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花燭夜,紅色燭火搖曳,讓新房充滿著溫暖又喜氣的氛圍。
任颯掀起莫沫鳳冠上的紅巾。
隨著紅巾被挑起,莫沫的心兒怦通怦通跳得更快,視線無阻後,圓圓杏眸瞅著任颯直瞧,此刻倒是把他的俊美容顏瞧得更加清楚了。任颯真的好俊、好好看,好看到讓她忍不住抿唇微笑。
真羞呀。
她又窘迫地低下首,臉蛋上的緋紅顏色也更加豔美。
“我們成親了。”任颯坐進床沿,開口道,伸手陶起她下巴,再度凝視著她的甜美臉蛋,這一看,閃爍著迷戀與喜愛的黑眸就再也移不開來。
雖然他僅見過她一次,今夜的洞房花燭夜也才第二回見麵,但任颯就定無法忘懷那瞬間的喜愛,所謂的一見鍾情在他身上發生了,他當下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莫沫小臉脹紅,還咳了起來。
“怎麽了?”任颯一驚,發覺她呼息極不順,像在閉氣,連忙輕撫她的背。
“你要不要緊?”
“我……我……”她輕喘了起來,她方才竟然不自覺地憋起氣。“我……我嚇到了!我腦子亂哄哄的,我至今仍然不敢相信此刻的場麵,我愈想愈覺得不可、不可思議,我……我怎樣都沒想到可以嫁給你……”
“都成親了,你怎麽還會以為隻是南柯一夢?”他拇指指腹輕撫著她嬌美的下顎,深情地凝望著她。
“沒辦法,我就覺得眼前景況像是一場夢境……”她的心在他的撫摸下又飛上天,思緒也跟著恍恍惚惚起來。“在今日以前,我豈敢作這種進任家的美夢?我連想都不敢想。然而,今夜的我卻成為你的妻,還是元配,我恍恍惚惚的,我覺得不真實也覺得不可思議。要知道,我所嫁之人可是‘任氏家族’的新任族長,是年輕有為的世家之子,而我莫沫隻是個普通又平凡的小老百姓,哪裏可以高攀到你。”
“不是夢,這一切都是真的,你可以回神來感受這一切,這真實的一切,你已是我的妻。”任颯突然微微使勁,將她放倒在被褥中,在褪去彼此的鞋子後,立刻壓住了她。
莫沫心跳得更厲害了,羞怯地躺在床榻上。與他瘦卻精實的身軀貼得密密合合的,是那樣的溫暖有依靠,她臉紅到說不出話來。
“摸我,一摸就能確定我是真實存在著的,你就可以相信我已是你的丈夫。你摸摸我、碰碰我呀,娘子。”任颯低聲笑著說,看著她迷迷蒙蒙的表情,美極,下一瞬,俯下臉,用唇擒住了她的櫻唇。
莫沫被吻得意亂情迷,輕吟出聲。
“再不確定的話,我就用更清楚的動作證明我的存在喔!”任颯於是更加狂熱地挑逗她的唇,又將舌尖滑進她口中與她的舌糾纏不休,讓她陷入歡欣的快意之中。
“咯……你……呀……”不僅有熱吻,他的手掌心更是以充滿渴望與占有的力量撫觸著她的玉膚,逗弄得她嬌喘不休,心花怒放。
“娘子確定了沒有呢?”他低啞的磁聲在她耳畔不斷呢喃問道,目的就是要她確信這一切是真而非假。
“我確、確定了。”在他一寸一寸甜蜜作為的蠶食下,她的不安感漸漸消褪,足以清楚地感受到了此情此景是真實的。
滿足之後,任颯又一次開口道:“原來你也有畏懼的時刻,我一直認為你是個勇敢的小女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呢!”要知道,她與他的第一次見麵可是在驚險中發生。
那時莫沫在樹林子裏找柴火,突然聽到兩個人在討論要如何砍殺任颯的計劃,那兩人似乎是受到“某個人”指使,而且要殺的對象還是名門公子任颯,目的是搶奪任家的財產。
當莫沫偷聽到這則訊息時,卻也被壞人發現她在偷聽,幸好她仗著熟悉地形而躲了起來,逃過被當場擊斃的凶險,隻是,有了戒心的惡人卻開始在任家四周盯梢,一來防堵她去告密,二來也想找任颯出現的時機好殺掉任颯,這情況讓莫沫一直苦無機會去找任颯示警報訊。
家大業大的“任氏家族”豈是她這種凡夫俗女能接近的對象?在經過一番波折後,她好不容易才透過朋友的朋友——一位在任家當婢女的小女孩——知道了一處狗洞地點,她因此大膽冒險地鑽了進去,潛進任家,躲過任家的護衛武士。還好她幸運,在茫無頭緒之下居然在書房前麵遇見了任颯,這就是他們第一次見麵的情況。
“娘子救了我一命,我當然要以身相許。”任颯吻了吻她的唇瓣後,又一次道。
任颯對於她的勇氣充滿著感謝,若非她來示警,他並不知道有人要殺他。尤其任颯忘不了那一夜莫沫找到他,提醒他有危險後的反應,竟然是立刻告辭想要離去,似乎怕極了被誤會她是有所圖謀的,這也展現了她不貪不求的心性。她這個反應讓他很欣賞,所以他問了她的芳名,她匆匆留下閨名之後,就離開了任家。
而他卻一直忘不了她。
莫沫不顧危險地來報訊,她的勇敢令他佩服,她毫無索討報酬的行為又令他感動,並且她的容顏、她的氣息深深地吸引住他,任颯自知,在見麵的那一瞬間,他已情不自禁地喜歡上她了。
於是他派人找她、探聽她,並且想要她。
後來他找到她的住處,果然是平凡人家出身。他立刻提親,雖然嚇壞了莫沫的雙親;亦成為轟動全國的大事,但任颯不顧家族成員以及外界門不當、戶不對的嘲笑,就是要定了這門親事。
“沫,你是個勇敢的小女子,我喜歡你,會娶你更是天經地義之事。”他坦言娶她的真正原因就是喜歡她,雖然是一見鍾情的情況下所作的決定,但他是滿心歡喜的,哪怕這愛來得又怠且快。
莫沫不斷聽到他的愛語以及再三保證,不安的心情這才稍稍篤定了點。再說,自己亦是喜歡他的,否則哪裏會同意這門親事,又願走上花轎。
莫沫想了想之後,總算露出幸福的微笑來。“我也是喜歡你的,否則也不會有今晚的洞房花燭夜。”
“沒錯,我們是互相喜愛的。”開言,任颯總算安心,隻要她也是快樂的,他就安心了。
接下來,他靈活的手指開始褪去兩人身上的喜服,拉掉所有的阻隔。
任颯一身古銅色的精壯身軀再度壓覆住她軟嫩如白玉的嬌柔身子,緊接著狂野地占有了她。
莫沫的嬌吟是滿滿的幸福曲調,她的心和身都是舒暢的,絕對的快樂……
“呃!”莫沫小臉發紅,腹間有股熱氣在凝聚,熱烘烘的奔騰血液還直衝大腦,以至於她打字的手指頭不斷顫抖,心弦也激蕩得好厲害。
停!十根手指頭找不到正確的鍵盤位置了,她打不了字了,故事得暫停,因為她的情緒太過激動了。
呼……
莫沫輕吐一口氣,波動的心緒總算漸漸平複了些。看向窗外,天色將明未明的,尚未放亮。
清晨五點多,她難得熬夜沒睡,坐在電腦桌前寫稿子。
她甚少熬夜寫作的,隻是昨天再度看見任颯之後,她的情緒就是平靜不下來,連帶著也睡不著覺,腦海裏不斷浮現和他一見鍾情的原因和畫麵。尤其結婚那一夜的美好氛圍與幸福感太過真實,是她曾經經曆過的事,這才會打著字,愈打情緒愈發激動,還臉紅心跳了起來。
雖然在現實生活裏,她跟任颯的第一次見麵是發生在任颯硬要住進民宿,導致卡在山路上,她適時“救”了他,讓他免於遭遇崩塌的危險,與她方才所寫的古代故事劇情有些許的不同,不過兩人間所迸射出的愛情火花確實是一樣的。
一見鍾情的戀愛方式實在太刺激了。
那股電光石火間所產生的愛戀是她從沒有經曆過的事,她從沒料到自己會在遇見任颯之後就直接墜入情網,成就了閃婚的念頭。
她曾經嚴肅地審思過自己為何會有此“衝動”,甚至大膽地跟任颯閃電結婚,畢竟寫小說的她其實是理智多過於感情的人。
會閃電嫁給任颯,他的容貌也是因素之一,不容否認的,任颯的外型十分迷人,頎長的身材、俊美的臉蛋、爾雅的氣息,他就是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馬王子,也像極了她筆下的男主角。
她,莫沫,寫言情小說多年,對於設定的男主角形象,有幾項不變的強硬堅持,那就是——
一、男主角不許戴近視眼鏡,墨鏡許可,因為帶著墨鏡的男子超帥氣的。
二、男主角不能蓄胡須、不能長胸毛,不能長得虎背熊腰,雄壯的男人她不愛也不寫,甚至連姓“魏”都不行。朋友曾問過,為什麽姓“魏”不行?她的回答是:這魏字從字型上看,就是很雄壯威武的感覺,正巧犯著了她不愛金剛男的禁忌,所以打從她寫小說以來,筆下的男主角從來沒有一個是猛男形象的。還有,男主角的年紀設定也絕不超過三十歲,不然會覺得像是在寫大叔的故事。
有同行朋友笑過莫沫的禁忌,覺得太誇張了,莫沫自己也笑了,哪裏來的這些禁忌與想法啊?可她就是這樣,打從國中開始當讀者看言情小說時,挑選作品的內容原則就是要先確定男主角的姓氏、長相、身材、年紀,才會決定借不借這本小說。而後,她踏進言情小說的領域裏,寫作時也偏愛俊美派的男主角,所以當任颯——一個像極她筆下無所不能又俊美無缺的男主角出現在她麵前時,她自然就對他充滿著好感,這也是她嫁他的原因之一。
隻是相處之後才發現,他是“任氏集團”的接班人,富可敵國,嚇了她一大跳。但她不是愛慕虛榮之人,她是在跟他交往後才知道他的身份,所以就當她幸運吧,她嫁他絕非是貪婪欲望作祟,會結婚,是因為兩人互相喜歡上對方。
倒是“任氏集團”的年輕老板任颯閃電結婚娶了個名不見經傳的女生,使得“莫沫”這人立刻成為閑言閑語的焦點,但她並不理會外界的譏嘲議論,反正日子過得好不好,她跟任颯自個兒清楚就好,不需要聽外人的想法與感覺。
再說,談了多年戀愛,但最後無疾而終的男女比比皆是,而她在觸動愛火後不拖延,直接答應嫁給他,雖然說是冒險,也被說沒理智,但她什麽都不想理會,隻想憑心情嫁給他。
窗外的天空蒙蒙亮了起來,天色愈來愈清楚。
莫沫決定關上電腦,下樓。
現在才六點,住在二樓的任颯、三樓的李驀書,以及另一個房間的另一組客人,現在應該還在熟睡吧?晚點她和姑姑會為客人做早點。
她走出木屋,呼吸一口新鮮的早晨空氣。遠方,日頭開始閃耀,將青蔥翠綠的山巒照耀得好清楚,像是一副悠靜的畫。忽地,雲彩飄過,擋住日陽,輕透白霧接著彌漫而起,又轉幻成另一種詩情畫意的迷蒙之美。山間變化無常的氣候總能行程特別的景象,也會影響到心情,像她現在就有著踩在雲端上的虛浮感,所以她的心又晃蕩了起來。
莫沫想起她跟任颯的婚姻隻維持了短短的一年。
但即使沒能長久,她並沒有後悔那一年的婚姻。即使相愛容易相處真有困難,不過幸好兩人是很平和的分手,而且認為分開對雙方都好。
至於為何離婚?答案很簡單,就是忙碌。任颯很忙也很累,好不容易見麵時,她幾乎都在勸他休息,平日時,她也盡可能不去煩擾他,尤其不想落人口實,讓外界誤認她想當鳳凰,所以她自己的日子過得很平凡、很低調,她藏起自己,沒陪任颯出差、應酬、工作,不出現在公眾場合中,就隻待在自己的世界裏。
隻不過時間久了,她也因此跟任颯的世界愈離愈遠,兩人因此愈來愈陌生,也愈來愈生疏,初期濃烈的相愛情緒因時間長了而變淡,再找不到涓滴纏流的理由後,愛如何持續下去?所以他們分開了。
“……”莫沫的思緒驀地中斷,身子一僵,她聽到了後方傳來的腳步聲。
轉過身去,迎上一對深邃眼眸。
是他,任颯。
四目相接,她與他對望著,好一會兒後,她想到兩人已離婚,連忙回神,開口道:“你怎麽這麽早起床?”以前跟他仍是夫妻時,他忙碌於工作,回到家時通常都是深夜時分了,但隔日還是得早起,不過都隻吃吃早餐就又去上班去了。若遇例假日,確定他不加班的話,她總讓他睡到午後才起床。
任颯看著她的臉蛋,依然是甜美可人的容顏,青春氣息也很迷人,每每看著她,心情就是會變好,這也是他娶莫沫的原因之一。他從小就被賦予高度期待,也因此從小壓力纏身,所以當一位外表甜美的女孩對他強行上山入住的做法表示不以為然,甚至還開罵時,他無法生氣,反倒視為她對他的關心。
“我不是來睡覺休息的。”任颯回道。
她愣了下,點了點頭,回道:“也是,你是來提醒我堂叔的事情,而且莫名其妙地把我的客人當成大壞蛋。”
“我總要確定你不會被傷害。”任颯不管李驀書是否跟堂叔有關,他硬要跟來,最大的理由就是不想她跟李驀書太接近。
“我再三強調李驀書不會跟堂叔有關連的,他是我挑選的客人,也才剛從加拿大回來台灣,我想不出他跟堂叔有關連的線索,你不該疑心人家,這對他很不公平。”莫沫沒好氣地道。
“那我就待到他離開,確定一切沒事就好。”
“你……算了,反正他隻住四天就會走。”他執著起來時,她是改變不了的。
“你現在要吃早餐嗎?”
“先不用,我還不餓。”他回道。
“那我先回屋裏去了,我得去準備另兩組客人的早點。”她不想跟他麵對麵太久的時間,就怕自己堅強的心房會動搖起來。要記住,他們分手了,既然分手就要徹底的切割才行。她是幹脆之人,愛就愛,分就分,哪怕她心窩處仍然有些惆悵,但可以用時間來洗滌的,久了,就可以淡忘……她是這麽認為的。
“先別忙吧,還很早,他們應該還沒起床,而且我的話還沒說完。”任颯再道。
“也許客人會想早起,我還是得先回屋裏去準備早餐才行。”莫沫執意要走。
“跟我說話讓你覺得很不愉快嗎?所以你才一直急著逃避我?”任颯口氣沉了,她切割得好徹底。
“我隻是有工作要做,身為民宿的主人可不能讓客人餓肚子,尤其李驀書的口味習慣有些禁忌,我得先準備一下。”
“你很愛擔心李驀書。”任颯的口吻倏冷,隻要聽見她在維護李驀書,一股無名火就會直衝腦門。
任颯不敢忘記自己就是在山路遇險後,被莫沫帶回民宿,他也因此在“觀悠民宿”住了十天,這十天裏,他與莫沫相處得好快樂,也就因為這份難分難舍之情讓他們很快地結了婚。同樣的情況會不會也在李驀書與莫沫身上發生?任颯開始擔心起她跟李驀書也可能會閃戀。
“我關心與服務我的客人有什麽不對?”他真的一直很針對李驀書,尤其她不斷表示已經接收到他的提醒了,但他仍然不放手,非要跟上來不可。
問題是,任颯怎麽會以李驀書為目標?這太好笑了。
任颯當然要懷疑李驀書,也要注意李驀書,他可沒忘了堂叔先前便是用自己的兒子來當棋子。
堂叔為人陰險,手段毒辣,一直想把“任氏集團”的產業搶過去,多年來用盡各種法子,不擇手段就是想要奪下“任氏集團”,他明知道的,但因為堂叔心思縝密,作亂的證據難得,也因此一直無法取得證據好把堂叔攆出集團外。
堂叔甚至還派出自己的兒子任速揚去勾引莫沫,他們認為莫沫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就會決定嫁給任颯,必定是看中了任颯的豐厚身家。
幸好莫沫當時就感到任速揚很怪異,幾次家族成員一起見麵吃飯時,總覺得任速揚老是有意與她結識攀談甚至示好,她為了想知道是怎麽一回事,就配合地跟任速揚私下聯絡。
任速揚自以為魅力驚人,已經擄獲了莫沫的心,殊不知他是上了莫沫的當。
莫沫冒著被發現的危險,不斷跟任速揚虛與委蛇,任速揚一時間以為她被他打動了,更不斷地饋贈莫沫寶石、鑽表,因為美鑽、華服、豪宅這種貴重物件,任颯都沒有送給她過。其實任颯沒送她的原因是莫沫自己不想要,她本來就不貪身外之物,覺得可以舒服過日子就好,沒想到外界卻誤會了,以為任颯在防她,而且對她很小氣。
莫沫故意收下任速揚的禮物,這讓任速揚以為可以拿錢收買她,讓她動心,她也因此騙過任速揚。而後,她知道任速揚對她好的目的其實是想利用她去誘騙任颯。原來堂叔買通了一家公司,打算設計假合約,叫她配合,唆使任颯簽約,隻要合約簽成,那麽堂叔與任速揚就可以設計任颯上當,讓“任氏集團”賠掉大筆巨資,他們也好趁此讓任颯下台。
莫沫在知道了任速揚父子的邪惡計劃後,當然要阻止任颯免遭設計。
隻是任速揚也非愚蠢笨人,在發現到莫沫有異狀之後,心一橫,竟要殺她!
莫沫因此差點被車撞死,幸好逃過一劫,並且將這消息傳給了從歐洲返回台灣的任颯,任颯這才驚覺她陷入危險風暴中,他在心急擔憂之際,對莫沫冒險莽撞的行為也很生氣。
此事也是離婚的引爆點之一。
正因為有前車之鑒,為了避免她又遭受到危險,雖然已經離婚了,他仍有義務維護她不受傷害。
任颯對莫沫說道:“雖然目前沒有證據證明李驀書與堂叔有關,但我覺得你離陌生人遠一點比較妥當,以免一個不注意被傷害,那就糟了。當然,我會進一步追查李驀書跟堂叔有沒有關係,但在查清楚以前,你先請李驀書以及另外一組客人回去,別讓他們住下來,民宿也暫時休息,先別營業,等我把堂叔的計劃弄清楚後,再恢複正常。”經由他的秘書調查後,初步得知李驀書的工作類別,他是做出版的,同時也是藝術家,雖然沒有過分浪漫的性格,然而天生的藝術家氣息極富吸引力。
所以,他有芒刺在背的感覺啊……
“你真的想太多了,李驀書不會跟你堂叔有關的,而且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懂得保護自己。”任颯莫名地把李驀書當成“假想敵”,並且希望她“驅逐”客人,令她不悅。
莫沫咬了咬唇後,決定道:“其實你不應該再出現在我麵前的,我們已經分手了,該走的是你。”
“你趕我?”他濃眉慢慢蹙起。
莫沫忍著心頭的揪擰,再道:“你走比較適當。還有,堂叔的事應該不會再跟我扯上關係,你弄錯對象了,他不會找上已經跟你離婚的我。”她是曾經幫忙任颯不被堂叔欺騙,但也因為合約沒簽成,任颯無法拿到證據把堂叔驅離“任氏集團”。
而故作沒事的堂叔後來把任速揚遣離台灣,前往泰國管理一間小公司。無法再讓自己的兒子在台灣立足,堂叔很頭大。
“咳!”一道輕咳聲自後方傳來,讓任颯與莫沫同時回過身。
“李先生早安。”說人人到,莫沫卻突然頭痛了起來。
“早,兩位都好早就起床。”李驀書修養極佳地問候著,沒拿臭臉對任颯。
“真不好意思,我還沒準備早餐。”莫沫抱歉地說道。
“是我早起,我本來跟你約定好十點再用早餐的。”李驀書不以為她有錯。
“那我現在就去準備——”
“約了十點就十點,急什麽?”任颯開口說道。
“不行,‘觀悠民宿’的服務不能打折的。”莫沫一心想要避開任颯。
“真的沒關係,我還不餓,不急。我是故意早起,想到外頭走走,順便欣賞早晨的風景,隻是沒想到兩位比我更早起床。請問你是‘任氏集團’總裁任颯先生吧?”李驀書詢問道。
李驀書知道他的身份了,任颯是知名的企業家,難怪他會覺得他有點麵熟。他留在台灣的時間不多,所看的報章雜誌、媒體資訊也都是以藝術方麵為主,會突然想起,是因為他帶上山的藝術雜誌裏頭剛好有一篇文章在介紹任颯這位沒銅臭氣息的年輕商人投資美術館的報導。
“我是任颯,而這位則是我的前妻,莫沫。”任颯直接對李驀書說出莫沫的前妻身份,他是故意的。
莫沫眉心一蹙。
“前妻?”李驀書意外地道。原來莫沫結過婚,還離了婚。
莫沫不滿地對任颯道:“你提起過去做什麽?你說過好聚好散,而且你也一再表示不會再找我,離婚至今這三個月裏,你都不曾聯絡過我,我和你是和平分開,然後你現在又在外人麵前說出我跟你的過去,這種做法太超過了。”
“過去的事情雖然已成曆史,但它確實曾發生過,不該抹去。”任颯偏偏就是想在李驀書麵前說明莫沫是他前妻的事實。
沒錯,他是答應離婚,也很平和地放她走,但那是因為他不想她不快樂。他尊重她的決定,離婚是莫沫提起的,她既然決定了,他就遵循她的意思。
從閃戀到閃婚的這一年裏,他對莫沫是順應的,他不勉強她,因為自己從小就被賦予期待,壓力纏身,所以他對自由有著某種渴望。既然自己不愛被管,他也不願勉強心愛之人被拘束住。既然莫沫想走,既然她說已不愛他,那麽他就放她走。她給他的離婚理由是他太忙碌,因而疏離,而這確實也是事實,所以他答應了。
再加上堂叔設局之事差點傷害到莫沫,為保她的安全,這也是他答應離婚的原因之一。
任颯再對莫沫道:“雖然我跟你已分手,不過我不容許你再被傷害,所以你還是別跟李驀書相處,尤其是單獨相處,原本我來找你就是要跟你和姑姑商量民宿先停業半年,等我把事情處理妥當後再重新經營一事。當然,停業的損失,我會負責的。”
“等等,我能不能講句話?我沒有要做什麽壞事,更不會傷害莫沫,你大可放心,真的不用防備我。”李驀書還是搞不清楚狀況,但打從昨日到此刻,任颯對他的敵視態度完全沒變。
“別再說了。”莫沫轉而走向李驀書,對他說道:“這是我的錯,我讓任先生騷擾了你,抱歉。我的私事給你造成了困擾,讓你休息的心情被打擾,我很對不起,請你原諒。”
“沒關係,我不會介意,我隻是很好奇為什麽任先生執意認為我有問題?”李驀書坦誠地說出心中的疑問。
“他——”莫沫一頓。為什麽?任颯在想什麽?她其實也不明白。
任颯回道:“直覺。”李驀書就是令他生厭。
莫沫閉了閉眼,再說下去依然是鬼打牆的狀況。
“不用再說下去了,請你跟我來。”莫沫直接伸手拉住李驀書,不去理會身後突然射來的尖銳視線,不讓李驀書跟任颯對峙起來。
以往任颯對付敵人都是使用笑裏藏刀的手法,從不曾見他如此強勢直接,想必任颯是“痛恨”李驀書到了極點,所以她得保護客人平安沒事。
“可是——”李驀書還想說什麽。
“走,別理他。”她硬是拉著李驀書往民宿大門走,不想再跟任颯扯下去。她怕自己會衝動失控地跟任颯吵起架,鬧出笑話來。
任颯凝視著他們走進屋去的背影,也跟著走向木屋大門。
任颯掀起莫沫鳳冠上的紅巾。
隨著紅巾被挑起,莫沫的心兒怦通怦通跳得更快,視線無阻後,圓圓杏眸瞅著任颯直瞧,此刻倒是把他的俊美容顏瞧得更加清楚了。任颯真的好俊、好好看,好看到讓她忍不住抿唇微笑。
真羞呀。
她又窘迫地低下首,臉蛋上的緋紅顏色也更加豔美。
“我們成親了。”任颯坐進床沿,開口道,伸手陶起她下巴,再度凝視著她的甜美臉蛋,這一看,閃爍著迷戀與喜愛的黑眸就再也移不開來。
雖然他僅見過她一次,今夜的洞房花燭夜也才第二回見麵,但任颯就定無法忘懷那瞬間的喜愛,所謂的一見鍾情在他身上發生了,他當下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莫沫小臉脹紅,還咳了起來。
“怎麽了?”任颯一驚,發覺她呼息極不順,像在閉氣,連忙輕撫她的背。
“你要不要緊?”
“我……我……”她輕喘了起來,她方才竟然不自覺地憋起氣。“我……我嚇到了!我腦子亂哄哄的,我至今仍然不敢相信此刻的場麵,我愈想愈覺得不可、不可思議,我……我怎樣都沒想到可以嫁給你……”
“都成親了,你怎麽還會以為隻是南柯一夢?”他拇指指腹輕撫著她嬌美的下顎,深情地凝望著她。
“沒辦法,我就覺得眼前景況像是一場夢境……”她的心在他的撫摸下又飛上天,思緒也跟著恍恍惚惚起來。“在今日以前,我豈敢作這種進任家的美夢?我連想都不敢想。然而,今夜的我卻成為你的妻,還是元配,我恍恍惚惚的,我覺得不真實也覺得不可思議。要知道,我所嫁之人可是‘任氏家族’的新任族長,是年輕有為的世家之子,而我莫沫隻是個普通又平凡的小老百姓,哪裏可以高攀到你。”
“不是夢,這一切都是真的,你可以回神來感受這一切,這真實的一切,你已是我的妻。”任颯突然微微使勁,將她放倒在被褥中,在褪去彼此的鞋子後,立刻壓住了她。
莫沫心跳得更厲害了,羞怯地躺在床榻上。與他瘦卻精實的身軀貼得密密合合的,是那樣的溫暖有依靠,她臉紅到說不出話來。
“摸我,一摸就能確定我是真實存在著的,你就可以相信我已是你的丈夫。你摸摸我、碰碰我呀,娘子。”任颯低聲笑著說,看著她迷迷蒙蒙的表情,美極,下一瞬,俯下臉,用唇擒住了她的櫻唇。
莫沫被吻得意亂情迷,輕吟出聲。
“再不確定的話,我就用更清楚的動作證明我的存在喔!”任颯於是更加狂熱地挑逗她的唇,又將舌尖滑進她口中與她的舌糾纏不休,讓她陷入歡欣的快意之中。
“咯……你……呀……”不僅有熱吻,他的手掌心更是以充滿渴望與占有的力量撫觸著她的玉膚,逗弄得她嬌喘不休,心花怒放。
“娘子確定了沒有呢?”他低啞的磁聲在她耳畔不斷呢喃問道,目的就是要她確信這一切是真而非假。
“我確、確定了。”在他一寸一寸甜蜜作為的蠶食下,她的不安感漸漸消褪,足以清楚地感受到了此情此景是真實的。
滿足之後,任颯又一次開口道:“原來你也有畏懼的時刻,我一直認為你是個勇敢的小女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呢!”要知道,她與他的第一次見麵可是在驚險中發生。
那時莫沫在樹林子裏找柴火,突然聽到兩個人在討論要如何砍殺任颯的計劃,那兩人似乎是受到“某個人”指使,而且要殺的對象還是名門公子任颯,目的是搶奪任家的財產。
當莫沫偷聽到這則訊息時,卻也被壞人發現她在偷聽,幸好她仗著熟悉地形而躲了起來,逃過被當場擊斃的凶險,隻是,有了戒心的惡人卻開始在任家四周盯梢,一來防堵她去告密,二來也想找任颯出現的時機好殺掉任颯,這情況讓莫沫一直苦無機會去找任颯示警報訊。
家大業大的“任氏家族”豈是她這種凡夫俗女能接近的對象?在經過一番波折後,她好不容易才透過朋友的朋友——一位在任家當婢女的小女孩——知道了一處狗洞地點,她因此大膽冒險地鑽了進去,潛進任家,躲過任家的護衛武士。還好她幸運,在茫無頭緒之下居然在書房前麵遇見了任颯,這就是他們第一次見麵的情況。
“娘子救了我一命,我當然要以身相許。”任颯吻了吻她的唇瓣後,又一次道。
任颯對於她的勇氣充滿著感謝,若非她來示警,他並不知道有人要殺他。尤其任颯忘不了那一夜莫沫找到他,提醒他有危險後的反應,竟然是立刻告辭想要離去,似乎怕極了被誤會她是有所圖謀的,這也展現了她不貪不求的心性。她這個反應讓他很欣賞,所以他問了她的芳名,她匆匆留下閨名之後,就離開了任家。
而他卻一直忘不了她。
莫沫不顧危險地來報訊,她的勇敢令他佩服,她毫無索討報酬的行為又令他感動,並且她的容顏、她的氣息深深地吸引住他,任颯自知,在見麵的那一瞬間,他已情不自禁地喜歡上她了。
於是他派人找她、探聽她,並且想要她。
後來他找到她的住處,果然是平凡人家出身。他立刻提親,雖然嚇壞了莫沫的雙親;亦成為轟動全國的大事,但任颯不顧家族成員以及外界門不當、戶不對的嘲笑,就是要定了這門親事。
“沫,你是個勇敢的小女子,我喜歡你,會娶你更是天經地義之事。”他坦言娶她的真正原因就是喜歡她,雖然是一見鍾情的情況下所作的決定,但他是滿心歡喜的,哪怕這愛來得又怠且快。
莫沫不斷聽到他的愛語以及再三保證,不安的心情這才稍稍篤定了點。再說,自己亦是喜歡他的,否則哪裏會同意這門親事,又願走上花轎。
莫沫想了想之後,總算露出幸福的微笑來。“我也是喜歡你的,否則也不會有今晚的洞房花燭夜。”
“沒錯,我們是互相喜愛的。”開言,任颯總算安心,隻要她也是快樂的,他就安心了。
接下來,他靈活的手指開始褪去兩人身上的喜服,拉掉所有的阻隔。
任颯一身古銅色的精壯身軀再度壓覆住她軟嫩如白玉的嬌柔身子,緊接著狂野地占有了她。
莫沫的嬌吟是滿滿的幸福曲調,她的心和身都是舒暢的,絕對的快樂……
“呃!”莫沫小臉發紅,腹間有股熱氣在凝聚,熱烘烘的奔騰血液還直衝大腦,以至於她打字的手指頭不斷顫抖,心弦也激蕩得好厲害。
停!十根手指頭找不到正確的鍵盤位置了,她打不了字了,故事得暫停,因為她的情緒太過激動了。
呼……
莫沫輕吐一口氣,波動的心緒總算漸漸平複了些。看向窗外,天色將明未明的,尚未放亮。
清晨五點多,她難得熬夜沒睡,坐在電腦桌前寫稿子。
她甚少熬夜寫作的,隻是昨天再度看見任颯之後,她的情緒就是平靜不下來,連帶著也睡不著覺,腦海裏不斷浮現和他一見鍾情的原因和畫麵。尤其結婚那一夜的美好氛圍與幸福感太過真實,是她曾經經曆過的事,這才會打著字,愈打情緒愈發激動,還臉紅心跳了起來。
雖然在現實生活裏,她跟任颯的第一次見麵是發生在任颯硬要住進民宿,導致卡在山路上,她適時“救”了他,讓他免於遭遇崩塌的危險,與她方才所寫的古代故事劇情有些許的不同,不過兩人間所迸射出的愛情火花確實是一樣的。
一見鍾情的戀愛方式實在太刺激了。
那股電光石火間所產生的愛戀是她從沒有經曆過的事,她從沒料到自己會在遇見任颯之後就直接墜入情網,成就了閃婚的念頭。
她曾經嚴肅地審思過自己為何會有此“衝動”,甚至大膽地跟任颯閃電結婚,畢竟寫小說的她其實是理智多過於感情的人。
會閃電嫁給任颯,他的容貌也是因素之一,不容否認的,任颯的外型十分迷人,頎長的身材、俊美的臉蛋、爾雅的氣息,他就是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馬王子,也像極了她筆下的男主角。
她,莫沫,寫言情小說多年,對於設定的男主角形象,有幾項不變的強硬堅持,那就是——
一、男主角不許戴近視眼鏡,墨鏡許可,因為帶著墨鏡的男子超帥氣的。
二、男主角不能蓄胡須、不能長胸毛,不能長得虎背熊腰,雄壯的男人她不愛也不寫,甚至連姓“魏”都不行。朋友曾問過,為什麽姓“魏”不行?她的回答是:這魏字從字型上看,就是很雄壯威武的感覺,正巧犯著了她不愛金剛男的禁忌,所以打從她寫小說以來,筆下的男主角從來沒有一個是猛男形象的。還有,男主角的年紀設定也絕不超過三十歲,不然會覺得像是在寫大叔的故事。
有同行朋友笑過莫沫的禁忌,覺得太誇張了,莫沫自己也笑了,哪裏來的這些禁忌與想法啊?可她就是這樣,打從國中開始當讀者看言情小說時,挑選作品的內容原則就是要先確定男主角的姓氏、長相、身材、年紀,才會決定借不借這本小說。而後,她踏進言情小說的領域裏,寫作時也偏愛俊美派的男主角,所以當任颯——一個像極她筆下無所不能又俊美無缺的男主角出現在她麵前時,她自然就對他充滿著好感,這也是她嫁他的原因之一。
隻是相處之後才發現,他是“任氏集團”的接班人,富可敵國,嚇了她一大跳。但她不是愛慕虛榮之人,她是在跟他交往後才知道他的身份,所以就當她幸運吧,她嫁他絕非是貪婪欲望作祟,會結婚,是因為兩人互相喜歡上對方。
倒是“任氏集團”的年輕老板任颯閃電結婚娶了個名不見經傳的女生,使得“莫沫”這人立刻成為閑言閑語的焦點,但她並不理會外界的譏嘲議論,反正日子過得好不好,她跟任颯自個兒清楚就好,不需要聽外人的想法與感覺。
再說,談了多年戀愛,但最後無疾而終的男女比比皆是,而她在觸動愛火後不拖延,直接答應嫁給他,雖然說是冒險,也被說沒理智,但她什麽都不想理會,隻想憑心情嫁給他。
窗外的天空蒙蒙亮了起來,天色愈來愈清楚。
莫沫決定關上電腦,下樓。
現在才六點,住在二樓的任颯、三樓的李驀書,以及另一個房間的另一組客人,現在應該還在熟睡吧?晚點她和姑姑會為客人做早點。
她走出木屋,呼吸一口新鮮的早晨空氣。遠方,日頭開始閃耀,將青蔥翠綠的山巒照耀得好清楚,像是一副悠靜的畫。忽地,雲彩飄過,擋住日陽,輕透白霧接著彌漫而起,又轉幻成另一種詩情畫意的迷蒙之美。山間變化無常的氣候總能行程特別的景象,也會影響到心情,像她現在就有著踩在雲端上的虛浮感,所以她的心又晃蕩了起來。
莫沫想起她跟任颯的婚姻隻維持了短短的一年。
但即使沒能長久,她並沒有後悔那一年的婚姻。即使相愛容易相處真有困難,不過幸好兩人是很平和的分手,而且認為分開對雙方都好。
至於為何離婚?答案很簡單,就是忙碌。任颯很忙也很累,好不容易見麵時,她幾乎都在勸他休息,平日時,她也盡可能不去煩擾他,尤其不想落人口實,讓外界誤認她想當鳳凰,所以她自己的日子過得很平凡、很低調,她藏起自己,沒陪任颯出差、應酬、工作,不出現在公眾場合中,就隻待在自己的世界裏。
隻不過時間久了,她也因此跟任颯的世界愈離愈遠,兩人因此愈來愈陌生,也愈來愈生疏,初期濃烈的相愛情緒因時間長了而變淡,再找不到涓滴纏流的理由後,愛如何持續下去?所以他們分開了。
“……”莫沫的思緒驀地中斷,身子一僵,她聽到了後方傳來的腳步聲。
轉過身去,迎上一對深邃眼眸。
是他,任颯。
四目相接,她與他對望著,好一會兒後,她想到兩人已離婚,連忙回神,開口道:“你怎麽這麽早起床?”以前跟他仍是夫妻時,他忙碌於工作,回到家時通常都是深夜時分了,但隔日還是得早起,不過都隻吃吃早餐就又去上班去了。若遇例假日,確定他不加班的話,她總讓他睡到午後才起床。
任颯看著她的臉蛋,依然是甜美可人的容顏,青春氣息也很迷人,每每看著她,心情就是會變好,這也是他娶莫沫的原因之一。他從小就被賦予高度期待,也因此從小壓力纏身,所以當一位外表甜美的女孩對他強行上山入住的做法表示不以為然,甚至還開罵時,他無法生氣,反倒視為她對他的關心。
“我不是來睡覺休息的。”任颯回道。
她愣了下,點了點頭,回道:“也是,你是來提醒我堂叔的事情,而且莫名其妙地把我的客人當成大壞蛋。”
“我總要確定你不會被傷害。”任颯不管李驀書是否跟堂叔有關,他硬要跟來,最大的理由就是不想她跟李驀書太接近。
“我再三強調李驀書不會跟堂叔有關連的,他是我挑選的客人,也才剛從加拿大回來台灣,我想不出他跟堂叔有關連的線索,你不該疑心人家,這對他很不公平。”莫沫沒好氣地道。
“那我就待到他離開,確定一切沒事就好。”
“你……算了,反正他隻住四天就會走。”他執著起來時,她是改變不了的。
“你現在要吃早餐嗎?”
“先不用,我還不餓。”他回道。
“那我先回屋裏去了,我得去準備另兩組客人的早點。”她不想跟他麵對麵太久的時間,就怕自己堅強的心房會動搖起來。要記住,他們分手了,既然分手就要徹底的切割才行。她是幹脆之人,愛就愛,分就分,哪怕她心窩處仍然有些惆悵,但可以用時間來洗滌的,久了,就可以淡忘……她是這麽認為的。
“先別忙吧,還很早,他們應該還沒起床,而且我的話還沒說完。”任颯再道。
“也許客人會想早起,我還是得先回屋裏去準備早餐才行。”莫沫執意要走。
“跟我說話讓你覺得很不愉快嗎?所以你才一直急著逃避我?”任颯口氣沉了,她切割得好徹底。
“我隻是有工作要做,身為民宿的主人可不能讓客人餓肚子,尤其李驀書的口味習慣有些禁忌,我得先準備一下。”
“你很愛擔心李驀書。”任颯的口吻倏冷,隻要聽見她在維護李驀書,一股無名火就會直衝腦門。
任颯不敢忘記自己就是在山路遇險後,被莫沫帶回民宿,他也因此在“觀悠民宿”住了十天,這十天裏,他與莫沫相處得好快樂,也就因為這份難分難舍之情讓他們很快地結了婚。同樣的情況會不會也在李驀書與莫沫身上發生?任颯開始擔心起她跟李驀書也可能會閃戀。
“我關心與服務我的客人有什麽不對?”他真的一直很針對李驀書,尤其她不斷表示已經接收到他的提醒了,但他仍然不放手,非要跟上來不可。
問題是,任颯怎麽會以李驀書為目標?這太好笑了。
任颯當然要懷疑李驀書,也要注意李驀書,他可沒忘了堂叔先前便是用自己的兒子來當棋子。
堂叔為人陰險,手段毒辣,一直想把“任氏集團”的產業搶過去,多年來用盡各種法子,不擇手段就是想要奪下“任氏集團”,他明知道的,但因為堂叔心思縝密,作亂的證據難得,也因此一直無法取得證據好把堂叔攆出集團外。
堂叔甚至還派出自己的兒子任速揚去勾引莫沫,他們認為莫沫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就會決定嫁給任颯,必定是看中了任颯的豐厚身家。
幸好莫沫當時就感到任速揚很怪異,幾次家族成員一起見麵吃飯時,總覺得任速揚老是有意與她結識攀談甚至示好,她為了想知道是怎麽一回事,就配合地跟任速揚私下聯絡。
任速揚自以為魅力驚人,已經擄獲了莫沫的心,殊不知他是上了莫沫的當。
莫沫冒著被發現的危險,不斷跟任速揚虛與委蛇,任速揚一時間以為她被他打動了,更不斷地饋贈莫沫寶石、鑽表,因為美鑽、華服、豪宅這種貴重物件,任颯都沒有送給她過。其實任颯沒送她的原因是莫沫自己不想要,她本來就不貪身外之物,覺得可以舒服過日子就好,沒想到外界卻誤會了,以為任颯在防她,而且對她很小氣。
莫沫故意收下任速揚的禮物,這讓任速揚以為可以拿錢收買她,讓她動心,她也因此騙過任速揚。而後,她知道任速揚對她好的目的其實是想利用她去誘騙任颯。原來堂叔買通了一家公司,打算設計假合約,叫她配合,唆使任颯簽約,隻要合約簽成,那麽堂叔與任速揚就可以設計任颯上當,讓“任氏集團”賠掉大筆巨資,他們也好趁此讓任颯下台。
莫沫在知道了任速揚父子的邪惡計劃後,當然要阻止任颯免遭設計。
隻是任速揚也非愚蠢笨人,在發現到莫沫有異狀之後,心一橫,竟要殺她!
莫沫因此差點被車撞死,幸好逃過一劫,並且將這消息傳給了從歐洲返回台灣的任颯,任颯這才驚覺她陷入危險風暴中,他在心急擔憂之際,對莫沫冒險莽撞的行為也很生氣。
此事也是離婚的引爆點之一。
正因為有前車之鑒,為了避免她又遭受到危險,雖然已經離婚了,他仍有義務維護她不受傷害。
任颯對莫沫說道:“雖然目前沒有證據證明李驀書與堂叔有關,但我覺得你離陌生人遠一點比較妥當,以免一個不注意被傷害,那就糟了。當然,我會進一步追查李驀書跟堂叔有沒有關係,但在查清楚以前,你先請李驀書以及另外一組客人回去,別讓他們住下來,民宿也暫時休息,先別營業,等我把堂叔的計劃弄清楚後,再恢複正常。”經由他的秘書調查後,初步得知李驀書的工作類別,他是做出版的,同時也是藝術家,雖然沒有過分浪漫的性格,然而天生的藝術家氣息極富吸引力。
所以,他有芒刺在背的感覺啊……
“你真的想太多了,李驀書不會跟你堂叔有關的,而且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懂得保護自己。”任颯莫名地把李驀書當成“假想敵”,並且希望她“驅逐”客人,令她不悅。
莫沫咬了咬唇後,決定道:“其實你不應該再出現在我麵前的,我們已經分手了,該走的是你。”
“你趕我?”他濃眉慢慢蹙起。
莫沫忍著心頭的揪擰,再道:“你走比較適當。還有,堂叔的事應該不會再跟我扯上關係,你弄錯對象了,他不會找上已經跟你離婚的我。”她是曾經幫忙任颯不被堂叔欺騙,但也因為合約沒簽成,任颯無法拿到證據把堂叔驅離“任氏集團”。
而故作沒事的堂叔後來把任速揚遣離台灣,前往泰國管理一間小公司。無法再讓自己的兒子在台灣立足,堂叔很頭大。
“咳!”一道輕咳聲自後方傳來,讓任颯與莫沫同時回過身。
“李先生早安。”說人人到,莫沫卻突然頭痛了起來。
“早,兩位都好早就起床。”李驀書修養極佳地問候著,沒拿臭臉對任颯。
“真不好意思,我還沒準備早餐。”莫沫抱歉地說道。
“是我早起,我本來跟你約定好十點再用早餐的。”李驀書不以為她有錯。
“那我現在就去準備——”
“約了十點就十點,急什麽?”任颯開口說道。
“不行,‘觀悠民宿’的服務不能打折的。”莫沫一心想要避開任颯。
“真的沒關係,我還不餓,不急。我是故意早起,想到外頭走走,順便欣賞早晨的風景,隻是沒想到兩位比我更早起床。請問你是‘任氏集團’總裁任颯先生吧?”李驀書詢問道。
李驀書知道他的身份了,任颯是知名的企業家,難怪他會覺得他有點麵熟。他留在台灣的時間不多,所看的報章雜誌、媒體資訊也都是以藝術方麵為主,會突然想起,是因為他帶上山的藝術雜誌裏頭剛好有一篇文章在介紹任颯這位沒銅臭氣息的年輕商人投資美術館的報導。
“我是任颯,而這位則是我的前妻,莫沫。”任颯直接對李驀書說出莫沫的前妻身份,他是故意的。
莫沫眉心一蹙。
“前妻?”李驀書意外地道。原來莫沫結過婚,還離了婚。
莫沫不滿地對任颯道:“你提起過去做什麽?你說過好聚好散,而且你也一再表示不會再找我,離婚至今這三個月裏,你都不曾聯絡過我,我和你是和平分開,然後你現在又在外人麵前說出我跟你的過去,這種做法太超過了。”
“過去的事情雖然已成曆史,但它確實曾發生過,不該抹去。”任颯偏偏就是想在李驀書麵前說明莫沫是他前妻的事實。
沒錯,他是答應離婚,也很平和地放她走,但那是因為他不想她不快樂。他尊重她的決定,離婚是莫沫提起的,她既然決定了,他就遵循她的意思。
從閃戀到閃婚的這一年裏,他對莫沫是順應的,他不勉強她,因為自己從小就被賦予期待,壓力纏身,所以他對自由有著某種渴望。既然自己不愛被管,他也不願勉強心愛之人被拘束住。既然莫沫想走,既然她說已不愛他,那麽他就放她走。她給他的離婚理由是他太忙碌,因而疏離,而這確實也是事實,所以他答應了。
再加上堂叔設局之事差點傷害到莫沫,為保她的安全,這也是他答應離婚的原因之一。
任颯再對莫沫道:“雖然我跟你已分手,不過我不容許你再被傷害,所以你還是別跟李驀書相處,尤其是單獨相處,原本我來找你就是要跟你和姑姑商量民宿先停業半年,等我把事情處理妥當後再重新經營一事。當然,停業的損失,我會負責的。”
“等等,我能不能講句話?我沒有要做什麽壞事,更不會傷害莫沫,你大可放心,真的不用防備我。”李驀書還是搞不清楚狀況,但打從昨日到此刻,任颯對他的敵視態度完全沒變。
“別再說了。”莫沫轉而走向李驀書,對他說道:“這是我的錯,我讓任先生騷擾了你,抱歉。我的私事給你造成了困擾,讓你休息的心情被打擾,我很對不起,請你原諒。”
“沒關係,我不會介意,我隻是很好奇為什麽任先生執意認為我有問題?”李驀書坦誠地說出心中的疑問。
“他——”莫沫一頓。為什麽?任颯在想什麽?她其實也不明白。
任颯回道:“直覺。”李驀書就是令他生厭。
莫沫閉了閉眼,再說下去依然是鬼打牆的狀況。
“不用再說下去了,請你跟我來。”莫沫直接伸手拉住李驀書,不去理會身後突然射來的尖銳視線,不讓李驀書跟任颯對峙起來。
以往任颯對付敵人都是使用笑裏藏刀的手法,從不曾見他如此強勢直接,想必任颯是“痛恨”李驀書到了極點,所以她得保護客人平安沒事。
“可是——”李驀書還想說什麽。
“走,別理他。”她硬是拉著李驀書往民宿大門走,不想再跟任颯扯下去。她怕自己會衝動失控地跟任颯吵起架,鬧出笑話來。
任颯凝視著他們走進屋去的背影,也跟著走向木屋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