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冽的冬天清晨,縮在暖暖的被窩裏,最難驅散濃濃的睡意,從意識清楚到完全清醒、離開床鋪之間,總要經曆一場意誌力大考驗,而當被窩裏還有一個比擬人體工學的大抱枕時,那根本就叫“天人交戰”。


    柴子夜枕著盧森的臂彎,臉貼著他微微隆起富有彈性的胸膛,一手巴著他肌理分明的腹部,一腳橫跨他的臀,整個身體貼在這個天然暖爐上,舒服到完全不想動。


    盧森摟著膚質光滑細嫩,身材窈窕玲瓏的柴子夜,在經過夜晚火花時濺,翻覆鼓蕩的完美性愛後,他已棄械投降,甘心臣服於這個教人驚喜連連、不可思議的女人裙下。


    這一男一女早已醒來,睜開眼睛望著彼此,嘴角都勾著一抹了然於心的笑,那笑中帶著滿足也帶著驕傲,既傾倒於對方“過人之處”,也自信能令對方“讚不絕口。”


    他們不僅旗鼓相當,而且默契絕佳,歡愛過後,一刻也舍不得分開地交纏著彼此,一覺到天亮,醒來後仿佛吸收了日月精華,功力大增、精神飽滿、通體舒暢。


    他們隻是靜靜地看著對方,神情揚揚自若,既不尷尬於棉被底下赤裸的自己與對方,也不急著說什麽打破寧靜,他們很享受,隻想這樣賴著,擁著彼此。


    “子夜。”


    “嗯?”她慵懶一笑,伸了伸懶腰,雙手掛上他的脖子,還是不想起床。


    “嫁給我。”


    “嚇——”這三個字很嚇人,她終於醒也。“有必要這麽有‘責任感’嗎?才上一次床,我又沒挺著肚子去找你,急著負責幹麽?”


    “跟我們上床沒關係。從我第一次見到你,這個念頭就冒出來了。”


    “你這樣不行,會犯重婚罪的,不能一看到美女就想娶回家做老婆,上輩子在古代或許可以,現在不行。”她開玩笑。


    “這是第一次,隻有你讓我動了想結婚的念頭,而且非常強烈。其實一開始我也不確定那種感覺是什麽,可是現在,我確定了。”


    “不過你卻不是第一個想娶我的男人,所以,stop!別衝動。”她伸出食指擱在他唇中。“喜歡一個人也許跟認識的時間長短無關,但結婚不一樣喔,不是你愛我我愛你我們就能一輩子生活在一起,兩個人適不適合結婚,相處的時間長短就非常重要了。”


    他握住她的小手,堅持問清楚。“要相處多久時間才算長,要怎麽判斷適不適合?”


    “比如說,我不曉得你上完廁所會不會把馬桶蓋掀起來,不知道你喜不喜歡吃臭豆腐、榴蓮;比如說,你喜歡聽重金屬音樂還是交響樂?你的興趣是什麽,投入多少時間,喜歡白天戶外活動還是喜歡夜生活……這些看起來雞毛蒜皮的小事都可能是爭吵的導火線,想弄清楚對方的一切得長時間相處才知道。”


    “那我們住一起試婚,我搬過來跟你住,還是你搬去跟我住?”他不放棄任何證實他們是“天生一對”的機會。


    “試婚是自尋死路,原本隻談戀愛我們或許能談個半年、一年的,人搬過來可能三個月就gameover了,你確定要殺雞取卵?”


    “我之前在這裏住了一個月,我們相安無事。”


    “那不同,傭人跟情人跟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男朋友,標準完全不同。”


    “你太理智,而且對愛情太悲觀。”他是男人卻反而比她還相信感覺。


    “你看,這是我們彼此喜歡後的第一個爭執點,你受不了我的理智。”她像逮到破綻,立刻進攻。


    “我沒有受不了,我欣賞你的理智,我想,你隻是沒遇過讓你樂觀的愛情。”


    他喜歡她的最大原因,就是她的特別。


    “嘿嘿……請忠於自己的感覺,如果受不了了就說受不了,千萬不要壓抑,為愛委曲求全的人在交往中是得不到快樂的。”她眯起眼看他,想拆穿他的謊言。


    “我就是忠於自己的的感覺,所以向你求婚。”他往她唇上輕啄一下。


    “我也忠於自己的感覺,所以覺得你現在失去理智了,我們還沒有到討論結婚這件事的時候。”


    “我尊重你的感覺,但也請你相信我腦袋裏也有理智的成分。”


    “那我問你,兩個人因為有了感覺所以談戀愛,幾年之後發現彼此間像親人一樣,有默契、有習慣,但就是沒激情,可是因為都談了那麽多年的戀愛,投入那麽多年青春,不結婚說不過去,這理由荒不荒謬?”


    “所以,隻有遇到一個就算談了一輩子戀愛都一起還有感覺,而且生活習慣、人生觀各方麵等都很合的男人,你才可能嫁給他?”


    她點頭,賊笑,如果人生觀很合的男人就不會要求她嫁給他了。


    “那至少把我列入考慮人選之一,我想試,我們來談戀愛!”他沒有被她似是而非的說詞給繞昏頭,無論是先結婚然後談一輩子戀愛,還是一輩子戀愛老了再來結婚,對他而言都一樣,他要的女人就隻有她一個人。


    “別告訴我你是沒有愛情會死的男人?”她摩挲著下巴,對他如此癡情十分不解。


    他不像會為愛瘋狂的男人,畢竟他的情史洋洋灑灑一大篇,專情跟花心怎麽可能在同一個人身體裏並存?可他笑罵由人,無論她如何拒絕、洗腦、嘲諷都不能改變他的想法。


    他真的這麽愛她,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裏?


    “我隻是清楚自己要什麽。”他瀟灑一笑,沒有為愛所苦的悲慘模樣,比較像是勝券在握。


    “我現在隻知道自己肚子餓了。”她知道觀念不同,一時間也難以說服對方,繼續爭執下去無益。


    “你再賴一下床,我去準備早餐給你吃。”他也沒執意討論出勝負,從床上一躍而起。


    柴子夜呆呆地望著他精壯的好身材,決定在肚子填飽前、腦子不清楚的時候暫停交鋒。


    因為剛剛那一瞬間,她突然冒出一個想法——會不會就算嫁給他,她還是可以很自由,還是可以做自己,而且幸福加倍?


    怎麽洗他的腦不成,自己卻差點被他洗腦了!


    盧森再度搬去和柴子夜同住,跟上次不同的是,這次他是她“以結婚為提前交往的男朋友”的身份住下的,睡覺的房間也不再是堆了雜物的置物間,而是她的香閨。


    這一住,冬去春來,三個月過去,他不僅沒被踢出家門,而且兩人感情正好他所預料,漸入佳境。


    “親愛的,我要出門嘍!”盧森坐在床沿,給了還在床上耍賴不肯起床的柴子夜一個輕柔的香吻。“我熬了一鍋肉醬放冷凍庫的保鮮盒,我去韓國這幾天如果不想出門,煮意大義麵加肉醬吃。”


    “嗯。”她睡眼惺忪地應了聲,尋著他的體溫靠過去。


    他幫她掖緊棉被。“我從韓國回來,隔天又要去香港四天,你跟我一起去,我實在不放心你一個人在家。”


    “你到香港工作我跟去幹麽?”她才不要做一個黏男友黏得緊緊的跟屁蟲。


    “我找人陪你逛街,工作完我們去找美食吃。”


    “街我都懶得逛,不想跑那麽遠。”她還是不為所動。


    “那要不要去參觀片場,我堂叔現在在香港拍一部電影,聽說卡司都是是當紅的一線男星。”


    “有比你帥嗎?沒有的話我看你就夠了。”


    他被她的答案哄到心花朵朵開,差點忘了原本要問什麽。


    她見他滿足了,翻個身想繼續睡,卻又被拉了回來。


    “那純粹隻是陪我去,免得我太想你,這個理由可以嗎?”他期待地問,如果她也跟他一樣舍不得分開的話。


    “不要。”她連想都不想。“我們都住在一起了,好不容易你出差,我當然要好好珍惜這幾天的自由,我找朋友吃飯喝酒去。”


    “沒良心。”他捏了捏她鼻頭。“就是要我不放心,早點處理完公事早點飛回來看住你?”


    “你慢慢處理沒有關係,處理個十天半個月更好。”她就是不肯如他的意,表現出一點被愛衝昏頭的樣子。


    他終於忍不住大笑,用力的摟了摟她,再給她一個纏綿深吻。“好了,我真的要走了,你繼續睡,早餐都做好了,起來時把麵包烤一烤就可以吃了。”


    盧森站起身拿著他的隨身行李走出房間。


    他的子夜就是這麽與眾不同,所以他一天比一天更愛她,每天出門前都要上演一段難舍難分,直到她受不了地推他出門為止。


    交往後,她沒問過他過去女友的事;不管他去哪裏、跟誰出去、幾點回來,她不像女朋友,倒像室友。


    可她會對他說:“最愛你了!”


    會摟著他的脖子說:“我現在想跳舞。”然後,一邊親吻他的耳,挑逗他的敏感地帶。


    她會幫他按摩,會編睡前故事給他聽,會拉著他一塊洗泡泡浴,還會拿廠商寄來的試用品幫他“做臉”,不過,這些福利不是常態性的,全看她的心情。


    她喜歡窩在他懷裏,尤其寒流來襲的時候,把冷冰冰的腳丫子擱在他暖暖的肚子上,然後一臉幸福地眯眼笑。


    而他,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刻,都很幸福,因為,從一開始他便無可救藥的愛上她,然後愈陷愈深,愈來愈愛。


    柴子夜在盧森關上房門後就完全清醒了,先前故意賴著不起來是不想讓他知道她其實也會不舍他。


    她躲在床上望著大木床床頂的繡花絲綢,對自己懊惱地歎了口氣。


    他老是把她當孩子,好像以為她一出生就直接跳到二十八歲,中間沒有任何生活經驗,盡管外表是成人了,可大腦裏完全沒知識,是個還需要人照顧的嬰兒。


    他用賤招——把她照顧得無微不至,什麽都不必她動手、什麽都不必她動腦,用愚民策略把她養成生活白癡,養成米蟲,讓她不能沒有他。


    隻是,他還不曉得,他已經成功了,她的確愈來愈依賴他。


    柴子夜自認為是任性驕縱加白目刁鑽反骨,是那種會把男朋友折磨到半死的惡女。


    她知道男人喜歡什麽樣子、什麽個性的女人,她的母親也時時教導她,女孩子就是要溫馴貼心,不要跟男人硬碰硬,要懂得以柔克剛的智慧,可她討厭這套規矩,更討厭要她守這套規矩的男人,所以,遇到大男人,她最愛試試看誰先退讓,誰能堅持到最後。


    她也討厭把“愛”掛在嘴邊的人,覺得矯情、虛偽,所以對那種挖空心思製造浪漫來追求她的男人不屑一顧,不家送花、送珠寶、大庭廣眾求愛求婚的,她尤其受不了,她不懂,為什麽愛上一個人之後,就一定得借由表現出蠢樣來證明?愈蠢表示愈愛?


    總之,對她太好,好到沒個性——扣分;以為愛她就可以限製她,出局;看不懂“兩性平等”四個字,把女人當女傭、當傳宗接代的工具——找死!


    所以說,她知道自己難搞。


    那盧森呢?


    他絕對不大男人,而且還很紳士、很體貼;他雖然表現得很家她、很黏她,可他看起來不苦,也沒見他在她這裏受到多大的挫折,無論她怎麽尖銳固執任性不講理,他都能老神在在,像個偉大的教育家,“有教無類”般包容她。


    他大概把好當成逃不出他五指山的孫猴子。


    “可惡……”她不服氣地低罵了聲,披上薄薄的絲袍,起床吃早餐。


    但見到餐桌上豐盛的早餐,剛剛那點不服氣也立刻轉成“心悅誠服”了。


    他是從哪裏弄來這麽多早餐食譜,怎麽可能天天變換不同口味,而且每一道都美味至極?她想,就算是五星級飯店的早餐也絕不可能比她的還可口。


    她是個女人,但這輩子沒打算以廚藝征服任何男人的胃、抓住男人的心,可她卻很沒出息地被這條黃金定律給控製,而且還隻能安慰自己說——“民以食為天”,她為了吃,出賣自己的感情,也是情有可原。


    就在她享受頂級餐點,感動於盧森堅持隻要時間允許就一定為她做早餐的愛意……


    電話響了。


    她瞪著電話好一會兒,覺得它的嗓音打擾了她品嚐前美食的心情,本想漠視它,隨即聯想,會不會是盧森落什麽東西,打電話回來。


    這麽一想,她立刻放下刀叉,接起電話。


    “子夜,是我,曲海伶。”來電的是“秀文化”的曲總編。


    “曲大美女!不會吧……才八點多,你已經上班了?”


    柴子夜當年還是報社生活小記者時,曲海令已經是時尚名人,兩人認識多年,雖然不常見麵,但對彼此印象都不錯,加上她現在是“秀文化”的特約編輯,互動就頻繁了起來。


    “還沒,想問你起床沒,要不要出來吃早餐?”


    “我怎麽不曉得你現在也這麽早起,還能忙裏偷閑約我吃早餐?”柴子夜知道曲海伶是個超級大忙人,雖然已經不做時尚雜誌編輯,但台北的時尚活動邀請可沒少過。


    “我特地調整了三個鬧鍾才醒的。”


    “不懂,有什麽緊急的事要跟我談嗎?你隨時可以打電話來,我過去雜誌社也行啊。”


    “還不是你那個親愛的男友,我的頂頭上司,盧森。”


    “他怎麽了?”


    “自從確定要他去韓國簽定發行合約,他就不止一次在我耳邊念,說他出差的時候沒人做早餐給你吃,你一定又懶得出門就不吃了。”


    柴子夜傻眼,那家夥在外麵到底是怎麽形容她的,到處宣傳他有個號稱“懶豬”的女友。


    “我被他煩死了,隻好向他保證說我會好好照顧你,不會讓你餓死的,他才肯答應出差。”曲海伶抱怨道:“所以,我昨晚調了三個鬧鍾,早點起床找你出去用餐。”


    “有沒有這麽誇張……我又不是三歲小孩。”柴子夜臉都紅了,他寵她也該有個限度,怎麽可以公私不分。


    “是我說得太誇張了啦!”曲海伶大笑。“其實他隻提過一次,是我自己很好奇,好奇你是怎麽收服這個情場浪子的,想說找你來個早餐會議,順便談談接下來幾期的企劃。對了,你的專欄大受好評啊,讀者反應熱烈,市場訂閱量提升,連廣告都多了不少。”


    曲海伶是個標準的職場強人,說起話來啪啦啪啦,節奏很快。


    “要不要來我家吃早餐?”她看向餐桌,那分量,再來兩個曲海伶也沒問題。


    “那家夥連今天也幫你做完早餐才出門?”曲海伶驚呼道。


    “嗯……”柴子夜尷尬地在心跳哀嚎——這不是炫耀,這真的不是炫耀。


    她絕對沒有想要刺激曲總編的意思,可她真的就是這麽好命、這麽幸福啊!


    半個小時後,曲海伶穿著簡約時尚的襯衫加長褲,領間披綴粉色春天長絲巾,剛中帶柔,清透自然的裸妝,果然是一直走在時尚尖端的現代女性楷模。


    “這一桌都是盧森做的?”當曲海伶見到那桌比她到飯店餐廳花幾百塊大洋吃到的早餐還要豐盛一百倍的食物,她簡直羨慕到快暈過去。


    “他似乎還滿喜歡下廚的。”正確地來說,她覺得他很適合做“賢妻良母”。


    “我敢打包票,他隻對為你下廚感興趣。”曲海伶嚐了口沙拉手卷,好滋味全寫在臉上。“我在他的雜誌社做了快五年,沒見過他對哪個女人這麽死心塌地的,簡直就像變了一個人,完全走向正途。”


    “那你以前認識的他是怎樣的人?”柴子夜也坐下來繼續吃早餐。


    “以前倒也不是多壞,他對女人算很尊重的,不隨便開黃腔,對公司女職員也很客氣,就是換女朋友的速度快了點,我也是經常看到雜誌才曉得他又換女朋友了。”


    “我指他花心他還不承認,說什麽隻是沒遇到對的人,隻好繼續尋尋覓覓。”


    柴子夜像在討論別人的八卦,一點也不手軟。


    “我也聽他說過他很在意跟另一半的心靈是不是契合,我當時還大笑三聲,以他那種非美女不要的標準,再加上他的生活方式,看得到心靈才有鬼,遇到你,算他撿到的,不需要避諱隱瞞。”


    “對了,當年你怎麽肯為了“秀文化”辭去原本那麽搶手的雜誌社總編?”柴子夜突然想起從很久以前就一直覺得不解的事。


    “很多人問過我這事,當初秀文化想學hayboy,結果根本是東施效顰,搞成了情色文化,而我是集知性、感性、智慧、美貌於一身的超級美女編輯,怎麽可能降貴紆尊去那種亂七八糟的三流雜誌社。”


    “沒錯、沒錯,那時候我就想你一定是被盧森的男色所誘,誤上賊船了。”柴子夜的直言也不遑多讓。


    “嗬,不瞞你說,要不是他真的比我差不了幾歲,而且看起來又太難掌控,我還真想把他推倒。”曲海伶笑得花枝亂顫,像是忘了她前方坐著就是盧森的女朋友。


    “噗。”柴子夜毫不介意,自己也笑得很三八。“別說你,我想隻要是正常女人都想染指他吧!”


    如果不是他過去名聲太糟,讓她誤以為他把女人當收集品,一個換過一個,給她留下壞印象,一開始她也不會對他這麽惡劣。


    “當盧森來找我時,他手上拿了三本當時最暢銷的雜誌,其中一本還是我編的,他告訴我他想做這樣類型的雜誌,一本服裝飾品、一本旅遊美食、一本居家生活,但是,所有企劃全是要別的雜誌沒有報導過的。”


    “比如說什麽?”


    “就是服裝飾品不要名牌、旅遊不要觀光景點、美食不要名產、居家生活不要歐洲設計師。”


    “這是他自己的想法?”柴子夜很意外,她以為他很習慣那種富足奢華的生活方式,辦雜誌也會選擇自己最熟悉的領域。


    “我那個時候大概真的被他的美色給電暈了,剛好我也對成天跟著那些歐洲品牌屁股後麵跑很膩了,居然隻考慮兩天就同意了。”曲海伶埋怨道:“後來才知道自己跳進一個多大的坑洞,我的時尚敏銳度、我的愛情、我的性生活,全被這間雜誌社毀了。”


    “發生了什麽事,這麽嚴重?”


    “你曉得要去找那些沒人報導過而又有被報導的價值,值得推薦的品牌、景點、美食、雜貨設計師有多辛苦嗎?這可比水果報的狗仔隊更不是人幹的工作,人家狗仔隻要緊盯著當紅的名人就好,我們可是大海撈針,到處橫衝直撞,每一期出刊都像打完一場大戰,彈盡糧絕。”


    “可是雜誌大賣,你們也成功地幫助許多名不見經傳的設計師冒出頭角。”柴子夜自己也是這雜誌的長期訂戶。


    “這就是為什麽我一接手就做了五年。”說到這兒,曲海伶終於露出笑容。


    “這是一份很有意義的工作,看著那些有才華、沒少努力過、再辛苦也要堅持夢想的人,在我們的介紹下被注意到,機會終於來了,那種感動比我過去一天到晚跑時尚趴來得充實快樂太多太多。”


    柴子夜聽完,點點頭,她懂,當初她辭去報社記者,也是想做自己認為有意義的事,過自己想過的生活。


    “所以,盧森除了男女關係有點亂,其實他是個很有自己想法的男人,如果你真正想了解這方麵,我可以替他背書,他不像很多人以為的那麽膚淺,他做得多,說得少。”


    “嗯……這點我慢慢也注意到了。”這時,柴子夜的臉龐不自覺浮現嬌羞的神情,原來她的心思早被識破了。


    “唉……為什麽我不晚生個十年?”曲海伶惋惜的說。


    “如果晚生個十年,那麽就要上演‘兩個女人的戰爭’了。”


    “我可不見得會輸你啊!”曲海伶挑了挑眉。


    兩人相視一眼,不禁莞爾一笑。


    自信的女人,果然最有魅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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