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他的所有情感也像麵部的神經一樣,早在那場爆炸中便已被摧毀殆盡了?


    良久之後,袁誌邦先開口了,他用那折磨人耳膜的嘶啞聲音問道:“你恨我嗎?”


    恨?羅飛一時竟答不上來。是的,他曾經恨過那個凶手,恨得牙根發癢,目眥流血。因為那個凶手“殺死”了自己最摯愛的戀人和最親密的朋友。可是現在,諷刺性的真相卻出現在他的麵前。


    正是那個朋友殺死了自己的戀人。


    羅飛的心中一片混亂。他不知該如何麵對自己的情感,那仇恨該如何與四年的無間真情以及十八年的懷念與追思糅合在一起?


    袁誌邦卻又說道:“你了解我,你該知道,我並不是你們想象中的那個惡魔。”


    是的,他們曾是同吃同住四年的好兄弟,那種感情甚至已不遜於血水相融的親人。他們也確實互相了解,他們之所以進入警校,正是因為有著相同的理想和追求:用自己的力量去懲罰罪惡。


    誰能想到,這兩個兄弟會有一天像這樣麵對麵地坐著?!


    “你不是惡魔嗎?”半晌之後,羅飛才咬著牙反問,“可你做了惡魔才會做的事情!”


    袁誌邦搖了搖頭,似乎並不認同對方的責問,然後他說道:“你已經當了十八年的警察,抓獲的罪犯也是不計其數了。你該知道,很多罪犯,他們並不是惡人,當他們觸犯法律的時候,隻是因為他們麵前已經沒有更好的選擇。”


    羅飛心中一凜,他明白這個道理。在人生的旅途中,每個人都會麵臨著很多的路口,他們會選擇看上去最好的那一條走下去。可是,如果最好的那條路卻要觸犯法律的時候,這些人的命運便會蒙上濃重的悲劇色彩。他想到了明澤島上的葉梓菲,想到了恐怖穀裏的李延暉……這些人之所以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並不是因為他們的天生惡性,而隻是因為他們遭遇了常人不會遇見的人生選擇。


    可是這就能使他原諒麵前的這個人嗎?不,隻要一條理由就可以駁斥所有。


    “你為什麽要炸死她?為什麽要讓我承受如此的痛苦?為什麽?!”羅飛瞪著袁誌邦的雙眼,他的痛苦似乎要隨著那凸出的眼球一塊噴發出來。


    “因為我需要有人來證明我的死亡,這樣我才能繼續自己的計劃。”袁誌邦卻是如此的冷靜,他甚至反問了一句,“你認為還有比你們倆更合適的人選嗎?”


    羅飛愣住了,然後他的臉上露出一絲無奈的慘笑。是的,還有誰會比他和孟芸更勝任這樣的角色呢?他們與袁誌邦熟識,傳達出的死訊才會被警方所深信;他們擁有對講機,這使得虛假的爆炸信息因為電波的傳遞而顯得真實;更重要的,他們正是eumenides這個虛構人物的創造者,所以他們才會在發現異常之後,互相以為是對方所為,所以他們沒有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從而在不知不覺中配合袁誌邦演完了所有的戲份兒。


    的確再沒有其他人能夠在這幕戲中達到如此完美的效果。而袁誌邦選擇犧牲孟芸卻留下了羅飛,似乎還是顧及了那四年的同窗深情。


    那這痛苦和仇恨應該往哪裏去追溯呢?


    “計劃,為了你的計劃……”羅飛看著袁誌邦,難以理解地搖著頭,“就是為了成為所謂的eumenides嗎?”


    “你以為eumenides就是我?”袁誌邦幽幽地歎息一聲,“你錯了,eumenides本來就是你們所創造,你自己就是eumenides,孟芸也是……甚至很多人心裏都有eumenides,因為這個世界上存在著太多的罪惡,人們需要eumenides的存在。”


    “不。”羅飛敲了敲桌子,“人們需要的是法律。”


    “法律懲治不了所有的罪惡。權勢高的人可以淩駕在法律之上,狡猾的人可以躲在法律照耀不到的陰暗角落中。”袁誌邦的語氣也變得嚴肅起來,“這個道理我十八年前就明白,而你做了十八年的刑警,難道還不明白嗎?或者,你隻是因為失去了心愛的戀人便放棄公允去駁斥我的理論?”


    羅飛竟不知該如何回應對方。他是法律的捍衛者,可是法律真的能懲治所有的罪惡嗎?


    袁誌邦的右手忽然抬了起來,與他銬在一起的郭美然也被牽動了。由於長時間處於高度緊張的狀態下,這個女人的神情已經有些恍惚,此刻受到驚擾,便神經質一般“啊”地尖叫了一聲。


    “你看看這個女人。”袁誌邦衝郭美然撇了撇嘴,“她原本隻是這家飯店的服務員。可她憑著自己年輕,有幾分姿色,就勾引了飯店的老板,使那個不爭氣的男人拋妻棄子,投入了她的懷抱。而她則從服務員搖身變成了老板娘。”


    羅飛看向郭美然,眼中閃過一絲鄙夷的神色。而郭美然聽對方講起了自己不光彩的往事,顯得既害怕又迷茫。


    袁誌邦的話還沒有說完:“如果僅僅是這樣也就算了。她嫉恨男人的前妻在離婚時分走了一半的財產――她自己是個無恥的強盜,卻反而責怪別人奪走了她的東西。於是她每天打電話,發短信,使出種種手段騷擾對方,說一些下流不堪的話語,她甚至故意將自己和那個男人在床上的行為講給對方聽。可憐那男人的前妻不堪侮辱,因神經衰弱得了抑鬱症,最終服藥自殺了。”


    羅飛瞪著眼睛,目光中的鄙夷變成了憤怒。


    “你也很生氣,對嗎?”袁誌邦捕捉到了羅飛的情緒,“可是對於這樣的人,法律卻沒有辦法懲罰她。她做盡了惡事,卻仍然逍遙自在,享受著本該屬於被害人的寵愛,揮霍著本該屬於被害人的財產。在這個時候,麵對這樣的罪惡,你難道不希望eumenides的出現嗎?”


    說到這裏,袁誌邦轉過頭來看著驚魂不定的郭美然。“把那封信打開。”他命令道。


    郭美然不敢違抗,乖乖地拆開了手中的信箋。那是不久前她從袁誌邦風衣口袋裏掏出來的。信箋中是一張紙條,隻見上麵寫著――


    死亡通知單


    受刑人:郭美然


    罪行:故意殺人


    執行日期:十月二十五日


    執行人:eumenides


    “不,不要殺我!”郭美然隱約猜到這張通知單所蘊藏的恐怖含義,她哭叫著乞求,“我知道錯了,我再也不會這麽做了……我求求你,我求求你們……原諒我這一次吧……”


    袁誌邦拉起郭美然的手,漠然地指了指羅飛:“你問問這位警官,法律會不會原諒一個殺人之後但承諾會改正的凶犯?”


    郭美然讀懂了對方的潛台詞,她已嚇得說不出話來,在一陣顫抖之後,她癱倒在椅子上,一股冒著熱氣的液體浸濕在她的兩腿之間。


    袁誌邦蔑然搖搖頭,目光轉向了羅飛。


    羅飛深深地吸了口氣,凝起自己的思緒,掙脫了袁誌邦對他思維的引導。


    “eumenides?站在法律的對麵去懲罰罪惡。是的,也許我們每個人都有過這樣的幻想……可是――”他搖了搖頭,看著袁誌邦,“沒有哪個瘋子會把這種想法真正地付諸實踐!即便是我和孟芸創造了這個人物,當年也隻不過搞出了一些惡作劇而已,為此而殺人?我們根本想都沒想過。”


    “你們沒想過,是因為你們從來沒有遇到過我所麵對的選擇!”袁誌邦提高了語調,聲音變得更加刺耳,“是的,每個人都有瘋狂的想法,但隻有少數人變成了瘋子。這不是因為大部分人更加清醒,隻是他們缺少能說服自己去發瘋的理由!可是我,我卻有了足夠的理由……”


    羅飛的心中怦然一動,他屏住呼吸做好了傾聽的準備。


    袁誌邦的聲音由激憤變得深沉,他的兩側眉角也耷拉了下來,然後他開始講述那些發生在十八年前的,把他從正常人變成了瘋子的痛苦往事……


    正如袁誌邦給慕劍雲指點的案情方向,一切的源頭都來自於那件曾轟動省內警界的“三一六販毒案”;同時也正如鄧驊向羅飛所暗示過的,很多人永遠也不會知道這起案件到底有多“經典”。


    鄧驊,當時名叫鄧玉龍,他剛剛二十來歲的年紀,但已經顯示出超出常人的思維和膽略,而這兩點正是成大事者必備的素質。在“三一六販毒案”中,他將這兩點素質發揮到了極致,同時也給自己贏得了豐厚的“收獲”。


    當警方便衣包圍了交易現場之後,正是鄧玉龍挑起了警方和毒販之間的槍戰,然後他做了兩件事情:第一,他從內部突然襲擊,將其他涉案毒販全部擊斃;第二,他藏匿起了一半的毒品和毒資。


    雖然鄧玉龍精心謀劃了此事,並自以為操作得滴水不漏,但他的舉動卻沒能瞞過薛大林的眼睛。在案件告破後的第二天,薛大林將鄧玉龍叫到辦公室中進行責問。然而薛大林並不願毀掉自己一手培養出的“金牌線人”,更不想讓自己的赫然戰功蒙上陰影,兩人間的交鋒也因此走向了一個與預期相反的結果:鄧玉龍用自己犀利的口舌說服了薛大林,後者放棄追查並接受了一半的贓款賄賂,同時鄧玉龍承諾將私藏的毒品銷毀。


    可是事情卻沒有結束。另外一個人的出現讓情況變得複雜起來,這個人便是在薛大林身邊擔任秘書的白霏霏。當時設備處剛剛從國外購買了一批監聽設備,薛大林也領到了一台,平時都交給白霏霏保管。身為年輕人,白霏霏對這種新奇的玩意兒當然很感興趣,便在辦公室裏試著玩了起來。所以當薛大林與鄧玉龍密談的時候,白霏霏雖然不在場,但她卻通過打開的監聽設備了解到全部的過程,並且這個過程還被錄製了下來。


    白霏霏當年還是一個實習生,思想單純,亦沒有什麽社會經驗。當她發現自己崇拜的領導和英雄即將陷入一場非法的交易之時,她感到深深的焦急和憂慮。幾乎未做過多的思考,她隨即便麵見了薛大林,坦白了自己竊聽之事。她苦苦勸說對方懸崖勒馬,千萬不可與鄧玉龍同流合汙。


    薛大林被嚇了一跳,不得不耐下性子與白霏霏周旋,而後者顯然不是他的對手。很快,薛大林便摸清了情況,白霏霏隻是一個人偷聽了這場談話,同時她也沒來得及對其他人透露此事。於是薛大林看似接受了對方的規勸,他表示將把贓款和毒品全部上交,並給鄧玉龍最嚴厲的內部懲罰。白霏霏感到由衷的高興,她甚至還主動將那卷錄音資料交給了薛大林處理。


    後來人已很難考證薛大林此刻的心路曆程。他是否經曆過痛苦的猶豫和掙紮,或者鄧玉龍再次巧舌如簧般說服了他?總之,最終他選擇了一種令人痛心的方式來化解自己所麵對的困境。兩天之後的夜裏,白霏霏在下班的路上溺死於城郊的一條小河中。


    身為白霏霏的領導,薛大林“證實”了事發之前白霏霏因為戀愛挫折,正陷於一種極不穩定的情緒之中,甚至多次出現過“輕生”的苗頭。關於戀愛挫折的說法亦得到了白霏霏同學的印證,於是白霏霏的死亡很快有了定性:因情感問題導致的自殺。


    世人都把譴責的矛頭對準了白霏霏的前男友――袁誌邦,隻有袁誌邦自己清楚,他在這場事件中扮演著一個多麽委屈和痛苦的角色。


    羅飛說得不錯,袁誌邦確實是一個很有女人緣的家夥,而他自己也願意和年輕漂亮的女孩子交往。他的出發點並不下流,他是真的喜歡對方,愛對方,全心全意地投入,全心全意地付出。不過他那時候也隻是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處理感情還難說成熟,因此便經曆了幾次分分合合。在如今的社會這也許並不算什麽,可是在當年,在八十年代,這卻給小夥子帶來了非常惡劣的口碑。


    袁誌邦和白霏霏的交往也經曆了從最初的甜蜜到後來的平淡,而性格上的不合此時也顯現出來。在幾次衝突和摩擦之後,袁誌邦提出了分手,雖然白霏霏心有不甘,但最終還是麵對了這個現實。不過兩人並未因此而成為仇人,他們仍是很好的朋友――不得不承認,袁誌邦有著某種獨特的魅力,女人即使得不到他,也仍然欣賞他,信任他,甚至感激他,他們仍會保持著很好的交往。


    所以,說白霏霏因感情挫折投河自盡,也許可以騙過其他所有人,但絕對騙不過袁誌邦。更為關鍵的是,袁誌邦很容易便會想到白霏霏真正的死因。


    當白霏霏自以為說服了薛大林之後,她的心裏是非常高興的。她想要找人分享這份快樂,這時她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袁誌邦。當天晚上,她就把這件事從頭到尾都告訴了對方,而袁誌邦當時也沒有多想。要知道,薛大林可是所有警校男生的偶像,白霏霏能在懸崖邊上拯救了對方,袁誌邦甚至還感到過一絲的榮幸。


    可是後來發生的事情卻急轉直變。白霏霏莫名其妙地“溺水”身亡,而薛大林則有意把責任引到了袁誌邦身上。別說袁誌邦本人是刑警專業最優秀的學員,就算他是一個傻子,也能窺視到這些事情背後的玄妙。


    袁誌邦陷入深深的痛苦中,他該如何去處理這突然發生的變故?


    雖然白霏霏其時已不再是袁誌邦的女友,但他卻發誓要為對方討回公道。這便是袁誌邦對待女人的態度與風格,隻要他深愛過的女人,即使分手,但那些承諾過的話語卻永遠不會失效。


    袁誌邦說過,他會永遠保護白霏霏,如果有人欺負了她,他一定會為她出頭,為她報仇。


    他說過,他就一定要做到!


    可是該如何做到?


    作為一名即將畢業的警校學員,袁誌邦首先想到的當然是正常的法律途徑。然而現實是無奈的。唯一的證據,那卷錄音帶已經落入了對方的手中,而薛大林等人相對於自己又處於絕對的強勢地位。袁誌邦清楚地知道,在這條正常的途徑上,他根本就沒有一絲一毫獲勝的可能。


    袁誌邦在痛苦和憤怒中掙紮,未來法律的捍衛者卻對法律產生了深深的質疑。他看到了法律製裁不了的對手,也看到了世間仍有許多法律照耀不到的陰暗角落。


    袁誌邦決不會放棄自己複仇的計劃,但他必須考慮其他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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