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龍,點睛。


    如果有人疑惑這本書的書名太怪,我直接亮出這句耳熟能詳的成語,大家是不是就了了?


    是的,沒錯,正解。這本書真的用四個字就可以說完。(從以前的十個字內,進化到現在四個字就能夠長舌成一本書,嗯,喇塞功力又更上一層樓了。)


    這本書,真的是非常童年時期的印象,記得晴姑娘前一本書所說的“木偶戲”嗎?答對了,就是這部晴姑娘六、七歲時看的兒童戲劇,引發寫這本書的靈感。


    故事本身,是一隻紙鶴鳥要求書生替它“畫上眼睛”好找到回家的路,最後書生卻沒有辦到,害得紙鶴鳥摔得傷痕累累……(怪了,明明是優質兒童戲劇,怎麽看起來好陰鬱憂傷,一點都不歡樂?)


    它其實是告訴各位小朋友,承諾的重要,和本書的愛情搞笑劇(咦?!)一點都扯不上關係。


    可、是——真正的重點來了,那個“點睛”的梗一直留在晴姑娘腦海裏,多年來始終忘不掉(當然也有可能是這個故事太悲傷,晴小姑娘幼小脆弱的心靈承受不了)。於是,決定要寫【綺情】這一係列時,幾乎是本能地想起那個關於紙鶴的故事……


    所謂眼睛是靈魂之窗,點睛,便等同賦予生命。


    於是,關於“點睛”的故事,就此而生。


    再來,插播一則關於書中的小小劇情。


    記得那個粗手粗腳、連養個蠶寶寶都養不好的笨蛋男主角嗎?(啥?不曉得?那你一定是又偷跑先看後記了,快,先回頭看故事去。)


    對,你沒有猜錯,那真的是真人實事搬上戲棚實地演出,領銜主演的女主角——還能有誰?除了笨蛋小小晴不做第二人想!(嗚……)


    相信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有過養蠶寶寶的經驗,不過我可不是“粗殘”地把蠶寶寶給捏死,而是學校那時放連續假日,而智缺的晴某人居然將它留在教室裏,待三天後再回學校去……想當然耳,咱家蠶寶寶已經魂歸西天。


    當時,晴姑娘還為它掉了好幾滴珍貴的女兒淚,養到蛻第三次皮,都有感情了說……


    當時也不曉得哪根神經打結,還真的做出將蠶寶寶放入紙盒裏,捧到空地挖坑掩埋讓它“安息”的舉動,可惜當時晴姑娘文筆不佳,否則搞不好還真會寫篇感人熱淚的“祭蠶二郎文”出來,被後世文壇並入抒情文第四傑……


    好啦,以上純屬癡人說夢,請不要理會發瘋的某人晴,我們下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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