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我,曹北琪,今年二十歲,雖然沒有天使臉孔,也沒有魔鬼身材,但白白淨淨挺順眼的;還有一雙轉起來滴溜溜圓的大眼睛,再襯上一對俏皮迷人的酒窩,笑起來甜蜜又可愛——大家都這麽說,雖然身高普通,三圍也不怎麽樣,不過整體來講應該還算不差——我自己覺得。


    至於我的家庭也很簡單、很平凡,爸爸是大學教授,媽媽是講師,是對慈藹又寵膩小孩的父母;剛訂婚不久的大姊是高中老師,二姊正在修教育碩士學位,高中的弟弟整天玩計算機,我們四姊弟的感情也十分融洽。


    另外,我還有一個交往兩年的男朋友。


    我想大家都會認定我一定是個沉浸在幸福中的女孩子,的確,我在家裏是很幸福,我在學校裏也很幸福,所有平凡人所能擁有的平凡幸福我都有了。


    但是……但是……當我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時候……


    不幸福嗎?


    不,我很幸福!


    幸福嗎?


    不,我很不幸福!


    幸福嗎?


    不,我很不幸福!


    到底是怎樣啊?


    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麽講,因為……因為……我的男朋友是世界上最最白爛的惡質男人、全宇宙最最變態的異種生物,天生一副最最乖戾任性的臭脾氣,還有最最傲慢自大的無賴個性,他不但崇尚暴力,還有虐待狂,最開心的事大概就是看我出糗。


    譬如出門後才發現褲子底破了一個洞,屁股會漏風之類的,而他早知道卻不警告我一聲,當我自己察覺到的時候都在路上了,四麵八方都是人,真的好糗喔!


    不過,算了,反正屁股吹吹風也不會死人,隻要春光不外泄就好囉!


    真正令人懊惱的是,交往近兩年下來,我一點也不覺得我們有在交往,真的,除了上床之外,他從來不會主動找我,就算麵對麵碰上,如果我不先跟他打招呼,他就會好像沒看見我似的飄過去,像冬天裏的瑟瑟寒風,令人心冷到極點。


    更氣人的是,就算我主動先跟他說話,他也是擺出一張剛從馬桶水裏冒出來的臭臉給我看,一整個不耐煩,瞎子都看得出來他有多麽不想見到我。


    那他幹嘛答應和我交往?


    「你是不是不願意和我交往?」


    「我什麽時候那麽說過了?」


    也對啦,他是沒那麽說過,可是,他對我的態度也不像是願意和我交往的樣子呀!


    對他千依百順,他覺得厭煩;討好他,他說我礙眼;裝小醜想逗他開心,他罵我腦殘;我把自己紮上蝴蝶結當生日禮物送給他,他收下了,卻在事後鄭重聲明,就算他拆封試用的是原裝貨,他也不會為這種事負責。


    換句話說,他想退貨的時候照樣退,管你是不是被他試用到爆爛的二手貨。


    好嘛,既然正麵的反應他不喜歡,那我就反其道而行,處處跟他作對,這總該不會有錯了吧?


    還是錯!


    擺出一副屌樣給他看,命令他來伺候「本小姐」,反駁他所說的每一句話,要他依從「本小姐」所有的要求,三大節——情人節、聖誕節和生日——更不能忘了鮮花、禮物和浪漫的約會,而且拒絕再陪他上床,還叫他去「自己安慰自己」,夠酷了吧?


    「你欠扁是不是?」


    耶,怎麽可以那樣罵人家,明明是他不喜歡我太溫馴的說,現在人家酷一點也不對,到底是要我怎樣嘛?


    這也不行、那也不對,簡直是欺人太甚,人家都那麽努力想讓他高興了說,他卻一點也不給我領情,還罵人家,愈想愈捶心肝,難道他沒聽說過泥人也有三分土性,不知道脾氣再好的人在超過忍耐極限的時候也會狂風暴雨一下的嗎?


    沒聽過?


    不知道?


    好,那我就給他知道一下,小姐我豁出去了,姿勢擺好,嗓門子先清一清,再深吸一口氣,然後開始破口痛罵他,三不管把他所有見得人和見不得人的醜事、糗事、肮髒事,統統給他爆料出來,我相信左鄰右舍一定很樂於和我共同分享豬頭男的惡跡。


    最好說到他沒臉活下去,聽說101大樓就是為了讓他跳下來才建那麽高的。


    可是,有人的臉皮就是用鋼筋鐵板鑄成的,不管我罵得有多難聽,他少爺就是老神在在、啥米攏不驚,就算我吼到倒嗓,天都塌一半下來了,他還是無動於衷、不痛不癢。


    「我就是你所說的那樣惡劣,那又怎樣?」


    嗚嗚嗚,不怎樣,我認輸,行了吧?


    不騙人,有時候我真的好氣好氣他,好幾回都下狠了決心要跟他分手,還到廟裏去燒香拜佛,發誓賭咒說這回非分不可,甚至偷藏了一把剪刀,想說一見麵就先戮他兩下,不,六七八九下,之後再發表分手宣言。


    光是想象他渾身血注亂亂噴的模樣,就能使我心情舒暢的度過美好的一天。


    然而,不管我下了多大的決心,賭了多麽惡毒的詛咒,一旦見到了他的麵,我的決心就融化了,連剪刀也融化了——景氣太差,偷工減料的情況好像愈來愈嚴重了。


    因為我太喜歡他了,不管他對我如何,光是能見到他,我就覺得很幸福了。


    老爸、老媽說我太傻,姊姊罵我是智障,弟弟笑我是花癡,連他媽媽都不支持,苦勸我不要太死心眼,他哥哥說要替我另外找個更好的男朋友,他妹妹見了我就搖頭歎氣,不然就翻白眼。


    「拜托你有點自尊可不可以?」


    我也想好不好!


    我自己也覺得自己太沒人格,女性尊嚴蕩然無存,一整個遜到了極點,連吃飯睡覺坐馬桶嗯嗯的時候,我都要用一半的精神唾棄我自己,另外一半可憐我自己。


    可是沒辦法,人家已經收不回送出去的感情了嘛!


    就算他對我不理不睬,就算他覺得我很厭煩又礙眼,就算他說我是笨蛋又罵我腦殘,就算他不打算為他對我所做的任何事負起責任,就算他不喜歡我,甚至討厭我、憎恨我,我還是喜歡他。


    搞不好我的頭殼真的有哪裏破洞,腦袋漏風了也說不定!


    算了,我認了,是誰說的,總是愛人的吃虧,被愛的人占盡便宜,既然收不回感情,我這虧再不想吃也得硬吞,愛他,就得隨他起舞,盡早認清事實就不會再浪費時間去哀怨了。


    更何況,每天買一把剪刀回家來融化也不符合經濟效益,我的零用錢又不多。


    不過,盡管他對我如此差勁又惡劣,但至少有一件事讓我知道,他對我並不是真的完全不在意的。


    什麽事?


    這個嘛,唔嗯,說來話很長……


    你多得是時間?


    好吧,那我就慢慢的告訴你,一切呢,得從我高二下剛開學那個月開始說起,記得是月初的某一個星期五,那天,我做錯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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