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氣氣!


    氣死了!


    馬克思氣得連課也不想上了,直接逃課去橄欖球校隊練球,把所有的怒氣都發泄在那顆可憐的橄欖球和無辜的隊員身上。


    那兩個人居然完全不把他看在眼裏,也不想想,他們睡的還是他的床耶!為什麽明明是他們搞亂的場子,卻要他去收拾,而且還命令得那麽理所當然,他又不是他們兩個的專屬傭人!


    「喔!馬克思,你今天怎麽這麽衝!」一個四分衛被馬克思一個衝撞,狼狽地倒在地上。


    馬克思沒理他,繼續抱著橄欖球在高大的人群中衝鋒陷陣,像是想要把所有的怒氣都發泄出來一樣。


    他真的已經快受不了了!


    每天看著自己喜歡的人就近在眼前,卻怎麽樣都碰不到,那種感覺讓他很心慌,也很嫉妒。


    到底要到什麽時候,他才能解脫?


    離開金宇恩嗎?


    不,他根本就做不到啊!


    想當初自己會選擇哥倫比亞大學就讀,念的還是會計,這一切都是為了金宇恩。


    他已經習慣事事都把金宇恩放在第一順位考慮,他無法想象沒有金宇恩的日子,他該怎麽過下去。


    突然覺得這樣的自己真是悲哀,好像活得一點自我都沒有……


    馬克思分神想事情的時候,沒注意到後方有人對著他撲過來,等到他發現的時候,要閃躲已經太遲了。


    隻見一個接一個的敵方隊員不斷跳到他身上,試圖要把他壓得死死的,不讓他再繼續抱著球亂闖。


    有那麽一瞬間,馬克思絕望地想,也許就這樣死了也不錯吧?


    至少不用再見到史坦利和金宇恩那副親熱的模樣……每次想想都覺得自己好窩囊……


    「啊,好痛。」馬克思站起來的時候,發現自己的腳踝扭傷了。


    「馬克思,要不要緊?」同隊的傑森關心地問:「要不要去醫護室看看?」


    「不要!」一聽到醫護室,馬克思的神經就繃緊了起來。


    他才不要去那種會聯想到醫院和那個變態的地方!


    「打球受傷又不是什麽稀奇的事情,過幾天他自己就會好了。」


    話雖這麽說,可是他的腳踝真的很痛,連走路的時候都會疼得冒冷汗,看來是無法繼續再練習了。


    悶悶地拐著腳回到自己寢室,已經有工人在整修牆壁了。


    史坦利正要出門,他拉住馬克思交代:「我這幾天不在,要去處理一些事情。恩就暫時交給你照顧了,你這小子,最好別對他動什麽歪腦筋。」


    史坦利要離開了?


    馬克思發現自己馬上又很沒出息地覺得雀躍起來。


    隻要史坦利不在,那他就有機會和金宇恩好好相處了,不是嗎?


    「沒問題!包在我身上!」他拍拍胸脯對史坦利打包票,滿臉喜形於色。


    史坦利當然知道這小子心裏在打什麽主意,可是在這緊急的當下,他也不放心把金宇恩交給其它人。


    「你最好安分一點!」他用力轉了轉馬克思的頭。


    「喔!史坦利,不要一直把我當小孩子啦!我都滿二十了!」


    「在我心裏你永遠都是小孩子!」史坦利沒好氣地說完,就離開了。


    因為寢室的牆壁要施工,暫時無法住人,於是馬克思把金宇恩帶到一個學長在外租賃的公寓裏,打算在那裏暫住幾天。


    學長雖然在念研究所,不過因為身兼模特兒的職務,三天兩頭不在家裏,公寓裏倒也落得清閑。


    第一次能真正和金宇恩一起過著隻有兩個人的同居生活,馬克思顯得很興奮,金宇恩倒是沒什麽特殊的情緒,平淡的臉龐隻有冷靜打量的神情,看起來……很像從前那個不管遇到什麽事情都處變不驚的男人。


    開始的頭幾天,日子過得相當平淡,金宇恩從以前就是個不愛聒噪的人,現在出了車禍之後,像是變得更安靜了,有時候一整天隻會講上一、兩句話,多半都是早安、晚安之類寒暄的話語。


    更多的時候,他會露出憂心的表情看著窗外,像是在等著誰回來。


    馬克思看著坐在沙發上喝茶的男人,那優雅的身影一如往昔,一點都沒有改變,甚至一麵喝茶一麵沉思,修長的手指在茶杯邊緣輕輕摩擦的習慣都沒有變。


    「金……你想起來以前的事情了嗎?」


    看著那樣的金宇恩,馬克思終於忍不住問。


    金宇恩轉過頭看著他,笑著搖了搖頭,「我不知道。有些事情好像真的曾經發生過,可是又覺得它們很遙遠……就算偶爾腦袋裏出現幾幕畫麵,也是很雜亂,完全沒有什麽邏輯。」他歎了一口氣。


    「金,你和史坦利……」馬克思吞了一口口水。


    一提到史坦利,金字恩臉上原本平淡悠遠的神情突然變得有些不安。


    「史坦利怎麽了?」金宇恩勉強鎮定心神,裝作若無其事地問。


    看見金宇恩這副真情流露的模樣,馬克思覺得那股罪惡感又浮現了。


    他到底在做什麽?又到底在癡想什麽?


    拆散了這兩個人,自己就真的能漁翁得利嗎?


    歉疚加上罪惡感,馬克思一股腦地說出了事實,「金,我真的很抱歉。你和史坦利其實是情人,不是朋友。」


    然後他又連忙解釋:「金,你知道的,我一直很喜歡你,所以才會說了那樣的謊。但其實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隻是——」


    我隻是小心眼、嫉妒、眼紅外加看那隻死老虎不順眼,才會這樣亂說的。


    但這些話他當然沒說出口。


    「馬克思,你是個好孩子。」金宇恩對他讚許地笑笑,「但是說謊是不對的行為。」


    馬克思低下了頭,盡管都已經二十歲了,這時候的他還像是一個挨罵的小孩一樣,沮喪地低下了頭。


    他被金瞧不起了嗎?


    這種感覺真討厭……


    可是他都是因為太喜歡金宇恩,才會這樣做的,難道他一點都不了解嗎?


    看見馬克思沮喪的樣子,金宇恩放下杯子,走過去輕輕拍了拍他的頭。


    他還記得,初見馬克思的時候,他才十四歲,身高就已經和現在差不多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遺傳了瑞秋的基因,把史坦利那種充滿陽剛野性的外貌與氣勢中和掉了,現在的馬克思雖然外表乍看之下像是小一號的史坦利,但是眉宇間卻沒有那樣的霸氣與狂野,在比例上他的個子也顯得比較修長勻稱。


    「馬克思,我沒有怪你。我隻是希望你以後不要再犯了。」金宇恩就把他當成自己的小弟弟一樣看待。


    他沒有親人,除了史坦利之外,和他最親的就是這隻小紅貓。


    馬克思抬起頭,愣愣地看著他。


    金宇恩溫柔的微笑總是讓他難以自己。


    他記得自己第一次見到這個男人這樣笑的時候,就已經愛上了他。


    愛情是那麽微妙,即使理智告訴他,這個男人這輩子絕對不可能會屬於自己,但是當誘惑就在眼前的時候,他的生理反應卻怎麽也抑製不了。


    他是男人,麵對自己喜愛的人,他也會有衝動。


    「金……」他吞了一口口水。


    雖然他已經長得比金宇恩高一些了,但是在他麵前,馬克思總覺得自己還是像個孩子一樣,常常被金宇恩的氣勢壓得說不出話來。


    但是現在不同了!


    現在史坦利不在!


    這裏又隻有他們兩個人!


    夢想了多年的願望突然就在此刻成真!


    馬克思決定,即使將來被史坦利發現然後被揍個半死,他也絕對不要放棄眼前的大好機會!


    於是他猛地抱住了金宇恩的肩膀,吻住了這個男人。


    金宇恩嚇了一跳,馬上掙紮起來,但馬克思隨即更加摟緊他,讓他無法掙脫。


    「放、放開我……馬克思!你在做什麽?」


    「為什麽我不行?為什麽?金,我也很愛你啊!」即使早就知道了答案,但他還是控製不了自己的情緒,脫口問出這個他老早就想問的問題。


    「馬克思!你在胡說些什麽?嗯——」


    馬克思突然將金宇恩壓在沙發上,雙手胡亂地扯著他的衣服。


    他也想要看到金宇恩因為自己而露出情動迷亂的神情!


    那樣的金宇恩,不應該隻屬於史坦利!


    「放手!馬克思!放手!」金宇恩有些慌張,他真的沒有想到馬克思會對自己做出這種事情。


    「不要!我不要!你一直把我當成孩子,其實我已經是男人了!」


    「就算你是男人,也不一定就要也愛男人啊!難道你不喜歡女人嗎?」


    「不!我喜歡你!我從見到你的第一眼就喜歡你,我的心裏再也裝不下別人!」


    「馬克思!不要胡說!」金宇恩震驚極了,「馬克思,放開我!這樣是不對的!」


    「不對?你告訴我,什麽才是對的?喜歡你不對嗎?難道我要討厭你,才是正常嗎?」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


    「金,我真的很喜歡你……」馬克思的聲音低沉起來,他的手伸進金宇恩的雙-腿之-間,生澀卻又熱情地摩蹭著。


    金宇恩臉色一變,整個人扭動得更厲害,急著想要掙脫。


    「馬克思,我不可能愛你的!」情急之下他喊出了這句話。


    馬克思臉色一白。


    這是他心裏早就知道,卻最不想聽到的事實。


    金宇恩見到馬克思的臉色不對勁,也知道自己失言了。


    他不該這麽說的……可是在那樣的情勢下,他不得不把話說清楚才行。


    馬克思緊緊咬著下唇,整個人因為憤怒與羞恥而顫抖不已。


    沒有什麽比被人當麵拒絕更難堪的事情了。


    他的眼淚幾乎要掉了出來,隻是在金宇恩麵前,他告訴自己要拚命忍耐,至少在他麵前,他得維持男人的尊嚴,而一個男人是絕對不會輕易掉淚的。


    他僵硬地從沙發上站起身,看了看在沙發上衣衫不整的男人,他那副誘人的模樣……自己不是一直很喜歡他嗎?為什麽現在他覺得,自己心裏有什麽東西,被這個男人剛剛給活生生地踩碎了?


    「馬克思……你……」


    金宇恩匆忙拉好自己的衣服,還沒站起來,就看到馬克思突然奪門而出。


    「馬克思!你要去哪裏?」


    馬克思沒有回答。


    他不敢回答,因為他已經滿臉淚水,他怕自己一回答,那哽咽的聲音會讓金宇恩知道他哭了。


    他才不要讓金宇恩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麵!


    心好痛。


    痛得連整個身體都在跟著一起疼痛似的。


    他的腳也好痛。


    幾天前受傷的腳踝根本沒有去醫治,本來估計可以自行慢慢複原,但是他剛剛那一陣急跑,又讓腳踝上的傷勢更嚴重了。


    天已經黑了,他一個人走在路上,一麵有些狼狽地抹去眼淚。


    「真丟臉。」


    有個涼涼的聲音突然從他後麵傳來。


    馬克思的身體一僵,失戀的痛苦馬上轉變為怒氣,他回過頭,氣呼呼地指著身後的人罵:「你來做什麽?」


    男人一臉故意裝出心疼的模樣,「我可是專程來安慰我的小紅貓的。」


    「你!我最不想見到的就是你!」馬克思死命瞪他。


    其實……這不是真的。


    在這個男人出現之前,有那麽一瞬間,馬克思真的希望,如果他能在這裏就好了……他一定不會像金宇恩那樣,拒人於千裏之外,而且自己也不用在他麵前死死忍住眼淚——反正再丟臉的模樣,那個變態都看過了,自己也就沒什麽好堅持的。


    慎村凜原本隻是下了班無聊,最近又沒什麽外快可以接,所以想來看看馬克思,為自己找點樂子。


    他發現自己很喜歡看見馬克思小心翼翼卻又處處笨拙、惱羞成怒的可愛模樣,那真的很像一隻不太聰明的小笨貓,可是卻又可愛得讓人忘不了,隻想抱在懷裏好好地一逗再逗,不斷欺負他。


    他才走到大學附近,就看見馬克思拐著腳,狼狽地從校園的側門跑了出來。


    他一看就知道馬克思的腳踝受了傷,正想上前喊住他,卻見馬克思滿臉的淚痕。


    這隻小紅貓又哭了?


    發生了什麽事情嗎?


    察覺到自己的心裏竟然浮現一種叫做「心疼」的感覺,慎村凜不加多想,馬上就跟了上去。


    想保護他,想讓他不要再那麽傷心地哭泣。


    這種疼惜的心情,是不是戀愛?


    還是隻是一種同病相憐?


    同樣被最親愛的人拋棄、同樣被四周的人期待著裝出不適合自己的模樣……


    「馬克思。」他牽起少年的手。


    「放手!不要碰我!」嘴裏雖然這樣喊著,他的手卻沒有甩開男人握著自己的手。


    暖暖的,有些濕意,是手掌上微微泌出來的汗液,因為慎村凜剛剛也跟在他後麵跑了一大段路。


    「走吧。」


    想要把他帶離這裏,讓他不要再這麽傷心。


    「不要!你不要管我!」嘴裏兀自吐著言不由衷的話,但是心裏卻在吶喊著——


    帶我走吧!就這樣帶我走!再也不要讓我回來!


    再也不要讓我看見金宇恩……


    「乖,聽話,不要再鬧別扭了,很多人都在看喔。」他故意取笑馬克思,想要這隻頭腦簡單的小貓轉移一下注意力。


    這招果然奏效。


    馬克思想要掙脫,男人卻抓得死緊,根本不願意放開他,「誰要聽你的話,放開我!」


    「乖乖聽話。來。」男人改用騙小貓的溫和語氣,安撫著馬克思,「我不會像金一樣,對你那麽無情的。」說完,他自己都有些驚愕。


    自己為什麽會這麽說?


    這是一種承諾嗎?


    而他的這番話,也讓馬克思的心裏一震。


    原本抑製住的心痛這時又溢了開來,冰藍色的眼眸再度湧出委屈的淚水。


    好痛,好累。


    愛了一個人這麽久,終究是被拒絕了。


    那麽就讓他任性一次,讓別人來對他好,可不可以?


    「你要帶我去哪裏?」他抬起頭,眼裏不自覺地流露出乞求關愛的神情。


    男人在他唇上吻了一下,對他曖昧一笑。


    「去我最熟悉的地方。」


    馬克思一聽,馬上轉頭就跑!


    開玩笑!又要去醫院嗎?


    ***


    結果馬克思被帶回了慎村凜的家。


    男人的家位於曼哈頓的高級住宅區,屋裏裝潢雖然簡樸,但看得出來都足高級材質的家具,客廳很空曠,原木的地板讓馬克思很有親切感,他一進門就大剌剌地推開男人,自己往大沙發上倒去。


    好累。


    他摸過來一個抱枕,把自己的臉埋在裏麵,想要當隻小鴕鳥,就這樣躲起來一輩子好了。


    「不要把你的鼻涕眼淚都抹在抱枕上喔。」慎村凜好笑地叮嚀他。


    馬克思的肩膀動了一下,像是想要抗議,但最後還是沒說話。


    這個沙發上有那個男人的味道。


    馬克思很小的時候就知道,每個人身上都會有屬於他們獨特的氣味,不是香皂的味道,也不是香水,而是每個人天生就具有的氣味。


    像他的母親瑞秋,就是有些淡淡的百合花香:金宇恩則是一種溫暖幹燥的氣味,有點像曬幹的草香:連傑西都有一種類似餅幹的甜甜氣味:至於史坦利,他身上隻有汗臭味,真不知道金宇恩怎麽受得了這麽髒的動物。


    那麽這個男人的氣味呢?


    他嗅了嗅,柑橘……香煙……很難形容的味道。


    但是這味道聞起來,竟然有一種寂寞的感覺。


    慎村凜沒有打擾他,而是先走進了房間裏。


    不久,馬克思聽見了水流的聲音,是他在洗澡吧?


    莫名地,身子突然一熱。


    自己就這樣傻傻地跟著那個男人回來了,等一下會發生什麽事情,用腳趾頭想都知道吧?


    他抬眼看看大門,現在逃跑,應該還來得及吧?


    他真的有必要因為失戀,就這樣隨隨便便和一個奇怪的男人上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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