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和寧雪從對方的眼中都看到了嫌棄兩個字。
寧雪皺著眉頭:“誰要和這個人合作?有他在,說不定會拖我後退。”
王宇苦笑:“是是是,你說的對。老馮,我看你就交給寧警官好了,這種小案子對於她肯定是手到擒來,你就別操心了啊。我還有事,先回去了。”
老馮急忙拉住了王宇的手,低聲的說道:“人寧雪才剛到京陽不久,對這邊的情況一點兒都不熟悉,再加上這係列縱火案實在是太詭異了,凶手一點蛛絲馬跡都沒有留下,具體情況都在案情記錄檔案裏,一會你自己拿回去慢慢看。所以這次半個月內要破案,非得你來才讓我安心啊!”
既然老馮把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他當然沒法不幫忙。
寧雪淡淡的說道:“既然你也要調查這起案子,那就看我們誰先找到凶手,我也想知道你這個前京陽第一刑警到底有多少水分。”
王宇衝她翻了個白眼,接著對老馮說道:“我隻有一個要求,就是希望在破案的過程中,你們的寧警官不要來幹擾我。”
寧雪很氣憤,可是王宇已經拿了案情檔案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回到住處,王宇花了很長的時間來透徹的研究了案情,直到下半夜才盤腿打坐修煉念力。
每年京陽發生火災事故許多,有意外,也有人為。
但是警方單單把這十九起火災定一個係列,並不是沒有道理的,是因為這十九起火災有很多的共同點。
首先它們都發生在夏寧區。
京陽市一共有六個區,夏寧是其中之一。
其次,每場火災的受害者隻有一人,而且都是年輕漂亮的女性。
這些女性有著各種各樣的職業,有的是白領,有的政.府公職人員,有的是律師,有的是教師,她們都有著非常光線的身份和生活,除了兩名女大學生和一名高中生之外。
這些受害者有的是單身,有的有男友,有的是有婦之夫,在發生火災的時候她們都剛好一個人獨處。
而且資料顯示,這些受害人彼此之間並沒有任何的交集,她們互相都不認識。屍檢結果也說明她們完全死於火災,之前沒有受過任何外界侵害的跡象,這就首先排除了她們是先被凶手殺死再製造火災掩蓋的可能性。
最後的相同點,就是凶手的作案手法。
這是這一係列縱火案中最詭異的地方!通過警方對每一起案件的現場偵查,他們排除了意外起火的可能,既然是不是意外,那就是有人故意縱火。
然而在現場找不到凶手留下的任何痕跡,沒有他的腳印,沒有他的指紋,沒有他的dna,沒有一切指向他身份的線索……
而且通過對事發地周圍監控錄像的提取,也沒有發現有任何可疑的人物。
似乎……似乎就像是凶手從來沒有到過現場一樣!
一個縱火犯竟然沒去過現場,這難道還不詭異嗎?
王宇又想起了那個火中的人影,那個家夥會是凶手嗎?
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是一起靈異事件之前,王宇還是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做出了幾個基本的推斷。
縱火,隻是一種殺人方式,就像是碎屍一樣,歸根結底,不過就是一種犯罪手段。所以這係列的縱火案的本質,可以說是一起連環殺人案。
這樣案情就清晰多了。
受害者是全都是女性,而且都是長得年輕漂亮彼此沒有任何聯係的女性。
假設這是一起無特定目標的隨機殺人案。
如果凶手是女性,那她的殺人動機極大可能是因為嫉妒,因此至少可以給她貼上一個標簽,醜!
如果凶手是男性,那她的殺人動機極大可能是因為憎恨,但他並沒有性侵這些女人,甚至沒有現身毆打她們,隻是點了火就悄悄離開。這說明他要不然就是個性無能,曾經被類似漂亮的女人甩過嘲諷過,要不然就是個同性戀,他的同性愛人被類似的漂亮女人勾引走。
假設這是一起指定目標的殺人案。
那這十八名女性死者雖然彼此並不相識,但是她們身上一定有某種共同點,這個共同點就是凶手殺人的動機!
也許她們都認識同一個人,也許她們都去過共同的地方,也許她們都做過同一件事情……
王宇個人傾向是後者,這並非是一起隨機殺人事件,而是特定殺人事件,所有的死者一定是觸犯到了凶手的某一個點,才給她們招來了厄運。
而且凶手為什麽偏偏選擇縱火這種犯罪手段,也是值得深入去思考的,畢竟有太多比縱火更加理想的犯罪手段了。
所以第二天一早,王宇就到醫院去探望桃桃,他本來隻是想要打電話問問何雨薇桃桃在哪個醫院,可是何雨薇卻還是特意請假過來,親自帶著王宇上醫院。
在路上,王宇先隨便問了一些關於桃桃身體狀況的問題,據何雨薇說她並沒有什麽大礙,昨天就清醒過來了,隻是受到了點兒驚嚇,醫生建議住院觀察幾天。
王宇心裏有些納悶,僅僅是因為受困火場的驚嚇嗎?現在的孩子恐怕沒這麽膽小吧,要到醫生建議住院觀察的地步……難道說當時在火場中,嚇到桃桃的是別的什麽東西?
當然,王宇沒把自己心裏的疑惑給何雨薇說,隻是問道:“雨薇,你是桃桃的學姐,她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何雨薇回答:“桃桃今年大一,兩個月前她入學的時候是我接待的,因為我是學生會的成員,要負責新生接待工作。所以她的事情我知道也不是很多,畢竟我們平時在校園裏見麵的機會不多,隻是偶爾吃吃飯,不過倒是經常聊微信。”
她接著又告訴王宇,那個男生叫阿峰,是桃桃的男友,也是她的同班同學。
王宇覺得自己真的是老了,現在的年輕人怎麽這麽厲害?才剛剛離家上大學兩個月,就交上了男女朋友關係,這也就算了,還一起在校外租房子同居,真是不服不行啊。
寧雪皺著眉頭:“誰要和這個人合作?有他在,說不定會拖我後退。”
王宇苦笑:“是是是,你說的對。老馮,我看你就交給寧警官好了,這種小案子對於她肯定是手到擒來,你就別操心了啊。我還有事,先回去了。”
老馮急忙拉住了王宇的手,低聲的說道:“人寧雪才剛到京陽不久,對這邊的情況一點兒都不熟悉,再加上這係列縱火案實在是太詭異了,凶手一點蛛絲馬跡都沒有留下,具體情況都在案情記錄檔案裏,一會你自己拿回去慢慢看。所以這次半個月內要破案,非得你來才讓我安心啊!”
既然老馮把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他當然沒法不幫忙。
寧雪淡淡的說道:“既然你也要調查這起案子,那就看我們誰先找到凶手,我也想知道你這個前京陽第一刑警到底有多少水分。”
王宇衝她翻了個白眼,接著對老馮說道:“我隻有一個要求,就是希望在破案的過程中,你們的寧警官不要來幹擾我。”
寧雪很氣憤,可是王宇已經拿了案情檔案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回到住處,王宇花了很長的時間來透徹的研究了案情,直到下半夜才盤腿打坐修煉念力。
每年京陽發生火災事故許多,有意外,也有人為。
但是警方單單把這十九起火災定一個係列,並不是沒有道理的,是因為這十九起火災有很多的共同點。
首先它們都發生在夏寧區。
京陽市一共有六個區,夏寧是其中之一。
其次,每場火災的受害者隻有一人,而且都是年輕漂亮的女性。
這些女性有著各種各樣的職業,有的是白領,有的政.府公職人員,有的是律師,有的是教師,她們都有著非常光線的身份和生活,除了兩名女大學生和一名高中生之外。
這些受害者有的是單身,有的有男友,有的是有婦之夫,在發生火災的時候她們都剛好一個人獨處。
而且資料顯示,這些受害人彼此之間並沒有任何的交集,她們互相都不認識。屍檢結果也說明她們完全死於火災,之前沒有受過任何外界侵害的跡象,這就首先排除了她們是先被凶手殺死再製造火災掩蓋的可能性。
最後的相同點,就是凶手的作案手法。
這是這一係列縱火案中最詭異的地方!通過警方對每一起案件的現場偵查,他們排除了意外起火的可能,既然是不是意外,那就是有人故意縱火。
然而在現場找不到凶手留下的任何痕跡,沒有他的腳印,沒有他的指紋,沒有他的dna,沒有一切指向他身份的線索……
而且通過對事發地周圍監控錄像的提取,也沒有發現有任何可疑的人物。
似乎……似乎就像是凶手從來沒有到過現場一樣!
一個縱火犯竟然沒去過現場,這難道還不詭異嗎?
王宇又想起了那個火中的人影,那個家夥會是凶手嗎?
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是一起靈異事件之前,王宇還是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做出了幾個基本的推斷。
縱火,隻是一種殺人方式,就像是碎屍一樣,歸根結底,不過就是一種犯罪手段。所以這係列的縱火案的本質,可以說是一起連環殺人案。
這樣案情就清晰多了。
受害者是全都是女性,而且都是長得年輕漂亮彼此沒有任何聯係的女性。
假設這是一起無特定目標的隨機殺人案。
如果凶手是女性,那她的殺人動機極大可能是因為嫉妒,因此至少可以給她貼上一個標簽,醜!
如果凶手是男性,那她的殺人動機極大可能是因為憎恨,但他並沒有性侵這些女人,甚至沒有現身毆打她們,隻是點了火就悄悄離開。這說明他要不然就是個性無能,曾經被類似漂亮的女人甩過嘲諷過,要不然就是個同性戀,他的同性愛人被類似的漂亮女人勾引走。
假設這是一起指定目標的殺人案。
那這十八名女性死者雖然彼此並不相識,但是她們身上一定有某種共同點,這個共同點就是凶手殺人的動機!
也許她們都認識同一個人,也許她們都去過共同的地方,也許她們都做過同一件事情……
王宇個人傾向是後者,這並非是一起隨機殺人事件,而是特定殺人事件,所有的死者一定是觸犯到了凶手的某一個點,才給她們招來了厄運。
而且凶手為什麽偏偏選擇縱火這種犯罪手段,也是值得深入去思考的,畢竟有太多比縱火更加理想的犯罪手段了。
所以第二天一早,王宇就到醫院去探望桃桃,他本來隻是想要打電話問問何雨薇桃桃在哪個醫院,可是何雨薇卻還是特意請假過來,親自帶著王宇上醫院。
在路上,王宇先隨便問了一些關於桃桃身體狀況的問題,據何雨薇說她並沒有什麽大礙,昨天就清醒過來了,隻是受到了點兒驚嚇,醫生建議住院觀察幾天。
王宇心裏有些納悶,僅僅是因為受困火場的驚嚇嗎?現在的孩子恐怕沒這麽膽小吧,要到醫生建議住院觀察的地步……難道說當時在火場中,嚇到桃桃的是別的什麽東西?
當然,王宇沒把自己心裏的疑惑給何雨薇說,隻是問道:“雨薇,你是桃桃的學姐,她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何雨薇回答:“桃桃今年大一,兩個月前她入學的時候是我接待的,因為我是學生會的成員,要負責新生接待工作。所以她的事情我知道也不是很多,畢竟我們平時在校園裏見麵的機會不多,隻是偶爾吃吃飯,不過倒是經常聊微信。”
她接著又告訴王宇,那個男生叫阿峰,是桃桃的男友,也是她的同班同學。
王宇覺得自己真的是老了,現在的年輕人怎麽這麽厲害?才剛剛離家上大學兩個月,就交上了男女朋友關係,這也就算了,還一起在校外租房子同居,真是不服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