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又到後記時間了。呼……整個有種大鬆一口氣的fu……


    這次的後記,想來談談這本書的結局。在這個故事裏,我安排男主角為了愛情作出放棄繼承權的選擇,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希望大家都能為自己作出最好的選擇,而不是用別人的眼光來衡量自己的需要、自己的快樂。


    記得我剛出第一本書的時候,有個讀者寫信告訴我說她也想把寫作當職業,問問我意見如何。那時我沒有答案,就算到了今天問我也沒有,因為我覺得即使同一件事情,對不同人而言也有不同的意義與價值,所以如果自己在衡量後覺得值得,那就開心地去做吧,別人的感覺雖然加減要顧,但以職業或生活來說,隻要不犯法也不影響別人,那不就該以自己的感覺為準嗎?因為這是自己要過的人生呀!


    曾經有一度,家裏要我去考公務員。我想大家都知道公務員現在已經算是“夢幻”類的好工作了,尤其在不景氣的年代,當公務員更是多數人眼裏吃香的職業。


    但,每個人都適合當公務員嗎?


    這恐怕是因人而異吧。有人喜歡安穩,當公務員當得很開心,但也有人不能一直處於同種“安分”的環境,不然會花轟。我大概就是屬於後者這種人,雖然一開始也覺得自己是個適合安穩工作環境的人,但後來發現一直重複著大同小異的文書工作似乎不太適合我,不然至少也要換家不同的公司才行,哈哈……


    總之,我隻要聽到有人用一種稍微帶點自豪的口吻說自己可以在同一家公司做超過二十年以上,心裏就有種毛毛的感覺,覺得對他們還真的很佩服,怎麽能在同一個地方待上二十年!這感覺是我辦不到的事,畢竟同事看久了也會膩,事情做久了就會煩,更恐怖的是這類工作通常是沒什麽變化性的內容,能撐二十年也算他們厲害。


    我在此不是要批評什麽工作好、什麽工作差,隻是覺得各種工作都有適合它的人,而每個人在經濟或環境容許的情況下,也應該以自己的觀念去選擇喜歡的工作,就算再忙再累,隻要是自己喜歡的就會覺得有其價值。


    同樣的,這點也通用在個人選擇自己的生活上,否則如果要照著別人的價值觀來選擇工作、生活,結果達到了別人的標準,自己卻過得不開心,甚至很痛苦,那這種日子又有什麽意義,而且“我”又是誰咧?


    所以在自己的人生中,無論是什麽事,如果還幸福地擁有可以選擇的機會,就應該盡量朝自己喜歡的、會快樂的方向去抉擇吧。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些想法,和大家分享。至於有沒有同感,自然也是憑個人的想法嘍。


    希望大家都能“選你所愛,愛你所選”,為自己作出開心的決定!


    下回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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