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建打個飯用的時間都比一般人久,差不多半個多小時才回來。
把飯往付誌眼前一遞:“別忙了,先吃飯。”
胃不好的人就該按時按點,付誌這人其實沒人盯著也不行。
後者接過之後說了句謝謝,打開飯盒蓋瞬間愣了一下:“這是咱食堂的飯?”
騙鬼啊!
那位大叔連青菜都能炒成黑色的。
辛建裝模作樣的笑了笑:“先嚐嚐好吃不。”
付誌打量了半天,確認這飯應該是能吃,才猶豫的嚐了一口。
“怎麽樣?”
“不錯……”
語氣很遲疑,雖然有點可笑,但是付誌還是問了一句:“這總不是你做的吧?”
“怎麽可能。”
不要說辛建的廚藝付誌本來就領教過,就是他真的想做,這麽點時間也來不及啊。
他揚了下嘴角:“是我最近新發現的一家餐館,覺得菜不錯,特地買了份蓋飯給你嚐嚐。”
付誌不怎麽信:“新開的?”
“不是,是咱們一直沒發現。”
胡扯……
因為倆人都比較鄙視和嫌棄食堂的飯,除了中午時間比較緊張,晚上下了班他倆基本上吃完了檢察院附近的大小胡同和街道。
幾乎沒有倆人沒吃過的飯館。
這菜色明顯不是平時吃過的水準。
看出來付誌不信,辛建卻沒繼續解釋,他還是催付誌趕緊吃,順手給倒了一杯水。
吃完了,他甚至要幫付誌洗碗。
不過被對方很幹脆的拒絕了。
“行了,你的良心別一次性用完,再嚇著我……”
突然這麽殷勤總覺得非奸即盜,特別是辛建這種從來不肯吃虧的算計性格,指不定這頓飯吃完了要付出什麽代價。
辛建對於付誌的戒備表情有點玩味的挑了下眉角,不過也沒堅持,任由對方把自己的也拿去洗了。
第4章
付誌整理出來的卷宗,最大的問題是在棄屍時間。
按照嫌疑人自己的供述,他在處理屍體之後陸續在四個小時之內完成了棄屍,但是棄屍的時間跟兩個證人的口供都對不上。
其實,這已經不影響案件的訴訟了。
畢竟犯罪事實已經是如此明確,凶器和動機也都沒有問題。
辛健大概看了一眼卷宗,覺得問題不大,倒是付誌很堅持。
“有疑問還是搞清楚比較好。”
當時他說了這麽一句,就拿起電話約提訊的時間了。
明明是辛健的案子,但是他顯得比主訴的人還要積極,辛健在旁邊看著,沒說話,隻是任由他約了時間。
剛好下午ok,吃了中午飯兩人就去看守所了。
嫌疑人叫嶽京,住在本地郊區,他跟被害人崔城城是經過朋友介紹認識的,交往了三年的時間。去年嶽京把崔城城安排進了自己工作的工廠,並且買了一棟二手房準備年底結婚,在外人看來,嶽京跟崔城城的感情一直很穩定,很多人都沒想通怎麽突然之間會變成這樣。
辛健和付誌看著嶽京被帶出來的時候,彼此看了一眼。
嶽京是個殘疾人。
走出來的時候,一瘸一拐的不是很方便。
辛健看到他坐下,才拿起卷宗,示意的看了嶽京一眼:“嶽京,我們是檢察院的,需要你將案發的經過再交代一次。”
坐在訊問欄裏的男人抬起頭,表情很麻木:“我已經交代的很清楚了。”
一個案子,光訊問就要進行五六次,象這種案子,大概不會低於十次。
一遍一遍的重複。
“再說一遍。”
語氣沒有帶著任何的感情成分,辛健還是跟平時一樣的平淡。
倒是付誌拿著記錄的筆看著嶽京,腦海中不可避免的回想起卷宗裏的案發過程。
在外人看來很般配的一對情侶,實際上卻存在著很多的問題,崔城城本來是個什麽都不懂的鄉下女孩,跟嶽京認識之後就將對方看做自己的依靠,百依百順。直到她跟嶽京說想找一份工作減輕生活的壓力,嶽京把她介紹到了自己的服裝廠做車間辦公室的秘書,然後,最常見的故事橋段,崔城城跟車間主任之間開始有流言傳出來,一開始嶽京不願意相信,還跟人起過衝突,但是後來說的人多了,漸漸他也感覺到了不對勁,就跟崔城城之間開始有所爭吵。
殺害崔城城那天,就是對方的生日,他部署了一個多星期,將崔城城帶到了兩個人租住的公寓,在給對方吃下毒藥之後勒死,然後分屍棄屍。
之後他甚至若無其事的回到了單位上班,直到被警方訊問。
在卷宗之中顯得很冷血殘酷的凶手,其實長的並不算凶殘,個子不矮有點偏黑,看起來還算是健壯,但是明顯文化水平不是很高,對於自己的犯罪事實並沒有多做解釋,他的口供卷裏,最後很幹脆的說了一句:“給我個死*吧。”
直到現在,他還是這句話。
抬起頭看著辛健,嶽京麻木的開口:“我是死*吧?”
但是坐在他對麵的兩個人並沒有回答他,辛健還是照例將他的身份和地址信息核對清楚,然後就是又一遍重複凶案過程。
隻是這一次,嶽京卻沒有配合:“過程我說了很多遍了,今天我說點不一樣的吧。”
他苦笑了一下:“我跟城城認識的時候,她特別單純。什麽都不懂,我說什麽她都聽,那時候我們鎮上出來的人也不多,我偶爾回家裏,都被說是在市裏打工的,拿回去的錢多,人人都說我有本事。城城是我嫂子給我介紹的,我倆談了半年,我就把她接到這邊了,她說自己這輩子沒住過這麽好的房子,沒見過這麽多車。”
最常見的情節,最沒有什麽深度的故事。
辛健沒有打斷他,隻是看了一眼旁邊專心記錄的付誌。
“去年初,我倆認識了一個叫袁胖子的人,他說要在這邊投資做生意,但是還缺個人跟他合作,我本來沒什麽興趣,但是城城覺得這個生意肯定能賺大錢,所以我拿了所有的積蓄出來,誰知道那人就是個騙子,拿了我們所有錢就跑了。城城後來在家裏一直哭,說自己太笨了,我跟她說沒關係,錢沒了還能再賺。”
說到這裏,嶽京的表情竟然還有些向往,或許是想起了當年兩個人相伴的生活。
不過,如果故事一直是這麽溫馨的風格,大概他現在也不會坐在這裏了……
“可是那次的事,我不僅拿出了自己的所有存款,還欠了好多錢,我怕城城繼續自責,就沒跟她說,自己在外麵偷偷接活,給人跑貨,結果就那麽倒黴,有天下雨沒看清楚路,被車撞了。雖然後來人家陪了一筆錢,但是腿就這麽廢了。”
嶽京抬頭看著辛健:“我當時覺得天都塌了,一個大老爺們兒,以後走路就是個跛子。”
“我以為我這輩子就這麽完了……但是城城跟我說她不介意,她說別說我就瘸了腿,就算胳膊都沒了,她也一輩子都跟著我。”
嶽京的聲音有點哽咽,他停了很長時間,手銬晃動的聲音在房間裏很明顯,他抬手擦了一下眼角:“後來我就想,瘸了也沒關係,隻要我還能幹活,就還能養活她。所以我經常在廠裏加班,人家幹到六點我幹到十點,廠裏經理看我勤奮,也沒把我辭了。但是因為平時工作的太累,回家的時候連飯都吃不了兩口就睡死了,城城看我做得這麽辛苦,就主動說也想工作,分擔一點是一點。我這輩子,最後悔的就是當初聽了她的話……”
後麵的故事,已經沒什麽意外了。
重複了幾次的過程又一次被複述了一次,嶽京說到後麵的時候,一邊說一邊在哭。
“你們說,為什麽她就這麽變了?啊?幾年的感情,我為了她連腿都廢了,為什麽她就這麽容易的跟那個狗屁主任上了床?我對她這麽好,還不如一個有老婆的老頭子?啊?”
嶽京的情緒後麵變得很激動,要靠法警把他強壓在椅子上。
辛健皺了下眉:“因為她變心,你就把她殺了然後分屍?”
“是她對不起我!”
咬牙切齒的低吼出這句話,嶽京死死的握著雙拳:“她對不起我!我就他媽的不該把她帶出來。”
第5章
本來是想把案件當中的疑點問清楚,結果卻一無所獲。
從看守所走出來的時候,付誌點了一根煙,辛健在後麵看著他,覺得他情緒不對。
“怎麽不說話?”
付誌在前麵咬著煙回過頭:“我本來話就不多。”
這倒是實話,平時若不是因為跟辛健在一起,他一天大概也說不上二十句。
視線沒在辛健身上停留太久,付誌回過頭長出了一口氣:“幹這行,這些故事聽了沒有一百也有八十,說的沒煩聽的也煩了,為什麽還會有這麽多人為了這些理由再而三的去犯法?”
無論多可憐,多值得同情,終究走上的是一條不歸路。
這是一個怪圈,知道是錯的,還要錯的萬劫不複。
辛健的表情很複雜:“很少見你這麽感慨。”
正如他自己說的,畢竟聽的太多了,已經沒有了那份一般人容易引起的情緒變化。
付誌聞言笑了一下,卻有點自嘲:“我最近大概有點毛病。”
他又抽了兩口煙然後扔到地上踩熄,沒吭聲的上了車。
回到院裏,辛健又被叫去開會,付誌沒過多久就鎖了辦公室,一個人出去了。
關了手機。
乘著公車,看著窗外一路的車流行人,表情有點茫然。
他先到了電影院,隨便買了張最近場的票,看了半個小時發覺實在沒什麽意思,這個時間本身影院的人就少,零零散散幾個人,關注的重點似乎還不在電影上,覺得無趣,他中途就出場了。
然後在電影院旁邊的小吃店裏要了一份炒米粉。
味道還是熟悉的那個味道,隻是價格已經比最初他跟辛健到這裏吃的時候貴了不少,他吃了幾口覺得胃口不大,猶豫了一下還是剩下了。
出門,沿著街邊一路閑逛。
這個地方他其實來過很多次,基本上都是跟辛健來的。
離檢察院有三站地,如果不是對方說,他大概自己都找不到這塊。好像是因為辛健以前跟人常來,在這邊辦了張卡,不用反正也是浪費,所以每次都是下了班倆人約好了時間過來,看完電影順便就在那家店裏要點東西吃。
夏天會出一款不錯的杏仁露。
不過現在這個時節,想吃也沒的賣。
付誌一邊走,一邊忍不住又掏出煙來抽,路邊的東西都很熟悉,甚至就連攤位似乎都沒怎麽變化。
總覺得跟辛健認識了很久。
卻原來也不過如此。
人的記憶就是這麽莫名其妙的東西,有些人認識了十幾年象十幾天,有些人明明也沒多久,卻跟半輩子一樣。
溜達到車站,付誌還是上了公交車,不過沒回院裏,而是去了城北的一個公園。
門票還是那麽幾塊錢,他說買一張票的時候,賣票的阿姨還同情的看了他一眼,搞的付誌有點鬱悶。
果然會在白天一個人逛公園的,不是失戀就是失業。
但其實,這裏是以前他最喜歡來的地方。
在認識辛健之前。
他小的時候家裏後麵有個後山,放學或者放假基本上就是一群人在山上摸爬滾打,接觸的土和樹比人還多,所以最初到了這種大城市,他是有點不適應的。
這公園被開發的程度不算高,有些地方,會讓他想起家裏。
所以他以前特別喜歡來。
到了周末的時候,自己帶點飲料,蹲在路邊看那些大爺大媽們打拳閑逛都能看一天。
不過今天時間不對,人沒那麽多。
偶爾路過幾對,也都是你儂我儂的情侶。
其實,付誌自己也不知道這是怎麽了……
嶽京的事對他來說本來就不能算什麽事,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殺人分屍,這案子的結果根本不需要討論。
但是他心裏很不舒服。
情殺這種他以前表示的很無謂的案子,曾幾何時竟然也能讓他這麽感慨了。
想起之前嶽京說的那句後悔,他眼底的神色就沉幾分。總是有人說,這世上沒有後悔藥。下了決定,你就得承受後果,如果早知道,誰都會選擇避開風險。
付誌很畏懼後悔。
一直在外麵遊蕩到了晚上才回檢察院,付誌打開手機的時候,短信差點卡的他手機死機。
有王姐的,有李磊的,還有處長和辛健的。
事情就是這樣,你在檢察院裏的時候吧,一上午連通電話都沒有,隻要你不在,全世界都是找你的人。
付誌挨個短信都回了,多數都跟工作相關,隻有辛健那條沒明確的說到底是什麽事,隻是簡短的一句話:開機給我電話。
猶豫了一下,他還是把手機放回了兜裏。
這個時間,院裏人都走的差不多了,樓道裏有點黑,他本來想直接回宿舍,考慮了一下還是想先回辦公室拿點東西。
然後剛進大廳,就看見了靠在樓梯邊抽煙的辛健。
有點意外,他揚了揚眉:“你怎麽在這兒?”
辛健看了他一會兒,然後抽口煙:“不然呢?也搞失蹤?”他這話說的有點嗆,不過付誌已經習慣了:“你是代表人民來審判我的?”
“隻是代表處長表達下不滿。”
臉上揚著笑容,眼底卻沒什麽笑意,辛健一邊抽煙一邊跟在付誌身後:“去哪兒了?”
“沒什麽,就在外麵溜達了一會
把飯往付誌眼前一遞:“別忙了,先吃飯。”
胃不好的人就該按時按點,付誌這人其實沒人盯著也不行。
後者接過之後說了句謝謝,打開飯盒蓋瞬間愣了一下:“這是咱食堂的飯?”
騙鬼啊!
那位大叔連青菜都能炒成黑色的。
辛建裝模作樣的笑了笑:“先嚐嚐好吃不。”
付誌打量了半天,確認這飯應該是能吃,才猶豫的嚐了一口。
“怎麽樣?”
“不錯……”
語氣很遲疑,雖然有點可笑,但是付誌還是問了一句:“這總不是你做的吧?”
“怎麽可能。”
不要說辛建的廚藝付誌本來就領教過,就是他真的想做,這麽點時間也來不及啊。
他揚了下嘴角:“是我最近新發現的一家餐館,覺得菜不錯,特地買了份蓋飯給你嚐嚐。”
付誌不怎麽信:“新開的?”
“不是,是咱們一直沒發現。”
胡扯……
因為倆人都比較鄙視和嫌棄食堂的飯,除了中午時間比較緊張,晚上下了班他倆基本上吃完了檢察院附近的大小胡同和街道。
幾乎沒有倆人沒吃過的飯館。
這菜色明顯不是平時吃過的水準。
看出來付誌不信,辛建卻沒繼續解釋,他還是催付誌趕緊吃,順手給倒了一杯水。
吃完了,他甚至要幫付誌洗碗。
不過被對方很幹脆的拒絕了。
“行了,你的良心別一次性用完,再嚇著我……”
突然這麽殷勤總覺得非奸即盜,特別是辛建這種從來不肯吃虧的算計性格,指不定這頓飯吃完了要付出什麽代價。
辛建對於付誌的戒備表情有點玩味的挑了下眉角,不過也沒堅持,任由對方把自己的也拿去洗了。
第4章
付誌整理出來的卷宗,最大的問題是在棄屍時間。
按照嫌疑人自己的供述,他在處理屍體之後陸續在四個小時之內完成了棄屍,但是棄屍的時間跟兩個證人的口供都對不上。
其實,這已經不影響案件的訴訟了。
畢竟犯罪事實已經是如此明確,凶器和動機也都沒有問題。
辛健大概看了一眼卷宗,覺得問題不大,倒是付誌很堅持。
“有疑問還是搞清楚比較好。”
當時他說了這麽一句,就拿起電話約提訊的時間了。
明明是辛健的案子,但是他顯得比主訴的人還要積極,辛健在旁邊看著,沒說話,隻是任由他約了時間。
剛好下午ok,吃了中午飯兩人就去看守所了。
嫌疑人叫嶽京,住在本地郊區,他跟被害人崔城城是經過朋友介紹認識的,交往了三年的時間。去年嶽京把崔城城安排進了自己工作的工廠,並且買了一棟二手房準備年底結婚,在外人看來,嶽京跟崔城城的感情一直很穩定,很多人都沒想通怎麽突然之間會變成這樣。
辛健和付誌看著嶽京被帶出來的時候,彼此看了一眼。
嶽京是個殘疾人。
走出來的時候,一瘸一拐的不是很方便。
辛健看到他坐下,才拿起卷宗,示意的看了嶽京一眼:“嶽京,我們是檢察院的,需要你將案發的經過再交代一次。”
坐在訊問欄裏的男人抬起頭,表情很麻木:“我已經交代的很清楚了。”
一個案子,光訊問就要進行五六次,象這種案子,大概不會低於十次。
一遍一遍的重複。
“再說一遍。”
語氣沒有帶著任何的感情成分,辛健還是跟平時一樣的平淡。
倒是付誌拿著記錄的筆看著嶽京,腦海中不可避免的回想起卷宗裏的案發過程。
在外人看來很般配的一對情侶,實際上卻存在著很多的問題,崔城城本來是個什麽都不懂的鄉下女孩,跟嶽京認識之後就將對方看做自己的依靠,百依百順。直到她跟嶽京說想找一份工作減輕生活的壓力,嶽京把她介紹到了自己的服裝廠做車間辦公室的秘書,然後,最常見的故事橋段,崔城城跟車間主任之間開始有流言傳出來,一開始嶽京不願意相信,還跟人起過衝突,但是後來說的人多了,漸漸他也感覺到了不對勁,就跟崔城城之間開始有所爭吵。
殺害崔城城那天,就是對方的生日,他部署了一個多星期,將崔城城帶到了兩個人租住的公寓,在給對方吃下毒藥之後勒死,然後分屍棄屍。
之後他甚至若無其事的回到了單位上班,直到被警方訊問。
在卷宗之中顯得很冷血殘酷的凶手,其實長的並不算凶殘,個子不矮有點偏黑,看起來還算是健壯,但是明顯文化水平不是很高,對於自己的犯罪事實並沒有多做解釋,他的口供卷裏,最後很幹脆的說了一句:“給我個死*吧。”
直到現在,他還是這句話。
抬起頭看著辛健,嶽京麻木的開口:“我是死*吧?”
但是坐在他對麵的兩個人並沒有回答他,辛健還是照例將他的身份和地址信息核對清楚,然後就是又一遍重複凶案過程。
隻是這一次,嶽京卻沒有配合:“過程我說了很多遍了,今天我說點不一樣的吧。”
他苦笑了一下:“我跟城城認識的時候,她特別單純。什麽都不懂,我說什麽她都聽,那時候我們鎮上出來的人也不多,我偶爾回家裏,都被說是在市裏打工的,拿回去的錢多,人人都說我有本事。城城是我嫂子給我介紹的,我倆談了半年,我就把她接到這邊了,她說自己這輩子沒住過這麽好的房子,沒見過這麽多車。”
最常見的情節,最沒有什麽深度的故事。
辛健沒有打斷他,隻是看了一眼旁邊專心記錄的付誌。
“去年初,我倆認識了一個叫袁胖子的人,他說要在這邊投資做生意,但是還缺個人跟他合作,我本來沒什麽興趣,但是城城覺得這個生意肯定能賺大錢,所以我拿了所有的積蓄出來,誰知道那人就是個騙子,拿了我們所有錢就跑了。城城後來在家裏一直哭,說自己太笨了,我跟她說沒關係,錢沒了還能再賺。”
說到這裏,嶽京的表情竟然還有些向往,或許是想起了當年兩個人相伴的生活。
不過,如果故事一直是這麽溫馨的風格,大概他現在也不會坐在這裏了……
“可是那次的事,我不僅拿出了自己的所有存款,還欠了好多錢,我怕城城繼續自責,就沒跟她說,自己在外麵偷偷接活,給人跑貨,結果就那麽倒黴,有天下雨沒看清楚路,被車撞了。雖然後來人家陪了一筆錢,但是腿就這麽廢了。”
嶽京抬頭看著辛健:“我當時覺得天都塌了,一個大老爺們兒,以後走路就是個跛子。”
“我以為我這輩子就這麽完了……但是城城跟我說她不介意,她說別說我就瘸了腿,就算胳膊都沒了,她也一輩子都跟著我。”
嶽京的聲音有點哽咽,他停了很長時間,手銬晃動的聲音在房間裏很明顯,他抬手擦了一下眼角:“後來我就想,瘸了也沒關係,隻要我還能幹活,就還能養活她。所以我經常在廠裏加班,人家幹到六點我幹到十點,廠裏經理看我勤奮,也沒把我辭了。但是因為平時工作的太累,回家的時候連飯都吃不了兩口就睡死了,城城看我做得這麽辛苦,就主動說也想工作,分擔一點是一點。我這輩子,最後悔的就是當初聽了她的話……”
後麵的故事,已經沒什麽意外了。
重複了幾次的過程又一次被複述了一次,嶽京說到後麵的時候,一邊說一邊在哭。
“你們說,為什麽她就這麽變了?啊?幾年的感情,我為了她連腿都廢了,為什麽她就這麽容易的跟那個狗屁主任上了床?我對她這麽好,還不如一個有老婆的老頭子?啊?”
嶽京的情緒後麵變得很激動,要靠法警把他強壓在椅子上。
辛健皺了下眉:“因為她變心,你就把她殺了然後分屍?”
“是她對不起我!”
咬牙切齒的低吼出這句話,嶽京死死的握著雙拳:“她對不起我!我就他媽的不該把她帶出來。”
第5章
本來是想把案件當中的疑點問清楚,結果卻一無所獲。
從看守所走出來的時候,付誌點了一根煙,辛健在後麵看著他,覺得他情緒不對。
“怎麽不說話?”
付誌在前麵咬著煙回過頭:“我本來話就不多。”
這倒是實話,平時若不是因為跟辛健在一起,他一天大概也說不上二十句。
視線沒在辛健身上停留太久,付誌回過頭長出了一口氣:“幹這行,這些故事聽了沒有一百也有八十,說的沒煩聽的也煩了,為什麽還會有這麽多人為了這些理由再而三的去犯法?”
無論多可憐,多值得同情,終究走上的是一條不歸路。
這是一個怪圈,知道是錯的,還要錯的萬劫不複。
辛健的表情很複雜:“很少見你這麽感慨。”
正如他自己說的,畢竟聽的太多了,已經沒有了那份一般人容易引起的情緒變化。
付誌聞言笑了一下,卻有點自嘲:“我最近大概有點毛病。”
他又抽了兩口煙然後扔到地上踩熄,沒吭聲的上了車。
回到院裏,辛健又被叫去開會,付誌沒過多久就鎖了辦公室,一個人出去了。
關了手機。
乘著公車,看著窗外一路的車流行人,表情有點茫然。
他先到了電影院,隨便買了張最近場的票,看了半個小時發覺實在沒什麽意思,這個時間本身影院的人就少,零零散散幾個人,關注的重點似乎還不在電影上,覺得無趣,他中途就出場了。
然後在電影院旁邊的小吃店裏要了一份炒米粉。
味道還是熟悉的那個味道,隻是價格已經比最初他跟辛健到這裏吃的時候貴了不少,他吃了幾口覺得胃口不大,猶豫了一下還是剩下了。
出門,沿著街邊一路閑逛。
這個地方他其實來過很多次,基本上都是跟辛健來的。
離檢察院有三站地,如果不是對方說,他大概自己都找不到這塊。好像是因為辛健以前跟人常來,在這邊辦了張卡,不用反正也是浪費,所以每次都是下了班倆人約好了時間過來,看完電影順便就在那家店裏要點東西吃。
夏天會出一款不錯的杏仁露。
不過現在這個時節,想吃也沒的賣。
付誌一邊走,一邊忍不住又掏出煙來抽,路邊的東西都很熟悉,甚至就連攤位似乎都沒怎麽變化。
總覺得跟辛健認識了很久。
卻原來也不過如此。
人的記憶就是這麽莫名其妙的東西,有些人認識了十幾年象十幾天,有些人明明也沒多久,卻跟半輩子一樣。
溜達到車站,付誌還是上了公交車,不過沒回院裏,而是去了城北的一個公園。
門票還是那麽幾塊錢,他說買一張票的時候,賣票的阿姨還同情的看了他一眼,搞的付誌有點鬱悶。
果然會在白天一個人逛公園的,不是失戀就是失業。
但其實,這裏是以前他最喜歡來的地方。
在認識辛健之前。
他小的時候家裏後麵有個後山,放學或者放假基本上就是一群人在山上摸爬滾打,接觸的土和樹比人還多,所以最初到了這種大城市,他是有點不適應的。
這公園被開發的程度不算高,有些地方,會讓他想起家裏。
所以他以前特別喜歡來。
到了周末的時候,自己帶點飲料,蹲在路邊看那些大爺大媽們打拳閑逛都能看一天。
不過今天時間不對,人沒那麽多。
偶爾路過幾對,也都是你儂我儂的情侶。
其實,付誌自己也不知道這是怎麽了……
嶽京的事對他來說本來就不能算什麽事,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殺人分屍,這案子的結果根本不需要討論。
但是他心裏很不舒服。
情殺這種他以前表示的很無謂的案子,曾幾何時竟然也能讓他這麽感慨了。
想起之前嶽京說的那句後悔,他眼底的神色就沉幾分。總是有人說,這世上沒有後悔藥。下了決定,你就得承受後果,如果早知道,誰都會選擇避開風險。
付誌很畏懼後悔。
一直在外麵遊蕩到了晚上才回檢察院,付誌打開手機的時候,短信差點卡的他手機死機。
有王姐的,有李磊的,還有處長和辛健的。
事情就是這樣,你在檢察院裏的時候吧,一上午連通電話都沒有,隻要你不在,全世界都是找你的人。
付誌挨個短信都回了,多數都跟工作相關,隻有辛健那條沒明確的說到底是什麽事,隻是簡短的一句話:開機給我電話。
猶豫了一下,他還是把手機放回了兜裏。
這個時間,院裏人都走的差不多了,樓道裏有點黑,他本來想直接回宿舍,考慮了一下還是想先回辦公室拿點東西。
然後剛進大廳,就看見了靠在樓梯邊抽煙的辛健。
有點意外,他揚了揚眉:“你怎麽在這兒?”
辛健看了他一會兒,然後抽口煙:“不然呢?也搞失蹤?”他這話說的有點嗆,不過付誌已經習慣了:“你是代表人民來審判我的?”
“隻是代表處長表達下不滿。”
臉上揚著笑容,眼底卻沒什麽笑意,辛健一邊抽煙一邊跟在付誌身後:“去哪兒了?”
“沒什麽,就在外麵溜達了一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