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要想贏的快,一碼過三關。


    在賭錢中有一個過三關的說法,意思是連贏三把。


    隻要能過三關,不管下注多少,都能拿到本金的八倍。


    如果下注一萬,過第一關後是兩萬,過第二關是四萬,過三關就是八萬。


    簡單來說就是贏到的籌碼繼續當做本金,連贏三把。


    在這場賭局中的前三把牌,我每次都下注五萬,三把全都輸掉!


    一關沒過,還搭上了十五萬的籌碼。


    我這邊還沒感覺怎麽樣,可是旁邊的妖僧卻沉不住氣了。


    “東九,你可不能這麽搞啊!”


    “先下小一點,手氣好的時候再加多一點!”


    “贏要頂,輸要縮,慢慢來,千萬不能著急過三關啊!”


    一聽這話,我心說妖僧可真是夠專業的,說話都是一套一套的。


    “咳咳,妖僧哥,來之前咱們說好的事情,難道你忘了嗎?”


    “我沒忘,我就是怕你把持不住,所以才提醒你一下,慢慢玩不著急的。”


    “沒關係,不輸三兩三,怎麽贏六兩六?”


    “再說了,打牌賭錢最忌諱的就是敢輸不敢贏!”


    人輸錢的時候才會下大注,相反贏的時候小心翼翼。


    在輸贏機會各自一半的時候,贏的小,輸的大,那注定是不會贏的。


    除非是贏的次數比輸的次數多很多,那樣才能小贏一些。


    “剛才我連輸三把,第四把肯定能行的!”


    此話一出,妖僧似懂非懂的點點頭,在他看來贏錢才是硬道理。


    最好是從頭贏到尾,一條長紅,可實際上沒有人能做到這一點。


    如果真有人能夠做到這一點,也會引起賭場方麵的懷疑。


    因為這樣的情況實在是少之又少,是鳳毛麟角……


    剛開始我完全是在賭運氣,並沒有出千。


    按照一般牌局賭徒的思路,在點數不行的時候稍微輸點小的,在點數可以的時候贏一些大的。


    這樣在平均概率之下,才能贏到錢,可是對我來說並不重要。


    相反在贏錢的時候,我要縮小自己的下注額度,盡量少贏一些。


    因為在這場牌局中,我想先輸掉五十萬,作為偽裝和誘餌。


    這麽做在正常賭徒看來,是難以理解並且難以接受的事情。


    因為沒有人來賭場,是奔著輸錢來的!


    第四把牌我拿到了7點,這是一個不錯的點數,估計接下來能贏幾把牌……


    莊家開出的點數也是7點,按照規則我隻輸一半,但我直接扣掉自己的牌,算作全輸。


    在賭桌上有個不成文的規定,扣掉底牌代表認輸,其他人不能動別人扣掉的底牌。


    在我棄牌的時候,悄悄在手裏藏了一張底牌,屏氣凝神觀察周圍。


    如果有人發現我藏牌,那我第一時間就要處理掉這張牌。


    最好的辦法是栽贓嫁禍,把這張牌轉移到別人的身上,從而洗清自己的嫌疑。


    “東九,一連輸四把了,下小點吧!”


    “行,妖僧哥,這回我聽你的……”


    我減少了下注額度,控製在一兩萬左右,並且開始控製自己手中牌的點數。


    我在手中藏了一張牌,這張牌就在我的手心中。


    這樣我可以調整自己的底牌點數,從而控製自己的輸贏走向。


    在我特意的控製下,幾乎把把都輸錢……


    在賭桌上,沒有人會懷疑一個每次都輸錢的人出千,這是人的本能。


    妖僧在旁邊看著幹著急,我遞給他一支香煙。


    在替妖僧點燃香煙的時候,我的手故意點了他幾下,提醒他不要忘了在來之前約定好的事情!


    不管我怎麽做,他都不要幹涉我,也不要著急……


    更不要用那種看老千,穩贏不輸的眼光來看我。


    在我輸掉三十多萬後,賭場老板臉上笑的就跟朵花兒一樣。


    其他賭客的輸贏情況,基本上起伏不大。


    有一個家夥運氣比較好,贏的次數比輸的次數多,他下注籌碼數量很均衡。


    有我這個輸錢大戶在後邊墊底,很快全場的人都能知道,誰輸的錢最多……


    當他們都把我當成一條水魚,都願意在我身上撈錢的時候,那麽我的機會才真正到來!


    因為我知道賭客裏麵有賭場安排的托兒,從其他的賭客的身上,挖不出多少油水來。


    但隻要能讓他們願意來跟我賭,那我一定讓他們有所收獲!


    同樣我要對付賭場裏的托兒,讓他們手裏的籌碼來回轉移幾次,他們也發現不了問題。


    賭局有條不紊的進行,作為莊家一方的荷官大媽,贏了不少,發牌也起勁兒。


    在賭局過程中,我一直觀察這個賭場裏有沒有隱藏的高手。


    看這裏的環境和周邊設施,以及賭客的程度,應該不會有太厲害的高手。


    不然賭場老板的盈利,連高手的薪水都付不起。


    正所謂一分能耐一分利。


    一個人如果有月賺百萬的本事,那絕對不會去賺兩萬。


    同樣如果徒有虛表,隻兩千塊的能力,那也做不了兩萬薪水的事情。


    凡事都是相對的,但是在賭徒當中,是個特例。


    身價越小的人越敢以小博大,相反身家越厚實的人越會小心謹慎。


    對於一個月幾十萬或上百萬收入的人來說,贏到幾萬塊隻是一件開心的事情。


    就像多發了幾天的薪資,並不能改變什麽。


    而對於那些收入幾萬甚至不過萬的人來說,贏幾萬塊,可以讓他們狂喜。


    因為這筆錢可能是幾個月的薪水收入,可以改變很多東西!


    同樣的一筆錢,對於不同的人來說,勞動等值是不一樣的!


    所以陷入賭博泥潭的,多數都是經濟收入並不算特別高,家境不算特別豐厚的人。


    相比一般人來說,還是有一些積蓄,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像這樣的人很容易衝動,很容易輸光所有的家底。


    同樣在輸光幾萬塊之後,收入不同的人,也會有完全不同的感受。


    對於月收入幾十萬甚至更高的人來說,隻是輸掉幾天的薪水而已。


    不會讓人無休止的痛苦,更不會讓人覺得天塌了。


    對於收入不高的人來說,輸掉幾萬塊,那是幾個月甚至更長時間的勞動價值。


    被剝奪勞動價值後,他們會更加的不甘心,更加難以舍棄……


    其實所有人都知道賭博是娛樂,要有節製,要有度。


    但是對大多數人來說根本控製不住,也無法完全的戒掉賭博!


    因為人最難戒掉的不是痛苦,而是快樂!


    賭錢時候的快感,不勞而獲的快感,是其他任何東西都無法取代的!


    此刻我故意輸錢給在場的賭客,隻是為了完成我的計劃。


    讓他們嚐到這種不勞而獲的滋味,讓他們深深的為之著迷。


    在和我賭錢的時候,他們獲得的快樂越多,他們就越難以離開這裏,越難以離開我的身邊。


    這種鉤子一旦吞下去,就很難吐出來!


    就像大多數家長,無法管控青春叛逆期的孩子和那些社會不良青年走在一起。


    不管如何苦口婆心如何說教,卻始終無法改變。


    哪怕平日裏是一個乖巧溫順的孩子,可在這種事情上就怎麽勸也勸不住,最終隻能歸類到青春叛逆期。


    其實那些社會不良青年,接觸社會上的東西比較多一點。


    同樣,帶來的新鮮感和刺激感也會更多一點。


    因為沒有哪個家長會帶自己的孩子去台球廳,去ktv,去網吧,去酒吧一類的地方。


    更沒有家長會帶孩子淩晨去吃宵夜,去喝酒吹牛泡妞……


    所以要讓正常人戒掉自己的好奇心,戒掉尋求刺激的本能,那注定是失敗的!


    等過去幾年之後,讓人自己失去新鮮感,自己感覺到厭倦……


    並且最後感覺玩膩乏味的時候,才會回歸到正常家庭和正常人的價值觀。


    那時候大多數人都覺得是孩子長大懂事了,青春叛逆期結束了。


    其實隻是沒有更加新鮮,更加刺激的玩法了而已。


    如果這時候能有更多更好的新鮮和刺激,那麽叛逆期就會延長!


    很多東西都是江湖閱曆,生活經驗,而非學校和正常家庭能傳授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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