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扭臉看向銀四。


    銀四悶哼一聲,沒吭聲。


    淩四平說問他也是白問,他被囚困在昆侖的時候,恐怕全華夏的人加起來還沒個一千萬呢。


    我越看越覺得懵圈,這季雅雲,這是“穿”回到哪一世了?


    況風說我一穿過樹林,就能看到她,眼巴前看到的,除了當兵的,就是送親的,能看見的走道的,都是男的。


    難道說,季雅雲在其中一架馬車上?


    這個想法一下子就被我肯定了。


    而且,我認定季雅雲十有八九,就在那架最豪華花哨的馬車裏頭。


    前頭沒有騎著馬的新郎官,那這就不是迎親隊伍,而是送親的。


    那大馬車裏頭,肯定做的是新媳婦兒啊。


    回想起來,自打認識季雅雲,她貌似沒少“嫁人”。


    起先就被冤死的紅袍喜煞給纏上,接著被淩紅的老公方剛覬覦……


    就在火車上,人麵屍蛾陰陣裏頭,她才又當了一回我媳婦兒。


    我暗暗發誓,等見到這娘們兒,我非得問問她:這回是嫁誰?下回又準備嫁哪個?


    我問淩四平:“盜爺,你可有萬夫不當之勇?”


    淩四平朝銀四努努嘴:“我不成,他,他行。”


    銀四翻了個白眼:“別跟老子胡扯,牛鼻子,你明知道在靈境裏,所有的法咒都無法施展!”


    我一聽心裏涼了半截。


    沒法施展法咒,那還弄個毛啊?


    那花豹估摸著,就是被這送親隊的吹奏給驚到了才落到銀四嘴下。


    它能被咬死,反過來,銀四幹不過它,就會被它咬死。


    人也是一樣。


    如果能施展法咒,那還能想想法子。


    眼下不能用法,我和淩四平倆人,外加一條超大個兒的“哈士奇”……


    那些兵丁裏,分出一個小隊來,也就把我們給滅團兒了啊。


    銀四拱到淩四平身邊:“牛鼻子,你不是會偷嗎?現在說說看,這麽個狀況,該怎麽偷?”


    淩四平一把推開他的狗頭:“我偷你姥姥個腿兒,老子的看家本事是憋寶,偶爾也登堂入室做一回梁上君子,可那不是我的專業。


    要是能用法咒,眼下這就不叫事。可特麽現在老子凡夫俗子一個,能咋地?


    要不這樣,你下去,把那些兵引開。我跟我二哥去偷人!”


    銀四怒道:“滾你娘的,別說下去了,沒有人身,老子現在這樣一露麵,還不立馬讓那幫當兵的給用箭射成刺蝟了!”


    淩四平嘿嘿壞笑:“那正好,反正你們狼家容不下你,變成刺蝟,你正好轉投白家,就是不知道白家二爺肯不肯收你這個孫子。”


    聽他倆鬥嘴,我哭笑不得。


    什麽狼家邪仙兒,狗屁的邪靈惡魔,沒了法咒,就特麽一真二哈;


    金冠盜人,詭盜之尊,不能施法,連個二進宮的“佛爺”都不如。


    再聽倆人互相攻擊,這什麽啊,就倆流-氓!


    淩四平又罵了兩句,把銀四推開,挨到我身邊,說:


    “二哥,我有點猜到這是什麽時候了。”


    “什麽時候?”我問。


    他沒立時回應,而是翻開了一塊枕頭那麽大的石頭,又撿了根樹枝,在地上使勁的挖。


    不大會兒的工夫,就被他挖出一塊拳頭大小,形狀不規則的……石頭。


    “你到底想說什麽?”


    “你先看看。”


    淩四平把石頭往我手裏一塞。


    我手脖子向下一沉。


    這麽重?


    湊近仔細一看,我頓時瞪大了眼睛:“是金石!”


    淩四平點點頭:“沒錯,把這東西用火焠了,煉出來的就是金子。”


    我說:“這是什麽地方?這麽輕易就能挖出金子?”


    “這跟地方沒關係。”淩四平指了指腳下,“我之前是不是就說,這裏寶氣濃重?就咱這腳底下,半邊山都是金疙瘩。”


    “你想表達啥意思?還想把金子挖出來帶走啊?”


    “那不能夠,想帶也帶不走。我就是想說,二哥,咱那會兒已經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在路邊上挖個金山銀山。我憋寶,也得找當時的偏僻所在。像現在這樣,隨處就是金山銀脈,肯定不是咱那之後,而是那之前。”淩四平比劃著說道,看架勢,真像是隨手一指就能挖到寶貝。


    我知道他說的“咱那會兒”,指得是徐某人帶船隊出海尋仙的時候。


    在那之前……


    在秦朝之前?!!!


    我腦子裏猛地冒出一個想法。


    這個想法讓我僵立在原地,差點沒直接石化。


    “二哥,二哥?”淩四平推了推我。


    我甩了甩頭,總算是緩衝了一些震驚,又再盯著山下看了一陣,低聲對淩四平說:“眼下想要從隊伍裏把一個大活人偷出來,根本就不可能,要想下手,隻能等天黑。他們紮營以後,咱們再行動。”


    銀四一歪腦袋:“你怎麽知道他們會紮營?難道不能直接把新媳婦兒送到婆家嗎?”


    “呸!”


    淩四平朝他啐了一口,“瞪大你的狗眼好好看看,馬車上都是灰,人一個個都跟土巴鼠似的。擺明了是走遠道。


    早在我們那會兒,從一地到另一個地兒,都得走幾天幾夜了。你瞅瞅最末了那幾十個當兵的,一個個都背著鍋呢!那是火頭軍,照這架勢,且得走幾天呢。”


    “走!”我招呼淩四平道。


    淩四平一聲不吭跟上。


    銀四邊走邊問:“這是要上哪兒?”


    我說:“想要把人偷出來,唯一的辦法就是混進送親隊,要混進去隻有兩個法子。一是尾隨在隊伍後邊,等到有哪個兵丁掉隊或者放單撒尿,就把他給揍暈了換上他的衣服。”


    銀四說:“那還不簡單,就這麽辦唄。”


    “辦你姥姥,你有人模樣嗎?給衣服你穿得上嗎?”


    淩四平橫了他一眼,說道:“這個法子行不通,那些兵丁常年穿大褲衩,風散露宿慣了,一個個比炭還黑。咱們換他們的衣服,即便不被同行的認出來,光是兩條大白腿就露餡兒了。”


    我接口說:“那就隻有用第二個法子,趕到他們頭裏,沿路找找看有沒有別的人家。有的話,就弄兩身衣服。”


    淩四平點頭:“沒錯。而且這不是行軍,是送親。就算是紮營露宿,兵丁下人能吃苦,本家小姐太太也得吃好的,住好的。”


    我說:“趕在路上,帶的吃食肯定不新鮮,想吃好住好,就得找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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