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樣?還不錯吧。”藍瑟開心的替高毅介紹著房子,“這棟公寓的隔音設備非常好,就算隔壁在唱卡拉ok,也絕對不會吵到你,而且陽台外這一大片直到河邊的土地還在打官司,十年之內都不回結束,所以你放心,絕對不會突然蓋起大樓遮住視野。”


    “因為不知道你喜歡什麽樣子,家具我隻先買了寢具跟必要的電器,電視,洗衣機之類的,老板交代了,全部要照你喜歡的樣子來布置,采買的時間可以請公假。”藍瑟對他一笑,“所以你不用客氣喔。”


    高毅笑了笑——看來他們的msn交友成績斐然。


    以前念書的時候在社團遇到,講的話通常沒什麽內容,純粹為了避免尷尬而搭話,而現在,他看得出來藍瑟是真心高興的。


    來台灣前的不確定,在看到她笑臉的瞬間,變成了確定。


    難怪人說愛情會讓人沒有原則,高毅就覺得自己為了藍瑟變得很奇怪。


    他一向是個很幹脆的人——喜歡就告白,對方接受就交往,對方不能接受就當朋友,他從來不會特別惦記誰,愛情字典中也沒有“暗戀”這兩個字。


    可是遇到她,所有的定義都變了。


    知道她不喜歡別人對她告白,知道那些告白對她來說都是苦惱,所以他什麽都沒做。


    知道她有感情穩定的男朋友,於是維持著不會給她負擔的安全距離。


    隨著交換學生生涯結束,回到羅馬,一頭進入代理權的世界,靠著取得權利與售出權利賺錢。遇到喜歡的女生會去搭訕,也談了兩次戀愛,分手的原因一次是感覺沒了,一次是女孩子移情別戀,無論如何,大家都夠成熟,見麵依然是朋友,誰也沒造成誰的心理負擔。


    可是那個夏日午後,她毫無預警的出現在他麵前,不過一頓飯的時間,他對她的喜歡與回憶,就已經回到當初離開台灣時的臨界點。


    樣子變了,可個性沒變。


    雖然聊天內容多半是言不及義的胡言亂語,但是,他就是覺得很開心。


    人生不需要二十四小時都自我成長,也需要腦袋放空好喘口氣。藝術,文學,世界經貿,股市起宕......那些他都不想知道,誰說聊天就一定得是人生大道理,聊聊北海道的鮮奶糖也很有趣啊。


    因為藍瑟的願望就是吃喝玩樂,所以她聊的也都是這些。


    那個小餐館的午後仿佛時間倒流,她笑起來的樣子讓他心思跟著浮動起來,等她離開羅馬,他開始另一種新的體驗,想念。


    不是懷念,而是想念。


    隨著兩人交談越來越多,他開始覺得台灣與意大利的距離好遙遠,他想見她,即使隻能以朋友的身份也好......


    於是,當他知道方大誌正在找經理時,他幾乎是瞬間就決定了,他要叫方大誌這個最愛用自己人的人錄用自己。


    還好他的工作一向是靠電腦操盤,正式簽約時才由他出馬,因此他並不是很擔心,工作室就交給瑪露負責,這個世界有手機還有msn,他可以遙控一切。而且他跟方大誌說好了,要求排休,萬一要飛往歐美簽字,他可以把假期全部排在一起,時間就夠了。


    當然,瑪露對他這個決定很不以為然,不過,那又怎麽樣呢?


    瑪露是秘書,他才是老板不是嗎?


    連大學畢業時他都婉拒繼承父親的事業,現在當然也不會因為秘書的建議而改變決定......


    一隻小手在他眼前揮了揮,“在想什麽?”


    男人瞬間回過神。“考慮著要怎麽布置才好。”


    “那簡單,你告訴我主要需求,我再跟設計師商量並且負責監工。”


    方大誌再三交代她,千萬別讓高毅為了這種小事花時間——因為他的腦袋很好用,如果把這些時間花在工作上,可以在合約上爭取到更好的條件,替公司賺更多錢。


    “台北有一些不錯的個人工作室,我會根據你的喜好去找專長設計師。”


    “不用那麽麻煩,買現成家具就好了,我記得台北有間瑞典連鎖家具,總會有合適的。”


    他想跟她一起去逛家具店,討論一個住屋的形成應該很有趣。


    當然,不同於高毅心中的小浪漫,藍瑟倒是想著,原來難搞的是老板,當事人其實挺平民的。


    就說嘛,高毅隻簽了一年約,隻住一年的房子還要特別裝潢訂製家具,太浪費了,又不是要住一輩子的地方,傳統家具就好了啊......她心不在焉的往裏麵走,卻沒注意到腳邊的毛墊,腳一滑,不過瞬間已經摔了下去。


    砰的一聲,屁股著地。


    藍瑟嗚了一下,好痛。


    屁股應該裂成三片了吧......


    高毅與她距離有四五公尺,看到時已經來不及,就看到她滑倒,大叫,然後悶聲不響維持原姿勢不動。


    他連忙過去,彎下腰,“還好嗎?有沒有怎麽樣?”


    她已經痛得說不出話來,含著兩泡眼淚巴巴的看著他。


    “我先扶你起來。”


    藍瑟發顫的回答,“......好......”


    小心翼翼把她從地上扶起來,高毅摟著她走到這個空屋中唯一可以坐的地方,臥房的單人床。


    在床上躺了快十分鍾,她終於慢慢回神,“高、高毅。”


    “怎麽?好些了嗎?”


    “我......改天......再陪你去買家具。”


    他沒想到她一開口居然是這個,覺得又好氣又好笑,她都已經痛到沒辦法走路了,他怎麽可能還要她陪著去買家具。


    “你住哪,我送你回去吧。”


    她也不逞強,點點頭,“謝謝。”


    “先去看一下醫生,看有沒有傷到哪。”


    “好。”


    她上班穿的窄裙因為跌倒的關係,後麵已經裂開了,正覺得尷尬,沒想到高毅一看,想也不想脫下西裝外套圍在她的腰間,用袖子打了一個結。


    看到她還是一臉難為情,男人於是稱讚了一下,“你的上衣配亞曼尼夏日最新裙款,很好看。”


    藍瑟噗的一笑,忍不住又是一哀,“好痛。”


    對衛躍嘉而言,周末是與成璽的固定約會日,兩人交往多年,感情有增無減,因此他對周末永遠充滿期待。


    但偶爾偶爾,也不是那麽順利。


    譬如說,他要加班的時候,譬如說,成璽要加班的時候,或者像現在,藍瑟發神經的時候。


    “你知道嗎,當高毅把我從地上拉起來,然後問‘還好嗎?有沒有怎麽樣?’那個瞬間,我覺得我好像見過他。”


    “你本來就認識他啊。”


    “不是啦,我是說那個情境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衛躍嘉想也不想的說,“說不定你在大學時曾經在他麵前跌倒,然後他把你扶起來......”


    “怎麽可能,有的話多少會有點印象吧。”


    “搞不好是夢。”


    “可我沒夢到過他......”


    “我的意思是,我們有時候不是會有那種,好像做過這種事情的感覺,但仔細想想,根本沒有啊,是做夢夢過。”


    藍瑟一臉懷疑,“是這樣嗎?”


    他很肯定的點了點頭,“一定是這樣。”


    藍瑟是他人生最親密的戰友,如果沒有她,他的周末就會變成自家老娘押著去吃相親飯,因此為了長遠著想,他絕對要在藍瑟發神經時好好傾聽,順便開導,這樣他們才可以繼續擔任彼此生命中重要的精神伴侶。


    所以這個周末衛躍嘉哪裏也不敢去,乖乖買了一堆她喜歡的垃圾食物,到她的小窩參與整個過程。


    兩人就像過往一樣,一個坐地上,一個橫沙發,一邊吃吃喝喝,一邊天馬行空的聊著。


    當然他也知道自己提不出什麽好建議,但根據多年經驗,他隻要傾聽就好了,或者隨便胡言亂語一番,總之讓她發泄一下,等她念完覺得累了,就會乖乖去睡覺,隔天醒來,就什麽事情都沒有了。


    整個晴空萬裏,大地含笑。


    “這樣說起來的話,好像有點說得過去。”她有看過類似的文章,知道有這種事情——雖然那種“曾經看過”的感覺非常真實,真實到她甚至想起“上一次”時,高毅是穿著白色的襯衫,還戴著一副無框眼鏡......但是但是,這真的沒道理啊。


    夢嗎?


    就當夢吧。


    找不出合理解釋情形下,藍瑟也隻好把這個當做解釋了,不然內心存著一個無解問題,她會覺得不舒服。


    “我就說是這樣啊。”衛躍嘉繼續催眠她,“你不要把事情想得複雜化,其實很簡單的。”


    “嗯。”藍瑟點點頭,“另外還有一件事情我也覺得很奇怪——”


    男人一驚,還有?


    他已經快要詞窮了,萬一又是一個四次元想法,那他要怎麽解釋?又拿夢境出來擋嗎?


    藍瑟完全沒發現到衛躍嘉臉色已經有點發青,自顧的說:“我上次不是跟你講,去接機時我有稍微擁抱他一下,結果沒有起雞皮疙瘩?”


    “你不是說因為被嚇到,所以雞皮忘了起來?”


    “對。”顧及著黑青臀部,藍瑟小心翼翼在沙發上換了個姿勢,“可是他這次把我從外麵扶到裏麵,扶喔,一手握著我的手,一手攬著我的腰,他的手都放在我的腰上了,我居然也沒有起雞皮耶,你說,這是怎麽回事?”


    “完全沒有嗎?”


    “完全沒有。”


    “也沒有想大叫的衝動?”


    “沒有。”


    衛躍嘉一呆,突然興奮起來,“瑟瑟,會不會你的恐男症不知不覺好了?”


    如果是這樣就太好了。


    雖然這意味著藍瑟就會正常戀愛,再也不能掩護他,可是身為好友,他真心誠意希望她能夠不要害怕男人的碰觸,可以好好戀愛,結婚生子,跟所有女生一樣享有應該擁有的幸福。


    如果她不再害怕異性觸碰......


    麵對男人興奮摸樣,藍瑟隻幹笑了幾聲,“應該沒好......去醫院時,醫生碰到我,我又很想叫他閃邊。”


    “......”


    “衛躍嘉,你別這樣。”


    “瑟瑟......”


    可惡的小混混,被拒絕就想欺負女孩子。


    那些人一直沒抓到,藍瑟當時因為受驚過度,始終無法描述他們的特征與長相,事情就這樣懸著。


    想到都會生氣,明明是那群小混混的惡劣行為,卻要由被害者來承擔心理後果,小混混搞不好孩子都生一串了,她卻連跟一般男生握手都做不到,這實在是太不公平。


    “我沒事啦。”


    衛躍嘉眼睛一下水氣浮上,突然哭出來,一把抱住她,“如果抓到那幾個人,我免費替你打官司,打到那些人連坐公車的錢都沒有。”


    藍瑟覺得好笑,但又忍不住感動,伸手環住她的親親好姐妹,“我現在很好,沒事。”


    “瑟瑟......”


    “天啊衛躍嘉,你哭起來怎麽這麽醜,再哭我要拍下你的醜照做成桌麵,然後群發到你們律師事務所了喔。”


    “你敢我就斃了你......嗚嗚......”


    “哈哈哈。”


    她明明才該是最難過的一個......可是可是,有個人這樣真心的替自己覺得委屈,她又覺得有那麽一點點的幸福,一點點的安慰。


    高毅知道,既然抓回到台灣,所謂的同學會之類的東西一定免不了,但沒想到方大誌手腳如此之快——他三天前才落地,現在人就已經在方大誌位於陽明山的別墅裏。


    在涼爽的夏夜中看著台北市的夜景,感覺很是悠閑。


    調酒的味道很好。


    現在演奏的音樂也很棒。


    美中不足的是因為太臨時,而且時間不是周六也不是周日,而是怪異的星期三,所以隻有他們兩個人。


    高毅幾乎是有點哭笑不得,“為什麽我要跟你開兩個人的同學會呢?”


    “怎麽會是兩個人。”方大誌朝旁邊努了努嘴巴,“那邊有酒保跟樂師,還有我家的兩個家務阿姨,加上你跟我,快十個人。”


    高毅不想跟他爭辯這個數字問題,直覺告訴他,方大誌絕對是故意的。


    果不其然,兩三杯酒之後,方大誌重重的歎了一口氣,“那個......你知道我有個妹妹吧。”


    高毅想也不想就回答,“不知道。”


    方大誌看了他一眼,死小子,明明就知道!


    他那個妹妹對高毅一見鍾情,大學時熱烈追求,還一直想轉學試圖來個近水樓台先得月......他又不是老人癡呆,怎麽會不記得。


    算了,不管他,反正耳朵不能閉上,自己講就對了。


    “總之,我妹妹她去年跟男朋友分手後就再沒找到合適的對象,我媽一直逼我介紹合適對象給她——”


    “所以你就開起了婚友社?”


    麵對高毅的調侃,方大誌難得臉紅——他也知道這要求有點勉強,但是老媽已經把他炸到耳朵快生繭了,“快點給妹妹找個男朋友”,“你做生意認識的人不是很多嗎?怎麽都沒合適的”,“要不跟以前的同學打聽看看,有沒有不錯的男孩子”,諸如此類等等。


    但交往哪是這樣容易。


    妹妹嬌生慣養,交往的對象當然也要有一定的收入,可放眼百萬年薪階級,不是年紀有點大,就是已經成家立業,單身的不是女友滿天下,就是宅到不知道該怎麽交談。


    妹妹以前喜歡過高毅,如果......


    為了不想再被老媽碎碎念,方大誌硬著頭皮問了,“見一麵就好。”


    “不。”


    “真的,一麵就好。”


    “半麵都不行。”


    “一頓飯不會......”


    “會。”


    “我快被我媽煩死了,朋友有難......”


    “你不是我朋友。”


    方大誌張了張嘴,突然間泄了氣——都是小弟方大文那個阿達,跟他說起高毅回來台灣,他居然問要不要安排他跟妹妹吃飯,俊男美女容易來電,高毅以前不喜歡妹妹,又不代表現在不會喜歡,兩岸都要直航了,還有啥不可能。


    自己也真是的,居然就用了那兩個人的建議......


    看了看高毅,隻見他一臉微笑,“喝吧。”


    方大誌點了點頭,“喝。”


    男人就這點好,商量歸商量,但就算商量不成也不影響友誼,方大誌任務雖然失敗,但能跟高毅這樣喝酒聊天還是高興的。


    “對了,有件事情跟你說一下。”


    高毅笑,“你事情還真多。”


    “別笑,你......你別怪我雞婆三八,我是為你好。”方大誌頓了頓,“藍瑟她......她跟那個衛躍嘉還在交往。”


    高毅怔了怔,又笑,“就是這個?”


    “喂,我可是冒著被說三八的危險跟你講的。”


    他知道雖然自家經理的薪水很好,但還沒有好到足以讓高毅願意千裏飛來這裏,何況錢這種東西,高毅還不缺,且不論過去幾年的豐功偉業,光是現在,他手上就有二十幾個非常值錢的商標正待價而沽,這樣的人可以靠著簽約過舒服日子,沒必要來進出口公司上班。


    原因他想來想去,隻有一個,藍瑟。


    他在羅馬的最後一天睡倒在美人溫柔鄉裏,是藍瑟替他去赴高毅的約......


    高毅熄了煙,“你怎麽知道的?”


    為了不要給藍瑟壓力,他一向很注意保持距離。


    “因為以前我看你常跟藍瑟一起在社辦吃蛋糕還是餅幹,你說都是愛慕者給的,一個人吃不完,丟掉又浪費,這種東西不能放,快點一起吃......可我妹告訴我,你從來不收別人東西......我後來想想,藍瑟最愛吃的不就是那些會發胖的東西嗎......然後就突然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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