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於白連璽把頂端山楂的糖小心咬掉再送到他嘴邊的時候他有點高興。當然也有點愧疚,糖葫蘆糖葫蘆,光讓人吃了一嘴糖多不好。 “那我不客氣了。”字明均從側邊把那顆山楂叼下來。 山楂很香,尤其靠近皮的部分多少滲進點糖味,微甜。 “山楂助消化欸。”嚼了兩口字明均反應過來。 白連璽另一手端著還剩一個鍋貼的紙碗,“吃了吧。” “你吃吧。” “吃山藥嗎?” “吃。” “自己咬。” 字明均湊過去。 “我天,你看那個人。” 山藥還沒入口,字明均聽到了周身有人小聲說了這麽一句。 白連璽也警惕起來,剛要回頭去找聲音的源頭,下一秒手腕又被字明均握住,被拉著小跑了一段。 直到周圍都沒人了,在連路燈都不屑安裝的小巷,隻能憑著淡淡的月光和隔街不遠人聲的嘈雜喚醒感官,字明均的手一直沒放開。 “真累,真的累。”字明均有點生氣的樣子,“對不起。” “沒事,累了的話我們就回去吧。” “不是這個累。”字明均說,“你知道我說的是什麽。” 白連璽不說話。 “我怕你有一天也累了。” 稀薄的光下,白連璽隻看得見對方的眼睛。明明那麽有神,笑起來會很漂亮,做皺眉和一切違背上挑眼尾自然肌理的動作都會違和。 “我會累,但你沒法讓我累。” 冷靜下來的字明均也覺得自己這番話有點莫名了,抬臂想抱抱白連璽。 “確定沒人追過來?”白連璽也抬臂,卻沒有上前一步以貼上字明均的身體。 “這麽黑,湊我臉上都拍不清,再說了,就算有又如何?” 白連璽還是沒動。 “來啊。”字明均這麽說著,卻沒有主動上前一步。 白連璽上前,卻沒想著抱他,反倒是極大膽地捧住他的臉,輕聲說:“閉眼。” 字明均聽著這句指令,卻留戀般地睜著眼。 白連璽權當他是不懂事兒的小孩,並未停下自己的進程。 他吻了他的眼,又去吻他的臉頰。 這次當真是停留了許久,尤其是親到臉頰的時候,直一個勁兒往裏鑽,恨不能親出一個窩來。 最後慢慢分開,誰也舍不得誰,同還在一個擁抱裏。 白連璽騰出一隻手蹭了下自己的臉:“你睫毛弄得我好癢。” “那我閉眼。” 說罷,字明均閉眼,分毫不差地找準白連璽的唇吻了上去。過往都是練習,唯有此時能夠標誌一個第一次。 明顯能感覺到白連璽的身體僵了一下,字明均不好意思破壞氣氛,隻得憋著笑。 一吻過後兩個人的話都變少了,字明均重新裝扮好,一起走回主街。 街上和剛才一樣熱鬧,並未被兩個人的暫時離開影響。 遠處飄來一股香味,是字明均覺得一般卻又偏偏出現在白連璽列舉裏的小吃。 “聞到了嗎,榴蓮酥。” 白連璽當然聞到了,但是他沒打算吃。 “你不是喜歡那個嗎?” “算了。” 字明均一開始不懂,想了想,發現一種可能。 “好吧,那我們去吃......臭豆腐吧,老長沙臭豆腐,聞著還挺正宗的!” “......不了。” 字明均又快把口罩笑歪了,趕緊扶正,說:“兩個人都吃的話就沒感覺了。” 一瞬間,那人耳尖就紅了,可臉沒紅,還故作淡定道:“也不知道這邊東西幹不幹淨,你要是病了我可賠不起。” 字明均笑著搖頭,作罷。 如果你的生活充實到想不起看手機也想不起看表,那麽這段時光往往消耗得飛快。 第二天早上字明均還有工作,不能玩太晚,就這樣兩人到酒店也都十一點了。 “晚安。” 字明均和白連璽一起買了些吃的,栗子腰果牛皮糖之類的。但字明均不方便明目張膽地放那麽多零食在房間,於是白連璽的房間就成了小倉庫。白連璽倒是完全不介意,相反,字明均大概會因此多來找他幾次,高興還來不及。 “晚安。” 白連璽送字明均到電梯,兩人道別。 這是他們在一起的第二天,逃不過熱戀期的症狀,甚至是全中。 而如此幸福的夜晚恰似暴風雨前的寧靜。 第二天一早,發生了兩件事。一件是白連璽的調職通知書,另一件是關於字明均的娛樂新聞。 作者有話說:第32章 【是你嗎?】 【[圖片]】 字明均早上起來正逢手機連響兩聲。 打開一看是詹一江,發來的圖片很模糊,但字明均清楚得很,這就是他。 圖大概是用手機照的,角度原因隻看得到側臉,一個疑似字明均的人指著價牌點單。值得慶幸的是,照片裏沒有白連璽。 【發生什麽了?】字明均問。 【本來挺普通的一娛樂新聞,說有網友在小吃街遇見你了,還說你接地氣。】 【然後就有人說你和一個男的在一起還手拉手跑了。】 字明均盯著屏幕許久,卻沒了後文。 怕什麽來什麽這話說得不錯。 看樣子除了買鍋貼的照片也就沒有別的證據了?那否認就好了,大不了自嘲說長了張大眾臉。 【沒有。】字明均這樣回。 嗡嗡,手機又是震動兩聲。 這次是兩張圖片,魏妤發來的。 一張兩張,一眼看過去,擊破了所有反駁的餘地。 【我攔下來了。】 字明均沒告訴過魏妤自己的性取向,甚至默認了對方口中誤以為有的女友。 魏妤這樣幫他,還沒多問實在讓人感動,而眼下恐怕沒時間多解釋什麽。 【謝謝,我會解釋清楚的。】 字明均本沒有義務解釋這些,但善意的謊言被拆穿終究還是會感到愧疚與不安。 【你先忙。】魏妤回複道。 再看回那兩張用意明顯的照片,還是很不清晰,但字明均的臉,尤其是正臉,真的不是什麽大眾臉。 昨晚吃糖葫蘆的時候字明均忘了整理口罩,一不小心就露了整張臉出來。照片裏的他正要去咬山藥,畫質不高但眉眼可辨,而舉著那糖葫蘆的人雖然沒被拍到臉,但明顯是個瘦瘦高高的男人。 情況不樂觀,幾乎沒有否認的可能。 字明均手指一劃。 下一張照片更私密,光線與角度的缺陷似乎為這張吻照帶來了些許藝術性。 看輪廓是抱在一起的兩個人,看不到唇是否貼著唇,但至少是臉貼著臉。如果非要為這兩個人冠上姓名,唯一的特征也就隻是和上一張一樣的字明均和那神秘男子的衣服。 其實這張可以用很多理由反駁。比如仿拍或是借位。照片又不是3d模型,錯過的角度就永遠錯過了。 正當字明均打算放大研究細節的時候,詹一江的電話打了進來。 “詹哥。” “你是不很閑?” 字明均不說話。 “真不是你?”詹一江有很多問題等著問“別人看到牽著的是個男人就覺得可信度變低了,可我這麽一看倒覺得可信度高了不少。” 字明均那邊依然沉默著。 “我跟你說了多少次了,小心點,悠著點,你還沒有重要到讓他們願意斥重資改變網友的觀點。” “詹哥。”字明均說,“可我甚至不知道我在躲什麽。” 這本是一場幼稚的遊戲,為了隨時天降的罵名和無厘頭的所謂正確的躲躲閃閃,喜惡是否隻在一鍵之間? “你真的太不成熟了。”詹一江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如果你當初入行的時候連這些都沒想過,那隻能說今天的你,和我,就是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