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時,去鄰縣的人回來了,說老爺夫人要再多待幾天,吩咐她這個未來當家,好好招呼族姑跟族妹。
族妹說,聽說江南春光極美,想遊湖看這初春顏色。
於是她叫來琴閣的遊湖畫舫,上麵除了服侍的仆人還有琴師數名,茶水幹果,江南的富貴小店一一奉上,琴娘們映著這湖光山色,彈著波瀾壯闊的曲子,杜秋滿自然大力稱讚這江南美景,銀荷沒多說話,不過初雪看得出來,她這族妹眼睛很亮,嘴角邊上還有一點點笑,看來是真心喜歡。
當然,如果她這少根筋的都看得出來,冊雲自然也看出來了。
這緣湖跟一般湖泊有些不同,春天時煙波彌漫,加上時有濃霧,眼前所及山色淡,湖色淡,一如水墨畫,喜歡的人少,嫌無趣的人多,一直要到夏秋二季,圓湖恢複豔山豔水之色,遊客才漸增。
冊雲說:「沈銀荷能欣賞緣湖的山水墨色,倒也難得。」
外人聽起來不過簡單幾句,但初雪跟他相處十幾年,知道這幾句話已經算是極大的讚美。
她看了看冊雲,又看了看族妹,想了想,問:「你覺得這銀荷特別?」
「我都說了,是‘難得’。」
「跟特別有什麽不同?」
「難得可以有幾個,特別隻會有一個。」冊雲又是一副看小孩子的神情,「懂了嗎?」
知道那是「幾個」,而不是「一個」,初雪莫名感到一些放心,便沒有繼續這個問題。
畫舫行至湖中,此時將望過去,隻有山,沒有岸,一片蒼茫,後來銀荷跟琴師借了位,彈了一段長江曲。
初雪常聽曲兒,自然知道銀荷這曲子彈得紮實,也不知道花多少時間練來的,又見她手上戴著指套,知道那指套不能彎,套口又圈得緊,真不知道她怎麽受得了。
杜秋滿見這三公子看著自己女兒,頗為得意說:「銀荷從小習琴,怕手指弄粗了,總是戴著指套,練起來分外辛苦。」
講完不由分說地拉過銀荷,讓初雪瞧瞧女兒的手。
纖纖十指,白嫩得像青蔥似的,初雪脫口而出,「真漂亮。」
「是吧。」杜秋滿頗得意,「這姑娘家,絕對不能做粗重的事情,免得將來夫家不喜歡,我連字都不敢讓她多寫,怕筆拿久了,手會長出繭子。」
初雪想起自己的手,一樣是姑娘家,跟銀荷卻是天壤之別。
五歲起她就製筆做墨,每天一時辰,六歲開始習字,五張大字兩張小字,手心粗,手指上也有筆繭,騎馬打獵握韁拿弓,更把手磨得跟男孩子似的。
看著銀荷白白嫩嫩的手掌,初雪第一次有種羨慕的感覺。
原來,那就是姑娘家的手……
晚飯過後,她跟冊雲在花園品茗賞月,講起這件事情,因為她太認真了,倒是換來他一頓好笑,「手是拿來做事的,為了保持漂亮而什麽都不做,豈不是浪費。」
「女孩子家的手,那樣真的很漂亮啦。」
「羨慕?」
她別扭了一下,承認了。
她已經是個十六歲的大姑娘了,以前對男女之事還不太懂,可是近一兩年,她有時候也會小小的幻想一下自己穿上絲裙小襖,頭插發釵的模樣,穿繡鞋,抹胭脂,當一下千金小姐……
「呐,你不覺得,姑娘家還是要有姑娘家的樣子比較好嗎?銀荷整個人都是香的。」
「從不覺得。」
「你早上明明就看了銀荷好幾眼。」
冊雲好整以暇地看著她,「那你早上又看著我做什麽?」
初雪被他問得語塞,又不想承認自己早上就是想知道他到底要看銀荷多少眼,所以才一直數。
她太了解冊雲,這種事情講出來隻會讓他覺得好笑。
銀荷讓他覺得難得有優雅,自己卻隻能讓他發笑,她才不要讓他知道呢。
「倒茶。」
聽得自家公子大吼,站在亭子外的小冬連忙進來伺候。初雪往嘴巴塞了口玫瑰糕,嚼嚼嚼,假裝沒聽到。
月明星稀,冊雲臉上出現了淡淡的笑意,「你羨慕沈姑娘,不過照我看,沈姑娘還羨慕你呢。」
初雪頗有懷疑,「我有什麽好羨慕?」
「沈姑娘跟生香一樣,因為是名門千金,所以注定隻能當漂亮的籠中鳥,婚前在家中端養著,婚後,趕緊給夫家生孩子,說好聽是傳承香火,實際上是穩定自己的地位,一旦年輕小妾進門,人生的喜悅大概也隻剩下等孩子長大,誠實來說,一點都不好,你能想象杜初雪這一輩子的希望就是看著肚皮,希望生的是兒子,然後等著兒子長大,等著兒子生孩子,等著孫子喊你奶奶嗎?」
初雪突然有種惡寒,這——雖然千金皆如此,自己的奶奶跟娘也是這樣,但就是有種……
如果她是以小姐的身份長大,現在應該已是某戶人家的夫人,人生最大的盼頭大概也就是生兒子,萬一丈夫婚後不喜歡他,或原本喜歡她,但隨時光過去,色衰愛弛,娶了一房又一房的姨太,她卻受限於千金教育,隻會繡繡花,讀讀書,那太可怕了。
冊雲伸手按了按她皺起來的眉心,給她倒了一杯春茶,「比起嫁得門當戶對,當少奶奶,能做事,還是做自己喜歡的事,那才叫真富貴。」
初雪呆呆地看著他。
她好像有點懂冊雲想跟她說什麽了。
「想想看,你會做的事情,跟做的好的事情,這些年來,你是被逼著吃苦,還是真心喜歡,所以能忍受其苦?」
初雪看看自己的掌心,粗糙,繭子,還有一些燙傷跟刻刀不慎留下的疤痕,難看是真的很難看,可是……經她雙手而成的筆墨,已經是一品。
兩年前,她開始做朱砂墨,進貢到京城,成了皇帝批奏章用的。
這種事情不會昭告天下,可是她很開心,那次,為了讓墨濃輕走,她在搗杵上加倍用心,掌心起了一個又一個黃豆大小的水泡,痛得她咬牙,但就是不肯縮減半點功夫,上藥纏起布後又繼續搗杵,爹爹說,她可是杜家百年來最年輕的禦墨作手。
她的水泡足足快半個月才好,一旦碰到水更是疼得不行,可是,她真的很驕傲,她是富貴人家的孩子,可是,她做到了別人家孩子做不到的事。
這些傷疤跟繭子恐怕一輩子都不會消,但……
「討厭自己的手嗎?」冊雲問她。
初雪怔了怔,一時之間無法回答。
真奇怪,每次不管她在鑽什麽牛角尖,他總能很快發現,然後給她開扇門,讓她走出那個地方。
就在一會兒之前,她還覺得自己的手難看,現在卻覺得自己的手漂亮得天下無雙。
族妹說,聽說江南春光極美,想遊湖看這初春顏色。
於是她叫來琴閣的遊湖畫舫,上麵除了服侍的仆人還有琴師數名,茶水幹果,江南的富貴小店一一奉上,琴娘們映著這湖光山色,彈著波瀾壯闊的曲子,杜秋滿自然大力稱讚這江南美景,銀荷沒多說話,不過初雪看得出來,她這族妹眼睛很亮,嘴角邊上還有一點點笑,看來是真心喜歡。
當然,如果她這少根筋的都看得出來,冊雲自然也看出來了。
這緣湖跟一般湖泊有些不同,春天時煙波彌漫,加上時有濃霧,眼前所及山色淡,湖色淡,一如水墨畫,喜歡的人少,嫌無趣的人多,一直要到夏秋二季,圓湖恢複豔山豔水之色,遊客才漸增。
冊雲說:「沈銀荷能欣賞緣湖的山水墨色,倒也難得。」
外人聽起來不過簡單幾句,但初雪跟他相處十幾年,知道這幾句話已經算是極大的讚美。
她看了看冊雲,又看了看族妹,想了想,問:「你覺得這銀荷特別?」
「我都說了,是‘難得’。」
「跟特別有什麽不同?」
「難得可以有幾個,特別隻會有一個。」冊雲又是一副看小孩子的神情,「懂了嗎?」
知道那是「幾個」,而不是「一個」,初雪莫名感到一些放心,便沒有繼續這個問題。
畫舫行至湖中,此時將望過去,隻有山,沒有岸,一片蒼茫,後來銀荷跟琴師借了位,彈了一段長江曲。
初雪常聽曲兒,自然知道銀荷這曲子彈得紮實,也不知道花多少時間練來的,又見她手上戴著指套,知道那指套不能彎,套口又圈得緊,真不知道她怎麽受得了。
杜秋滿見這三公子看著自己女兒,頗為得意說:「銀荷從小習琴,怕手指弄粗了,總是戴著指套,練起來分外辛苦。」
講完不由分說地拉過銀荷,讓初雪瞧瞧女兒的手。
纖纖十指,白嫩得像青蔥似的,初雪脫口而出,「真漂亮。」
「是吧。」杜秋滿頗得意,「這姑娘家,絕對不能做粗重的事情,免得將來夫家不喜歡,我連字都不敢讓她多寫,怕筆拿久了,手會長出繭子。」
初雪想起自己的手,一樣是姑娘家,跟銀荷卻是天壤之別。
五歲起她就製筆做墨,每天一時辰,六歲開始習字,五張大字兩張小字,手心粗,手指上也有筆繭,騎馬打獵握韁拿弓,更把手磨得跟男孩子似的。
看著銀荷白白嫩嫩的手掌,初雪第一次有種羨慕的感覺。
原來,那就是姑娘家的手……
晚飯過後,她跟冊雲在花園品茗賞月,講起這件事情,因為她太認真了,倒是換來他一頓好笑,「手是拿來做事的,為了保持漂亮而什麽都不做,豈不是浪費。」
「女孩子家的手,那樣真的很漂亮啦。」
「羨慕?」
她別扭了一下,承認了。
她已經是個十六歲的大姑娘了,以前對男女之事還不太懂,可是近一兩年,她有時候也會小小的幻想一下自己穿上絲裙小襖,頭插發釵的模樣,穿繡鞋,抹胭脂,當一下千金小姐……
「呐,你不覺得,姑娘家還是要有姑娘家的樣子比較好嗎?銀荷整個人都是香的。」
「從不覺得。」
「你早上明明就看了銀荷好幾眼。」
冊雲好整以暇地看著她,「那你早上又看著我做什麽?」
初雪被他問得語塞,又不想承認自己早上就是想知道他到底要看銀荷多少眼,所以才一直數。
她太了解冊雲,這種事情講出來隻會讓他覺得好笑。
銀荷讓他覺得難得有優雅,自己卻隻能讓他發笑,她才不要讓他知道呢。
「倒茶。」
聽得自家公子大吼,站在亭子外的小冬連忙進來伺候。初雪往嘴巴塞了口玫瑰糕,嚼嚼嚼,假裝沒聽到。
月明星稀,冊雲臉上出現了淡淡的笑意,「你羨慕沈姑娘,不過照我看,沈姑娘還羨慕你呢。」
初雪頗有懷疑,「我有什麽好羨慕?」
「沈姑娘跟生香一樣,因為是名門千金,所以注定隻能當漂亮的籠中鳥,婚前在家中端養著,婚後,趕緊給夫家生孩子,說好聽是傳承香火,實際上是穩定自己的地位,一旦年輕小妾進門,人生的喜悅大概也隻剩下等孩子長大,誠實來說,一點都不好,你能想象杜初雪這一輩子的希望就是看著肚皮,希望生的是兒子,然後等著兒子長大,等著兒子生孩子,等著孫子喊你奶奶嗎?」
初雪突然有種惡寒,這——雖然千金皆如此,自己的奶奶跟娘也是這樣,但就是有種……
如果她是以小姐的身份長大,現在應該已是某戶人家的夫人,人生最大的盼頭大概也就是生兒子,萬一丈夫婚後不喜歡他,或原本喜歡她,但隨時光過去,色衰愛弛,娶了一房又一房的姨太,她卻受限於千金教育,隻會繡繡花,讀讀書,那太可怕了。
冊雲伸手按了按她皺起來的眉心,給她倒了一杯春茶,「比起嫁得門當戶對,當少奶奶,能做事,還是做自己喜歡的事,那才叫真富貴。」
初雪呆呆地看著他。
她好像有點懂冊雲想跟她說什麽了。
「想想看,你會做的事情,跟做的好的事情,這些年來,你是被逼著吃苦,還是真心喜歡,所以能忍受其苦?」
初雪看看自己的掌心,粗糙,繭子,還有一些燙傷跟刻刀不慎留下的疤痕,難看是真的很難看,可是……經她雙手而成的筆墨,已經是一品。
兩年前,她開始做朱砂墨,進貢到京城,成了皇帝批奏章用的。
這種事情不會昭告天下,可是她很開心,那次,為了讓墨濃輕走,她在搗杵上加倍用心,掌心起了一個又一個黃豆大小的水泡,痛得她咬牙,但就是不肯縮減半點功夫,上藥纏起布後又繼續搗杵,爹爹說,她可是杜家百年來最年輕的禦墨作手。
她的水泡足足快半個月才好,一旦碰到水更是疼得不行,可是,她真的很驕傲,她是富貴人家的孩子,可是,她做到了別人家孩子做不到的事。
這些傷疤跟繭子恐怕一輩子都不會消,但……
「討厭自己的手嗎?」冊雲問她。
初雪怔了怔,一時之間無法回答。
真奇怪,每次不管她在鑽什麽牛角尖,他總能很快發現,然後給她開扇門,讓她走出那個地方。
就在一會兒之前,她還覺得自己的手難看,現在卻覺得自己的手漂亮得天下無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