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她念了一年就察覺不對勁,從潮的mail當中便能感覺不是他本人所寫,加上多次打電話回來正好都遇上他不在家的時候,她知道事情不對,立刻飛回來,才知道mail是陳秘書代寫,公司的事又變成爺爺在管理,而江潮已不知所蹤。


    他們在江潮的授意下合力隱瞞她,而諷刺的是,她花了一年才發現。


    這是江潮第一次離開她。


    「抱歉,是江潮逼我們一定要做到,要不然他永遠都不會和我們聯絡,我看他很痛苦,所以隻好隱瞞你。」


    「潮都怎麽聯絡你們?」這是最後一線希望。


    「他會寫信給我們,可是信封上沒有地址,郵戳也沒有固定的地點。江潮離開的時候做足了準備,他先和你爺爺談好後,慢慢放手公司的事,然後一天早上他一如往常去上班就再也沒有回來。他有給你爺爺留下聯絡電話、地址,後來我去那裏找過,問了房東才知道確實有人承租,不過隻租了一個月,他和我們就此斷了聯係,隻能等他寫信來才能確定他平安。我本來打算找征信社,但你爺爺說這是你和他之間的問題,我不知道他們談了什麽,卻看得出這次他很尊重江潮。」


    因為她重重傷害了潮。


    「他離開後,我去他房間看過,發現枕頭下放了一罐快吃完的安眠藥,問了陳秘書,他說江潮有去看精神科,他應該是很痛苦才會做出這個決定。」


    父親問她要不要找征信社,思緒混亂的她無法做出決定,最後父親留下一句「你好好想想」的話便離開江潮的房間。


    葉千尋環顧四周,一點都沒有變,桌子抽屜裏的物品、衣櫥裏的衣服都還在,甚至連角落的大提琴也在,就好像這房間的主人隻是暫時出門很快就回來,但她清楚潮不會再回來了。


    他留下所有的東西,包括──她。


    她取出大提琴,緊緊抱在胸前,淚水滑落臉頰。


    他連她也舍去了,因為她傷害他太重,他痛到情願舍去。


    是她的錯,是她……


    潮走得無聲無息,代表他的堅定,代表他不會回頭,代表……他真的放棄她了。


    其實,她不僅對潮也對自己說了謊。


    當初,不僅僅是因為潮沒有寫信她才不想回,她隻是認為他會永遠在身後等她,隻要回頭就能看見他,所以不必太費心去在乎。


    她原以為潮會永遠待在原地等她,沒想到自己帶給他的傷害那麽大。


    他會放棄也是理所當然,她有什麽資格去找他?


    曾經得到不懂得珍惜,失去之後才覺得惋惜──她一直認為這樣的人最可悲,沒想到如今她也成了可悲的人。


    潮把所有東西都留下了……連他們的回憶也留下了嗎?


    葉千尋緩緩閉上眼,低聲啜泣……


    半年後,葉千尋正式接掌公司。


    白天忙於公司,晚上還去進修,說是要努力充實自己,其實是想藉由忙碌遺忘仍糾纏於心中的夢。


    江潮離開後,輪到她失眠,夜夜哭紅了眼入睡,可白天仍強打起精神不讓其他人察覺,江潮既然能做到,她相信自己也可以。


    她並沒有請征信社,而是親自去各個郵局,有基隆、宜蘭、台南、高雄,假日的時候,她就帶著信到這些地方的郵局附近,不敢抱太大的希望,隻是想盡力去找,靠自己的力量,她也曾回到江潮的故鄉卻一無所獲,隻能把剩下的希望全寄放在他所寫來的信上。


    累的時候,她最常把江潮寫給她的最後一封信拿出來閱讀。


    她也始終在想江潮所說的話,他說她對他的愛並不是真正的愛,隻是一種習慣。她一直在思考,假如他說得對,那麽她應該也是依賴後來陪伴在自己身旁的russell,畢竟那時候正值青春期容易動心,可是她沒有,也不覺得應該要因為習慣而喜歡russell。


    russell終究不是潮。


    她愛的人是潮,不是russell。


    不過她確實錯了──潮是她最在乎的人,因為太篤定潮會永遠站在身後,偶爾便會忽略他;人總是這樣,得到了會認定一切理所當然,等失去才明白世上並沒有理所當然的事。


    她也是在失去後才發現自己有這個壞習慣,不過習慣是可以糾正的。


    無論潮在哪裏,她都不放棄,會一直找一直找,讓潮明白他對她的決心有多深,她對他的情有多重。


    講求效率的陳秘書並不讚同她的方式,他認為要速戰速決以避免橫生枝節。


    「不,既然潮選擇離開我一定是下了決心,我找他的時間其實也是讓他能有喘息的空間,倘若到時候他真的忘了我,也是我咎由自取,隻要他快樂,我就放心了。」


    這些不是冠冕堂皇的話,而是她說出口就會做到。


    假如她真讓潮痛苦了,那她會放手,讓他自由,她會默默給予祝福,一如當初潮對她的方式,他總是守在自己身後,她卻太久沒有轉身而失去了。


    這是她的懲罰。


    「小姐,江潮少爺又寄信來了。」


    陳媽興奮地拿著信到江潮的房間,現在已經是葉千尋的房間了。


    今天星期六,葉千尋正準備出門,這趟決定要再去高雄看看,畢竟有兩封信的郵戳顯示是從高雄寄來的。


    她欣喜地接過信,差點哭出來,因為信封上居然有地址。


    她激動地望著陳媽,眼淚不爭氣地滑落。


    「我、我……」她哽咽得難以開口。


    陳媽早就哭了出來,連忙抱住她。「千尋小姐,太好了,你趕快去見江潮少爺吧!他既然會留下地址,一定是很想見你。」


    葉千尋點點頭,拿起包包立刻衝出門。


    她知道自己不能開車,怕因為太興奮會出事,於是改搭火車。在座位上坐定,她才拿出那封信,深深吸口氣,打開信閱讀──


    你們好嗎?


    我最近還不錯,也有一份穩定的收入,反正也沒有什麽物質欲/望,生活簡單就是幸福了。倒是爺爺的身體一定要注意,再次要說聲抱歉,我居然那麽任性扔下公司離開,不過等千尋回來,相信一切都會上軌道,我對她有信心。


    這裏的風景很好,無論對我的身體或是心都有很大的幫助,我很喜歡這裏,也有長住的打算,等我確定之後,會再通知你們。


    你們永遠是我的家人,我愛你們。


    江潮


    她吸吸鼻子,忍住那股強烈的鼻酸,將信折好收妥。


    望著窗外,她的思緒漸漸回到過往,記憶匣裏滿滿都是江潮的身影,滿滿都是……


    火車抵達花蓮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了,葉千尋換搭出租車,一路往南來,一個小時後到了一個小鎮。


    她一手拿著信,一手拎著包包,儼然就是觀光客的模樣,引來一堆孩童的注視。畢竟不是在地人,她實在很難按圖索驥,隻好求助當地人。


    「請問這個地址在哪裏?」


    年輕的男孩子微笑地指了指前方,「喔,這是江老師的畫室,就在前麵右轉第三間的二樓就是了。」


    「謝謝。」江老師……畫室?!潮幾時有學畫?


    葉千尋繼續往前走,往右轉,到了第三間,確認地址無誤,她先是整整衣著,然後從一默數到一百才終於按下門鈴。


    不一會兒,一名年輕女子前來開門,她們同時露出詫異的表情。


    「請問潮……江潮在嗎?」


    「你是他什麽人?」


    「我是潮的……」的什麽呢?他們還能算是男女朋友的關係嗎?說不定這已經是她單方麵的認定了。「朋友。」最後葉千尋用了最普通的答案。


    女子淺淺一笑,「原來如此,從來沒有朋友來找我丈夫,所以我才會嚇一跳。他現在不在家,應該是在前麵的公園畫畫,如果你不急可以先進來等,他大概就快回來了,因為下午還要上課。」


    等等……她剛剛說了什麽?!


    我、我丈夫──潮已經結婚了嗎?!


    原來他結婚了……


    「小姐?小姐?」


    「抱歉,請問你剛剛說什麽?」


    女子又重複一遍,葉千尋決定去前麵的公園。


    那個公園很近,不過幾百公尺的距離,公園不大,卻滿是歡樂的氣氛,她踩著緩慢的步伐,沿路景致都無法入她的眼,隻除了眼前那個背影之外──


    無論分開多久,那個背影始終烙印在她心底,不曾模糊。


    她一步一步拉近距離,稍稍往旁邊偏了一些角度,清楚看見他露出笑容,是她懷念的笑容,很久很久沒有看見了。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四分三十三秒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楚月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楚月並收藏四分三十三秒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