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雨送走父親,回到廚房,才從冰箱裏拿出鷄蛋,等不及夏雨上樓的弄弄和小小已經來到廚房探頭探腦。


    「進來吧,早餐再一下子就好了。」他一麵打蛋、一麵煎培根。


    小小憋不住話,馬上問,「hero,你發誓,不跟老爺爺走,你要一輩子跟我們在一起。」


    「我發誓!」這話根本不需要任何考意。


    夏雨的回話滿足了小小。


    他年紀小,腦袋還沒發育完全,三個字就被打發掉,但弄弄沒那麽好搞定,她把話擺在肚子裏,憋住,好不容易吃完早餐,把小小丟回房間,就拉著夏雨上頂樓,親自逼問。


    「說,他來這裏做什麽?我明明記得他判刑二十年,為什麽這麽早就假釋出獄?他來找你,絕對不是說對不起那麽簡單,他是不是知道你很紅,要來向你詐財?」


    夏雨雙手捧著她的臉。原來短短的時間裏,她就可以想出千百種可能性,由此可知,她刷牙換衣服時有多麽不專心。


    「他不是我的親生父親,不是傷害我的那一個。」他鄭重回答。


    「你什麽時候又跑出來另一個父親?」弄弄糊塗了。


    他席地而坐,勾勾手指頭,弄弄立刻坐到他身旁,蜷起腳,縮在他懷裏。


    「我爸爸是個印刷公司的老板,五十歲那年,娶了二十三歲的母親。


    「我母親是大陸女孩,家裏貧困,收下五萬塊人民幣就把女兒嫁來台灣。爸爸相當疼愛母親,尤其在生下我之後,他覺得人生開始有了期盼,他很寵我,別的孩子有的,我擁有更多,所有我對父親的記憶,都是他給予的。


    「找記得他第一次買三輪車,回家時高舉車子,想逗我開心的模樣;我記得他帶我去買冰激淩,告訴店員要買最大最貴的那種;我記得他牽著我的手學寫字,我明明寫得歪歪扭扭,他卻拿著簿子逢人便說:瞧,我兒子是天才,才三歲就會寫字……他寵我,寵進骨子裏。」


    「然後呢?」


    「他抓到我母親的奸情……我母親那樣年輕,不甘願陪著老頭子過一生,她愛上一個麵容姣好、年輕、懂得說甜言蜜語的印刷工人,她不斷從丈夫身上挖錢倒貼那個男人,然後東窗事發。


    「當我的dna成了強力的證據,爸爸在盛怒之下將我們趕離家門,從此我們便跟著那個男人。他是我的親生父親,給了我生命,卻恨我入骨的男人。


    「在奸情爆發之後,我的親生父親被去職。也許是時運不濟,也許是能力不及,之後,他再也找不到像樣的工作。


    「於是他恨我和母親拖累他,他覺得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在我母親供得起他金錢時,他在我母親麵前展露笑臉,但在我們成為累贅之後,他便日日詛咒我們,他用暴力發泄憤恨,他用酒精麻痹自己,直到最後……」


    夏雨不說話了,弄弄很清楚那個「最後」是怎麽回事。


    她吐氣,靜靜地依偎在他身邊。


    「我爸爸是為了道歉而來。這些年他一直在找尋我們母子,他希望母親能夠回頭,願意和他破鏡重圓,他甚至在大陸待了好長一段時間,因為他相信,母親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會回到家鄉。爸爸有先見之明,他知道那個男人不是個能負責任的人。


    「因此他錯過夫殺妻、子殺父的新聞。遍尋不著我們後,他死心,定居在英國,遠離台灣這塊傷心地,直到我的書出版,直到我今年九月份將在英國的那場演講開始做宣傳,直到網路上充斥著對過去事件的討論……」夏雨歎口氣,「他說我眉宇間有著小時候的痕跡。」


    「很抱歉,我認錯人,我不應該不分青紅皂白就亂罵人。」知錯就道歉,她絕不會推托。


    「我沒有阻止你,是因為你的態度讓他明白,這些年我並沒有被虧待,這會降低他的罪惡感,讓他好過些。」


    「你這麽好的人,本來就不該被虧待。」


    夏雨微笑,用力將她擁入懷裏。許久,他滿足歎息問:「弄弄,你知道每年閃閃為我過生日,要我許願的時候,我都許什麽願望?」


    「什麽願望?」


    「我說,我不要願望、不要禮物,因為上天已經給了我最好的禮物。」


    弄弄在他懷裏笑得愜意而甜蜜。因為啊,他也是她最好、最好的禮物。


    咬咬唇,她擠眉弄眼,帶著兩分頑皮問:「hero,除了這個爸爸和那個坐牢的以外,你還有沒有其他爸爸?」


    「問這個做什麽?」


    「我要問清楚啊,下次別認錯人、罵錯人。」


    「沒有了,我隻有這個爸爸,至於蹲在牢裏的那個,我不認為他是爸爸。」


    「那好。下回再有自稱你爸爸的人找上門,我不會像今天這麽客氣。」


    ……今天她有客氣嗎?


    「你打算怎麽做?」


    「我要用球棒把他k得滿頭包,再翻出我最得意的刀組,拿可以雕花的那把,在他身上劃出各式各樣的創意傷口,數量至少要比你身上的多一倍以上。」


    「你不怕被警察追?」


    「出獄犯人私闖民宅,我那個叫做正當防衛。」她預謀殺人,預謀得理所當然。


    夏雨眉開眼笑,「好。」他慶幸遇上這一家人,慶幸遇上她。


    「好什麽?」


    「把球棒準備好吧,如果需要幫手,就大喊一聲hero。」


    「沒問題,我們是一體的咩。」


    說著,她勾住他的脖子,送上自己的唇。


    他們不隻是一體,還是情人,情人可以做的事很多,除了聊天、吃飯、看電影……就算在沒有任何硬體設備的頂樓,還是可以轟轟烈烈做出激昂熱血的大……事業……


    如果人們做每件事情都需要有個原因或者對它做出某個結論,那麽她去燙頭發,可能是因為辦公室裏新加入一個年輕帥哥,風度翮翩、神采風流;而他在錢包裏麵塞了兩個保險套,是因為那個妹妹常常在對他說話時笑得滿臉燦爛,於是他猜,需要帶一點「防身用具」,以備不時之需。


    而不想結婚的男人,最近卻頻頻打開婚紗店網站,若不是因為他突然碰到驚為天人、死了都要愛的女人,就是搞大女朋友的肚皮,她的父親正在對他發出追殺令。


    那……弄弄和夏雨談戀愛這件事呢,它的原因和結論是什麽?


    她追不到海齊,退而求其次?


    原因太薄弱了。


    都會男女因為寂寞催促,在不同地方、不同人身上,試圖尋找一段段新鮮愛情。但弄弄從不曾感到寂寞,那樣一大群家人,他們把她空閑的每寸時間給填得滿滿的。所以寂寞……被否決掉。


    因為在那個散步前後,她用盡心思總算想清楚,她對夏雨的感情,不隻是喜歡、不隻是依賴、不隻是安全感,還有很多不能說出口、不敢承認的……愛?


    好吧,這個原因勉強成立。那麽再往下推論,為什麽對他的愛不能說出口、不敢承認?


    因為夏雨不是普羅大眾,他不要婚姻、不要孩子,而當時年幼無知,一個義氣讚聲,她也把自己歸類於不婚族,她的歸類讓夏雨有了安全感,願意和她進行這場沒有結論的戀愛。


    因此,他們熱熱烈烈地發展愛情事件,積極勤奮地將愛情維持在最完美的境界,他們不吵架、不爭鬧,他們講的每句話都充滿幸福的粉紅色泡泡。


    他們經常去玩,不管身邊有沒有個插花的胖小子,他們都讓每段旅程充滿甜蜜回憶。


    他們在深夜裏私語,他們在彼此身上尋找刺激,他們把共同生活的每一分鍾過得精彩絕倫。


    因此,弄弄拚命說服自己,永恒不是一輩子、一生或一世紀,永恒是當下,永恒是夏雨臉上的笑意,永恒是他們相牽相係的手心。


    前兩天,海齊很難得地癱在沙發上,身體用一塊毯子包裹起來。


    他感冒了,可即使生病,他也不安份地待在房間裏,他是閑不住的人,醫學院的訓練更讓他習慣把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利用到淋漓盡致。


    所以生病歸生病,他還是要占住沙發中點線,還是要試著找事情做,就算他所做之事沒腦袋、沒意義,也無所謂。


    「如果你在路上看到一排法拉利,一部接一部,而且車門上都係著緞帶,你會聯想到什麽?」


    他發問,但坐在他左手邊的弄弄在看建築雜誌,坐在他右手邊的夏雨在讀報紙上的國際財經版,沒人理他。


    他伸出兩條腿,分別踢踢弄弄和夏雨,把他們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將問題再重複一次。


    夏雨回答,「經濟起飛,民生富裕指數上揚。」


    弄弄回答,「法拉利汽車開新廠,免費請民眾試乘。」


    他歎氣,再問:「如果是一排賓士車呢?」


    夏雨說:「賓士車在台銷售破千萬,推出新車款。」


    弄弄說:「立法委員高票當選,遊街示威。」


    海齊二度歎氣。「一排光鮮亮麗的車子,還係著緞帶,難道不會讓你們聯想到婚禮?你們都交往快十個月了。」


    十個月算什麽?有人交往了十年還不是無疾而終。


    弄弄大笑,「那麽難的聯想,誰想得到。那我問你一個簡單的,如果一排賓士車中間夾了一台裕隆呢?」


    「裕隆跑錯車道?」夏雨回答。


    「不是,是奧梨子假蘋果,他以為整型前和整型後大不同,別人看不出來它是裕隆。」


    弄弄公布答案,說完後兩人齊聲大笑。


    蕭海齊各瞪兩人一眼。以為他不曉得他們在轉移話題嗎?他是生病不是智缺。


    「說說看,有什麽原因讓你們非結婚不可?」他硬是不讓兩人稱心如意。


    弄弄瞪他,擺明這個話題不受歡迎。但他不理會,一意孤行要答案,因為這是閃閃交給他的任務,他必須使命必達。


    得不到回應他自問自答,「如果有小孩,你們就非結婚不可,就算弄弄無所謂,老爸也不會放過夏雨,閃閃也許會看在相處多年的情份上不動夏雨,但問問、閱閱一定會雇殺手砍了他。」


    「你以為我生活在十七世紀,不認識何謂避孕?」弄弄揮揮手。要生不生,掌握在女人手上的啦。


    夏雨沒回話,卻凝神細聽蕭海齊說的。


    海齊說對了,他從沒認真考慮過避孕這件事。他曾經問過弄弄,她就像現在這樣,很大姊頭地揮揮手說:「安啦,我還不想當老媽。」


    一句話,他便安心地把此事拋在腦後。


    這樣是錯的、不負責任的,夏雨自省著。


    蕭海齊心知說動不了弄弄,但夏雨是個有良心的人,或者可以從他身上下手。他於是繼續說:「也可以是為錢,夏雨那麽會弄錢,弄弄隻會大粒汗、小粒汗,賺點勞力辛苦錢,如果結婚的話,弄弄的身價就會一路向上飛。」


    弄弄一拍桌子,食指指向他的鼻頭,「蕭海齊,你在汙辱我嗎?我是獨立的新時代女性,我的身份價值需要一個男人來給嗎?


    「告訴你,我要的東西會靠自己的雙手來爭取!安啦,雖然我沒有那個腦袋念醫學院,但我有信心,將來一定過得比你更富裕。」


    但夏雨認為,海齊又說對了。


    他該考慮弄弄的經濟與收入,雖然她是新時代女性,不需要靠誰來替她創造價值,但……他該為她辦個戶口,將每月的利潤所得放進去。


    「不然,為排除寂寞好了。人老的時候,就會期待親人在身邊,當老人是很辛苦的,他們的動作會變得緩慢、思考會變得缺乏邏輯,每天都在和時間比賽,看誰先走到盡頭,而這當中最可怕的是寂寞。


    「忙碌的年輕人,沒有空閑時間停下來多看你一眼,更別說陪你聊天,如果有個老伴在,你們會有共同回憶、共同話題,可以互相扶持與照顧。假設……沒有老伴,會變成獨居老人,孤獨地看日出月升、孤獨地在角落裏慢慢腐朽死去,光是想像就覺得好可憐。」


    關於這點,夏雨就無所謂了。因他明白,自己絕不會讓弄弄變成獨居老人。


    但這回,海齊的話讓弄弄再也無法瀟灑揮手,大聲說:安啦。


    因為他說對了一件事,她害怕孤獨死去。


    見弄弄無語,蕭海齊以為自己已經說服兩人,笑歪了嘴,各拉過兩人一隻手,放在自己的胸前交疊。「那麽結婚吧,你們。」


    弄弄和夏雨互視對方一眼,很有默契地用另一隻手揮拳往他胸口一敲,他當場哀號。


    「我是病人耶!」他愁眉苦臉,壓著發痛的胸控訴。


    「說!你收了閃閃移少好處?」弄弄跪上沙發,兩手掐住他的脖子。


    「沒有……我發誓……」他呼吸困難。


    「也對,閃閃隻要對你笑兩下,你的魂就沒了。」她鬆了鬆手,三秒後又掐回去。「說!你還有沒有在覬覦閃閃青春的肉體?」


    「我沒……」他艱難回話。


    「弄弄,什麽叫做青春的肉體?」小小的聲音從門口傳來。


    弄弄抬頭,就見無知的小小和臉色鐵青的閃閃,當下慌慌張張鬆開手,跳下沙發,立刻乖乖站好。


    「你很閑,嗯?」


    閃閃略帶鼻音的「嗯」讓弄弄渾身起雞皮疙瘩。


    「還、還好。」


    閃閃捏捏她的手臂,說:「你最近好像缺乏鍛鏈,蝴蝶袖都出來了哦。」


    「呃,好像是,我去洗地板,從頂樓到地下室?」


    閃閃雙眼直盯著她不放。


    「我去換床單,一、二、三、四、五,五床都換新的。」


    閃閃仍然沒有轉移目光。


    「我去擦窗戶、洗廚房,我去當個認份的灰姑娘。」


    閃閃這才滿意點頭,弄弄卻愁了一張臉。


    「你要記得……」


    沒等閃閃說完,她就接話,「我不隻是吃白食的,還是拖油瓶——」


    弄弄靠在夏雨的肩膀,孬孬躺在兩個人的腳邊。


    孬孬的行動越來越緩慢,飯越吃越多,叫聲卻越來越弱,但牠的眼睛還是一樣溫和無辜、充滿智慧。「充滿智慧」是小小說的,他不曉得從哪本故事書裏麵讀到這句話,馬上用在孬孬身上。


    她不曉得孬孬的眼底有沒有充滿智慧,但牠無辜的表情,的確經常鼓勵了他們——有心事就來對牠說吧,牠會無條件接受的。


    孬孬的狗屋是家裏風水最好的地方,它的左邊曬得到太陽,冬天的時候,往那裏一趴,寒冷會自動走開。而狗屋的右邊有棵樹,夏天的時候,靠在樹幹上,它會為你遮出一方陰涼。


    因此孬孬的狗屋是最受歡迎的談心地方。


    此刻的弄弄披著彼得兔長毯,手撫著孬孬的長毛,問夏雨,「hero,你覺得我在你的標準內還是標準外?」


    「什麽意思?」他從來沒想過在她身上設定標準。


    「標準就是一般、大眾印象,也就是——」


    「你不必費心替我解釋何謂標準,我隻是不懂你的問題。」


    「就是……我這樣說好了。想到漢堡,你會想到兩片圓麵包,中間夾著一塊漢堡肉、蛋、蔬菜之類的,如果你說:老板,請給我一個漢堡,然後你付五十塊,老板交給你漢堡,一打開,嗯,就是普通漢堡,『標準內』。


    「可如果打開……哇,是心型麵包、裏麵夾的是牛排、有機蔬菜,你驚豔、你狂喜,這個漢堡遠遠在你的『標準外』。」


    夏雨聽完她的話,仍舊沒回答。


    弄弄猜,也許他沒弄清楚她的意思,歪歪頭,想了想。「好吧,大部份男人對女人會有一些基本想像,比方希望女人溫柔、美麗、聰明、善良、脾氣好,而且每個人的標準都不一樣,也許你覺得要像林誌玲才稱得上漂亮,他卻認為隻要五官沒有放進果汁機攪拌過,都算美麗;也許你認為聰明的標準是龍應台,他卻認為注音符號認得齊全就算高智慧。所以,我呢?標準內還是標準外?」


    這個問題夏雨很謹慎,深思過一番才回答。「第一,我不為女人定標準,因為我也不喜歡自己在別人的標準外或標準內;第二,就算你不溫柔、不美麗、不善良、不聰明,請問,你是不是弄弄?是不是那個第一次見到我,沒被我凶狠模樣嚇到,反而抱住我,喊我hero的宋予弄?」


    她聽懂了,咧開嘴角,恣意大笑。「是啊,我就是那個弄弄。」


    「那就對了。我的弄弄不必把麵包切成心型、不必在裏麵夾牛排、不必費心放有機蔬菜,就會讓我驚豔,和你在一起,不必做任何事,都會讓我狂喜。」


    他的話很貼心,那不是hero會說的甜言蜜語,但愛情將他訓練出奇蹟,尤其他那句「我的弄弄」,她喜歡當他的弄弄,喜歡她是他的。


    他們談戀愛已經整整一年,成效比想像中好上一百倍。她相信這樣的感情風吹不散、雨敲不斷,他們會一直一直一直持續下去。


    望向院子,那棵用聖誕紅堆疊越來的聖誕樹,是全家人花了一整個周末下午裝飾完成的,她放上許多飾品,小天使、小鈴鐺、小星星,擺了還要再擺,擺到海齊抗議,說它像個開滿金釵的鬼婆婆,弄弄不介意,因為她愛熱鬧,愛一群人圍在自己身旁。


    「hero,如果有一天,我們非要失去彼此,那個原因絕對不可以是你不愛我,好不好?」


    他沒說話,隻是莞爾一笑。他不為不可能的假設性問題做出答覆。


    而她,看懂了他的眼光。


    「如果某年某月某日,有某個也不需要標準就能讓你驚豔的女孩出現,可不可以請你誠實告知?」


    他的笑更大了,心知他如果回答,就是白癡。


    而她,一樣看懂他的答案。


    抱住環在自己腰間的手,她不知道長輩說的話是真是假,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愛情到最後都會成為親情或者習慣,但她真的相信,就算沒有證書來證明,沒有法律來約束,他們之間不會改變。


    至於愛情啊,不管是變身為親情或習慣,他們都會像現在這樣,甜甜蜜蜜,幸幸福福。


    弄弄真的以為,寒假的基本定義是吃飽睡、睡飽吃,但工作關係,她還是得每天出門。


    沒關係,這點她認了。但起碼讓她多睡兩小時,不過份吧!


    可是……很抱歉,她連這點小小的、卑微的希望都無權實現。


    原因兩個:一,閃閃要上班而小小放寒假(哇咧,世界上有種叫做安親班的服務機構,沒人聽過嗎)。第二,夏雨和海齊比她更忙,沒空帶小孩。第三,閃閃是個沒有責任感的女主人兼愛下指令的姊姊,而寒假的第一天,弄弄接到的三十二個指令當中的一條,叫做給孬孬準備早餐。


    知道孬孬是多麽龐大的黃金獵犬嗎?


    重點是,縱然牠很老了,對什麽都不上心,獨獨對吃這件事很堅君羊聊獨家持 …堅持在清晨六點得到它的早餐,因此弄弄不及時起床幫牠處理,牠會晃著老邁的身軀,拾級而上賴到她床上,用體重強迫主人填飽牠的胃。


    而寒假,孬孬比誰都清楚,弄弄就是牠的臨時主人,即使牠仿佛、似乎、好像是得到老年癡呆症。


    鬧鍾在五點四十五分的時候響起,弄弄想,再睡一下下好了。


    這一下下,分針從九移到三,弄弄一麵昏睡一麵想,孬孬很快就要出現在床邊,可是她昨晚和hero聊天聊太晚,孬孬……隻能抱歉了。


    她的眼睛持續閉著,對著指針耍賴!再睡一下、再睡一下……當分針再度滑到十時,孬孬還沒上來。


    突然,她想起昨天晚上孬孬發神經似的跟在每個人身邊繞圈圈,還貼著小小,任由那個小子作弄,那情況實在違背一隻老狗該有的體能狀態。


    直到夜深,孬孬被閃閃趕出房間,被海齊無奈大喊:孬孬,你再不出去,啊不然你來幫我寫報告……


    孬孬不會寫報告,隻好來到夏雨房裏,靜靜地窩在床的一角。


    她對夏雨說:「今天孬孬的眼睛看起來特別哀傷。」


    夏雨則揉揉她的頭發說:「哀傷的是你的心情,不是孬孬的眼睛。」


    對,昨天他們討論到她的教授,那位教授在教授界裏算是相當年輕的,但他的老婆比他更年輕,後來年輕的師母愛上年輕的同學。


    搞到後來,教授不知道該不該當掉成績很爛的年輕情敵,因為他害怕自己會在網站被人強烈抨擊,公器私用。


    這是件悲傷的事情。


    七點了,孬孬還沒出現?難不成牠的老年癡呆症更嚴重,嚴重到牠的生理時鍾亂了?


    弄弄逼自己下床,隨便擦把臉、刷牙漱口,衝到樓下狗屋。


    咦?牠不在!


    會不會待在夏雨的房間裏?不對,孬孬認床,再晚牠都會回到狗屋睡覺。


    可是除了夏雨的房間,還真不曉得要去哪裏找,她帶著滿心的狐疑去敲夏雨的房門。


    「怎麽了?」


    夏雨打開房門時已經穿戴整齊,因為下午有場座談會,他得做些準備。


    「孬孬不見了。」


    「怎麽可能,牠會不會在海齊房裏?」


    「你以為孬孬沒自尊嗎?昨天被海齊趕出門,怎麽可能去找他。」


    夏雨莞爾。「孬孬有自尊,但牠也是隻心胸寬大的狗,不會介意海齊的一時情緒。」


    「說的也是。」她擠擠鼻子。「我剛搬來的時候,孬孬體力還很好,牠常常把我和閃閃撲倒在地。」


    「牠好像特別喜歡你和閃閃。」


    「牠是公的咩,當然喜歡雌性生物。」


    「既然這樣,為什麽不幫牠找一隻雌孬孬?」


    「你這個話不是白問嗎?你又不是不知道,孬孬很早就結紮了,就算找一隻雌孬孬來,牠也沒本事對人家怎樣。」


    「結紮?是因為家裏養不了兩條大狗嗎?」


    「不是。我沒跟你說過孬孬的故事嗎?」


    「沒有。」


    「孬孬是條受虐狗,被老爸發現的時候全身都是傷,牠身上植有晶片,老爸以為牠走失了,好心地帶牠回主人家裏,沒想到越接近孬孬的主人家,孬孬就越不敢前進。」


    「為什麽?」


    「問得好,老爸心裏也在想為什麽,後來老爸還沒按門鈴,就聽見一聲喝斥聲——死狗,我不是叫你不準回來,你非要我把你煮來吃嗎?


    「說著,一個肥胖的中年男人抓起腳上的拖鞋,就往孬孬頭上砸下去,力道之大,孬孬當場被打歪在路邊。原來孬孬被棄養後,曾經循著路找回舊家,隻是每次下場都很慘。


    「老爸很生氣,換成我就揮拳揍回去了。但海齊說老爸強忍怒氣,冷靜問對方,『你不想養這條狗,是嗎?如果是的話,我可不可以收養牠?』那個肥胖的中年男冷淡說:『隨便,你要就牽走。』就這樣,孬孬成了這個家的一份子。那個時候,牠就是隻太監狗。」


    夏雨莞爾,「原來大叔不隻收留受虐兒,還收留受虐狗。」


    「老爸是全世界最有愛心的男人,他最偉大的地方是什麽你知道嗎?」


    「什麽?」


    「他娶了閃閃,解救天下男人於水深火熱之中,天底下的男人應該發起募捐,一人捐一塊錢,用黃金給老爸做一塊大牌匾,上麵寫著——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


    「宋予弄……」


    閃閃詭魅的聲音陡地傳來,弄弄後頸的汗毛一根根豎起。她抓抓頭,考慮要不要回頭接受終極考驗。


    皺眉、癟嘴,她換上一副憂心的表情,轉身大聲道:「閃閃、大叔,孬孬不見了!」


    「不見?怎麽可能,牠那麽戀家。」閃閃被轉移了注意力。


    「我也覺得奇怪。」弄弄偷偷吐舌頭,呼,這一關過了。


    「我們分頭去找,夏雨,你找四樓、弄弄找三樓、大叔去二樓看看,我去一樓。對了,弄弄,把海齊挖起來,叫他去頂樓找。」


    頂樓?閃閃太看得起孬孬,牠那個龐大身軀怎麽可能爬得到頂樓,更別提牠有關節炎。


    但她不敢頂嘴,乖乖往海齊屋裏喊人去。


    他們分頭找,都沒有孬孬的蹤影。


    他們聚在一起找,還是沒有找到孬孬!


    孬孬不是小型狗,不可能塞進小縫隙裏,大門沒有打開,孬孬不會跳牆,家就這麽大,牠還能往哪裏去?


    「孬孬會不會被綁票了?」


    弄弄出聲,所有人都沉下臉。


    「你少笨,要綁也綁小小,誰會綁一隻得了老年癡呆症的狗。」蕭海齊輕斥。


    他的原意是安慰大家,沒想到惹來閃閃白眼加不爽。「放心,真的有歹徒的話,我們家會推派你去被綁。」


    夏雨和弄弄交換一眼,他突然想起弄弄昨晚那句——「今天孬孬的眼睛看起來特別哀傷。」


    猛然轉身,他往廚房方向跑。


    「hero,你想到孬孬在哪裏了嗎?」弄弄抓住他的衣袖。


    「不知道,先找找看再說。」他轉身,往地下室的方向走。


    「不會的啦,我們家孬孬怕黑,牠絕對不會到地下室。」天底下有誰家的狗屋要裝夜燈?他們家孬孬就要。


    夏雨沒分身回答,按下按鈕,樓梯燈亮起,弄弄嘴裏說不會,還是跟著他到地下室,樓梯未走到底,他們就看見孬孬龐大的身軀躺在那裏。


    她大喊一聲,往下衝。「孬孬、孬孬……」


    她跑到孬孬身邊,抱起牠的脖子,孬孬的毛還是很長,但溫暖不見了,孬孬低垂的眼皮蓋住那雙溫馴的眼睛,牠的身體冰冷而僵硬,牠……死了……


    弄弄的聲音引來全家人,閃閃看見弄弄的模樣,淚水迅速模糊視線。


    「夏雨,你怎麽知道孬孬在這裏?」蕭海齊問。


    「我曾聽說過,寵物狗為了不讓主人傷心,會在死亡之前找個隱密的地方靜靜死去。」他伸出手抱住弄弄。


    她哭紅了眼睛,把頭埋進孬孬的毛發裏。「對不起,我昨天就覺得不對勁,我如果多注意就好了,如果我陪著孬孬,孬孬一定不會孤獨死去……」


    蕭書臨靜靜地看著眼前這一切,須臾後做下決定。「夏雨,你陪弄弄上樓,小小交給你們照顧,這件事先不要讓他知道;海齊,你早上要出門嗎?如果可以的話,可不可以幫我跑一趟徐叔叔家?」


    蕭海齊知道他要做什麽,小小的確小到不適合認識死亡,「老爸,你和閃閃去處理孬孬的後事吧,我會把狗帶回來。」


    蕭海齊指的是徐叔叔家裏的那條狗,牠也是被主人棄養的。黃金獵犬是大型犬,很多人覺得牠憨厚可愛,卻沒考慮到狗長大需要更大的空間、更大的運動量,在這個家庭空間普遍不足、主人普通忙碌的大都市裏,大型狗常常遭到遺棄。


    前陣子徐叔叔撿到狗,又舍不得將牠送到流浪動物之家,問了老爸幾次,老爸考慮到孬孬,便沒把牠帶回來,現在……他們需要一條狗來安慰全家。


    「好,閃閃你去開車。」說著,蕭書臨彎腰抱起孬孬。


    閃閃吸吸鼻子起身,理智告訴她,如果想瞞過小小,動作就得加快。


    他們分工合作,在最短的時間裏將孬孬帶離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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