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犯愁之際,這時正好看到一個三十來歲的女人開門出來,好像要下樓。我眼珠一轉,計上心來,一個箭步躥過去,勒住她的脖子同時捂住她的嘴巴,小聲喝問:“要命還是要死?”


    這女人嚇得全身發抖,拚命的點頭,也不知道是要死要活。我讓她打開房門進去了,還好家裏沒人,我於是推著她進臥室,扯起床單把她雙手反綁了。隻聽這女人哭著哀求,隻要不殺她,要什麽給什麽,絕對不會報警。


    靠,看她那意思還想讓我劫色,不過她的模樣還沒小胖好看,劫色倒是她想得美了。想到這兒,我不由一陣苦笑,哥們居然為了逃命,也做了次劫匪。我將她嘴巴堵上,打開衣櫃門,翻出不少衣服和內衣,抱起來去了客廳。


    這女人雖然有點胖,但個頭挺矮,穿褲子肯定不合身。於是從裏麵挑了件裙子,腿上汗毛沒法遮掩,隻能穿上一條黑絲了。上身穿了件圓領襯衫,裏麵塞了兩團襪子圍巾揉起來的東西,撐起胸部。又在衣架上找到一個女人涼帽,戴上一副墨鏡,在鏡子前一照,還真別說,像個時髦的女人,自己都認不出自己了。


    看著這身打扮,感覺陣陣惡心,他大爺瞎x的,沒想到我丁漁會淪落到扮偽娘的地步。聽說男人穿女人衣服,會倒黴一輩子。不過我不在乎了,本來這輩子一直在倒黴。


    我回到臥室跟那女人說,別的我不要,隻要這身衣服,你若是乖乖的,我就給你鬆綁。這女人忙說:“我乖,我乖,隻要不殺我怎麽都行。”我又問她有沒有大號女鞋,衣服可以勒緊點,鞋子是不能將就的。


    這女人說你給我鬆綁,我幫你去找。我於是把床單解開,這女人一邊走向鞋櫃,一邊回頭說:“身材真好,比女人都好看。”眼神竟然色眯眯的,我差點沒氣笑了,摘掉墨鏡狠狠瞪她一眼,嚇得這女人趕緊打開鞋櫃,拿出一雙尖頭男士鞋。說這是她老公的,這種款式非常潮流,女人也適合穿的。


    我穿上剛好合適,配上黑絲小短裙,他大爺的,還真挺搭配。我出門前,小聲嚇唬她說:“現在我們兩夥人正在外麵火拚,見人就殺,你千萬別出來,有人敲門也別開。也千萬別報警,萬一被查出是誰報的警,不但將你***,還會殺光你全家的。”


    “我不報警,也不出門。”這胖妞看樣子真信了,滿臉恐懼的不住點頭。


    我又問她要了個女人包,將自己衣服裝進去,在肩上一挎,打開門出去了,然後坐電梯下到一樓。果然樓門外圍著十多個戴著墨鏡的紋身男子,看到我從裏麵走出來,一個個打起了口哨。我這心裏挺緊張的,唯恐他們看出破綻,低著頭急匆匆的從他們麵前走過。


    “這妞兒個挺高,胸也大,就是***屁股扁了點。”有個家夥在後麵說道。


    另一人笑道:“這種貨色你也看上了?到夜總會裏隨便拉出一個,都比這個好。”


    他們越說內容越下流,不過倒是沒看出破綻,我硬著頭皮快步出了小區,就近轉入一條小街,再紮入一條胡同裏。感覺安全後,這才徹底鬆了口氣。這胡同很僻靜,我急忙將衣服換了,連帶女包丟在垃圾箱內,墨鏡倒是留下了。


    從胡同對麵走出來,看著車流不息的大街,心說該往哪兒著手去查呢?想來想去,還得在瘋狗身上下手。於是穿過馬路又進入一條小街,拿出邊走邊打電話。瘋狗倒是接了,聲音卻壓的很低。


    “你打電話幹什麽?有什麽事快說。”這孫子似乎也正在躲避追殺,不知藏在什麽地方,說話都不敢放大聲。


    我開門見山道:“你說淩挽歌被抓進了**室,這件事我不信,除非你能給我提供足夠的證據。”


    “好了,好了,我馬上給你發消息。”瘋狗說完便掛斷電話。


    片刻之後,我手機上接到兩段語音消息。點開之後,第一段是汽車巨大的碰撞聲,然後響起淩挽歌怒罵,以及有人喝叫,將她帶上另一部車。第二段錄音是淩挽歌問他們把自己帶進了什麽地方,對方不說,但淩挽歌說道:“這是**室,那具黑佛像裏麵有鬼,你們難道要助**惡麽?”


    “***這娘們知道不少啊,把她送進黑佛裏麵關起來,這是楚總的交代。記住先關閉了電子係統,否則誰都不能活著走出去。”


    另一人罵道:“草,這小娘們手機裏有竊聽器……”錄音到這兒,便響起爆裂的聲音,然後便沒了。


    我恍然大悟,原來瘋狗不隻是在淩挽歌家裏放了竊聽器,連她的手機都沒放過,難怪對我們一舉一動,了如指掌。但從這兩段錄音裏,確實能夠確定,淩挽歌被楚精良派人抓進**室,並且還關進黑佛像裏麵。這事真是棘手了,先不說她是否會染上邪氣,幾天內如果救不出來,餓也餓死了。


    楚精良這種做法看上去並不是要把她當做誘餌,引我們上鉤的,而是要將我們全部活捉,送進黑佛裏弄死。那種死法,估計是世上最殘酷的,他這是把我們恨到了極點,即便是剁成肉泥也不解恨,要讓我們死的無比痛苦。


    我站在小街路邊思索了會兒,決定今晚必須把淩挽歌救出來。要進**室,需要明奈的幫助了,還有要準備符和一切驅邪裝備。記得距離協會不遠的地方,就有個專賣佛像、道家用品的店鋪。想到這兒,就要伸手攔車,忽然想起來,身無分文,別說買東西,打車都付不起車錢。


    本來我有張銀行卡的,裏麵存著幾萬塊,在離開龍鳳穀時,留給了丁馨。原以為我憑著自己雙手,不用發愁賺不到錢的,可是現在卻發現,真是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啊!


    怎麽辦?要不要再當回劫匪,搶個女人包啥的?正胡思亂想之際,在行人中看到一條熟悉的身影,那是個男的,摟著一個妞兒說說笑笑的在往前漫步。那人是歐陽劍彬,我於是快步追上去,跟他說道:“我是丁漁,有事跟你商量,借一步說話。”


    歐陽劍彬先是愣住,隨後認出了我,推開身邊的女人,伸展雙臂笑道:“臥槽,什麽風把你吹到了徐州……”


    我顧不上跟他多說廢話,拉著他走到一邊說:“淩挽歌出事了,我現在身上又沒錢,先借我點,幾天後就還給你。”


    “啊!她出什麽事了?”


    “你別問了,就說能不能借我點錢?”我沒工夫跟他多說。


    “當然能。你救過兄弟的命,別說借錢,就是借我的命用用,我也不會皺下眉頭。”這小子油嘴滑舌,什麽都敢說,真要拿他小命使使,你看他是否借給你?


    “先借我五千塊。”


    這小子一愣:“我身上就帶了千把塊現金,不過我帶著卡呢,馬上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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