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郭凝純,他始終有個鮮明的記憶。


    最後一次在同學會見到她,離開的時候,她笑了。


    她總是在笑,這並不是什麽稀奇的事。但是那時候,那個笑容,卻給人一種傷心又寂寞的印象。


    她站在路燈下,用那樣傷心的笑容和他說再見。


    然而,他從那個時候起就再也沒見過她。


    ……還沒張開眼睛,一陣強烈的頭疼就襲來,林想歌躺在床上,忍住幾欲作嘔的感覺,困難地撐坐起身。


    窗外陽光明亮,他看向床頭的電子鍾,上麵顯示時間已經接近中午。他輕輕地甩了甩頭,好不容易想起幸好今天放假,不用去上班。


    向來端正規矩的他,由於沒有換衣服即就寢,身上的襯衫和長褲都已經壓皺;他勉強站起來,從櫃子裏拿出乾淨衣物,進入浴室沐浴。


    洗了個澡之後,神智清醒多了。


    擦著濕發回到房內,望見床頭的那本精裝書,他停住動作。


    昨天晚上的事,因為酒醉的關係,有些混亂。


    唯一明確記得的,隻有最後兩人的對話。


    戴上眼鏡,走至臥房門,他停住一下子,之後才伸手扭轉門把。豈料門一打開,郭凝純正巧就站在他麵前。


    兩人都愣住,郭凝純很快回過神,先對他道:


    “你醒啦?你睡好久喔,因為你好像喝了很多酒,我在想你是不是身體不舒服,正打算叫醒你呢。”


    不記得自己昨夜什麽時候昏睡過去,也沒有她離開的記憶,林想歌隻是注視著她。


    她的臉上、發上都沾著一些顏料。她露出笑容。


    “你醒了正好,我有東西給你看。”


    她伸手拉住他的衣袖。是衣袖,而不是手。林想歌意識到這點,看著她轉過去的背影,被她帶著往前走。


    來到透天厝的後方空地,原本灰白色的一整麵牆壁,如今卻被滿滿地填上了繽紛的色彩。


    林想歌一怔。


    “鏘鏘!”郭凝純放開他,跳到牆壁前,麵對他,雙手張開,向他展放。“早上的時候,河堤那邊難得出現了彩虹,不過你一直沒起來,我想讓你看呢,就趕快把它畫下來了。”


    彷佛在跟他邀功似地,她笑得像個孩子。


    今天難得好天氣,她的笑顏在陽光下看起來宛如會閃爍。林想歌隻是望著她。


    好像對他沉靜的視線有些不解,她忽然想起了什麽,趕忙道:


    “這是水洗顏料,可以輕鬆洗掉的。”她並未回避他的目光,隻是在他的注視下,一如往常地笑著。“我想,或許看到漂亮的東西心情就會變好,你的心情有變好了嗎?”


    她將昨夜的事情輕描淡寫地帶過;然後,又為了他,用畫筆留下了已經消失的美麗。


    對繪畫美術毫無鑒賞力的他,不可能會因突然看到某幅畫而感動。


    “……沒有。”他誠實地說。比起牆壁上色彩鮮豔的畫,他在意的,是她臉上那一點點的顏料痕跡。


    聞言,她笑了出來。


    “哈哈!”一點也不介意,她愉快地道:“是嗎?沒有嗎?”


    他似乎可以想像在她起床之前,她在他門外踱步而等待敲門的模樣。林想歌凝睇著她,之後看向那麵牆。


    “……你真的很會畫,像小時候一樣。”他記得,國中的時候,他們曾經畫過彼此。


    她明顯地停住了一下,然後,笑容變得柔和。


    “沒有啦,其實我隻能算是基礎而已,賺的錢也很少的。但是,我小時候很努力地畫呢,那是我第一次發現,原來什麽科目都不好的我,也是有比較會做的事情。”她雙手放在背後,道:“我沒想到你會記得。”


    她有點不好意思地紅了臉頰,雖然可以一直坦白又直接地傾訴對他的感情,卻隻是因為被他稍微稱讚就露出害羞表情。


    她低著頭,輕聲說:


    “幸好你沒有不理我,因為我昨晚好像惹你生氣了。如果你不跟我講話的話,我不知道該怎麽辦呢。”


    她並沒有做什麽事惹他不悅,甚至她說的都是事實,他是自己情緒不穩,而她,隻是想安慰他,即使明知道那麽做討不了好。


    明知道那麽做也……討不了好。


    “從一開始……你就是想來安慰我?”他注視著她。


    金色的晨陽灑落在她身上,把她整個人照得閃亮亮的。


    “我哪有那麽厲害。”抬起臉,她看著他,眼神溫柔,輕笑道:“我隻是喜歡你而已啊。”


    林想歌隻覺胸口一陣灼熱,是因為她。沒有什麽特別的理由,他就是脫口問了:


    “你是什麽時候喜歡上我的?”他想要知道……關於她的事。


    她似乎感到十分意外,睜大了眼睛,隨即垂下眼簾,掩飾似地拉了拉自己的頭發。


    “我想……一定是從小學就開始了吧。大概是這樣,我才會一直喊你副班長。”她重新抬起臉,傷腦筋地笑著。“那個坐在我隔壁的,一直很想跟他說話,想跟他做朋友的,副班長同學。”


    她在他毫不知情的狀況下單戀著他,這種僅有自己一個人的戀愛,她卻執著得如此長久。


    這是她最純粹的感情,是她所擁有的喜歡。


    一陣風稍微吹亂了她的發,他幾乎是無意識地伸出手,想要擋住她鬢邊飛亂的細發;而她也想將自己的頭發勾到耳後而舉起手,因此,在她頰邊,他的手指和她的指尖相觸了。


    像是觸電一般,她極不明顯地顫了一下。他想起昨夜被她握住手的記憶,她的體溫很高,是個溫暖的人。


    她昂首看著他,滿臉通紅。


    他隻是在想,為什麽她會如此地不知所措。


    “……你的頭發上有顏料。”


    他說,然後注意到她用力地眨了下眼睛,碰到他手的指尖悄悄收回,握成拳頭;對於他如此輕微的碰觸,她竟是這般不習慣和怯懦。


    “沒關係,常有的事。”她好緊張地說道。


    明明在這之前都沒有這種感覺。即使她之前說過那麽多次喜歡,直到現在,林想歌才真正體會到,她真的非常喜歡自己。


    她的愛情,是如此單純而直接。他凝視著她,跟著察覺到自己現在的舉措有多麽不適當。


    他有所顧忌地收回手。


    “抱歉。”


    林想歌道歉,真的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有這樣的行為。他望見她愣了一下,之後,露出類似他印象中僅見過一次的那種笑容。


    帶著一些落寞的、淺淡的微笑。


    “沒有什麽好抱歉的啊。”她說。


    然後,隔天,她不見了。


    下班回到家,他看見客廳長幾上放著一籃包裝精美的水果。


    像是禮物的水果籃下麵壓著一封信。他拿起信封拆開,裏麵隻簡單放著一張信紙,信紙上誠摯簡單地寫著這段日子真的非常謝謝他的照顧,最後是郭凝純這個名字的簽名。


    起初,他讀完信,還沒意識到那是什麽意思;等他上到三樓,想要詢問郭凝純的時候,才發現郭凝純的房間木門敞開著,裏麵沒有人,也沒有那些亂七八糟的行李或畫作。


    連她畫在外牆上的彩虹也消失了。


    這時候,他才會意過來,那封信是她離開的道別。


    空蕩蕩的房間裏,她帶走所有東西,卻也不是沒有留下什麽。靠牆的地方,擺著相當於一個人身高的畫板,有張開手那麽寬,用白布蓋著,是一幅相當大的畫。


    林想歌站在那幅畫前方,停頓了一下,伸手拿下那塊白布。


    那是一間教室,橘紅色的陽光灑在桌椅上,教室裏隻有兩個小朋友的背影,一男一女,他們比鄰坐在一起。


    林想歌怔怔地注視著那幅畫,許久都沒有動作。


    她走了,一如她原先所承諾的,不會賴皮,隻是住一段時間,而現在“那段時間”結束了,所以她離開了,就這樣消失不見。


    她本來就不屬於這裏的,隻是借宿在他的住處;一開始,他甚至希望她不存在。


    所以,她走了,對他應該也不會造成任何影響。


    林想歌像過去的每一天,上班、下班,過著自己的日子——在她出現之前的,那樣的生活。


    樓上安靜了,像以前一樣;冰箱變空了,像以前一樣;不再有人趴在窗口等他回家,不再有人愛講話煩擾他,讓他無法應付。


    一切都像以前一樣。


    然後,這樣的日子過了一個星期。


    林想歌坐在櫃台,望著圖書館的外麵,雨聲滴滴答答的。


    “喂,先生!”


    一位婦人的呼喊令他回過神。替婦人解決了問題、婦人離開之後,他繼續看著窗外,睇著外頭那片不美麗的花圃,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


    兒童圖書區他獨自建置完畢了,卻沒有絲毫完成的感觸,連成就感都沒有,就隻是結束了。下班,他買好晚餐回家,換下衣服,獨自用餐,整棟房子彷佛在深海般寂靜,隻有雨滴在屋簷敲出不規則的聲響。


    之前他也是被這種靜默所包圍,放空自己,現在他卻意識著周遭的寧靜,不在其中。


    雖然明明和以前一樣,卻又有什麽地方不同了。


    但,到底是什麽?究竟是哪裏不一樣了?


    為什麽他會感覺這麽困擾?


    光隻是坐著已經無法令他擁有平靜的心情,於是他站起身,進入廚房,想找些事,拿出咖啡衝泡。熱氣嫋嫋上升,有一種溫暖的感覺。


    他拿著咖啡,走到客廳,隨即下意識地昂首往樓上看了一眼。


    就隻是如此細微的舉動而已。


    那一瞬間,他卻停住了所有的動作。


    他在看什麽?


    他想要看什麽?


    這裏隻有他一個人。


    在發現自己竟不自覺地做了什麽事之後,林想歌放下杯子,低垂著臉,用單手掩住自己額麵。


    究竟是什麽時候,她居然入侵到這樣的程度?


    他站在客廳裏,久久不動。


    都是……她害的。


    全都是因為郭凝純的緣故。


    垂眸注視著已經冷卻的那杯咖啡,他的情緒沉澱下來了。


    隔天,放假日,他沒有上班,開了兩個小時車到達某處市區中心。在車站附近有一家大型醫院,醫院的後麵則是一處高級私人寓所。


    他將車子停在那棟建築前麵,按下門鈴。未久,厚重的巨大鐵門自動開啟,他走進去,立刻有兩隻大型犬朝他跑近。


    毛茸茸的大狗在他褲管邊磨蹭著,一聲口哨將它們召了回去,隻見在主屋前方的庭園中,一名男子手上抱著個小女孩站在那裏,一臉微妙的笑意。


    “哎呀,它們好像喜歡你,這些家夥真是太不會看人了。”大狗在男子身旁繞著圈圈,他身後還有三隻花色品種皆不同的狗。在他肩上熟睡的小女孩動了動,男子疼愛地拍拍她的背,隨即對林想歌道:“怎麽,還真是稀客,連新住處都不讓我知道,怎麽會突然來找我?”


    麵對這個從高中時代就認識的友人,林想歌直接問道:


    “郭凝純在哪裏?”


    在他喝醉那天,郭凝純準確地道出關於他的那件事之後,他的疑問也同時解開了。重點不是她怎麽知道的,而是她從誰那裏知道的。


    他從未將那件事向任何人提及,連家人也沒有說過。唯一知曉的,就隻有在他和前女友交往期間,曾多次告訴他前女友別有心思的這個朋友。前女友離開他之後,男子才向他透露,那些批評完全是有來由的;和二哥同樣就讀同所大學醫學院的男子,曾目睹前女友不止一次去找過他的二哥。


    男子聞言,先是愣了一下,隨即拍腿大笑,道:


    “不會吧……她真的跑去找你了?哈哈!她真的太妙了!”男子一臉的讚賞。“雖然讓你有所期待,不過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她在哪裏。”


    “你跟她一直有聯絡。”林想歌用的是肯定句。所以她才會知道那件事。


    “沒錯啊,我是跟她有聯絡。”男子大方承認,隨即坐下,一手摸了摸身旁的狗。“從高中時領養它開始,她隻要有空就會來看看小卷,平均大概半年一次吧,我家所有的狗都認識她了。但是很抱歉,我還是不曉得她在哪裏,她常到處跑來跑去,而且她沒手機的,通常都是她來找我,我沒什麽必要不會找她。你也知道,我早就有老婆孩子了嘛。”最後他是開玩笑說的。


    男子雖然態度輕浮,但並末說謊。認識他許久的林想歌至少還能看出這點。


    他感覺自己似乎再無法保持平常的冷靜。他並不是要來這裏質問什麽,隻是想知道事實。在沉默片刻之後,他道:


    “我的事……是你主動告訴她,還是她問的?”


    “都有。”男子一點也不在意他是何情緒,答道:“先聲明,我可不是想撮合你們。不過她很喜歡聊你,雖然她本來就愛笑,但隻要每次跟她提到你,她就笑得特別開心,老是見到這種反應的我,想當作不知道也難。”


    幾乎是立即的,林想歌腦海裏浮現出郭凝純的笑容。


    溫柔拍著小女兒的背,男子有趣似地道:


    “因為我跟她能有的共同話題,除了狗,就是你嘍。而且你也沒叫我不準講,所以我就把你和優人學長的事情告訴她。她很替你難過,我就隨口說要是有什麽東西能轉移你的注意力那也不錯。”


    優人是二哥的名字。


    林想歌沒有講話。他隻是……不知道要說什麽。


    男子站起來,準備將小女兒抱回屋內,轉身之前,道:


    “你的事是我講的,但想要去找你,是她自己想到、然後提出來的。我也講了你應該會暫時失聯,可是她真的找到你了。我不知道你為什麽要找她,不過如果你沒有跟她一樣的感情,那就省點力氣,不要理她了。”


    林想歌更加沉默了。


    郭凝純是抱著什麽樣的心思來到他身邊的?


    她不曾有過期待。和她相處的這些日子,從她的言行就能看出,她對他並沒有任何期待,她隻是想要把她的感情告訴他,即使明知道會失敗,即使明知道他並不喜歡她。


    但她還是愉快地笑著,然後真心對他說出“我喜歡你”這四個字。


    思緒百轉千回,林想歌離開男子那裏,回到自己的住處。走進臥房,他看見床頭擺放的精裝書。


    他停頓住,走過去,將書翻開。


    書底,夾了一張稍微沾了泥土的照片。


    看著照片裏的長發女子,他沒想到自己竟能如此平靜。


    是因為郭凝純?


    將照片放在桌麵上,他步出房間,踏上階梯,打開郭凝純原本住的那間房,按下電燈開關,進去後坐了下來。


    他隻是注視著那張畫。大大的教室裏,隻有兩個人。


    那是小學時候的他和郭凝純。畫裏的他們,雖然就坐在隔壁,彼此的肩膀卻又有著無法忽視的空隙。


    一直……持續地喜歡一個沒有見麵的人,是什麽感覺?即使沒有見麵,也持續地喜歡,又是什麽感覺?


    那個夜晚,他就坐在那間房裏,安靜又專注地看著那幅畫。


    不知道過了多久,大概是深夜了吧,他起身要離開。在經過畫板的時候,不經意睇見畫的背麵好像有著什麽東西。


    他一愣,伸手將那夾在畫板背麵的信封取下。手繪的信封,裏麵放著一張字條,上麵寫著一個地址。


    他看著那張字條,許久都沒有動作。


    翌日,他一早就出門,來到圖書館,直接走進辦公室。


    “我要請假。”


    他說。


    開了兩小時的車,來到字條上的縣市,林想歌對照著字條上的地址,是一家小型飯店。


    他將車停好後下車,站在飯店前,考慮著該怎麽做,隨即決定先去櫃台詢問。一走進去,他向櫃台小姐詢問是否有郭凝純這個人,小姐尚未回答,旁邊的一個女人就先抬頭直勾勾地看著他。


    那道視線有些強烈。是不認識的人。林想歌無視,那女人卻走上前來。


    “請問是林想歌先生嗎?”同樣穿著飯店製服的女人道。


    林想歌一頓。對方看起來像個主管。


    “……是。”為什麽這個人會知道他的名字?


    女人露出服務業的慣有笑容。


    “請等一下。”


    林想歌不解。隻見那名女人對櫃台接待小姐講了句話,小姐便從抽屜裏拿出一個信封。


    同樣是手繪的,上麵寫著他的名字。林想歌怔住。


    “這是要給你的。”女人道,將信封遞給他。


    “……什麽?”林想歌接下信封。


    “我和凝純是工作上認識的朋友。凝純隻是來這裏修補畫作,前幾天就離開了。她留下這個,說有人來找她的話就把它交給對方,如果有人來找的話。”她加重了最後一句的語氣。“因為她說得很不確定,一副其實根本不會有人來的樣子,我還以為是開玩笑的。”


    女人講完之後,因為還要工作,點個頭之後就去忙了。


    林想歌拿著那個信封,走出飯店。回到車上,他將信封拆開,裏麵是一張手繪的明信片。


    上麵寫著這裏什麽東西好吃,什麽風景美麗,還有她的另外一個工作地點。他將明信片轉過來,畫的是這個縣市有名的瀑布景色,維妙維肖。


    於是他想起,郭凝純曾把彩虹畫在牆壁上,隻為留給他看。


    那個時候明明一點感覺都沒有,為什麽現在……心頭莫名一陣熱,看著那張明信片,他甚至可以想像她畫圖的模樣,而他仍無法解釋自己內心的騷動。


    這次的地點在更遠的地方,看來他不會這麽容易找到她。


    但是,想要見到她的心情卻更加強烈了。


    他將明信片放回信封,收進置物箱內,隨即扭轉鑰匙,發動引擎,將車子駛上道路。


    到達明信片上的地址時,已經是晚上了。那是一家獨立的書局,遠遠地,林想歌就看見外牆上有著圖畫。


    郭凝純不在這裏,他並不意外;如果那些字條代表著她的足跡,那她在前一個地方就已經早了他好幾天。


    他同樣在書局店員手中拿到類似的信封。明信片上寫的東西大同小異,畫的是當地的山陵美景。


    因為自覺這會是段長長的旅程,所以他隔日一早就打電話到圖書館,先請了一整個星期的年假。


    他跟隨著她的足跡,和她留給他的線索,南北東西地尋找。


    每天,不管多遠,他都會回到住處,因為考慮她也有回去的可能.他想要見她,那樣的感覺越來越強烈。


    也由於見不到她,他逐漸變得生氣起來。


    越找不到她,就越生氣。他沒思考過那是見不到她的焦躁或是什麽,即使是憤怒,他的心也的確是被她給填滿了。


    在第三天的時候,消息斷了。本來這種方式就不是很可靠,隻要有一個環節發生小意外,他就得不到她的留信。


    在沒有任何指引的情況下,他隻能另想其它能和她取得聯絡的方法。雖然他們是同學,但是他記得在同學會上,郭凝純曾告訴過他,她在高中畢業之後就搬家了,電話號碼也換了。


    也許找上次同學會的主辦人就可以得到她的新地址和電話,但她已經三年沒有參加過同學會了……三哥有個朋友是畫家,或許可以打聽一下是不是在業界曾聽過她……因為剛好離兄長所在之地不遠,所以他決定先去詢問兄長。


    轉動著方向盤,他忽然意識到,即使過程這麽不順利,他卻絲毫沒有想過要放棄。


    之前忠告他如果不是和郭凝純有同樣的感情,就不要浪費力氣的友人說的並沒有錯,但他卻不能接受不去找她這個選項;他很明白,在這件事裏他的理性完全不存在。


    他就是想要……找到她。無論如何。


    駕車來到三哥開的茶店,在下車之前,他靜靜地坐了一會兒。在發生二哥那件事情之後,他已經有好一陣子沒跟另兩位兄長見麵了;即便彼此性格迥異,但他們一直都是感情不錯的兄弟。


    他知道,兩位兄長不會問他他不想回答的問題。下車走進店內,一名麵貌斯文的男子見到他,先是微愣了愣,隨即露出溫柔的笑意。


    “想歌。”男子喚著他的名,一如從前那般。


    “……哥。”林想歌同樣應道。


    男子微笑,沒有講什麽多餘的事,隻是很普通自然地道:


    “你是開車來的嗎?想喝什麽?”


    “都可以。”


    “來這裏坐。”男子領著他到店裏麵比較隱密的位置,說:“我前幾天進了一批好茶,就喝那個吧。”


    “嗯。”林想歌坐下,男子便轉身離去。


    他們家的經濟狀況一直很吃緊,大哥很早就放棄學業出去工作,隻為供養他們。雖然他們都很有自覺,也會自己去打工貼補家用,但是大哥總是不怎麽讚成。他高中時代學三哥跑去便利商店工作被大哥發現,結果被規定學業成績如果下滑就要馬上辭職。


    個性溫文的三哥,明明看起來好像什麽都沒在想,卻時常做些出入意表的事情——學生時代就騎著腳踏車一個人去環島,是個給人有點漂泊印象的人。但似乎在有了心愛的女人之後,就安定了下來。


    也因為三哥遊曆廣闊,所以才會認識了一位畫家友人。之前就知道這家店裏所有的擺設畫作,都是那位畫家朋友贈送的。坐在位置上,林想歌不經意望著那些畫,視線卻突然停住了。


    他很快便站起身走至櫃台。即使像他這麽不懂得鑒賞藝術的人,也忍不住要覺得櫃台後方掛著的那幅畫看起來十分眼熟。


    並不是以前曾經見過,而是那種畫風,簡直和郭凝純畫的明信片一模一樣。那些明信片,他反覆地看了數不清的次數。


    “怎麽了?”男子端著茶盤走過來。


    林想歌不禁問道:


    “這幅畫……”


    “咦!啊。”男子將茶盤放在桌上,然後步至他身旁。“你終於發現了?這是你同學畫的,她為我朋友工作。”


    聞言,林想歌錯愕,道:


    “我不曉得。”


    “你同學在我朋友那裏工作很久了,雖然我朋友老是說她畫得很差,但是我覺得很好啊。”男子微微笑了笑,續道:“這幅畫是她跟我朋友一起拿來的,我本來想要告訴你,但是你同學說因為你們沒有很熟,所以要我不用特別講。有一次,你在店門口跟她擦身而過,你沒有和她打招呼,我想她說的是真的,因為她看起來真的很不好意思和為難,所以我答應她,如果你不問,就不說。”


    這幅畫一直掛在這裏,從很早以前就是,可是他卻從未仔細看過。直到這一刻,林想歌才真正明白,郭凝純說的“因為你不喜歡我,所以不知道我的事”是什麽意思。


    “前陣子她來拜托我,說她真的非常想和你見麵。她說她不會做壞事,就隻是想見你。她相當誠懇地請求,就在這裏,對我深深鞠躬,頭不肯抬起,隻是拚了命地求我。”男子溫柔道:“我認為,她極為重視你,於是,我告訴她你在哪裏。我有沒有看錯她?”


    聽見這番話,林想歌不覺握緊拳頭。


    “……沒有。”


    這是最後的謎底。雖然她可以從他的醫生友人那裏聽說他的事情,但他的新住處那位醫生友人並不知道,所以,她是從他的兄長這裏探知的。


    她一直就在離他不遠的地方,隻是他從沒發現,也毫不在意。


    他甚至不記得自己曾經和她擦身而過。林想歌眸色轉深,在沉默許久之後,啟唇對兄長道:


    “我要你朋友的聯絡方式。”


    翌日。


    拿著從兄長友人那裏得來的地址,林想歌天剛亮就駕車來到一處山上的森林休憩區。由於有段路無法開車上去,所以他停好車後步行上去。


    這個風景區似乎是最近才開發的,招牌都相當新,攤販商店聚集,但是規模並不大。他照著指示牌往上走,那個地址,就在前方。


    簇新的木屋群看起來尚未營業,連水電都似乎還沒有接好,電線外露著。


    雖然找到地方了,卻沒有看到任何人。林想歌站在空無一人的木屋前麵,思量著是要繼續等待還是要如何,忽然聽到後方有聲響,他走過去。


    “……紅色……嗯……還是應該要藍色……”


    才靠近,傳來的嗓音相當熟悉,林想歌莫名地屏住氣息。他大跨步地往聲源走去。


    在主屋後方,有個穿著吊帶短褲的人影正背對著他,對著木板牆自言自語。


    “還是紅色……嗯……越想越難決定了。”


    背對著他的女子似乎十分煩惱。她頭上的發簪是沾染了顏料的畫筆,筆杆橫插在黑發中,隨意地將頭發固定,幾繒發絲垂在頸側,風一吹,就緩緩地飄動著。


    林想歌在她身後停住步伐,隻是靜靜地看著她。


    他一直想要見她,一直想要。他無法解釋那樣強烈的心情,所以他認為,隻要見到她,他就能夠明白。


    現在,他終於來到她身邊,卻是什麽也不想去思考。


    他隻要做一件事。


    林想歌霍地上前,伸手從後拉住她的手腕,在她根本來不及反應的時候,將她整個人轉過來,然後牢牢地抱進懷裏。


    “——咦!欸!咦?哇!副……副……副班長!”


    郭凝純不曉得是誰而本能地僵住,發現是他之後,大大地驚訝,隨即,因為是他,所以她原本的防備馬上就撤除了。摟抱著她的林想歌,一清二楚地感覺她的一切反應。


    抑製不住心裏泉湧而出的那份帶著燒灼的激動,林想歌將臉深深埋入她溫熱的頸項中,極其低沉地道:


    “終於找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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