四個多小時。


    那麽多年了,我經常和朋友談起這段經曆,每當朋友說我太好運的時候,我的心頭,卻總是潮潤潤的。


    不知是不是天命如此,在精神病院時,那個小實習醫生給我的牛津大英詞典幫了我大忙,那段時間的強化記憶,為我在北京為期半年的準備工作做了最好的鋪墊,讓我順利通過了托福考試。


    而在美國的前三年,我攻讀完了原本在華大學習的電子工程本科專業,並同時取得了經濟學學士學位,22歲正式攻讀現代景觀規劃設計的碩士專業,在此期間,我找到一份薪水相當豐厚的工作,不必再依賴齊戈的金錢支助。


    今年我正式成為博士生,小狼的精神狀態也越來越好,已經是教育學院二年紀的學生。


    哈佛的景觀設計學博士每年隻招收一名學生。


    由於學科的實踐性很強,被錄取的學生一般都需要有足夠的工作經驗。錄取委員會的幾位教授對我的年齡很猶豫,馬克知道後,為我寫了一封長信,列舉了包括日本設計師佐佐木英夫在內的很多位年輕時候就取得了成績的設計師的例子。


    幾位教授終於被說服了,我成了他們錄取的最年輕的博士生。


    馬克對我的恩重如山,對小狼的疼愛卻發自天性。


    沃爾伯格夫婦有四個孩子,其中最小的男孩是個同性戀者,卻因在無意中感染了愛滋病毒而早早去世,夫婦兩人最寵愛的就是那男孩,所以看到一樣俊朗活潑純真無瑕的小狼,就如同看到了自己的孩子。


    在最初的三年中,精神狀態欠佳的小狼受到了他們最多的照顧,尤其是梅西夫人,對他更是無微不至的體貼,讓從小缺乏母愛的小狼第一次感受到了屬於女性特有的溫柔,小狼如今都直接稱呼她為梅西媽媽。


    我們的生活很平順,有種淡淡的幸福。


    每天的晨跑成了習慣,因為在強大的生活壓力下,我們不能跨掉,就隻有讓自己強大、強壯、強健起來。


    這幾天,每次晨跑,都會看到一個大男孩在石階上坐著,看我們。


    「哎——你說他在看誰呢?」小狼扯著我的衣襟問,光滑的肌膚上汗珠晶瑩瑩地滾落。


    我笑著:「那還用說,肯定是看我這個大帥哥。」


    小狼打了我一下:「去!還大帥哥哩!真是馬不知臉長。我想他一定是在我看才對,你瞧你瞧!」


    我笑得跑不動了,幹脆停下來:「我們直接問問他不就得了?」


    「好!」小狼興高采烈,拉起我的手就朝看台衝去。


    那男孩的穿著很青春,在一件灰色帶帽子的休閑衣外,套了一件在背上繡有『芝加哥公牛隊』標誌和英文的紅色坎肩,一條水洗磨砂的牛仔褲,白色的運動襪和運動鞋,左耳朵上有一個很細小的銀質耳環。


    他的頭上還戴了一頂棒球帽,皮膚很白,卻不像一些粉白的歐美人那般嚇人,湛藍湛藍的眼睛,嘴唇上有一層淡淡的絨毛,典型的乳臭未幹的樣子。


    男孩看我們走過來,便咧開嘴笑,露出潔白的牙齒,而且還有兩顆特別逗人喜愛的虎牙。


    不等我們打招呼,他就自顧自地說起來:「嗨!我叫安迪。」


    「肖。」小狼很興奮地衝他微笑,兩個笑起來同樣燦爛的大男孩是如此地投緣,三兩句就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


    出於一種奇怪的執著,我和小狼都沒有起英文名字,熟悉的人們一般稱呼我們的姓,韓和肖。


    兩分鍾後,我便知道了安迪也是移民的後代,美籍希臘人。不過後裔這種東西對他們年輕一代並無多少影響,安迪就像一個典型的美國男孩,衝動、熱情、開朗,並且有一種孩子式的天真。


    小狼說:「你看吧!安迪一直看的人就是我!」


    「是!是是!你最有魅力了。」我在他頭上揉搓一把,含著寵溺的笑,看他因結識新朋友而燃亮的眼眸。


    「呃……」安迪用一種清澈的目光打量著我們,撓了撓頭,幹脆摘下棒球帽,烏黑卷曲的頭發散落下來,宛如一個精致的洋娃娃布偶,「肖,說真的,我覺得韓比較討女孩子喜歡,因為他很高,很強壯,嗯,很man,你明白嗎?我是指……」


    我衝小狼得意地笑,小狼扮了個鬼臉,然後對安迪說:「安迪,可是你在看我呀!」


    安迪粉嫩白晰的臉忽然有些微紅:「是啊,因為你很像我崇拜的一個人,真的很像,第一次看到你我還以為是他呢!」


    小狼一開始沒聽懂,聽到最後忽然反應過來:「喂!喂!我可是短發耶!你說的是秦吧?」


    「是啊,世界真是很奇妙,除了秦,居然還有你這樣的中國男孩。」安迪依然有些羞赧,「你知道嗎?我曾經去過好萊塢,專程去看他拍片。後來我告訴他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像他那樣的優秀演員,他很耐心地聽我的絮叨,並且告訴我許多專業的知識,嗚嗯……他真的很棒,可惜我那時候隻為了他美麗的長發而著迷,神魂顛倒的,他說的話反而沒記住。」


    「哈哈哈……」小狼放聲大笑,「安迪你好色,好好色的小孩,哈哈哈……」


    安迪也跟著笑:「no!no!我是為他的魅力而著迷,雖然他確實很sexy,但是氣質更迷人,他穿著白衣服的時候是天使,穿上黑衣服就變成了惡魔,演技很棒!」


    我想不到在這裏居然遇到一個秦深的影迷,一時百般滋味齊湧心頭:「安迪,那還不是演技的最高境界,穿著白衣是魔鬼,穿著黑衣是天使才更高一籌,即使什麽也不穿,隻是一個麵部表情一個眼神,也能讓人辨別出他是天使還是魔鬼的才是高手。」


    安迪有些吃驚地看著我:「你很厲害,韓!」


    「那是,成天抱著電影理論電影雜誌看,不厲害也難。」小狼嗤嗤地笑著說,「安迪我告訴你啊,還有人請他去寫電影評論專欄呢,他很拽地就拒絕了,你知道為什麽?」


    安迪瞪大眼睛:「為什麽?多麽好的工作呀!」


    我拍拍小狼的頭:「又胡說了。」


    小狼咬著安迪的耳朵說:「他啊,他隻給一個人寫影評,其它人一概看不上眼。」


    「那個人就是秦吧?」


    小狼使勁地點點頭,我無奈地苦笑。


    小狼並不是不能接受我關注秦深的情況,但是偶爾他也會像現在這樣酸溜溜的講話,這個孩子……唉。


    隨著年齡的增長,秦深逐漸從如日中天的模特圈轉入了影視一行,並且憑借一部反應青春騷動的影片走紅好萊塢,在接下來的商業影片中也表現不俗,正逐漸從二流男星向一流男星的地位穩步邁進。


    我知道他的影迷很多,且大多數是少女、女士們,美國版的時尚雜誌《elle》甚至連續兩期以他做封麵人物,並且因對他的專訪而讓兩期雜誌狂銷。


    就像世界上大多數的地方與行業一樣,好萊塢也是鍾情並偏重男人的,雖然有愈來愈多的女星試圖張揚個性,但仍然擺脫不了做花瓶的命運。大的導演大的製片公司依然鍾情有號召力的男星,秦深很幸運,成為諸多有色人種中的寵兒。


    他的才華一小部分來自天賦,絕大部分靠他的努力。


    那些試圖搜尋他的緋色新聞的狗仔隊隻能一次次地跟蹤他去戲劇學院進修,去百老匯跑場實習,以及一場場地旁觀其它知名演員的拍戲現場。


    當然,在一顆耀眼的明星身邊,還是少不了八卦內容,幾乎每部影片拍攝完畢都會傳出他與女主角假戲真做的戀情,結果卻又都是不了了之。


    於是有人抨擊他花心,有人懷疑他是gay,對各種評論他隻做過一次公開的表態:「別問我愛誰,真的,當你愛過一個人,那麽其它的人,再多再好,是男是女,都已無所謂。」


    小狼看了那期雜誌,並且說:「我喜歡深哥哥。」


    秦深留了一頭長發,我想他六年中應該從未剪過,已經垂到了大腿部位,烏黑、亮麗、飄逸,襯托著他棱角分明俊美無儔的臉龐,真的是讓美國佬們驚為天人。


    可是,那滿頭長發,卻如噩夢般一根根一絲絲地將我捆綁。


    青絲三千丈,緣何是個長?


    @@@@@@@@@@


    那年,冬天很長,春天遲遲不來。


    我把他的手插在自己口袋裏,盡管已經戴上厚厚的毛絨手套,還是冷冰冰的。


    兩個人在十裏長街上漫無目的地走著,完全不知該說什麽,隻好仰頭看天上的星星,那夜星星好多啊,陷落在樓群砌成的峽灣中,就變成一條洶湧的銀河。


    他說:「好吧!就這樣,再見!」


    我拉住他:「等等!」


    我把自己的圍巾給他圍上,伸手撩撩他短碎的黑發:「我喜歡你長發飄飄的樣子,那是我一輩子再也得不到的……」


    他最後一次吻我。


    那時,在冰冷的北京城,璀璨的星光下,我閉上眼睛,感覺著一種錐心刺骨的痛,鹹澀的液體滑過我們的臉龐,最終消融在蒼白的唇齒間。


    他說:「別忘了許諾過我的事情,我要一座海邊的房子,不用太大,但一定要有一個小小的院子,種滿一院的黃金葛、常春藤、鮮紅鳶羅,還有,還有很多很多很多的薔薇,薔薇多美呀,那小小的柔美的帶刺的花兒,嘩啦嘩啦盛開一地……即使沒有你,我自己一個人住也滿意了……」


    我死死地抱住他,有抱著他從此消失在天涯海角的衝動。


    可是他卻搖著頭,微笑著,淚流滿麵地:「好了,再見!勾過手指頭了,不準回頭!」


    不準回頭!


    不能回頭!


    回不得頭!


    我和秦深都不是什麽偉大人物,沒有什麽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懷,可是我們偏偏一樣的重感情,這注定了我們隻能再次分手。


    所以,這個世界,用理智來理解,是個喜劇,用情感來理解,是個悲劇。


    當我們雙份的情感迭加,注定隻會出演悲劇,而且是連續劇……


    @@@@@@@@@@


    因為是周末,不必急著去上班上學,所以我們和安迪多聊了會。


    最後要離開的時候,安迪追上來問:「我可以和你們做朋友嗎?」


    我和小狼都驚詫於他不算流利卻說成整句的漢語,我笑著考問他:「你知道中國的『朋』字什麽意思嗎?這個字由兩個『月』字組成,就是說中國人的概念是大家相處了兩個月以後,才能決定是否成為朋友。」


    安迪似乎在努力思索這話的意思,最後很肯定地說:「ok!我會等待兩個月的!」


    回去的路上,小狼慢悠悠地說:「他的眼睛怎麽可以那麽藍呢?」


    「你如果喜歡他,現在就可以回去,告訴他你想和他做『朋友』。」


    「璽哥哥,你生氣啦?是不是吃醋了?嘻!」小狼看起來很愉悅,不知是因為認識了新朋友,還是為了我所謂的『吃醋』。


    我和小狼隻差兩歲,卻恍若相差了整整一個年代,很多時候我跟不上他的思維,而更多時候,他會因為我『莫名其妙的邏輯』大為不解。


    當然,這種差異性被我們極力掩蓋了,畢竟,他很可愛,又很愛我。


    愛情是不是令人盲目,暫且存疑,愛情會使人有了超乎尋常的包容力卻是千真萬確。


    因為相愛,所以可以容忍對方這樣那樣的缺點,而當對方因一點點小事就對你橫鼻子豎眼的,那這段愛情也就差不多走到了盡頭。


    小狼很懂事,我工作學業忙起來,他可以在我半夜三更回來的時候,親自下廚熱菜熱飯而毫無怨言。


    但他更喜歡撒嬌,就像個不願長大的孩子,在我悠閑時,他會故意嗲嗲地說:「璽哥哥,我餓——你喂我!」


    說起他的任性挑剔,可以舉一個攸關他人命運前途的例子。


    我們來美國之初,在沃爾伯格夫婦那裏借居了一周之後,就跑到布魯克林鎮租了一套房子,二室一廳,晴天時,有大片大片的陽光在客廳裏鋪展著。


    房租雖高,我們倒也花得心甘情願。


    一開始我們天天吃takeout,終於有一天不想再虐待自己的胃,小狼善心大發地要自己下廚,結果證明他比我還沒有做廚師的天賦。


    當時的他狀態還不甚好,平素我去上課時就把他寄存在梅西夫人那裏,他吵著嚷著要吃中國美食,趁周末我帶他去了唐人街,乘興而去,敗興而歸,唐人街的中華料理依然不是我們記憶中的中國味道。


    最後,小狼說:「我要蒙蒙哥!」


    不容置辯地,要就是要,不給就慪氣,連續幾天把我關在臥室外麵,害我半夜偷偷撬門,惟恐他再出個散失。


    一個月後,蒙蒙在肖震宇的安置下,以出國進修的名義來到美國。


    在這之前,蒙蒙因為我的事已經失業,女朋友亦與他分手。


    蒙蒙很慘,因為我。


    我有時會想,我是不是也像《中華英雄》中的人那樣,命犯天煞孤星?


    當然,我是不信命的。


    蒙蒙的到來,宛如給我們久旱無雨的沙漠生活帶來了一片濃蔭滴翠,髒亂不堪的房子變得纖塵不染,一日三餐也變得美味可口,小狼更有了專人照料,我也得以全力以赴跟上聽起來如同天書的全英文課程。


    那段艱難的日子裏,蒙蒙做了我們全職的保姆。


    每當我覺得對他充滿歉疚時,他總會自嘲地笑笑說:「如果沒有你們,我可能一輩子都出不了國,更賺不了美金呢。」


    人的命運,是如此的崎嶇。


    人與人的緣分,又是如此的微妙。


    在小狼的狀態好轉穩定之後,蒙蒙也開始再次讀書,我勸告他,以他謹小慎微的個性,不太適合做廣告策劃,倒不如從事企管或會計師行業。


    最終,蒙蒙進了一家公司,從小職員做起,如今已是業內頗有聲譽的職業經理人。


    蒙蒙常笑著對我說:「敗也韓璽,成也韓璽,看來我是無論如何也無法和你擺脫幹係了。」


    我喜歡蒙蒙。


    很喜歡。


    因為和安迪的談話,又牽引起我心底隱隱的傷,我一直勸自己相信時間和朋友真的可以磨滅一些傷痛,隻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或者被一個偶然的情景觸及的時候,悲哀便如驚濤駭浪在一瞬間洶湧澎湃席卷而來,那時那刻我才曉得有些傷和思念已經被刻入骨髓,烙成了印記。


    周末一整天我哪裏也沒去,看書,發呆,直到深夜。


    房門被小心翼翼地推開,門縫裏那張可愛的臉正露出一堆討好的笑容,見我沒什麽表示,他便像貓一樣躡手躡腳走過來,一溜鑽進被窩。


    「還在生氣呀?」小狼歪著頭,有些害怕地看著我。


    我搖了搖頭,伸手撫摸他柔順的短發:「當我是氣囊呢?這麽久還生氣。」


    「那還是說你生氣了。」小狼嘀咕一聲,隨即又膩上來,「我發誓,我再也不惡作劇了,笑一個?」


    我笑了笑,沒辦法,我的怒火抵不過他的笑臉,雖然今天這莫名其妙的怒氣和他毫無關係;我的傷神鬥不過他的純真,這甚至成了我生活中的一種救贖。


    「璽哥哥,你是不是在想阿深?」小狼把頭靠在我的肩頭,悶悶地問。


    我說不出一句話,因為我不想騙他。


    「你去看他吧。」小狼忽然抬起頭來,眼神幽幽地盯著我,「我想他也一定還愛著你,隻要你們——」


    我伸手捂住他的嘴,我知道他接下去會說什麽,但是我不能。


    一想到把他一個人拋開,我就莫以名狀地難受,那是幾乎要窒息的感覺,連痛覺都沒有。


    我想,我是愛著小狼的。


    小狼不再說話,緊緊地摟住我。


    他的呼吸聲急促,青春陽剛的身體環抱著我,緊緊的。


    一盞孤獨的燈火,光華弱而渺小;兩盞緊挨的燈火,雖也照不遠,但起碼可以將對方照亮,能讓兩顆心真實地感受到對方的存在。


    我想,我是愛著小狼的。


    從看到他霸道囂張地站在狼群中央的照片起,從他雙眼噴火地拿筆筒砸向我的鼻子起,從他站在窗口揮著手一聲聲地喊著「璽哥哥,我愛你!」的時候起……


    他英俊、帥氣,有著男孩特有的鹵莽和陽光;他偏激,但對自己的所愛,從不吝惜;他頑皮,但卻深諳人情冷暖;他努力、認真、執著地對待他的追求,他是那麽真心地陪在我的左右。


    我快朦朧睡著的時候,還能感覺到他用手指在我的胸膛上輕撫,體驗著從指尖傳來的真實,那是他以為我睡著了,所以悄悄地畫出一個心型。


    曾經在一本英文小冊子上看到過的,屬於戀人的魔法——在喜歡的人身上畫出一顆心,他醒來就會愛上自己……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小狼捏住鼻子弄醒,睜開眼,他正癡癡地看著我。


    「小壞蛋!」我伸手去搔他咯吱窩,「想謀害親夫啊?」


    小狼最怕被別人搔癢,所以大叫著在床上翻滾,被我搔到求饒,我不懷好意地吻著他的脖子,順著他光滑的肩,我的唇輕輕舔噬他粉紅色的乳頭,我聽到他從開始的嗤笑變成長長的喘息聲……


    「啊!」他突然緊緊地摟住我,身體有規律地一下一下震動著,臉上浮現出痛苦而又快樂異常的表情,我感覺我的手上粘上一股熱流。


    這個年紀的男孩精力的確夠旺盛的,雖然昨晚我們已經做了幾次,可一大清早的……又要洗床單了。


    小狼卻不急著穿上什麽,笑吟吟地看著我:「璽哥哥,你愛我嗎?」


    「不愛。」我一邊穿衣服,一邊說。


    「你愛我的!」他也不生氣,拉起被子裹緊身體,「你昨天說你愛我愛我愛我愛我……」他天真地在那裏愛個不停。


    我俯身摸著他的臉:「好了,別愛我了,愛肚子吧,我餓了。」


    「那你說愛我。」他瞪著我。


    「我愛你。」我輕聲說。


    「那好,我起床了。」他迅速下床,光著身體衝進了浴室,不一會兒,就傳出嘩嘩的水聲。


    在與我們共居了一年之後,蒙蒙在離我們不遠的地方,自己租了間房子。


    他說,他不喜歡三人行。


    可能沒有人會喜歡。


    這樣也好,避免了尷尬事情的發生,因為小狼總是很熱情,會在人們最意想不到的時候拉住我纏綿。


    我整理完床鋪,把該洗的衣物和床單攏在一起。


    雖然雙宿雙飛,但是為了保存體力用於工作與學習,我們盡可能的把sex時間集中在周末,所以……這個時候的床單總是很可憐,常常被蹂躪的慘不忍睹。


    正準備熱牛奶,蒙蒙打電話來:「今天出來吃個飯吧?」


    「好啊,在哪裏?」


    「橡樹人餐廳,快點來吧,有個神秘人物等著呢!」


    「神秘人物?」我笑起來,「你什麽時候也學得這麽鬼怪了,是誰?」


    「來了就知道。」蒙蒙笑著,「中午十二點,可別遲到了,帶小狼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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