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樹銀花合,星橋鐵鎖開。暗塵隨馬去,明月逐人來。遊騎皆穠李,行歌盡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蘇味道〈正月十五夜〉


    李唐,開元二年元月十六


    正月,一年裏節慶活動最頻繁、熱鬧的月份。


    正旦除了元日、新正的說法,另有歲之元、時之元、月之元的稱法,因此又有“三元節”這個別稱。


    這一天,從皇家到尋常百姓都要慶祝飲宴一番。


    不過更令人熱血沸騰的,是元月十五、十六、十七,連三日撤除宵禁的上元節。


    這三日的長安,寺觀街道燈火如晝,更造百餘尺高的大棚,張燈結彩供人遊觀,全城百姓空巷而出,車馬擁擠,徒步行走之人甚至能雙腳不著地被人流帶著走上幾尺遠。


    詩人蘇味道在“正月十五夜”詩中,栩栩如生地描寫出萬民歡騰的熱鬧景象,也使這首詩被譽為絕唱。


    今天睜開眼時,已經是十六了。


    睡眼惺忪地看著床梁,廉欺世的腦海一片混亂,合眼前最後的畫麵還停留在滿街宮女、歌妓和許許多多城內少女們盡情歌舞的景象,以及……頭痛欲裂的感覺。


    “老天……狂歡三日果然不是我這個年紀該做的事,今晚還是乖乖待在家裏好了……”一手壓著額際,她感歎歲月催人老,跟著發現露出棉被外的手臂上沒有半點布料,瑟縮了下,把手收回棉被底下,咕噥:“唔,有點冷啊。”


    她打了個嗬欠,翻了個身,考慮再睡個回籠覺,或是這樣躺在床上發懶一整天,反正外頭還飄著細雪,很冷,很不想動。


    “反正到月晦前長安都洋溢著過節的氣氛,大家都懶洋洋的,我也懶洋洋的就好──”懶散到一個不行的聲音在她睜開眼時猛地停頓。


    近在咫尺,有張蒼白的臉。


    連睡著也很傲慢強悍的蒼白男性臉龐。


    伸出兩指掐著眉心,廉欺世登時陷入思緒的五裏迷霧中,搞不清楚為何每晚睡覺的床上會多了一個人?


    昨晚,她先是到了朱雀大街,考慮要到哪坊去看花燈,然後想起笙歌說今年平康坊的花燈不負“花”之名,全都以花的姿態呈現,尤其平康坊是許多達官顯貴宅邸的聚集地,雖然同樣熱鬧,但相較起其它坊裏多了些高尚寧靜的氣氛。


    這確實很吸引她,於是本來想到大存福寺討個吉祥的,最後她選擇到平康坊。


    果如笙歌所言,平康坊別有一番風情,適合詩人和貴族前往。她先到某某不能宣揚的大人為笙歌租的僦舍去找她,兩個人結伴賞花燈,途中那不能聲張的某某大人派人來找笙歌一同到安善坊遊觀,她便和笙歌道別。在路上買了些吃食,繼續閑晃,經過妓女巷時有人發送水酒,吃了許多東西的她也感到口渴,於是討了幾杯來喝。


    妓女巷比其它街巷還熱鬧,她忍不住逗留了一陣,多喝了些水酒。也許是因為上元節人人都很興奮的緣故,許許多多的妓院門戶大開,不隻歡迎男人,連女人也能進去逛逛。


    嗯……也許她進過其中一間……不,其中幾間吧!印象中有放肆的歡笑聲,有紅通通的笑臉,有不斷送進口中的好菜,有不會幹的酒杯,之後的事,她怎麽也想不起來,醒來後身邊就多了一個男人。


    重新將視線調回身旁那張比鬼還要蒼白的臉,未幾,廉欺世別開眼,無神的眸光無意識盯著男人露出來的單薄肩膀,喃喃低語。


    “唉,糟糕了……”


    慢半拍地,她注意到棉被的顏色和花紋不對,再往床榻外看,房間的擺設也不一樣,這裏根本不是她的房間,而是笙歌的僦舍。


    “哦,不妙啦……”難怪床梁看起來有點不同,房間也暖了許多。


    不知該慶幸自己是回到好友的住處撒野,沒給任何人添麻煩,還是怨歎和不知名的陌生男人睡了一晚──


    突地,腦海中閃過一道白光,廉欺世飛快掀開棉被,又不敢掀太開,把頭湊進被窩裏一看,停了好一陣,緩緩抬起頭,又慢慢將被子重新蓋回兩人身上,而且拉得比剛才還高。


    “嗯,真的是完蛋了,還以為隻是睡個覺,沒想到什麽都做了……”翻過身麵對床外,她繼續低喃。


    難怪她一直覺得雙腿間有些酸麻,才想說喝酒不可能喝到筋骨酸痛,原來啊……


    驀地,細微的開門聲打斷了廉欺世的思緒,一抹窈窕的身影走進屋內,然後,她和身影的主人對上眼。


    笙歌略感意外地眨眨眼,廉欺世則是一臉尷尬地對她笑了笑。


    “你──”


    “噓、噓!”怕好友太大聲會吵醒身後熟睡的男人,廉欺世連忙示意她輕聲些。


    折騰了一夜,原本想換件衣裳倒頭就睡的笙歌,這下慢吞吞地踱到廉欺世麵前,瞄了眼她背後仍睡著未醒的男人,臉上表情閃過一抹訝異、憂心,隨即又想到了什麽,表情一百八十度大轉變,露出了興味盎然的笑。她蹲了下來,注視著廉欺世的眼,吐氣如蘭的說:“小世,不是我在說,誰不挑,你偏偏挑了個長安赫赫有名的男人。”


    “他不是哪家的達官顯貴吧?”廉欺世小小聲問。


    “官秩是不大,名聲倒是挺響亮的,再說光看那詭異的容貌和銀白的發色,很難不認識吧。”


    “他當真那麽有名?”廉欺世的表情少了緊張,多了些好奇。


    畢竟是同床共枕了一夜的人,關心一下是基本禮貌。


    笙歌拔下頭上驚鶴髻上的步搖玉搔頭,臉上有著一絲疲倦。“至少在我們這條巷子的女人間很有名──討厭女人出了名。據說他非常忌諱女人,巷頭的翠晶曾在路上遇過他,對他送了記秋波而已,即被他的親隨狠狠教訓了一頓,更別說是讓女人碰了,真不曉得你是怎麽搭上他的。”


    “這個嘛……我也不記得了。”廉欺世很老實地回答。


    如果有記憶的話,就有理智,有理智的話,便不可能鑄成大錯啦。


    “不要告訴我什麽都做了。”笙歌閃亮亮的眸光和話意相反。


    廉欺世隻能苦笑。


    “這下好了,哪天接到你橫死街頭的消息,我也不會太驚訝。”這下笙歌的聲音已經像在唱歌了。


    “我怎麽覺得你很開心?”


    “總之,你完蛋了。”笙歌站起身。


    “真有那麽糟?”廉欺世跟著想起身,隨即想起自己未著片縷,連忙躲回被窩裏。


    “拿去。”笙歌從櫥櫃裏拿了件幹淨的衣裳給她。


    望向一地淩亂的衣裳,除了自己的衣服外,另外還有幾件明顯不是女人的衣裳和奇怪的麵具,不用想也知道是躺在隔壁那位的,現在再拿起來穿有點奇怪吧!不過要記得帶回去洗幹淨,還可以繼續穿──等到她看見這套衣裳也不會想起這件事之後再穿。


    無暇顧及全身隱隱酸疼的肌肉,匆匆套上笙歌的石榴裙和半透明的大袖衫,廉欺世不忘替他把被子蓋緊一點。這個男人連睡著了都看起來很嚴肅,但同樣看起來一身病弱的模樣。


    “紅色還真不適合你。”笙歌純粹說出事實。


    “我也這麽覺得……”廉欺世拉拉身上不甚合身的衣裳,暫時也隻能將就了。“十四,現在該怎麽辦?”


    笙歌本名萬十四,因在家中排行十四得名。


    笙歌一把捏起廉欺世的臉頰,露出猙獰的可怕笑容,威脅道:“我不是說了不準叫那個名字的嗎?難道非要我把這句話用刀刻進你爛掉的腦袋裏,才記得住嗎?”


    不知為何,笙歌特別討厭自己的名字。


    “笙歌,對不起,我錯了……”即使痛得要死也不能喊疼,廉欺世識相地道歉。


    “隻要你記住的話,我也犯不著發這麽大脾氣。”笙歌放開手,攏了攏放下的長發。


    “是的,笙歌大人。”廉欺世揉揉臉頰,故作姿態的恭維她。


    “好啦。現在該怎麽辦?我累了一晚,回來正想好好睡一覺,就發現床被兩個毫無關係的人占據。”


    “欸,我以為我們還稱得上是兒時玩伴的。”


    “沒用的廢話別說那麽多,快點想想該怎麽辦,我要睡了。”


    “既然你說他很有名,那我們應該能把他送回去吧。”廉欺世纖手掐著下顎,有點懷疑他還有沒有氣。


    她們說話的聲音雖不算響亮,但也講了好一會兒了,他怎麽一點反應都沒有?


    伸手探探他的鼻息,確定雖然微弱但還是有氣息後,她才放心。


    “怎麽送?”笙歌雙手抱在胸前,姿態優雅地問。


    廉欺世維持嚴肅的神情,站姿卻能看出隨意輕佻的個性,也難怪會發生這樣的事了。


    “這個嘛──”


    ☆☆☆    ☆☆☆


    雷觀月在夜幕低垂時醒來。


    持續三日的上元節,在十六日這天可是延續前一天的歡騰,像是要榨幹長安人的每一滴精力,也像所有人都約定好或被製約一般,放肆狂歡下去。


    “爺,您醒了。”嚴長風在送來晚膳時,發現主子正好醒來。


    “我……是怎麽回來的?”他記得昨晚聽從了嚴長風的建議,戴上麵具,盤起頭發,戴上帷帽後到平康坊去賞遊。


    “爺一點記憶也沒有?”嚴長風一邊擺好晚膳,一邊問。


    “我喝醉了。”他說出最後的印象。


    他確實去了平康坊,在那裏被一個喝得醉醺醺的女人搭訕。


    想當然耳,他立刻推開那個女人,那女人卻一點也不識相,不斷貼上來,完全是個醉到不行的家夥。


    無論他用瞪的、罵的,或是全身散發出抗拒的寒意都沒用,趕也趕不走。在彼此相隔一段距離的情況下,他們似乎一道走了一段路,他也被迫喝了不少難喝的水酒,還是各種酒都混雜著喝,會醉了也是當然的。


    其餘的就……


    “今早爺被人用馬車送了回來。”嚴長風據實以告。


    “女人?”想來他最後應該是和那個女人在一起才對,也許她良心發現自己欺人太甚,才送他回來。


    這麽說來……他的麵具和帷帽都摘了?那個女人也見到他的“真麵目”了?


    真是令人不悅的“可能性”。


    “車夫是男的。”


    最後他不是跟那個女人在一起?


    不,他雖然醉,也沒醉到分不清楚自己和誰在一起,不記得的是更後頭的部分。


    話又說回來,那女人果然跑了。


    想想也是,有哪個女人見到他這副模樣會不在意的?


    “爺昨晚是和女人在一起嗎?”


    “自顧自纏上來的女人。”


    “過了一夜?”


    “應該。”雷觀月厭煩的撩了撩發。


    早知道自己的外貌惹人嫌,他也不寄望那個喝醉了還猛打酒嗝的女人不會害怕,也不斷告訴自己不用在意,卻還是不中用的受到影響。


    “咦──”嚴長風故意拉長音,在瞥見主子不悅的瞪視後,才說:“老夫人知道的話會很開心。”


    “我說過,不準用隨便的語氣提起祖母。”雷觀月淩厲的眸光掃向他。


    “屬下失言。”嚴長風欠身。


    “我全身都是酒味,先洗澡。”試圖轉移煩躁的思緒,雷觀月說。


    “爺是否先用晚膳?正好趕上,屬下可不想再煮一次。”嚴長風可有個性了。


    身為雷觀月的親隨,整個雷府唯一的下人,他一天要做的工作可是堆積如山,時間當然得有效利用,同一件事沒必要重複做。


    “有時候我真懷疑誰是主子。”雷觀月挺直身軀,訕道。


    “當然是你……您了。”


    “你剛才說了‘你’吧,說了吧。”下了床,雷觀月步履穩健地朝桌邊走去,同時揶揄。


    替雷觀月添飯時,嚴長風突道:“爺一整晚都和女人在一起嗎?”


    “我不回答同樣的問題。”接過飯碗,雷觀月嗤哼。


    停頓片刻,嚴長風又問:“睡在一起嗎?”


    換雷觀月悶不吭聲了。


    “如果睡在一起的話,那麽有發生什麽事嗎?”


    “……”雷觀月閉口不言,似乎在回想。


    即使醉得一塌胡塗,身體的感覺或許變得遲鈍,卻沒那麽容易遺忘。他的反應是後知後覺了些,但要回想起過程,也隻是時間上的問題。


    “就是發生了又能怎樣?別說你忘了大夫說過的話。”紅銅色的眼眸盈滿了自嘲。


    十幾年前,雷觀月突然得了一種病,一種不僅無藥可醫,連病名都不知曉的病。


    可笑的是,縱然沒有病史可循,但憑著現行的醫術,也診斷出他注定無法延續香火的事實。


    有多少男人能接受這樣的事實?


    為了怕被人知道這件事,他開始不和任何女人來往,抗拒那些溫香軟玉的觸碰,疏離鶯鶯燕燕的嬌啼,不知不覺間卻被人傳為他痛恨女人,再加上整個雷府裏隻有他和嚴長風兩個大男人,時不時地,也能聽見他有龍陽之癖的傳言。


    嚴長風不答反問:“那女人也喝醉了?還是清醒?”


    “喝醉或清醒有何關係?”雷觀月嗤了聲。


    “隻是意圖上的區別而已。”喝醉前稱有意,喝醉後可能是無心。


    “你是指她可能故意這麽做?不,我確定她喝醉了。”他還沒喝醉前,那個女人已經醉得東倒西歪了。


    “對煙花女子來說,逢場作戲不是什麽高段的花招,而是生存的手段。”


    雷觀月頓了頓,道:“即使如此也無妨。”反正不可能有女人能懷有他的子嗣。


    嚴長風沉默的思索了片刻,才道:“倘若那女人哪天帶著不知哪裏來的野種,硬是栽在爺的頭上,該怎麽辦?”


    衣,日常之必需品。


    在這個時代對織造品的需求量相當大,“租庸調”裏更明定,丁男庸調出絹,成為府方相當重要的收入,盛產絲的州縣必須上貢規定數量的絲織品,織造品亦成為一種能代替貨幣的交換物。


    雷觀月在任官職之前,已是民間赫赫有名的富裕染布商,製作出的花紋和染色令太平公主極為讚賞,於是將他延攬進朝廷,先從內作使綾匠開始,直到現在成為織染署署令。


    是以,雷觀月官職雖小,卻富可敵國,易招來覬覦。


    “哼。”雷觀月輕哼了聲,眉宇間盡是嘲弄,“如果她有膽子把別人的孩子賴在我頭上,到時候也不是沒方法驗證。”


    “是沒錯,但是爺最害怕別人知道的隱情,恐怕會禁不起這麽一鬧,而露了餡。”嚴長風強調。


    想要不暴露雷觀月“無後”,卻又能令對方死心的方法不是沒有,隻是有不小的風險。


    聞言,雷觀月無話可說。


    “倘若滴血驗親,找葉大夫應該沒問題,畢竟爺也隻信任他。”嚴長風口中的葉大夫是個眼瞎耳聾且啞巴的大夫。


    “哼。”雷觀月冷哼了聲。


    他確實無法輕易相信任何人,那位葉大夫是嚴長風替他找來的,醫術高明與否不在討論的範圍內,隻知道他也是經過一段風浪之人,身體的缺陷也是因此而來,於是更加謹言慎行,才讓他看病。


    但是疑心還在,幸好葉大夫的居所遠離長安,往來長安需要花上一段時間,當然他給予的診金也很豐厚。


    隻要對自己有利的人,他向來不吝嗇。


    “把葉大夫叫來要多久時間?”雷觀月突問。


    “日前葉大夫出外行醫,我們派人請他過來的往返時間來說,至少要三個月後吧。”嚴長風想了下,“或者爺想找其它大夫?反正看的不是您,隻要在其它地方碰麵的話──”


    “你活不過二十歲……”雷觀月突然喃喃低語,繼而炯亮的眸光射向嚴長風,臉上的神情介於瘋狂與惡意的理性間,“最先替我看病的那個大夫曾經這麽說過。可如今,說我命硬也好,閻王爺施舍也好,我還是活下來了,這個秘密也保守了這麽多年,且在我有生之年,除了你我之外,不會再有第三個人知道,是吧?”


    即使是待在雷觀月身邊多年的嚴長風,每每見到他這副神情,仍是膽寒。


    好吧,他的主子已經表明除了還能信任的葉大夫外,其它人都不行。


    “爺打算怎麽做?”


    雷觀月用筷子有一下沒一下地翻動著桌上的菜肴,沒了食欲。


    “找到她,把葉大夫叫來,證明她的肚子裏即使有孩子也不可能是我的,然後要她滾。”


    沒錯,不是證明給自己看,而是證明給那女人看,徹底打消她的任何歹念。


    ☆☆☆    ☆☆☆


    手段不少的嚴長風,很快從被雇來送雷觀月回來的車夫那兒,問出是在哪兒接送他的。


    正月十六的夜晚,長安到處喧囂熱鬧,嚴長風駕著馬車,駛向平康坊東三曲的底端,在抵達目的地後,開口詢問:“爺,是這間嗎?”


    馬車的車簾被撩起,又很快放下。


    “嗯。”雷觀月輕應了聲。


    他隱約記得走進一間門外有棵大樹的房子,大樹上還掛了條女人的畫帛在那兒飄呀蕩的,進入大門之前隨風翻飛到他的麵前,揚起一陣女人家的脂粉味。


    說來,這可能是他除了“身體的記憶”外,最後用腦子記下來的記憶──畫帛還在,所以應該沒錯。


    “聽說這間僦舍的主人是個名叫笙歌的高級妓女。”


    在平康坊裏擁有獨自一幢屋子的妓女較多,大部分都是被皇族政要給豢養的高級娼妓,和妓女巷的妓女地位明顯不同。


    笙歌?是那女人的名字?


    腦海中瞬間閃過一張笑容無害的鵝蛋臉,雷觀月如何聯想都無法把名字和人給搭上邊。


    “要直接敲門嗎?”嚴長風的問句打斷了他的思緒。


    雷觀月推開車簾探出身,嚴長風立刻替他取來踏腳凳。


    “早點解決,我不想在這裏停留太久。”雷觀月語氣滿是嫌惡。


    沒一會兒,兩人來到僦舍的門口,正當嚴長風舉起手打算敲門時,一個嬌媚的女音先響起來。


    “兩位大爺是想找笙歌?”


    兩人同時回頭,看見一名衣著袒露,姿態妖魅的女人倚著旁邊的大樹,一雙媚眼繞著他們兩人上下打轉,看起來像在衡量他們腰包有多滿,來頭有多大。


    仍是前一夜裝扮的雷觀月在麵具後不耐地蹙緊眉。


    世風日下,膚淺愚昧的女人也能滿街跑了。


    不對,這裏是高級妓女聚集的巷曲,有這種女人一點也不奇怪。


    “繼續。”雷觀月厭惡地別開眼,催促嚴長風的語氣聽不出急切。


    “笙歌不在。”那女人湊了過來,軟綿綿的小手一把拉住嚴長風,話卻是對著雷觀月說的。


    所謂的高級妓女,除了懂得察言觀色,阿諛奉承,承歡討好外,最重要的就是擁有能夠洞察誰是大爺的眼力,才不會傻得失去攀上富貴的機會。


    “笙歌現在陪某位不能說出名字的大人賞燈去了,如果兩位爺有需要的話,藤嫣也能陪你們……”


    “走了。”雷觀月話才出口,人已經離開一段距離,朝馬車走去。


    嚴長風立刻甩開女人的手,頭也不回地追上去。


    “爺,該怎麽辦?要去找嗎?”


    “怎麽找?連她陪著哪位大人,在哪兒賞燈都沒個頭緒,你倒是告訴我該怎麽找?”雷觀月重重地踩上踏腳凳,重重地坐下,引起馬車一陣動蕩,馬兒不禁躁動了起來。


    嚴長風連忙安撫馬匹,不曉得主子為何發脾氣。


    唯一可能的原因是碰上了女人。不是他在說,主子討厭女人靠近的程度,就跟老鼠討厭貓一樣。


    馬車內的雷觀月,修長的腿交迭,雙手擱在膝蓋上,姿態優雅,但渾身散發出若隱若現的怒火。


    他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碰過女人了。


    雖然不認為在醉得記憶喪失,隻有身體有所感覺的情況下,做出那種事並不算真正有做,但是,也沒有哪個女人會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又去找另一個男人吧!


    他不是生氣!


    隻是不管怎麽想都不舒坦,一股難堪的悶惱在胸腔中蔓延開來,考驗著他對這件事情冷靜思考的理智,而非不斷想著該如何當麵羞辱那個沒有節操的女人。


    他真的不是生氣!


    畢竟連那女人究竟是什麽人都還不曉得,充其量隻是睡了一晚,是個不值得掛心的女人。


    他隻是對這種女人感到不悅而已。


    “或許可以到大存福寺去看看。”嚴長風的聲音配著馬蹄傳入馬車內。


    在回到雷府所在的延壽坊之前,小小繞一段路的話,可以經過大存福寺所在的開化坊,尤其開化坊離皇城近,王公貴族們也愛到那裏去,往年大存福寺的花燈都是數一數二的,也許能先從那裏下手找找看。


    “大存福寺今日人潮肯定比昨天更多,大海撈針這種事最愚蠢。”雷觀月冷嗤。


    “所以爺的意思是打道回府了。”


    沒有得到雷觀月的回答,嚴長風當他默認了,掉轉馬匹前進的方向,筆直朝延壽坊而去。


    “就去看看吧。”片刻後,雷觀月做出和稍早的話不同的決定。


    嚴長風一愣,忙將馬車的方向再做調整。


    馬車內,雷觀月伸手取下麵具。


    你頭戴帷帽,還戴麵具,難道不會覺得難受嗎?今天是上元節,要好好感受節慶的氣氛才對……


    他不是想著那個女人,也不是想去做大海撈針這種蠢事,隻是想在見到那個女人的時候,狠狠罵她一頓而已。


    沒錯,隻是想狠狠罵那個連他是誰都不曉得,就敢這麽對他說的女人。


    原本用不著兩刻鍾的路程,由於越晚大街上人群車馬不減反增,他們花了比從家裏出發到平康坊還要更多的時間才到大存福寺。


    意料之內的,大存福寺無論裏裏外外,人潮洶湧,在快要到達坊門前就令雷觀月打消進去的念頭,想掉頭回家。


    “看情況要把馬車駛進去很困難,要放棄嗎?”嚴長風問。


    雷觀月平時體力就不是很好,前一晚獨自一人上平康坊賞燈已經用掉他太多精力,即使睡到入夜才醒,還是有氣無力,所以今天才搭馬車出來,如果現在要他走近人滿為患的開化坊,等同要他的命。


    他可以選擇放棄。


    偏偏又不甘心。人都已經來到這裏了,若因為這破敗的身軀而錯過可能找得到那女人的機會,怎麽想都令人不悅。雖說,等到明天再去她的僦舍找也可以,但是有些人就是那樣……該怎麽說去了……


    對!反骨!


    正好他天生是個喜歡挑戰極限的人。


    “走吧。”雷觀月清冷的嗓音傳出。


    沒多久,他們在坊門外跟著排隊的人潮,等著進入開化坊。


    ☆☆☆    ☆☆☆


    廉欺世,廉半仙。


    認識她,或聽過她大名的人都這麽稱呼她。


    她是個藥師,雖然不怎麽積極的懸壺濟世,但她用的“藥材”都是一般百姓也能輕易取得的,而且她隻收藥材的錢,所以挺多人來找她看病的。


    雖然,最後是好壞摻半的評價就是了。


    也有人說她的“廉欺世”,是“毫無廉恥的欺騙世人”的意思。


    無論罵聲或褒獎對她而言都不是那麽重要,有人來找她看病,她能喂飽自己,還能有時間打打混就夠了。


    許是了解她這種過分隨遇而安的性子,從小到大的好友笙歌總說她樂觀得令人厭惡。


    “其實我也不是真的那麽樂觀啊,像現在,我不是很著急地在替你尋找爹娘了嗎?所以你就別哭啦!”廉欺世一手拿著冰糖葫蘆,一手牽著個約莫三歲大的孩子,在大存福寺丈外的距離,優閑的走著,說是在替路上牽錯手、認錯娘的小鬼頭著急尋找父母,實在一點都不像。


    小孩子似乎也能感覺跟錯了人,原本抽抽噎噎的啜泣,因為不安和四周沒有半張熟識臉龐的人群,放聲大哭起來。


    “哎呀,不然這個給你吃,我的小祖宗,你別哭啦。”有點心不甘情不願地交出排了好久隊伍才買到的冰糖葫蘆,她的幽怨可想而知。


    可小孩皺緊眉頭,不準備買眼前這個看起來不怎麽正經的女人的帳。


    “雖然我稍微舔過,也吃了一顆,至少算剛買的,就當我嘴饞跟你要了一顆,你快快拿去堵住嘴,別再給我大哭了。”廉欺世維持無害的笑臉,說著可惡的話。


    大致上來說,她是不討厭小孩,如果他們永遠都天真的傻笑的話。


    在她又哄又威脅了好一陣子之後,小鬼頭終於收起彷佛永遠不會幹的淚水和哭聲,專心舔起冰糖葫蘆。


    “麻煩……”嘴巴上這麽說,廉欺世在見到小鬼吃甜露出的滿足表情,也隻好盤算等會兒再排一次隊,解饞了。


    在大存福寺外逢人就問有沒有弄丟孩子,一刻鍾過後她也覺得有些累了,小孩在吃完冰糖葫蘆後,打了個嗬欠,便抱著她的腿打盹,如今正安靜地躺在她懷裏睡覺。


    “說來我也累啦,怎麽就沒有人把我像孩子一樣抱著睡?”廉欺世埋怨著,懷裏的小鬼不甚安穩地扭動了一下,她趕緊噤聲,然後四處看了看,找到一個可以坐下的地方,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刻衝上去霸占那個好不容易空出來的位置,眼角餘光還瞄到慢了一步的人悔恨的神情。


    “哈哈,小鬼呀小鬼,這下你可以好好睡了吧。”她低下頭查看懷中孩童有無被驚醒的跡象,確定沒事後,輕撫他的細發,開心低吟。


    “姑娘,你坐在這裏,影響了其它人的進出。”


    聽不出喜怒的聲音從她頭上落下。


    廉欺世看了看自己坐的地方──原來正好在廟門正中央的石階上。


    想起剛才搶輸她的人的表情,突然驚覺,原來不是自己快,而是那人在猶豫該不該坐在這裏擋道,沒想到被她搶先一步,才後悔自己太慢。


    但她的腿實在要斷了,尤其在享受過坐下的舒服,再也不想站起來挪動半步。於是廉欺世決定移動屁股,讓出一個小小的空間,給那人過。


    “姑娘,這裏是正門,請你不要故意擋在這裏。”


    故意?她看起來像故意嗎?況且她身邊也都是人啊,為何不叫他們讓讓?


    想是這麽想,可擋道確實是她不對,隻好皺皺臉,抹平笙歌口中萬年太平的笑容,勉強拉下嘴角,抬起頭,佯作可憐兮兮的道:“這位公子,我的孩子實在累了,我想讓他好好休息,所以才坐在這裏,並不是刻意要擋大家的路的。”


    廉欺世的視線首先對上一張麵無表情的臉,跟著注意到他身後站著一個打扮特殊的人。


    深藍接近黑的衣袍下,不是穿著尋常的白褥,而是比外袍更深的黑色製裳,像第二層皮膚牢牢包裹著全身,沒有露出絲毫一塊皮膚的顏色,帷帽下隱約可以看見一張麵具,那張麵具怎麽有點眼熟……


    廉欺世認識的人裏,會戴麵具的人根本數不出半個,所以要猜出是昨晚和她同床共枕又什麽都做了的男人,實在不需花太多時間。


    幾乎是一認定對方可能和她曾經“很熟”,廉欺世隨即從石階上彈起身,不待距離她比較近的男人說話,徑自改口道:“這位公子你說的真是一點都沒錯,我實在不該坐在這裏阻擋大家的去路,在神佛的麵前犯錯,是會立刻遭到報應的。”


    她現在正麵臨報應。


    早上送走那個男人之後,從笙歌那裏聽來不少關於他的傳聞,除了最重要的名字忘了問,笙歌也忘了提之外,她了解那個男人實在不是隨便可以招惹的對象,趁被認出來之前,還是速速離開的好。


    “慢著。”


    正當廉欺世抱著小孩,打算當作沒事,悄悄離開的時候,另一個聲音喚住她。


    嗯,應該不是在叫她,也不可能是叫她……當作沒聽見。廉欺世瞬間做了決定,繼續走。


    這次也沒人叫她了,最先出聲要她讓位的男人──嚴長風,直接搭住她的肩,阻止她前進。


    “呃,有事嗎?”廉欺世露出鄉巴佬的笑臉,轉身麵對嚴長風,直覺認定不要理會出聲叫她“慢著”的雷觀月,不待他開口問,徑自解釋道:“不瞞這位大爺,其實我是從鄉下來的,不太懂長安的規矩,我隻是帶我的孩子來賞花燈。眼下時候也不早了,如果不快點回我姨婆家,他們會擔心的,所以……”


    “那孩子,是你的?”雷觀月走上前幾步,透過麵具的小孔,傲慢地俯視她。


    要認出她並不難。


    畢竟是在他清醒時和她搭上的,依她的表情來看,應該也記得昨晚的露水姻緣,結果卻謅出這種爛借口想逃?


    先不說他們已經知道她是個高級妓女,說什麽從鄉下來的,聽她的口音明明是長安人,真是騙人不打草稿。


    “是啊,他叫大寶……”廉欺世隨口掰了個名字,不知何時醒過來的小鬼聽了之後,竟然做出一臉哭樣,她隻好改口:“不,大寶是乳名,本名是有順……”小鬼漸漸逸出哭聲,逼得她又改口:“大寶是乳名,本名是有順,但後來改了、改叫阿明……”小鬼的眼淚已經串串滴落,她再改口:“雖然大寶是乳名,本名從有順改成阿明,可是我姨婆他們總愛叫他來吉……”


    還來不及看小鬼的反應,突然憂心忡忡的叫喊聲乍響,並伴隨一道人影衝了過來──


    “阿眉!娘找你找得好辛苦啊!”小鬼的親娘一把將人搶了過去,然後看也不看一眼,也沒道謝,匆匆忙忙帶著孩子走了。


    廉欺世呆呆目送小鬼和她娘離去。


    “來吉?”後頭傳來輕蔑的訕笑。


    廉欺世一頓,然後僵硬地回過身,笑言道:“誠如兩位大爺所見,來吉偶爾會改名叫阿眉,還會從男孩變女孩。”


    “好一個從男孩變女孩。”雷觀月諷刺的撇撇嘴,“聽你這麽說,來吉不像個孩子,倒比較像隻沒人養的狗了。”


    “是啊、是啊,偶然被我撿到的,如今已被失主領回。”她又往“來吉”離去的方向瞥了一眼,有些惆悵。


    冰糖葫蘆沒了,連聲道謝也沒換到,真不知道她白忙些什麽。


    “依律,拐人子女是可定罪的。”雷觀月又說。


    “所以說來吉是狗嘛,來去自如的說。”廉欺世攤攤手。


    “太好了,爺。”嚴長風在這時插嘴。


    雷觀月瞥向說出這句話的親隨。


    “孩子沒有在不到一天的時間就蹦出來,還長到這麽大,真是太好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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