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開始】


    和紅櫻談完話,珠華回去自己屋裏,坐在書案後,手托著腮,發了一會呆。


    ——張萱這個做先生的在忙著壽宴過後各樣器物的入庫清點,這兩天都沒有過來,所以她就放空也沒人管。


    倒是葉明光坐在旁邊,見珠華一直不來抽他背書,有點坐不住了,拿手肘戳戳她:「姐姐?」


    「嗯?哦。」


    珠華讓他戳醒了神,拿過《論語》,隨便翻了一篇:「是裏仁篇,就背這個好了。」


    葉明光坐直了身子,搖頭晃腦地開始:「子曰……」


    在左一句又一句的「子曰」裏,珠華的思緒不知不覺又開始發散了。


    她和紅櫻大概說了小半個時辰的話,主要是她聽,紅櫻說,直到紅櫻表示她再也想不起來還可以說什麽為止。


    珠華要走的時候,紅櫻半抬起身哀叫:「姑娘!」


    珠華心神有些恍惚,隨口回道:「我知道,我會和舅舅說的。」


    紅櫻微微鬆口氣,但是珠華太小,她又不太放心,怕她有些事不明白,追著挑明了道:「姑娘,我不敢跟大老爺求別的,隻求姑娘幫我說說,別把我賣到那些髒地方去,要那樣,我不如一頭碰死了。」


    珠華「嗯」了一聲,抬腳走了。


    然後她就回來恍惚到了現在。


    怎麽說呢——她就覺得她從紅櫻那裏知道的某件事挺不可思議的。


    她那價值五萬兩白銀的嫁妝,原來不是她的縣令爹留給她的。


    她以前的推斷沒有錯,葉家確實就是個普通的人丁單薄的家族,葉安和本人去得又早,沒有來得及累積財富,以葉家微薄的家底,完全不可能給她留下這筆巨款。


    那錢是哪裏來的呢?


    答案是葉安和繼娶的填房,也就是葉明光的親娘,她後娘。


    這位繼任的葉太太姓曾,是葉安和任職的河內縣鄰縣一個大商人的獨女,那商人獨此一女,自然千般寶愛,給女兒精心挑選了葉安和這樣一個喪妻無子的青年低階官員為夫,女兒出嫁時又幾乎傾家陪送,可惜命不好,沒幾年趕上發洪水——也就是讓葉安和殉職的那場浩劫,河內險情如此,鄰縣自然也好不到哪裏去。


    隻是兩縣情形卻又有不同,河內的知縣葉安和是忙著抗洪,甚而殉職;鄰縣的知縣呢,卻是忙著勾結城外山匪,把山匪假充作災民放進城來,放任他們搶劫大戶。


    曾家老夫妻就命喪於這場動亂中,其實據知縣後來口供,他倒是有約束過山匪不許動曾家,怎奈人搶紅了眼,哪裏還有理智?見到屋舍好些的進去就一通搶,反抗的隨手就砍死,哪管姓張姓曾。


    當時葉安和剛剛殉職,這知縣聽聞大大鬆了口氣,忙隨便逮了幾個人,當成首腦就準備結案。但曾氏女就在鄰縣,距離這麽近,好多人家都是熟識的,撒了人手去一打聽,就把其中的疑點打聽出來了。


    曾氏沒有聲張,她強忍悲痛,寫信往京城珠華的夫家處去求救,因蘇父在京城為官,這是她僅知的能上達天聽為己伸冤的途徑了。


    蘇父接了信見好友家發生如此慘事,當即寫了折子奏報,雖事發點遠在河南,但他正任禦史,本就有風聞奏事權,而河南境內遍發洪水,也是皇帝的關注點之一,聽聞竟有此事,聖怒非常,下特旨令當地按察使冒著受災風險前往查探,真相很快大白,因情節極度惡劣,勾結山匪的知縣被全家處斬,似乎舉家隻留下一個未成年孤女,不知流落去了何方。


    朝廷隨後又下了旨意嘉獎葉安和,包括賞贈曾氏誥命等,冤情得雪,大仇已報,這不算是最壞的結局,告慰亡人之後,應當可以努力往前看了。


    然而曾氏接連喪夫喪父喪母,哀毀已極,明知愛子幼小,不能留他一人生活,也實在是無法再撐下去了。


    重病多日,她自知不起,用最後一點精力給一雙兒女把剩下的家產分了分。


    分得很簡單。


    一人一半。


    是的,居然是這個比例。


    珠華聽到的時候如何能不傻?


    哪怕珠華同明光一樣,是她的親生女兒,這個分法都算非常少見了,何況珠華還不是,她隻是前頭人留下的拖油瓶——原配嫡長大小姐這個名號聽起來很威風,可得親娘在才算數,對後娘來說,沒這麽花頭,事實非常單純,她就是個拖油瓶。


    對於在後媽手裏長起來的珠華來說,她再清楚這點沒有了,並且這都不分什麽古今中外。


    還有一點更重要的是:葉家本身是沒有多少家產的,珠華分得的這一份,絕大部分其實來自於曾氏的嫁妝。


    這就更不可思議了。


    後娘做到曾氏這樣,簡直打個滿分都嫌少。


    當然她有她的理由,紅櫻話裏也提過:「太太很感激蘇家老爺,他那麽快就說動聖上派了欽差過來,他要是不幫忙,或者不上心,拖個一陣子,讓那殺才有機會處理了證據,說不準曾老太爺就要沉冤了……」


    蘇父及時幫了忙,而那是珠華的夫家,所以曾氏愛屋及烏,將這份恩情還在了珠華身上。


    以為事情到此為止?


    不。


    屬於珠華的那部分家產,沒有一並運到張家,而是作為嫁妝,北上直接提前送去了蘇家。


    簡直神來之筆!


    葉曾兩家都已無人,一雙兒女唯一能投靠的地方隻剩下了張家,珠華還好說,總是人家親生的外甥女,葉明光卻隻是名義上的外甥,他事實上跟張家的任何一個人都沒有血緣關係,這麽個毫無自保之力的小肉團子抱過去,如何能保證他會被善待?


    沒有時間細細籌謀的情況下,隻有砸錢。


    所以曾氏給了相當於家產十分之一的撫養費,同時還給了珠華豐厚到不能再豐厚的嫁妝,務必讓張家平和地接待葉明光,好好養育他長大。


    這是慈母心。


    而從出身商家的利益角度論,把家產一分為二,分隔兩地,假如蘇張兩家任何一家出問題,或是天災,或是人禍,總還有另一家可以依靠,姐弟倆的家財可以互為守助——兩家都靠不住的可能性也有,但很小,在曾氏來說,她已經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這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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