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國強眼底的神色變來變去,最後一咬牙道,“我不知大人你在說什麽。我沒讓人打張才盛等四人!跟我沒關係!”


    見褚國強否認,程二郎也不惱,視線從褚國強的身上轉到那動手打人的十二人身上,“是你們動手打了張才盛四人,還將其中三人打死。這點你們別想否認。


    本官這裏已經找到不少圍觀的人,他們都可以作證,是你們打的人。”


    被程二郎盯著的人倒是想跟褚國強一樣否認,但是程二郎都說了他手裏有證據證明是他們打的人,那麽再否認也沒什麽用了,但是就這麽承認也憋屈。


    沒等到這些人的回答,程二郎也不急,慢條斯理道,“你們年紀都不大,最大的也不過十二歲。


    我大晉律法規定,不到十六歲,哪怕犯了殺人大罪,頂多判流放,絕不會判死刑。”


    大晉真有這律法,雲悅知道的時候還無語了一番。


    感情未成年人保護法,無論是現代還是古代都有。


    可是有時候一些年紀小的熊孩子能幹出的事,造成的危害簡直比成年人還大多了!


    偏偏那些未成年人犯了罪,隻要來一句,“我是孩子,我犯罪了又怎麽樣?你們就是不能給我判刑!”


    程二郎跟雲悅的想法一樣,以前覺得這樣的律法很人性,可如今出了褚國強指使這麽一群半大的孩子把三人打死,一人打成重傷,他也覺得這律法指定得很有問題。


    有時候對無知的孩子的確是需要網開一麵,可要是褚國強這樣明知故犯,對人命毫不在意的孩子,那就根本沒必要放過!


    程二郎覺得雲悅有句話很對,像褚國強這樣的孩子,等他越長大,他就會越囂張,指望他改好,那幾乎是不可能的。


    褚國強的性子已經徹底定了,怎麽掰怕是都掰不回來了。


    在人群中的明王也皺起眉頭,這律法他也知道,他跟程二郎和雲悅想到一塊兒了,像褚國強這樣小小年紀就心狠手辣,為非作歹的,還不如趁他年紀小就趕緊弄死得了。


    當然,這也隻能想想。


    那些被程二郎盯著的半大孩子頓時鬆了口氣,他們打死人了又怎麽樣?他們沒到十六歲,就是打死人也不用償命!


    “大人您要為民婦做主啊!民婦的兒子才十一歲啊!就被這群惡人活活打死!民婦——民婦——”一個瞧著仿佛五十的婦人,她的頭發大半都花白了,雙眼又紅又腫,忽地痛哭不已地對著程二郎跪下。


    這李氏是個寡婦,其實她今年剛滿四十,因為死了兒子太過悲痛,才讓她一夜白了頭,生生看著老了十歲不止。


    她嫁的是褚家一個旁支男子,說是旁支,其實關係早就遠得不能再遠了。


    李氏的丈夫也去得早,就留下李氏和他兒子一起相依為命。


    李氏費了不少功夫,賠了不少笑臉才將兒子送去褚家的族學讀書,就是盼著兒子能有出息。


    萬萬沒想到,她竟等回了渾身是血的兒子,回家沒多久,她都還沒來得及請大夫,兒子就沒了。


    族裏也隻是給她送了一百兩銀子,還說什麽是孩子之間打架,下手沒什麽分寸,他兒子才死的。


    言下之意,就是讓李氏打落牙齒和血吞,忍下這件事。


    李氏恨啊!她唯一的兒子被人活活打死,她連個公道都討不了!她兒子就這麽死了。


    憑什麽啊!那是她兒子活生生的一條命啊!


    李氏想報仇,可她怎麽報仇?她就是個寡婦!家裏一點勢力都沒有,隻能眼睜睜看著仇人活得滋潤快活,她卻隻能看得心裏在流血。


    天無絕人之路,新來的知府大人竟願意幫他們伸冤出頭。


    李氏一定要為她枉死的兒子討個公道!


    身為人父的程二郎很明白李氏的感受,當父母的都是寧可自己出事,也不想孩子出事。


    “你起來,本官定會還你一個公道。”


    程二郎的話裏含著一絲令人心安的力量,李氏以頭碰地,哭得越發撕心裂肺。


    情緒是能感染的,衙門外圍著的百姓也被李氏的痛苦傷心感染了,尤其是那些婦人還有姑娘,一個個都跟著紅了眼眶。


    在衙役一左一右扶起李氏後,程二郎的視線重新回到那十二個人身上,“本官的確不能判你們一命償一命,但是——判你們流放,本官還是做得到的!也是有律法可尋的。


    按理你們年紀不大,就是流放,頂多也隻需要幾年的時間,如果再是被人指使,時間可能會縮得更短。可你們如果是主謀,那麽本官隻能對你們從嚴判決!讓你們在流放之地待上個十多年,日日辛苦勞作。


    就是不知那樣的日子你們可受得住。”


    那十二個人哪個在家不是嬌生慣養的,流放什麽對他們來說簡直是天方夜譚!誰流放都不可能是他們流放!


    有膽子小的害怕流放,聽程二郎說隻要供出主謀,他們的罪就能輕不少,當即就指向褚國強,“是他!是他指使我們打人的!他還說狠狠打,就是打死了也沒關係,有他兜著!”


    有了第一個開口的,第二個第三個還會遠嗎?


    褚國強大怒,這一個個的都隻是他的狗腿子,他真是做夢都沒想到有朝一日他的狗腿子會反咬他一口!


    等到十二個人通通都指證了褚國強,程二郎一拍驚堂木,“褚國強你可認罪?”


    “不認!是他們汙蔑我!”褚國強咬死了不認真,可畢竟隻是個十歲的孩童,第一次碰到這樣的事,心亂極了,“我——我可是褚家的小少爺!你要是敢對我怎麽樣,我爹娘是不會放過你的!”


    褚國良用看傻子的眼神盯著褚國強,這個白癡難道還看不出程二郎根本就不在意褚家嗎?拿褚家威脅他有什麽用?屁用沒有!


    “也不用你認了,人證已經齊全了,就是你指使這十二人毆打張才盛四人,致三死一傷,你乃主謀,其餘十二人乃從犯。


    本官依法判你褚國強作為主謀賠償張才盛四家各五百兩銀子,並且本官會同學政說明,你褚國強心性歹毒,囂張跋扈,根本不配參與科舉,你若為官,怕是百姓之禍。故而本官會請學政剝奪你褚國強的科舉資格!”


    “你憑什麽!你不就是個小小的知府,我可是堂堂的褚家少爺,你好大的膽子,你竟敢——”


    “咆哮公堂,念你年紀尚幼,本官不予你仗刑,改為打手心二十下!”程二郎冷聲打斷褚國強的咆哮,麵無表情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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