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我們共同吃著一塊草莓派。


    我等他吻我。


    在夢遊的人都回來之前


    我對著他沉默的嘴唇念咒:


    芝麻開門


    芝麻開門


    夏宇·<草莓派>節選


    這個周末對林森而言是相當忙碌的,所以他在星期四就打電話告知章令敏這星期無法麵見。她的反應總是一如他的預料,輕輕淡淡的,帶著笑意地說:好的,我知道了。事情再忙,也要記得注意休息,身體要緊。


    林森覺得認識章令敏是件很神奇的事,神奇在於,他的心太過理所當然了。打從第一次意外相見,那短短對視的數秒,林森就記住了她的模樣——當然,記人是他的長項,但從來沒有記得那麽清楚過,直到第二次再見了,才發現自己記得太清楚了……


    她給他一種熟悉感。當然,他很肯定自己這十八年來,從來沒有見過她。但卻不由自主覺得熟悉.這樣毫無道理的事,其實困擾他許久了。他是個實事求是的人,從來不喜歡虛無飄渺那一套,什麽緣分、命中注定之類的用語,在他的字典裏根本屬於生僻字。但對於章令敏,他就是找不到一個合理得足以被自己接受的答案來解答這一切。


    好吧,一時解答不了的問題,就交給時間去琢磨,也許等到年老時,終能給他找出一個能說服自己的原因。


    很奇怪,林森一開始就知道他將會與章令敏執手一生——當他第一次牽起她的手時,就不打算放開了。


    他不知道這是為什麽,但一點也不抗拒。覺得就這樣牽著,滿好的。


    因為有一生的時間,所以他追求的步調是舒緩的,不疾不徐的。從章令敏身上,他看到了一些與他契合的特質,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兩人都夠沉靜。就算處在喧囂的地方,他們也不會被那些浮躁給沾染,自成一個安寧的環境,並享受著。


    他們見麵還不到十次,也不常談彼此性格與理想,更不急於對對方掏心掏肺,以求盡快相知相許。但不知怎麽地,他就是覺得懂她,而她,也懂他。


    在遇見章令敏以前,他還以為這輩子不會沾染這些情情愛愛的東西。或許會結婚、會生子,但那隻是一種責任與義務的完成,就跟他父母的婚姻一樣。他們是最相契的研究夥伴,沉迷於專業領域裏,若是沒有雙方父母提醒叨念,一生大概也就單身下去了。這樣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窩在實驗室的人,就算結了婚,這樣糟糕的婚姻品質,也注定了不會持久。


    為了省麻煩,兩位年過三十五以上、被父母的成家追殺令追得無處可逃的可憐男女,便就近在研究所裏找個有共同話題的、單身的、種族相同的異性,進行嚴肅的婚姻契約議定,撥冗結婚生子,接下來的養育什麽的,就丟給雙方父母去打理,總算有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身為一個被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帶大的孩子,林森並不覺得這樣有什麽不好。如果不是遇到章令敏,意外地讓他心動了,被這種陌生的情懷攪得有些坐立難安,嚐到了動情的厲害,他大概還真以為那種被世人所不斷歌頌的愛情,不過是一種自我催眠的幻想。


    沒遇到愛情,很好。遇上了,也不賴。林森不是個不懂得變通的人,相較於他那對簡直可稱為科學狂人的父母,他實在正常多了。


    這麽忙碌的周末,事情之多,就夠摺騰人了,偏偏還遇上了突如其來的打擾,差點耽誤了他一個重要的實驗。


    那個女孩自稱周又鈴,說是令敏的好朋友,見著他就試圖讓他記起彼此見過一麵的事實。雙手拎著兩大袋食物,說是聽說他們一群人在研究室裏忙了七八個小時了,也沒好好吃飯休息,所以她趕緊買一大堆食物來給大家補充營養等等。


    非常自來熟地說了一大堆,似乎很了解林森少言的性情,於是就從他身邊的人開始攀交情,熱力四射地散發她的親和力。眾人不明就裏,還以為這個叫周又鈴的女孩,是林森的朋友,於是也客氣地給與善意的回應。


    林森在t大也算是小有知名度的人物了,群聊四四製作總有一些女孩會想辦法接近他,身為林森的同學們,對這樣的場麵也漸漸習慣了。而林森始終淡然以對,甚至是有些視而不見的態度,他們更習慣。


    所以當林森轉身進實驗室,將門關上時,全場唯一感到意外的,就是那個前一刻還在四處認識新朋友並自我介紹的周又鈴了。而她差點衝進去叫人,幸好兩位同學及時攔住,並強勢地勸退她。


    後來,周又鈴離開時,雖然沒辦法親自向林森道再見,但她非常張揚地對林森的同學們宣告:“我喜歡林森,我是來追求他的!”


    林森不能理解這個女孩的大腦構造是怎麽一回事,怎能這樣理直氣壯地說出這種話?她立誓要追求的男子,是她好朋友的男朋友,對此,她怎麽說得出口?即使隻是在心中想著,就很不道德了吧?


    不過周又鈴是個什麽樣的人,對林森而言一點也不重要,他無意了解她。更別說她已經被他當成拒絕往來戶,日後若是再莽撞跑來研究室,不管她用什麽說辭,都是不讓進的。這點已經跟同學們都明說了,也得到大家的支持,畢竟實驗重地,擺放的物品有些是極度危險的,本來就不該讓外人輕易進來,即使隻是待在會客區。


    忙完學校的事,回到家已經是晚上九點了。


    正想去好好衝個澡,好在睡前再看一些期刊時,電話響起了。


    林森怔了一下,想不起來這個時間誰會打電話來。近來父母沒有休假,不可能打電話給他;祖父母他們前兩天剛聯絡過,四個老人家正結伴在墾丁過起種田養生的新生活呢,興致一起時,還出海釣魚賞鯨的,再不會有空天天打電話來噓寒問暖……


    “喂,我是林森,請問哪位?”想不出是誰打來的電話,也就不想,接起。


    “你好……呃,林……森,我是章令敏。不好意思這麽晚打擾你了。”


    林森的眉頭微揚,完全沒料到是她打電話來。他沒發現自己抿了一整天的唇角正不由自主地揚起,整個人輕鬆地坐在沙發上,回道:


    “我剛回來,你沒有打擾我.”


    “啊,嗯,那就好。”


    “你在緊張嗎?”林森直接問著。


    “……你說話真直接。”被林森這麽一問,章令敏心中有些氣惱,原本滿心的忐忑,一下子都揮發不見了。


    他輕笑,問:“現在好多了吧?”


    她一怔,也笑了。將話筒緊緊貼著耳朵,生怕漏聽掉他的聲音,連些許呼吸聲都不想錯過。


    “是,好多了。”


    “怎麽會想到打電話給我?”


    “是這樣的,明天,我跟我姐要去參加她學校采風社的活動。”


    “有什麽問題嗎?”林森不認為她會為了報備行蹤而特地打電話過來。他不是控製欲強的男朋友,她是知道的。


    “呃……主導這次活動的人,他叫江明紹。也許你不記得他了,他是——”


    “我記得他。”林森很快想起來這個人。那個在第二次見麵時,正在與周又鈴激吻的男子。“他透過你姐,邀請你一同出遊是嗎?”


    “唉,是的。”章今敏籲了口氣。對這個男人的智商,她從未懷疑過,隻要是他放在心上的事,他總是想得比誰都透徹、做得更周到。


    “這種事,就算你不說,日後我知道了,也不會怪你。”林森道。


    “這種事,與其讓你從別人口中聽到,還不如由我現在告訴你。”章令敏活了兩輩子的經驗,讓她知道在感情這件事上,愈是清清楚楚愈好。寧願一路平坦無波乏味無聊,也不要轟轟烈烈死去活來。


    “當然,你打電話來告訴我,我很高興。”


    “會……覺得我這樣像在炫耀嗎?”


    “不必向我炫耀,我也知道你必然是個很被男孩子心儀的女孩。”林森一直是這樣覺得的。她長相秀美,氣質溫潤清雅,正是容易讓男人心動的典型。


    對於林森突如其來的讚語,章令敏整個臉都紅了,呐呐地接不上話。


    “明天大概幾點回家?”林森等了一會,很紳士地不逗問她是不是在害羞,轉回正題問著。


    “應該是六點就回市區了,不過我姐說,江明紹可能會請大家吃完晚飯再解散。”


    “是嗎?那你明天就好好地玩吧,別想太多。”


    談完了這件事,章令敏以為大概應該要結束通話了,畢竟林森很少用電話跟人聊天,但不知怎麽的,她不太想放下電話,就想一直聽著他的聲音,就算隻是沒什麽意義的東拉西扯也好……


    林森也覺得該掛電話了,他實在不擅長以這樣的方式跟人長談,但,電話的那頭是他心儀的女孩,而他敏銳地感受到她的依依不舍……這樣,滿好的。在一切還沒說開之前,她是那麽地小心翼翼,一舉一動都很謹慎,生怕自己行為超過了“朋友”那個度,帶給他不好的印象。後來,當她明確接收到他追求的訊息之後,才逐漸放開了來,目前,正學著當他的女朋友呢!


    他們都不是健談的人,然而,在今夜,竟然就在電話裏長聊了起來,他說著他目前的實驗課題,她說著她的兄弟姐妹,就算是風馬牛不相及,也暢談了兩個小時之久……


    嘴很幹,手很酸,心,卻暖暖滿滿的……


    就像章家大姐不明白為什麽她的死對頭李美帆會出現在遊覽車上一樣,章令敏也不明白,為什麽周又鈴會出現在她眼前。


    “嗨,令敏,今天天氣真好!”一上車,周又鈴就直直走到章令敏麵前,毫不客氣地在她身邊的位置坐下。


    “這是我姐的位子。”章令敏道。


    “哎,先坐一下。等會你姐要是堅持坐這兒,我再走開。不過,我看她現在忙得很。”周又鈴指指前方,那章家大姐正和另一位女生像鬥雞似的對峙,看來暫時是沒空回來這兒了。


    章令敏點點頭,不語了。昨天與林森聊得很愉快,當然這不是指他有多麽妙語如珠,而是,能與他做更生活化的交談,不拘話題地隨意說著,就是件很令人感到愉快的事了。男女交往之初,總是為了想給對方留下最美好的印象,難免言行舉止上多有矯揉造作、拘束克製。如果這個階段可以順利度過的話,兩人之間的交往,才算是交心的開始,而情路,才有了走得長遠的機會。


    他們,已經朝這一步踏出去了。這感覺很好,好到失眠了大半夜,睡睡醒醒的,身體沒有得到徹底的休息,所以今天章令敏的精神有些委頓,雖然心情依然陽光燦爛。如果可以,她希望在這一個小時的車程時間,可以安靜地閉目養神,在心中想著林森,而不必應付任何人,尤其是周又鈴。但這顯然是奢望。


    “令敏,我昨天去t大找林森了。”周又鈴笑著對她道。


    這笑,不像炫耀,更像宣戰。


    “……是嗎?我知道了。”章令敏不動聲色地緩緩應著。


    “你知道?”挑眉。“你是指現在才知道,還是,昨天就知道了?”


    “這重要嗎?”章令敏側過臉,正對著她。


    “我倒希望你是昨天就知道。那表示林森記住了我,也表示我有足夠的分量讓他記住。”周又鈴緊緊盯著章令敏的眼,想從她眼中讀到最真實的情緒.


    事實上,昨天林森與她談了許多話,就是沒談到周又鈴。這並不表示林森有所隱瞞。而是,從上輩子章令敏就知道,追求林森的女孩不少,雖然不像江明紹那樣隨時隨地的眾星拱月——他們的氣質不同,吸引的女性也不同,被追求的方式自然就不會相同。林森內斂,君羊耳卯製作吸引的也大多是學院派的知青型女性為多,她們的示愛方式當然就是含蓄暗示型的;雖然不至於像江明紹那樣天天有人告白,花樣千奇百怪的,但林森身邊待著的女孩,大多是“有心人”,隻是不敢輕易告白,生怕若是被拒絕,就再也沒臉出現在他麵前,喪失了與他相處的機會。喜歡林森的女性,臉皮都是相對薄嫩些的。


    但,這並不表示林森完全不知情。他是個書讀得很好的人,但他不是書呆子。他的腦筋相當好,智商足夠讓凡人仰望;他有一雙能穿透人的眼、善於思考的腦,令他能看清一切,但什麽也不說。


    習慣於被放電眼光環繞的林森,自然不會因為現下多了一個愛慕者,而放在心上。即使這位愛慕者特別了點、熱情了點,與其他人都不同。但因為不是他想要的那個,再特別、再與眾不同,也就隻是眾多愛慕者裏的之一罷了。


    “令敏,你很介意我喜歡林森,對吧?”由於沒在章令敏眼中找到一點波動,周又鈴有些泄氣。但她想問的,都會問出來,並取得答案,不容許章令敏以沉默來應付她。


    “又鈴,我隻是不太明白,你為什麽可以毫無負擔的、毫不介意於林森是我的男朋友這個事實,向我宣告要追求他?”上輩子在她自己還沒弄清楚對林森那朦朧的好感是出自於什麽,就被牢牢定位在“學妹”位置上,喪失任何可能性也就算了,她認了。但現在不同了啊,她是林森的女朋友,周又鈴是知道的,那麽,她怎麽能做出這樣的事?


    “難道你希望我背著你去追林森?這我做不到,我一向光明正大。”周又鈴自有一套標準,在她的標準內行事,就覺得理直氣壯。“我喜歡他,很不幸的你跟他先認識了,也交往了。但這並不能阻止我的喜歡,我猶豫過,真的。你是我的好朋友,如果做得到,我當然不希望為了一個男人,壞了我們的感情。但他是林森啊,不是別的誰……不是江明紹那樣的。以前我追江明紹時就想過,如果我的好朋友也喜歡他的話,我是可以為了朋友不要他的。我以為愛情對我來說沒有友情重要,但遇見林森之後,我才知道,不是愛情沒有比友情重要,而是我沒有遇到林森,才會說出那樣約大話。”


    “你才見過他一麵,話也沒說幾句,你並不了解他——”章令敏覺得心口好堵,覺得周又鈴晶亮如火的雙眸好刺眼。


    “真正的愛情,一眼就夠了!我不是你,溫吞緩慢不是我的人生步調!我該有的是一點就燃的那種痛快,就像菸火,點了,就升空爆出最美的畫麵,不必隱隱晦晦地醞釀試探,明明白白,愛就是愛了。我喜歡他,在沒有了解他的家世與身外的一切前,就喜歡上的,才是真愛不是嗎?代表我愛的是他這個人,而不是他所具備的條件,這才是純粹的愛情!這樣的珍貴愛情,一生難過更難求,所以,令敏,我不能退讓。”


    “純粹的愛情?你這樣定位,覺得珍貴非常,所以你一點也不覺得該對我感到抱歉,是嗎?”章令敏輕微的聲音,像是僅僅用於低喃。


    周又鈴直直看著她,對於章令敏的反應有些生氣。


    “令敏,我喜歡林森,我不會為了喜歡他而跟你道歉。我也知道你是真的喜歡林森。你沒談過戀愛,從來沒跟男孩子出去玩過,雖然學校男生班那邊很多人在暗戀你,但他們都沒有機會走近你身邊三公尺以內,所以我知道你對林森是很認真的。我不會要你退出,我希望我們公平競爭,以後不管誰成功誰失敗,都不要怨恨對方,至少,還可以是朋友,好嗎?”喜歡一個人很美好的事,它不是個錯誤,自然無須抱歉,那是對她感情的侮辱,不是嗎?


    章令敏別開頭,閉上雙眼,決定還是好好養神吧,今天的精神夠差了的。她不想費心去應付周又鈴,讓周又鈴滔滔不絕地將她的喜歡合理化。似乎,對又鈴而言,隻要在她這個“情敵”麵前開誠布公、直接坦率,兩人就可以是平等競爭的對手了,而不必背負著“搶好友男友”的罪名。


    然而,周又鈴從來沒有發現,當她心虛時,就會一直說話,說得很大聲、很流利,然後就把一切合理化了,把自己都說服了,於是理虧的人就變得有理了,可以振振有詞地麵對一切了。


    所以,周又鈴是知道自己這樣的行為不道德的。她巴著章令敏不放,不是為了偉大的友情,而是想給自己找到一分心安。


    “令敏,如果你對林森也是真愛的話,那麽,今天如果是我先遇到林森,與他交往,現在就該換成你在對我說這些話了。”


    “……不可能。”章令敏不是周又鈴,這樣的行為,再給她第三個人生,她也做下出來。


    “你現在當然可以這麽說。”周又鈴冷哼。


    “我不會做那樣的事。”就算不看在友情的分上,也會為了不帶給林森困擾而不做這樣的事。甚至願意催眠自己所有的心動都是假的,刻意遺忘自己認識過這個男人的事實,並且,一生都不再想起……上輩子,她就是這樣做的,也做到了。


    “如果你真的愛慘了林森,卻可以一輩子都不去說出來的話,那你就太虛偽了!”周又鈴受不了章令敏一臉雲淡風輕的表情,這簡直像得了便宜還賣乖,太虛偽了!忍不住出言攻擊。


    虛偽嗎?


    章令敏,你這個虛偽的女人!


    啊,是了,上輩子臨終前聽到的那一句罵語,不就是來自於周又鈴嗎?


    “也許是虛偽吧。不過,人生有很多事情,比放縱自己去快意情仇更重要。”


    “沒有什麽事會此爭取自己的愛情更重要!”周又鈴忍不住推了推章令敏的肩,硬聲道:“你睜開眼看著我,我們正在談很重要的事,你別這樣漫不經心的,這樣太過分了!”


    “嗨,兩位美女在聊什麽呢?”好不容易終於掙脫女性包圍的江明紹,在即將抵達目的地之前,來到了她們這邊。一隻胳膊很瀟灑地擱在前頭的椅背上,以著帥氣而悠閑的姿態,出現在她們麵前。


    章令敏張開眼,看著江明紹那張年輕而張揚的俊臉,多麽意氣風發,像是全世界都在他的掌握中,由他愛要不要、愛理不理的,沒有挫敗、沒有頹廢、沒有絕望到以聲色犬馬來麻醉自己……


    見過了他這麽囂張傲氣的樣子,誰能相信他二十五歲以後的人生,是以那樣糟糕的方式過著——依然有錢,仍舊有名,花天酒地,荒唐得人盡皆知,像活在一個醒不了的惡夢裏。


    這輩子,她沒想過要認識江明紹。就算之前已經見過麵了,也不願跟他多有接觸,隻想著,反正已經用了一輩子來證明,她無法帶給他幸福,那麽,這輩子就別與他有所糾葛了吧!


    但現在,看著這樣一張賣弄帥氣、努力放電的……可愛的臉孔,章令敏竟是有些不忍心了,畢竟,他上輩子對她滿不錯的。不算是個好丈夫——反正她也不需要,但給了她足夠的尊重,以及友誼。


    如果這輩子注定了要相識,那麽,就當朋友吧。也許,她還能在那件醜聞未發生之前,幫他躲過這一劫。


    這個囂張的花花大少,如果注定風流一生,那麽,就讓他像個真正的紈絝子弟那樣去恣意地揮霍他的人生吧,而不要像上輩子那樣,純粹隻是在墮落。


    在周又鈴奇特的目光鎖定下,章令敏愉快地過了一天,她接受了江明紹殷勤的招呼,與他談得頗為投契,不到一個小時,就被江明紹引為知己,覺得這輩子再沒有人可以跟他聊得這麽知心了!於是對章令敏的興趣更大,不再是為了招展自己男性魅力,而是覺得她跟別的朋友特別不一樣,她簡直太了解他了!


    章令敏每每接收到江明紹眼底閃過的驚奇光芒時,都在心底偷偷暗笑,她認識他二十四年,嫁了他二十三年,要說她比他的父母更了解他,還真不為過。她知道怎麽投他所好,知道他的理想與熱愛的話題,知道怎麽談話會讓他舒心,知道怎樣的勸告他能接受。


    她不知道她能不能幫他躲過那場桃色災難,但隻要他們成為朋友,她就能盡己所能地去做到。


    這輩子,她不會成為他的妻子,但會成為他的朋友。


    周又鈴高調地在班上宣布她遇到了她今生的真愛,發誓一定要努力不懈地追到手!


    “嘿,周大小姐,先前那個江大少,你還沒追成功吧?怎麽,就這樣算啦?這不像你的個性吧?”唐存秀翻了個白眼,一點也不將她的宣言放在心上。隻覺得此女發情期甚早,而且一發作就是霰彈式的,東看上一個、西看上一個,個個都不放過。


    現在是班會時間,正經八百地以二十分鍾討論完班務大事之後,就放牛吃草了,反正導師也沒來這兒坐鎮,正在會議室開校務會議呢。唐存秀這個班長並不介意把剩下的時間留給同學哈啦玩鬧,畢竟隨著聯考的腳步愈來愈逼近,她們這種升學班幾乎是每一節課都在隨堂測驗,都被一大準試題淹沒了,沒個喘氣的時間。所以一有放鬆的機會,她都會放任大家玩樂。


    “江大少?誰啊!我已經不記得了。這種路人甲的角色,請大家以後別再提了,誰沒有年少無知的時候呢?”周又鈴站在講台上揮揮手,像在揮蒼蠅似的。


    “靠!那個極品帥哥居然就這樣被你喜新厭舊地當成路人甲看了,耶他真是死得太慘了。”一名曾在f大運動會時同去玩的同學叫道。


    “切!我看是追不著,隻好放棄吧,在這兒說大話呢!”另一個女司學嗤道。


    周又鈴大度地不理會她們的揶揄。逕自道:


    “怎樣都好,反正以後不要再提那什麽江大少了,我們無緣啦……不過我們的章令敏同學,倒是跟江大少滿有緣的說,上星期天我們一起去陽明山玩,江大少對她超熱情的。”目光不懷好意地轉向章令敏,笑得有點邪惡。


    “嘩!這莫非是傳說中的橫刀奪愛?”所有人的目光一下於都聚在章令敏身上。


    章令敏從課本裏抬頭,直直望著台上的周又鈴,而周又鈴早就在那頭等著她了,唇角撇著不馴的笑,擺明了就是要讓她無法置身事外。


    “喂,令敏,江大少跟我確定是無緣了,如果你對他有點意思的話,就試試看吧,也許他才是你命中注定的人哦。”


    “喂喂,周又鈴,你怎麽會這麽大方啊?有陰謀,對不對!”旁聽的同學笑著起哄,完全把周又鈴的話當成開玩笑。


    “不是陰謀,是陽謀。我跟令敏是死黨,有什麽事,我都對她坦白,絕對不會背著她做手段,就算……我這個好朋友一點也不領情:心底有話也不肯對我照實說,我也不會放在心上。”挑眉,目光仍盯著章令敏看,像是非要等到章令敏的回應不可。


    但章令敏仍然沒有說話,低下頭,繼續看書了。


    氣氛一下子顯得冷場,有種奇怪的僵持意味在擴散,許多忙著起哄笑叫著的人,不由自主收斂了些許,小心翼翼地在周又鈴與章令敏之間來來回回地打量,不明白這兩人發生了什麽事……莫非,她們吵架了?


    唐存秀彎起一臂撐著下巴,懶散地對台上的周又鈴道:


    “除了特意宣布你不追江太少,以及有了別的想追的人這兩件消息外,你還有什麽新鮮的馬路消息要詔告天下嗎?時間不多了,留點機會給別人上台表現一下吧。”


    周又鈴自然是看到班長好友眼中的淡淡警告之意,也就不再去招惹章令敏,但也沒有下台。大剌剌地依然占據著講台,接著宣告道:


    “不管還有誰想上台、想報告什麽馬路消息,我深信都絕對沒有我手上的消息來得有趣,所以我還是繼續接著說吧。大家反對嗎?沒有,好,那我說了——”裝模作樣地咳了聲,道:“我決定以t大物理係為我的第二心願,請大家為我加油,謝謝!”


    嘩!在一秒的張口結舌之後,是爆炸般的哄堂聲,整個班級一下子像是有一千隻雞鴨在咕咕呱呱亂叫,每個人想表達的驚歎語句或許都不相同,但意思都一樣——這個周又鈴,一定是瘋了吧?以她那個從來沒及格過的理化成績,居然妄想考進全台大專院校第二類組前三名誌願的t大物理係?


    身處在雞鴨群裏的章令敏,仍然安靜,對於周又鈴丟下炸彈式的消息,她隻是頓了下,沒抬頭去迎上早已等在講台上的挑戰目光。


    還是物理係啊……就不知道,這次,還會不會是落到地理環境資源學係的結果了。


    近水樓台,以及,死纏爛打,確實有用,如果,她,章令敏沒有出現在林森生命中的話,周又鈴隻要再努力十二年就會所願得償了……


    今天是星期五了,今晚,會有他的電話吧?他會打來跟她約著周末的安排,或者說明他不克前來。昨天沒有等到,那就是今天會等到了。從林森第一次約她出門以來,周周不落,成了固定的模式,彼此都滿意這樣的步調。


    由於是升學班,在下午四點半放學之後,全班仍然得留校輔導到六點才能離開學校。不過周又鈴向來是升學班裏的黑羊,成績中上,狂野難甽,師長頭痛,家長管不了之下,最後隻好放牛吃草,由著她在她認為不重要的課堂上消失不見,課後輔導隨她愛來不來,反正前途是她自己的,自己都不在乎了,別人也沒必要幫她跳腳不是?自從周又鈴開始追求林森之後,就再也沒能在課後輔導上見到她了。


    六點了,秋末的黃昏通常在五點半多就褪得夠幹淨,天空覆上一片灰灰黑黑的夜幕,沒有星星,偶爾可以看到白慘慘的月亮。月不夠亮,天不夠黑,秋風倒是夠涼的……


    走出校門,就被一陣秋風給卷得所有人都忍不住縮著脖子,拎緊衣領。搭校車的人就隻消在校門口等個一兩分鍾,就可以上車了,其他通車的,或有私家車來接送的,就得沿著坡道走一小段路下去。


    章令敏在側校門口等著校車,一邊跟認識的同學點頭打招呼道再見,一邊往人最少的地方退去,一直退到無人的地方,才站定。這時,有人從她背後以手指輕輕點了點她的肩,她微笑回頭,以為是哪個同學,卻不料竟是林森!


    “你……怎麽來了?”校門口足夠亮的燈光,將林森俊雅的麵孔清晰呈現,看得太清楚了,於是不小心被電到,臉熱熱地紅了……


    “來接你放學,如果你可以晚點回家的話,或許我們還可以一起吃晚餐。”


    章令敏喜出望外,連忙道:“好的,我等一下打電話回家說一聲就可以了。”


    見她雙眼晶亮笑成彎月的模樣,林森也跟著微笑了,也不急著走,說道:


    “這一陣子在忙的實驗今天中午全部結束了,下午跟著森林係的同學到山上采集植物標本,剛剛才回來。”他的一隻手始終背在身後。


    章令敏好奇地忍不住張望,本來想開口問他藏什麽在背後的,但鼻子已經先告訴她答案了!


    “有香味……這是,桂花!”


    “是桂花沒錯。”林森不再藏著左手,將左手上拿著的一小袋由白紗網做成的袋子放在她手上。“今天在山上采的,放到明天就不香了,所以就立即拿來給你。”


    這是林森給她的第一分禮物。一個非常樸實的、用來采集植物時常見的紗網袋子,就是它僅有的包裝了。被包裝的,是一般絕對不會用來當送禮用的花,有金桂,有銀桂,裝了滿滿一袋手掌大的馨香,也裝著他的心意。


    “謝謝,我很喜歡。”她雙手輕輕將那袋馨香收攏。像是生怕香味散得太快,很珍惜地攏住,低頭,輕嗅。


    “這是秋天的味道。”林森道。


    她看著他,笑了。不,從此桂花再也不代表秋天,而代表林森,成為她生命中銘記著屬於他的第一個味道。


    校車來了,他們站得較遠,校車停在校門另一邊,一群學生依序上車,很快將等在站牌邊的學生都收上車了,又等了半分鍾,確定沒人要上車後,才駛離。


    直到校車再也看不見,林森才側著臉對她道:


    “走吧。”


    “嗯。”她漫應,仍對著雙掌裏攏著的桂花戀戀不舍,低頭嗅聞,沒有動作。


    “不走嗎?”林森半轉個身,與她麵對麵,微微彎著身子與她的雙眼直視。


    “等等。”紗網袋遮著她小臉,隻露出她一雙笑成半月的眼。


    “等到花香散了才走嗎?”他揶揄地問。


    “那我們隻好在這裏等到冬天了。”


    兩人同時輕笑出聲,他的笑眼望著她的笑眼,也不知道誰眼底的波光映照進了另一人的眼底,想看得更清,卻在更近之後,發現一切更加模糊了……


    當他的雙手輕輕攏上了她合掌的雙手,桂花的香味被他們共同守護在手心裏。當她仰起臉,正好承接住他等候在那兒的唇。


    沒有擂鼓般的心跳,隻有一片溫柔的寧靜,仿佛一道甜美的甘泉從彼此的唇,往心底最炙熱的地方淌流而去。


    這個吻,她想,她已經等候了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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