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女生被一個性感帥氣的男人天天用這種超真誠的口氣說“我愛你”,就算理智上說過千百次別相信愛的謊言,也會慢慢同意——他愛我,有一點點真。


    所以當向晚晚醒來,再度發現他躺在她床上時,她沒發火,隻是輕手輕腳下床,趴在枕畔看著他的睡顏。因為她相信他說的——“我半夜醒來的時候看見你在身邊,會比較安心。”


    她相信他所說,有很長一段時間半夜醒來,他會想起那個西門町之約,會一個人騎著摩托車在淩晨的西門町來回,也相信那個被拋棄的落寞感覺,讓他嚴重心慌。


    她相信他說,他願意為她改變自己,她現在不愛沒關係,他會慢慢讓她愛上他,不管難度多高,他是個樂於挑戰的男人。


    她信他,越信越多。


    看著他濃密的雙眉,所有人都說他的眼睛深邃,最能勾引女人,但她最喜歡的,卻是他的耳朵,也許是因為他用那耳朵曾傾聽了她是心聲……


    所以硬要問,她是從哪裏、從什麽時候開始對方英雄有好感?她會回答,“從他的耳朵,從國中畢業典禮那天開始。”


    向晚晚伸手,從枕頭下方摸出禦守,那是她十六歲那年,方英雄為她考試而準備的,帶著它,從此她不管考試、做事都很順利,它成了她的幸運符。若真要問,這七年當中她有沒有把方英雄徹底拋諸腦後?實話是——並沒有。


    把禦守輕輕放進抽屜裏頭,她起身離開房間,進廚房為他準備早餐。


    宣傳期過去,照理說應該比較不忙,但他是勞碌命,剛停下宣傳,就開始為新人作詞作曲,並準備下一張新唱片的發行。


    秦秘書說,如果簽下電影合約,方英雄將從年底開始一路忙到明年年中,再然後,接下來的演唱會將讓他荷包滿滿,卻也擠不出時間做新唱片,這同樣意味著她將有忙碌的一整年,雖然她的忙和他相比較,隻能算小巫見大巫。


    她弄了個精力湯,和廚師烤好的五穀雜糧麵包一起放進托盤,進房。


    方英雄已經醒來,正拿著一本畫冊塗塗抹抹。


    “在做什麽?”


    他衝著她笑了笑,下巴上未刮的胡髭更添性感味道。


    向晚晚把托盤放在桌邊,趁機瞄了他的畫冊一眼。那個筆觸……她想起很久以前黑板上的三幅畫。原來那是他自己畫的,她還以為他花錢找人製造浪漫。


    “畫得不好嗎?”


    她沒回答,拿起精力湯,一人一杯。為了省去廚師的麻煩,她養出和他一樣的清淡口味。有人說,味蕾的最長記憶是三個月,那麽對愛情的最長記憶呢?


    “昨天晚上你不知道作了什麽好夢,笑得很像天使,我看了很久,本來想畫下來的,可是實在太想睡了,隻好早上起來趕工。”他提起作畫的動機。


    胡說,她被生活磨得很世俗,哪有像天使的時候?


    向晚晚拿過畫冊,他沒拒絕,她一頁頁往前翻,當她翻到十個、二十個、上百個向晚晚時,感動浮上心田。這畫冊證明了他的思念,很深。


    “我十五歲生日,黑板上的畫是你畫的?”她要他親口確定。


    “對,我在淩晨一點偷溜進你們校園,幸好沒被發現,你們學校的校警很鬼,我得和他玩捉迷藏。”


    她低下眉眼,剝開一塊麵包,輕聲問:“我始終弄不懂,你為什麽喜歡我?”


    “我也不知道,隻記得第一次遇見你的那天手氣很順,打香腸打得老板快翻臉,然後我看見你,隻有一眼,我就知道,你是我要的那個女生。然後我卯足力氣追你,可是越追,你卻對我越討厭。”


    “你用的方法很糟。”她實話實說。


    “真的嗎?那現在呢?你喜不喜歡浪漫得不得了的氣球、鮮花和蛋糕?那是我從電視劇本上學來的,女主角看見那一幕,立刻同意嫁給我,浴室我們拍完最後一幕,戲殺青。”他明知故問。


    原來是劇本害的?不怪他,男人本來在愛當中就屬於後進化生物。“你把它們折合成現金給我,我會更感動一點。”


    “真現實。”他橫她一眼。


    “不現實怎會被你的高新引誘,簽下賣身契約?”


    “其實,我是故意的。”他莫名其妙迸出來的話,聽得她滿頭霧水。


    “故意?”


    “我知道你痛恨我送鑽石。”如果把鑽石直接甩到他臉上還不算痛恨的話,他不知道怎樣才算。


    “對,我痛恨。”那舉動讓她覺得自己是廉價女人。


    “可是我想,如果我送很庸俗、很昂貴的東西給你,等你慢慢累積、湊齊五千萬卻還不想離開時,我就知道,你有一點點愛上我了。”他又笑,亮亮的眼睛彎出一道清泉。


    他的笑才是天使!這個笑容讓他在演藝圈大紅大紫,讓少女及師奶都成為他西裝褲下的俘虜。


    向晚晚歎氣。也就隻有他會用這種方式測試人心!隻不過……他的“測試”讓她的感動成倍數增長。


    “喜歡我,有點辛苦對不?”她問。


    方英雄坦承,“對,簡直是吃盡苦頭!”


    “值得嗎?我並不漂亮。”


    在以前,少男的眼光爛一點沒話說,現今包圍在他身邊的都是大美女,沒道理他還分辨不出天鵝和醜小鴨的差異啊。


    “我又不是導演挑女主角,幹麽選漂亮?我要選,是選最喜歡的。”


    “我不算溫柔。”


    “溫柔女人看太多,不稀奇,真有迫切需要,我也隻要向晚晚的溫柔。”


    他把她拉到床邊,和自己並肩而坐,大大的頭靠在她小小的肩膀,吸氣,他戀上她身上傳出的淡淡馨香。


    “我這幾年沒有太大成就。”


    他蓬亂的頭發磨蹭著她的肩頸,有點癢也有點……心悸,他很愛靠在她身上,靠得她的肩膀變堅強,強得可以負擔他的重量。


    “我有說過,我對女強人情有獨鍾?”他在笑,咯咯笑著,笑得兩條長臂圈上她的腰際。


    又在性騷擾,但向晚晚沒推開。“有沒有想過,你要的隻是年少時一個沒有完成的夢想?”


    “想過。”


    “既然想過,就該認真分析,自己到底想要什麽。”所有熱的東西都會慢慢降溫,沒有道理他的夢會不變。會恒溫。


    “分析過了,答案出籠。”


    “是什麽?”


    “不管十八、二十八、三十八或五十八,你都是我要完成的夢,除非你也愛上我,不然我會一直作夢下去。我愛你,向晚晚。”他再度重申。


    這種回答哪個女人能免疫?


    她失笑。好吧,她同意,他愛她,不隻是一個多年前未完成的夢想。


    “辱罵偶像會不會被粉絲追打?”她想罵他笨蛋。


    “會,不過別擔心,我會擋在前麵保護你。”


    他將她抱緊,一個施力,把她抱進床鋪裏,翻身,將她壓在下方,然後,她發現他的某個親戚小弟正在叛逆期。


    他看住她,一瞬不瞬。


    她也看他老半天,然後,偏偏頭,笑說:“好吧。”


    “什麽東西好吧?”他翻到旁邊和她並躺,雙手支在後腦。


    “我允許你追求我。”這是官方正式公文,事實上他們已經暗度陳倉許久,隻是沒有正麵公開,就像兩岸尚未開放通商,早就有人偷跑。


    “真的假的?你不是騙我的吧?”她……答應了……這句話他等了好多年。方英雄猛地瞠大、放亮。


    “演戲是你的工作,不是我的。”


    向晚晚說著,忍不住低笑。隻是同意他追求,何必高興成這樣?多年曆練怎沒把這個男人變得世故狡點?


    “太棒了,我終於可以追向晚晚了!”他突然跳起來放聲大叫,展開雙臂、兩腳在床上亂蹦亂跳,然後向她撲過去,抱著她在床上翻滾。


    她被他弄得哭笑不得,偏偏他的力氣大,她反抗不了他。


    俯下身,他狠狠地吻住她的唇,像要把她嵌進身子裏似地,一下又一下、一遍又一遍,舍不得從她唇間、身邊撤退。


    他的激情帶動了某個器官的難以控製,他很想讓欲火繼續焚燒,又怕結果是她逃、他找,於是……他悶聲低喊,盡全力離開她的唇,努力把剛生根的情欲從她身上拔除。


    “厚!”他低吼。很傷身耶!


    呼吸紊亂的向晚晚忍不住低聲笑開。這次,他要扣誰的薪水?


    他對她非常好,好到讓她不踏實。


    難道愛情就是長這個樣子?隨時隨地的驚喜、隨時隨地的歡愉,隨時隨地都像個高高在上的公主,享受他無時無刻討她的歡心?


    在收到第三條價值不菲的鑽石項鏈時,向晚晚瞪他。“你繼續送吧,等我湊齊了五千萬新台幣,你就不能用合約綁我了。”


    方英雄卻帥帥滴回答,“到時候把你綁在我身邊的不算合約,是我的心。”


    他那樣信誓旦旦,好像自己是愛情收發站,隻要他願意,任何女人都逃不開他的魔力。


    於是,慢慢地,她愛上他,愛成自然。


    上個月,新戲開拍,她提著行李箱和他飛到上海,那是一部清末民初背景題材的電影,他穿著黑色長大衣、戴著一條白色圍巾,俊朗英挺的身影抹殺了記者的底片無數。


    他們下楊在當地的五星級飯店,現在兩人坐在沙發裏,還不是太晚,今天的工作提早結束,方英雄整個人呈現一種放空狀態,頭靠在她身上,手裏拿著遙控器東轉西轉。


    他身上有股淡淡的香煙味,是和他對戲的男演員留下來的,戲裏,男演員是臥老煙槍,而他是老煙槍的敵人,他們在煙霧彌漫中對話,他說:“每個人都有價,每個人都可以被收買。”


    “我覺得那句話耐人尋味。”她用手指畫著自己的掌心,天外飛來一句。


    “哪句?”他抓過她的手。她的指尖又細又長,適合彈鋼琴也適合拉小提琴。


    “每個人都有價,都可以被收買。你同意嗎?”


    “我同意。”他發現她黑色圍巾上的黃金別針了,那是一朵長莖玫瑰,是他送她的第一份生日禮物,她從來沒用過,但同意交往之後,她天天都戴著它。


    她說,那表示一種狀態,就和手術室前的燈一樣,燈亮著,代表他們的愛情通行無阻,燈暗下,代表時機不再。他說,這樣太危險了,萬一丟掉了怎麽辦?以防萬一,他要打造黃金桔梗、黃金鬱金香、黃金風鈴草,讓她隨時隨地保持在燈亮的狀態。


    她大笑,因為他的無賴和孩子氣。


    “真的嗎?連人的本性都可以收買?”向晚晚問。


    “對。”他點頭點得毫不猶豫。這是來自於他的經驗背景,金錢替老爸買到很多個老婆,買斷她們之間的嫉妒;金錢替他買到權勢、買到人脈,他想不出來,有什麽東西的金錢買不到的。


    “為什麽?”


    “你認為孝子會不會為了自己的前途,離開家鄉、離開父母親?會!因為他有他要追求的人生。”


    “你舉的例子真殘忍。”


    “你認為善良的人會不會為了養活自己,和窮人搶工作?你認為仁心仁術的好醫師,會不會為了讓自己活下去,利用職權把自己排在器官捐贈的第一名?”


    “你可以繼續殘忍下去。”她瞪他一眼。


    方英雄笑笑,下結論,“金錢可以買到任何東西,包括人的本性。”這個結論殘忍,卻是否極不了的事實。


    “那你認為自己價值多少?”向晚晚問。


    “兩百億。”他比出兩根指頭。


    “真昂貴!不曉得誰買得起?”她嘲笑他。


    “賣得起的人太少,但隻要看對眼,我樂意將自己免費贈送。”他偏過臉,在她頰邊落下一連串親吻。


    “這麽貴重的禮,我怎麽收得起?”她笑著推開他。


    “收得起、收得起,誰叫我不喜歡別人,偏偏喜歡你。”他死皮賴臉的賴在她身上。


    向晚晚垂下眉睫,說:“我還是想不透。”


    “想不透什麽?”


    “想不透我到底有什麽好?你這個值兩百億的男人,怎麽會看上我這個被五千萬綁住就跑不掉的女生?”


    方英雄笑開,吻從頰邊滑到她的嘴唇,一個用力啵吻後,說:“你又把事情想複雜了,你可不可以讓自己的腦袋簡單一點?”


    “難道別的女人不會這樣問?”她退開他,他臉上的自負讓人受不了。


    “我不知道別的女人會不會這樣問,但我相信,當我告訴某個女人,我喜歡她時,她滿腦子裏想的應該不是“為什麽他喜歡我”,而是“如何讓他更喜歡我”。”他不準自己被推開,手一拉,又把她兜進自己的懷裏。


    “你真有自信。”向晚晚低頭,望著環在自己腰間的手臂。自從正式同意他的追求,他就沒少拿一分身為男朋友的權利。


    “我的自負來自女人看我的眼光。”


    “是哦,不知道那些女人在想什麽?”她瞅他一眼。


    “問你一個問題。”


    “說啊。”


    “有兩個一模一樣的試管,我在裏麵放一模一樣的細胞,隻不過a試管放一顆、b試管放兩顆,若每三分鍾細胞分裂一次,b試管在五個小時之後充滿了細胞,請問a試管要多久的時間才會充滿?”


    “五小時等於三百分鍾,換句話講它會分裂一百次,充滿試管時有二的一百次方格組胞,我們隻要算出a試管在多長的時間裏麵會有二的一百次方格細胞就可以了。”


    “你看,你想複雜了。答案是五小時又三分鍾。”


    “你怎麽這麽快就算出來?”


    “我隻要讓a試管分裂出兩個細胞,就可以和b試管一樣,在五小時把細胞充滿試管,而a試管隻要三分鍾就可以分裂出兩個細胞,所以答案是五小時又三分鍾。”他攤攤手。


    向晚晚恍然大悟。自己果然是繞遠路追答案了!不服氣,她說:“我隻是以時間沒想到簡單方法,再考我一題。”


    “好。”他低頭想想。“三個好朋友去吃飯,結賬時,他們各拿出一千塊,共三千元交給侍者,老板找五百塊交給侍者,侍者在半途偷偷把兩百塊藏在自己的口袋裏,隻拿三百塊還給他們,於是一人分得一百塊。


    照理說,他們每個人拿一千找一白,所以隻出九百塊,共兩千七百元,加上侍者口袋裏的兩百塊,是兩千九百元,而老板收銀機理卻有三千元大鈔,請問一百塊跑到哪裏了?”


    這下子考倒向晚晚了,她怎麽算都算不出那一百元跑到哪裏去,不死心,她又拿下紙筆加加減減弄半天,才豎白旗投降。“我輸了,說吧,那一百元跑哪去?”


    “根本就沒有一百塊或兩千九百塊,他們拿出來的是三千元,老板收兩千五,侍者偷走兩百塊。”他笑望他的懊惱。


    “那是什麽眼神?想證明自己的腦袋比我好?”她嘟起嘴。


    “不是,是證明你習慣把事情複雜化。你會為了不存在的一百塊想半天,就會為了一些沒有意義的答案想十年。我為什麽會愛你?你有哪裏值得我愛?愛情會不會讓恩受傷害?這麽走下去是對是錯,有沒有後悔空間?你用一大堆問題塞在我們中間,以至於不敢放手去愛。其實,愛了就是愛了,沒有道理、沒有原因,跟著感覺走,就對了。”


    是這樣嗎?在他說服他愛她之後,又說服她該放手大膽愛上他?這樣算不算是貪心?可不管怎樣,他有一副好口才,這是事實。


    不過,俯首稱臣不是她的作風。


    “為什麽不說是你把事情看得太簡單?”


    “比如……”


    “不如你以為多數女人喜歡花,就送花給我,卻沒想過我是不是過敏體質、會不會對花粉過敏?我是不是個低調女生,情願把愛情收在心裏,而不是張揚地分享給全世界?比如你以為鑽石恒久遠,戀愛中的女人一定熱愛這種永恒象征,卻沒想過我會不會覺得這種禮物收得太沉重,會不會覺得自己不該攀上豪門?


    你總是憑直覺去做事,卻沒想過對方會不會接受得太勉強,這叫做——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她攤攤手,演說結束。


    他被批評了,卻噗哧一聲,笑得很帥。“聽起來,我好像有點霸道。”


    “不是一點點,是很多點。”


    “對不起。可是如果需要很多點霸道才能讓你愛上我,我願意。”


    “什麽我願意?你以為自己在說結婚誓詞嗎?”


    “這麽快?”他睜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著向晚晚。


    “什麽這麽快?”她被問得傻了,剛剛她有說什麽不得體的話嗎?


    “你提到結婚誓詞,想嫁給我了?”他拉起她的手,笑彎了眼。


    “你以為在拍戲嗎?才剛認識,三十分鍾之內就能直接跳到結婚進行曲?”她瞄他一眼。


    “這樣也不壞。”方英雄頭歪了,歪進她肩膀。


    沒見過比他更愛靠在女人肩上的男生……但她沒拒絕,也歪著頭和他相依偎,雖然他有點高,靠起來有點勉強,但他說了,如果霸道才能讓她愛上他,他願意。


    願意……好簡單的承諾,她甚至不知道該不該把它當成承諾,就已經被他的霸道勉強。


    愛他,她隻是嘴巴沒說,心裏,早已經開始想了吧。


    “晚晚,你愛上我了嗎?”他問。


    她沒回答。


    昨天拍戲收工太晚,回到飯店,方英雄立刻變成一灘爛泥。


    他脫完衣服就拉她上床,圈著她的腰,把她整個人收入懷裏。向晚晚以為他還有精力可以發泄,正準備大大訝異一番時,他睡了。


    沉靜安詳的睡容像個孩子,仿佛對這個世界有無限信任及安心……她拂開他的頭發,靜看他的臉,手指在他的五官上輕輕描劃。他是個好看的男人,真的。


    跟著他南北跑、國內外跑,那些尖叫的粉絲讓她明白這個男人有多搶手,想想,透過四方熒幕就能輕易愛上的男人,她二十四小時跟在他身邊,怎麽可能不愛?


    她早就愛上了,隻是不肯承認。


    對於愛情,她有恐懼症,爸爸的愛情太膚淺,累了母親的一世情緣,之後她們三姐妹打勾勾兼發誓要互相照顧彼此,再不讓任何愛情闖入她們之間、掠奪任何一個人。


    但,愛上了,怎麽辦?這個問題,她問過自己好幾遍。


    翻身背過他,她愁眉苦臉,不知道要怎麽對姐姐們說,也不知道要如何打破她們的信念,這是個頭痛問題,一個不適合在清晨拿出來為難自己的麻煩問題。


    腰間的手開始不安份,它輕輕滑上滑下,在她白皙平滑的肚子上劃圈圈,背後的男人肌肉開始變得緊繃。


    她知道,睡眠讓他養足了精神。


    他是個很有體力的男人,那個第一次,他盡力控製了,還是弄得她腰酸背痛。


    原以為在第一次過後,她可以得到長長的滿足睡眠,沒想到十分鍾不到,才辛苦工作完畢的男人便跑到浴室去衝冷水,回到床上躺下後,一、二、三……十秒過了,他又下床,在地毯上麵繞圈圈,像隻欲求不滿的小狗。


    假睡的她笑了,展開雙臂,將他迎入懷裏。


    他一問再問,確定她沒問題,才敢放心大膽地放任自己的情欲。


    然後,一次、兩次、三次……他整得她喘氣連連。


    她悶聲笑著,而他也悶聲說,“沒辦法,它罷工很多年,一旦重新啟動當然會……停不下來!”


    她聽完大笑,笑這個純情男人為她向晚晚關機那麽多年,也笑自己幸運,讓一個男人默默地愛過好多年。他的愛,不會像爸爸那樣輕易轉變吧。


    他的吻落在她肩背上,暖暖癢癢的,他的胡髭冒出來,輕輕刮過她的皮膚,帶起一陣騷動。


    轉過身,她勾住他的脖子,在他嘴唇貼上一吻,還來不及撤退,他便禮尚往來的送出一個熱情的法式舌吻,吻得她呼吸不順,吻得她頭暈目眩,吻得滿天星星對她閃爍光亮。


    來不及抗議自己才剛從黑夜來到白天,他又吻出了她滿天星辰。


    他的吻順著她的頸子下滑,滑進她胸口的丘壑,他一點一點為她燃火,一點一點把她的肌肉繃得和自己一樣緊,一點一點地,搜刮出她口中的呻吟。


    這個早上,空氣裏充滿旖旎。


    都不知道戰過幾回合了,向晚晚累到又想豎白旗。英雄總是讓她豎白旗,隻不過這回,手腳雖然還在她自己身上,卻沒有力氣可以支配,他把她抱在大腿上,身子像搖椅般向前向後,輕輕擺蕩。


    她喜歡這個動作,仿佛夏天的風,淡淡地從耳際拂過。


    這個他的習慣,做愛之後、一起洗澡,也許還會再走火一次,但他們從不在乎這個澡得洗多久,然後他們穿著純白浴袍,然後他坐在床緣,而她坐在他身上,然後他們像現在一樣,他當她的搖椅,前前後後,搖得她心安心定。


    “為什麽你喜歡當搖椅?”她問。


    “因為我喜歡被人抱在懷裏搖晃,所以我猜,你也會喜歡。”


    “你喜歡?”


    “對,我喜歡。”


    “為什麽喜歡?”


    “我對媽媽、對家的印象已經很淡了,但我記得靠窗的那張咖啡搖椅,記得媽媽常把我抱在懷裏搖搖晃晃,唱著歌、哄我睡覺。”


    “你媽媽有一副好歌喉嗎?”


    “有,她的聲音很軟很綿、一點甜、很多溫暖,像剛出爐的棉花糖,讓人想一嚐再嚐。”


    “所以你的歌喉是遺傳到媽媽?”


    “對,我爸的歌喉可以用來殺人。幫裏的弟兄不乖,他就用歌聲震壞他們的腦袋。”


    向晚晚噴笑,這讓她聯想到金毛獅王謝遜,把那些覬覦屠龍刀的武林人士震瘋震昏的狀況。她圈住他的腰,說:“我媽媽也有一副好歌喉,她是學音樂的,可惜太早嫁給我爸爸,失去舞台,音樂隻能是自娛工具。”


    “她遺憾嗎?”


    “多少吧,所以我們姐妹發誓要加倍孝敬她。”


    “她失去舞台卻得到三個女兒的孝順,那句話說得沒錯。”


    “哪句話?”


    “上帝拿走你一樣東西,就會還你另外一樣來做補償,它是個公平的家夥。”


    “如果它給的不算你想要的,怎麽辦?”


    “你問倒我了,下次碰見上帝,我再問問它。”他胡扯。


    “好啊,記得問清楚,下回它來要東西時,我才能決定要不要給。”她也跟著亂說。


    “講話很大牌哦,你是王母娘娘嗎?”


    “猜錯了,我是瑤池金母。”


    方英雄收了手雙臂,歎氣道:“不管你是向晚晚還是王母娘娘、瑤池金母,我都愛。那……你愛上我了嗎?”


    她看他半晌,說:“你很愛追問我愛不愛你啊!”


    “就像你老想著為什麽我會愛上你,為什麽愛上了,就多年如一日,我和你一樣,也想要一個分明。”


    她歎氣,勾住他的脖子,親親他好看的下巴。


    怎麽辦?他想要分明,她是愛上了,卻仍不敢承認愛情早已存在。


    “那你再說一次,為什麽對我一見鍾情,為什麽不後悔等待?”她很小人,隻想要他的答案,卻不想給他要的答案。


    幸好他很慷慨,不計較給她想要的,卻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天雷勾動地火不需要原因,它是自然奇景,我不明白為什麽對你一見鍾情,但我相信有前世注定。”


    “前世注定你愛我?”


    “對,前世注定我愛你,注定我愛你很多,多到就算你不知道我愛你,仍然孤注一擲,非要愛上不可。”


    說這些話的時候,他動心。


    他想,也許可以改弦易轍、不再計較過去,就算她忘記承諾,就算那個拋棄的感覺讓他痛恨至極,但因為愛情再度降臨,因為他喜歡彼此靠在一起的感覺,因為他喜歡有她在身邊,因為他不願意改變眼前……


    有人說,吃虧就是占便宜,倘若這句話成立,那麽,在她身上吃一點虧,應該不要緊。


    在他說服自己的同時,桌上的定時器響起,向晚晚飛快跳下他的大腿,拿起定時器在他麵前晃,笑容可掬道:“工作嘍,大老板。”


    她肯定是他用過最好的員工,不論什麽時候,都把工作擺在第一位,如果每個人都能像她這樣積極認真,哪怕什麽全球金融風暴。


    “不要,再抱三分鍾。”他拉拉她的手,耍賴。


    原來對一個女人耍賴也可以這麽有趣,他笑眯眯,想要一要再要、要不停。


    “不行,三分鍾後還會有三分鍾,懶惰是罪惡淵藪,乖,我先去浴室整理,你馬上過來。”


    她掰開他的手指頭,彎下腰,捏捏讓所有女人心動的雙頰。


    “馬上過去,有好看的嗎?”他故作可愛,衝著她笑。


    向晚晚搖搖頭,皺皺鼻子,在他額際賞了個爆栗。


    “快!”她又喊一聲,轉身進浴室。


    看著她的背影,方英雄輕輕笑開。想到未來五十年、七十年都有她的肩膀可以嚐,想到每一個清晨都可以對她耍賴撒嬌……對,拋棄過去、迎向未來,是最正確的決定。


    手機鈴聲乍響,是晚晚的手機,他想也不想就接起來。


    “媽咪,你什麽時候才回台灣?遲遲好想你哦。”是一個小女孩的聲音,很稚嫩。


    “你找誰?”


    他的口氣凶惡,小女孩被他嚇得,半晌發布出聲音。


    “說清楚,你找誰?”他加重口氣。


    “請、請問這號碼是0980xxxxxx嗎?”


    “對。”


    “那就對了,我是遲遲,我要找媽咪。”女孩甜甜的聲音有揪緊過後的輕鬆。


    “你打錯了,這裏沒有媽咪!”他朝著電話大吼。


    “有啦,向晚晚是我媽咪……”方英雄沒等她說完,直接掛掉、刪除。


    接下來,他比編劇動得還快的腦袋,飛快設定了若幹原因場景。


    那個孩子是她無故消失的主因?她有男朋友了、她不是忘記兩人約定,而是壓根沒把他放上心?她早就結婚,她是冒牌單身,她為了五千萬不得不跟在他身邊?


    難怪她打死不說愛他,難怪他的俊顏吸引得了所有女生,隻有她在那邊推三阻四,好像愛上他很丟臉,難怪她看見他像看見鬼,跑著讓他追,難怪……


    他錯了,她不會和他一起再過三、五十年,她的清晨屬於另一個男人。


    而他,應該堅定相信,有仇必報是正確信念,對於某些女人,就是需要教訓才能學會,男人不可以欺騙。


    對,他沒必要改變,他想的事根本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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