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後,冬天。


    暮色已經漸漸地籠罩了這個喧囂的城市,桔黃色的街燈,透過紛飛的雪片,氳出了一波一波的暖暖的微曛的暮靄。街上的人群匆匆的行色,在不遠的地方一定都有一個溫馨的家在等待著他們,有一盞暖暖的燈照著夜歸的人。


    酒吧裏,昏黃的燈光下,彌漫著淡淡的背景音樂,是那支著名的薩克斯曲《回家》,一個人推門走進來,人們靜默了片刻,忽然歡呼起來:「阿楚!小可!小可!快看誰回來了!」


    小可從房子後麵跑出來,呆住。


    秦慕楚隨意地歪戴著帽子,臉上一副自在無羈的神情,耳朵上甚至還帶著耳機,這兩年的時間,他迷戀上隨身聽,因為天天可以聽到小可點播的歌……他的渾身透著咄咄逼人的銳氣,眼睛毫不躲閃地看著小可,寂寞已久的小可那裏經得住這樣毫無顧忌射過來的目光和鋒芒畢露的熱情勁兒,一下子就糊裏糊塗又無比興奮地掉進去了。


    小可長長的睫毛上顫動著一顆晶瑩的水珠,他在竭力控製不讓它落下來,


    「我回來了。」秦慕楚聲音沙啞地說。


    「歡迎回來。」小可已經淚流滿麵。


    「i am my old self。」秦慕楚說。


    「me too 。」小可說。


    酒吧裏一陣歡呼,大家都擁住秦慕楚問動問西,他顯得越發年輕了,似乎歲月並不曾侵蝕他的軀體,反而為他鍍上一層閃光的亮點。


    小可正沉浸在重聚的狂喜中,喝了一點兒酒,有一點兒醉意。


    在這樣的聚會中,總會有一些熟悉不熟悉的人,有一些似乎很近又很遠的熱鬧。而身邊的男人卻是如此的令人安心,他有一副寬闊的肩膀,看上去令人踏實,撫摩著,他的眼睛朦朧了。


    「我的肩膀給你靠。」秦慕楚的調皮勁依然在,依然喜歡逗弄小可。


    小可愕了一愕,使勁地點頭。那一晚,小可伏在秦慕楚的肩頭淚濕了厚厚的衣服,兩年來,無論遇到多大的風雨,他沒有哭過,可是現在不同了,他很想再哭一次——因為有人為他拭淚。女詩人舒婷在她的詩歌《神女峰》中最後落筆處寫道:『與其在懸崖上展覽千年,不如在愛人肩頭痛哭一晚。』


    等待這麽久,也隻是為了在愛人肩頭上痛哭一晚啊……


    那天晚上,他們早早就回家了。


    「寶寶,你把房間布置得真漂亮。」秦慕楚愉悅地說,牆上貼著藍色的碎花壁紙,窗簾及床罩都是水藍色的,與牆角處的梳妝台及其他木製家具搭配得極協調。在白色的架子上,整齊地排列著幾個洋娃娃與玩具。床邊的台燈架上,則裝飾著一把鑲有荷葉邊的白色小洋傘。簡直是兒童住的房子——秦慕楚想說,卻不敢說出來。


    「你喜歡嗎?」小可邊為他放洗澡水,邊大聲問。


    「當然!」秦慕楚走來走去,闊別兩載的小屋顯得如此溫馨。


    「喜歡就好。」小可看起來成熟了很多,顯得有些羞澀。


    秦慕楚察覺到他眸中的溫柔,機不可失,他當然不放過。他低下頭。小可迎上去。


    當他的唇碰上小可的時候,他閉上眼睛,全神貫注的享受他的吻。他的唇主動的張開,歡迎他的舌進去探險。秦慕楚饑渴的吻他,他甜蜜得令他百嚐不厭,比棒棒糖還甜。感覺空氣變稀薄了,他胸中總是鼓脹著,卻還希望能吸進更多氧氣去助燃熱情。凝眸相望豈能滿足他澎湃的激情。他蹦跳不已的心切切殷盼著一個興奮甜蜜的夜晚。


    「寶寶……好想要你……想我嗎……我的小天使……」


    小可知道他在等待他的回答:「我隻是個普通的,甚至有點笨笨的男孩。」


    「那我就是撒旦的棄兒。」秦慕楚顯然不滿意他的回答。


    小可微笑:「你是個狡猾的無賴。」


    「的確,」秦慕楚說,動動優雅的眉毛,他的聲音變得低沉誘人,「你是個迷惑了我的笨笨的天使,過來。」他將小可拉到身前,然後解開大衣,拉他靠在自己的胸膛上,他的身體燃燒著小可的背,他的雙臂緊緊地抱住他。他把冰涼的臉頰貼在他的臉上,下巴靠在他的肩膀。


    「現在,」他說,「讓我全身都暖和起來吧。」


    小可已經完全無法思考,所有的感覺都在集中在這個男人身上:「好……」他無力地說,「我的手臂被扣住了。」


    「嗯。」秦慕楚親吻他的脖子,慢慢地滑到他的耳朵下方。小可的耳垂發癢,他的手指握成拳,發出低吟,當他的膝蓋發軟,他將重心靠在秦慕楚的身上。而他將手伸進他的毛衣,靈活的手指向上移動……


    小可伏在秦慕楚的胸膛上,腳趾碰觸著秦慕楚的小腿肚,慵懶溫柔的微笑著,像一隻心滿意足的貓——秦慕楚已經睡著了,積勞已久,終於可以安心地睡一覺,摟著心愛的寶貝甜蜜地睡著了……


    ※ ※ ※ ※ ※


    第二天,是個周末,他們相約出去遊玩。


    秦慕楚告訴小可,他出去兩年一無所獲;小可想告訴秦慕楚,他多麽多麽的愛他,而他又是多麽多麽的渴望秦慕楚能對他說這句話。


    他們走過的老地方,默默地走著,誰也沒太多的話,小可的心裏不安極了,秦慕楚心事沉重的樣子顯然感染了他,天卻飄起了小雨並開始越下越大,小可衝動地轉過身對他說:「慕哥哥,我有話對你說!」


    秦慕楚卻一把攬住了他的腰:「小傻瓜,先找個地方避避雨再慢慢講。」


    街上的行人紛紛拿出雨具,大意慣了的小可哪裏會記得帶雨具,卻突然發現頭頂上有什麽在晃,小可抬起頭,是他的手,他在用手為他遮雨?!一股暖流直衝心頭,一隻手的麵積怎可擋住這場大雨呢?但是它確確實實地擋住了他心中的雨。看著雨水打濕他的頭發,順著麵頰流下,他用左手為他掃著雨,右手攬住他的腰,一種信任感油然而生,還需要什麽語言呢?他寬寬的肩膀還不夠他依偎嗎?有了這雙手的遮蔽,他的世界將永遠沒有風雨。


    小可緊緊地抱住他,跑到一個店的房簷下,他放開小可,急急地詢問:「沒事吧?!沒淋壞吧?!」小可隻是傻傻地笑,他一邊脫下衣服,披在他的身上,一邊說:「就知道笑,你不是有話對我說嗎?」


    小可看著他仍在滴水的頭發,關切的雙眸,於是撫摸著他的臉頰,微笑著說:「我要永遠和你在一起。」


    秦慕楚幾乎要暈倒了:「難道你就是要告訴我這件事?還以為天上要掉餡餅呢。」


    小可漲紅了臉蛋,狠狠地踢他一腳,秦慕楚叫著痛,臉上卻樂開了花。


    次日,陽光普照,他們又出來玩。


    玩了一上午,中午決定買點快餐,帶到附近花園去吃。因為是周末,人非常多,排了半天隊才買到。他們一路跑著到了花園,再等找到適合吃飯的地方,已經餓得前心貼後心了。


    小可一邊嚷:「餓死了!餓死了!」一邊急急忙忙地撕開紙包,蘸上點土豆泥,塞進秦慕楚的嘴裏。忽然,秦慕楚放下手裏的吃的,若有所思地看著小可說:「我想,也隻有你,才會在自己餓得受不了的時候,卻先把吃的放進我嘴裏,一輩子有你陪著,我也心滿意足了。」


    怎麽回事?小可怎麽突然覺得自己不餓了?哎,怎麽腦子一片空白呀?怎麽……怎麽這麽想流淚?怎麽眼淚止不住了?旁邊的秦慕楚一下子慌了神,趕快坐過來摟著他的肩膀說:「別哭,別哭,你要是不喜歡我,就把我踢跑就是了。」


    小可果然又踢了他一腳,秦慕楚更大聲的叫痛,臉上的快樂卻愈加的明顯。


    那天回去的路上,小可忽然轉過頭來對秦慕楚說到:「我很幸福,」


    「為什麽?」秦慕楚傻傻地問。


    「因為你在喜歡我!!!」小可語氣很肯定,很有自信的樣子。


    秦慕楚笑了,問:「那你喜不喜歡我呢?」


    「你猜!」


    「我猜不到。」


    「你是個傻冒。」小可笑了,很開心的樣子。


    冬天終於過去,春天來了。


    他們常常攜手靜靜地坐在路邊,田野裏常常有著不知名的野花隨意從容地綻放著,舒展著春天的笑容。有蜻蜓偶然輕盈地掠過,薄薄的翅膀振動著陽光的色彩。有溫柔的風在空氣裏流淌,撫慰著整整的一段歲月,他們便在那一刻感受到了平淡的安祥。……你偏偏愛我,我偏偏愛你……這是冤家,這是幸福!


    可是愛戀未必要計較什麽幸福不幸福,愛戀生成是先天的……於是也突然明白了:幸福其實就是一種感覺,你感覺到了,便是擁有。


    他們和吳婆婆成了好朋友,也參加了沈落雁的婚禮,有個癡情的男子天天陪著她,終於使她從心如死灰中蘇醒過來。


    小可和秦慕楚一起參加沈落雁的婚禮,結束後,小可提議走回去,秦慕楚忙附和著走走好,於是,兩人不鹹不淡地聊了幾句後,就一起默默地走起來,走著走著,秦慕楚竟掛上耳塞,聽起隨身聽來了——養成的毛病再也改不掉,雖然小可警告他經常聽隨身聽可能導致耳病——突然,小可張大嘴巴,衝著他說了句話,他則以最快的速度摘下耳塞,驚慌失措地問:「你剛才說什麽?」


    小可委屈地說:「看你,這種話我怎能說第二遍?」


    秦慕楚略想想,然後說:「我來說第二遍,我們也結婚吧!好嗎?」


    小可卻噘著嘴巴:「我要好好想想!」


    秦慕楚歪著腦袋說:「好吧——我來教給你一快速的思考方法。」


    他們回到家裏,秦慕楚把小可拉到書桌前,取出一張紙,從中間劃了一條線,右邊寫:『嫁給慕哥哥的理由。」;左邊寫:『不嫁給慕哥哥的理由。』然後他對小可說:「你就快點抉擇吧。」


    小可扒在書桌上,認真地思考,於是開始在左邊一欄裏寫:


    1:他是男的,我也是男的,法律不允許。


    2:他很窮,是個窮光蛋,沒有豪華的房子,沒有舒適的條件。


    3:他很狡猾,經常欺負我。


    4:他比我大,大很多。


    5:……


    左邊一欄寫了很多,終於,小可開始轉到右邊一欄,他思考良久,隻寫了一條理由。


    寫完了,小可又忍不住再思量:是,他現在很窮,可他有才華,能吃苦,誰說他不能成為百萬富翁?想到這兒,他毫不猶豫地劃去了左邊第二項;他很狡猾,常常欺負他,可是他更疼他,把他當寶貝一樣嗬護著,一輩子那樣長,可是小可確定再也不會有人像他那樣疼愛他,於是他又劃去了左邊欄第三項……我們都是男的,是男的又怎麽樣,他要的是愛他的人,不是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最後,小可哭了。


    紙的左邊,各種各樣的理由寫得密密麻麻,卻都被一條一條地劃去了,連一條也不剩。不嫁的理由,現在是零。而紙的右邊,仍然隻有一個理由,一個被他用鋼筆描了許多許多遍,象油畫一樣深深凸起來的字:「愛」。


    所有的理由都可以被輕輕的刪去,都可以不在意,唯有愛不能夠——也許,在愛的麵前,根本就沒有任何理由。


    ***


    最近秦慕楚很忙,他說他正忙於為一家富人裝修一套房子,設計、買材料,忙得他沒空打哈欠。他回來這麽久,還沒見過他怎麽粉刷牆壁,怎麽鋪地磚……小可便說:「我想去看看你怎麽工作,可以嗎?」過去,小可怕他自卑,總不敢提出要去看看他的工作,在小可的想象中,他工作的時候,肯定一身濺的是水泥漆,灰頭灰臉的……


    秦慕楚卻說好。開著他的那輛中古老爺車,駛到陽明山豪華住宅區停下,秦慕楚指著一棟童話城堡般的房子問:「你看,這種設計好看嗎?」


    「很漂亮!很別致。」小可隨便說說,不過這確實是小可喜歡的,帶著點童稚情趣的住房,顯然,秦慕楚聽了很高興,又問:「你會喜歡嗎?」


    「我當然喜歡,隻可惜不是我們的。」


    走進雕花的大門,進屋參觀,天哪,簡直像進入一個童話世界。


    小可說:「奇怪,這家主人的喜好怎麽跟我一模一樣!」


    秦慕楚沒有回答,隻是東摸摸西摸摸,似乎也很為自己的傑作而得意。這時,一個工人提著一桶油漆進來了:「秦總!您也來了?」


    沒搞錯吧?那工人端詳小可老半天,比他更驚訝地說:「什麽,你還不知道,他是我們的董事長,房地產界赫赫威名的黑馬喲!」


    小可漸漸明白了是怎麽回事,秦慕楚在考驗他,但不知為什麽,他有一種被騙的感覺。


    回頭正要奪門而去時,秦慕楚一下子把他抱住:「不要走,請聽我解釋一下,好嗎?」


    原來,這一套豪華的房子是他特地為他們的新婚準備的,他隻是想給小可一個驚喜,並不是對小可不信任,當他當著他手下工人的麵為小可的生氣而不知所措,漲紅那張英俊的臉龐時,小可心軟了,麵對這個無辜而滿懷深情的男子,他還有什麽理由不悅呢?


    那年的秋天,他們舉行了這個婚禮,在小可十七歲最後一天去過的那個小小的教堂,除了最親密的幾個朋友和牧師,別無旁人,可是他們已經很幸福了——幸福不是別人羨歎的目光,也不是金錢的堆積——幸福是和所愛的人的攜手到老……


    新婚之夜,秦慕楚閉著眼睛,感覺小可的手就在他胸前,他的小手慢慢按摩到他的腹部,他的肌肉一條條繃得緊緊的,他要他——他必須現在就要他!當他強壯的臂膀圈住小可時,小可沒有推開,他順著他的壓力倒在床上,所有的言語都化作了一聲柔和的歎息。


    秦慕楚瘋狂地搜尋他的唇,一遍又一遍如風似雨地吻他,他的手忙著解開他的衣服,急切地需索他柔軟、嫩滑的肌膚。他的手在他身上來去摩掌,應允更美好的事即將來臨。當他暫時抽開手時,小可申吟著抗議,可是他隻是輕笑一聲,把小可帶到他上麵。


    仿佛千萬支燭光同時燃起,小可就像浮遊在燦亮亮的燈海之上,虛飄飄地不知要往上飛呢,還是往下沉。秦慕楚把他的臉拉下來,熱氣吹拂到他嘴上:「寶寶,你快要把我逼瘋了,晚我一定要擁有你,全部的你。」


    「慕哥哥……」小可輕聲喊道,感覺到兩人的身體合而為一。


    半夜,被激情吵醒,他們熱烈的做愛,之後微笑著睡著,黎明時又緩緩的愛戀對方一次,再沉沉睡著,直到陽光透進窗簾了才醒來。


    小可扒在秦慕楚的胸膛上頑皮地說:「從落雁姐姐婚禮上回來的那天晚上,我根本沒有說話,我隻是活動一下下鄂而已。」


    「哦?!」秦慕楚一臉的壞笑:「你以為我的隨身聽是開著的嗎?」


    「什麽?!」小可突然覺得,在他麵前,他的所謂的伎倆恐怕永遠是小巫見大巫了,可是隨即他又笑眯眯起來,有個秘密他永遠不會說:他怎麽可能不懂得怎麽和女孩做愛做的事呢?就是現在的小學生也都明白了……嗬嗬,他是個笨小孩嗎?……


    隻有天曉得。


    也許還有另外一個笨蛋秦慕楚也曉得。


    他們依然是忠實的網蟲。


    小可晚上睡覺前經常不是對著秦慕楚,而是對著電腦發給他一個e-mail邀請他的『老公』結束衝浪,洗去風塵,與他同眠,他們是在『樓上樓下,電腦電話』中親熱地相愛,床邊藍色透明的電腦做為忠實的受歡迎的第三者目視著小可在他的臂彎安睡,而小可的右手似乎自覺地顯示出拿著遊標的姿勢……


    他們經常拌嘴,因為小可越來越囂張,而秦慕楚也越來越壞心眼,不爭吵簡直是不可能的事,秦慕楚經常自以為聰明的哄騙小可,小可也經常自以為是的教訓秦慕楚,人間的夫夫,人間的情,他們很少像一些激情的現代人那樣,把那個字掛在嘴皮子上,讓他們說出這個字,往往會讓他們漲紅了臉頰。


    秦慕楚說:「俗話說做愛做愛,愛是要先做了再說的,可是都已經做了,還說什麽呀?生米已經成了熟飯,就滿足啦!」


    這倒很符合秦慕楚的愛情戰略,嗬嗬……小可心滿意足地笑,每天晚上的快樂是他最期待的……


    窗台上的那盆花還在盛開,是小小的花朵,嫩黃的花蕊,潔白的花瓣,它的名字叫麥草蓮,可是秦慕楚和小可都喜歡叫它--寶寶,我愛你。


    有一個字,現在大家像口香糖一樣隨意咀嚼著,但任何時代總有一些人很珍惜,無論如何也不肯說,連最含蓄的方式也不肯,隻會做些又蠢又笨的事情,我們管這叫——「純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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