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姑娘啪的甩了下帕子,「我說,萬碧過來伺候我弟弟,等他好了再回呂家!」


    屋裏一片寂靜,郭師娘這才算聽明白她所言,又是吃驚,又是好笑,「李姑娘,你家又不是沒人,幹嘛讓阿碧過來伺候?」


    「若不是她,我弟弟也不會被狗咬!」


    「此話怎講?這事和我有什麽關係?」萬碧訝然反問道。


    李姑娘一臉憤恨,「若是你弟弟做我弟弟的書童,每日接送伺候,我弟弟也不會被狗咬!」


    這番說法好不講理,且見她又拿三少爺說事,萬碧是勃然大怒,冷笑數聲,「我倒不知你李家的思路如此新奇!你弟弟被狗咬,就恨不得讓別家孩子替他!你家孩子嬌貴,別人家孩子就命賤?你們不說找狗主人理論,卻來找不相幹人的麻煩?什麽東西!——呸!我看這狗咬得好!」


    此話對李家來說無疑是往傷口上撒鹽,痛徹心扉,效果有如油鍋裏加滴水,瞬間就炸開了鍋。李老娘立刻就罵開了,李姑娘當即扯著萬碧廝打,李嫂子拉這個,勸那個,混亂中反而挨了小姑子幾巴掌。


    「夠了!」郭師娘大吼一聲,一手一個將萬碧和李姑娘拉開,素著臉說,「貴處繁忙,我們不便多叨擾,這就告辭了。」


    不止萬碧生氣,這次就連郭師娘也覺得李家過分了,好長時間都沒再去李家,但八卦之心是人皆有之的,萬碧有意無意間,還是得知了李家的消息——李家和孫家幹上了!


    咬人的狗是孫家的,事後孫家也到李家登門道歉,並賠了許多銀錢。一般來說,這樣也就算了,但李小公子受了驚嚇,接連幾日高燒不退,李老娘心疼得要命,越想越恨,不但要打死孫家的狗,聽說那狗是孫家小姐養的,還定要孫小姐親來給兒子賠罪。


    孫家也是呼奴喚婢的大戶,據說還和知州扯得上關係,在當地也是硬氣得很,孫小姐更是當大家閨秀培養,準備高嫁的,平時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怎能拋頭露麵去給外男賠罪,名聲還要不要了?是以斷然拒絕李家要求。


    李家當然不肯就此罷休,到處宣揚孫家小姐養狗為患,欺淩鄉裏。從來都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一傳十十傳百,經過數百人的口,那事情與開始已是大相徑庭,孫小姐不但成了無鹽女,還品行惡劣、不守婦道,簡直是汙穢不堪之人。


    孫小姐的親事不出意外的黃了,孫小姐一氣之下差點上吊。


    兩家算是結了仇!


    此事鬧得沸沸揚揚,李小公子也有一個多月沒來上學,呂秀才是個負責任的先生,拿了人家的束修,自然要教課,便去了李家。


    誰知還沒到李家的門前,就遇上一群狂吠的獵犬發瘋,若不是他跑得快,就被狗咬死了!


    呂秀才一路狂奔回家,擦著滿頭汗,心有餘悸對郭師娘說,「還好總被娘子追趕,練就一雙飛毛腿,才幸免於難。」


    然而李家就沒這麽幸運了,當天,萬碧就聽說李小公子被狗活活咬死了。


    這是萬碧不曾想到的,雖說她不喜歡李家,但李家畢竟在她危急時候伸出過手,而且,李小公子是個踏實肯學的好孩子,竟然這麽死了!


    所以聽到這個消息,萬碧說不出心裏什麽滋味,隻覺得胸口悶悶的,什麽都幹不下去。


    呂秀才也良久沉默不語,末了,讓郭師娘準備紙禮去李家吊唁。


    李家已如天塌一般,李老娘去了半條命,躺在床上人事不省,李老爺一夜白頭,臉色陰鬱,咬牙切齒發誓和孫家幹到底!


    這狗是孫家表少爺放的,因京城一直亂哄哄的鬧,他娘就讓他到鄉下避避風頭,結果這位混不吝的少爺聽說表妹受了委屈,脾氣一上來,不管三七二十一,帶著狗和狗腿子,衝到李家就關門放狗,生生要了李小公子的命。


    死了人,他卻滿不在乎,揚言有本事就去告,他等著!


    他姐姐是知州夫人,他爹是皇商,他家有錢有勢,最近又投靠了閔王,借著這個勢,他更是不把一個小小的鄉紳放在眼裏,鬧出人命,他屁股一拍,接著玩去了!


    李家告到縣衙,縣令一看,告的是頂頭上司的小舅子,心裏就發毛,接了訴狀,隻說去拿人,就再沒了下文。


    李家憋屈,天天堵在縣衙門口叫冤枉,縣令怕事情鬧大,便讓師爺去說和。


    師爺的意思是多賠點錢完了。孫家也沒想到真會鬧出人命,彼此都是在這裏生活多年的鄉鄰,能用錢和解,自然是願意的。


    關鍵是李家,師爺是個中高手,連哄帶騙,威逼利誘玩的是純熟,小兒子沒了,但還有大兒子不是,還有小孫子不是,日子還是要過的,何必鬧個你死我活?得饒人處且饒人,孫家和上麵都念著你家的好,盡後自會好好補償。


    殺子之仇,如何能忍?李老爺根本不吃這一套,他是個認死理的人,劈頭蓋臉將師爺一通罵,嚷嚷著如果縣裏管不了,他就去府裏,府裏管不了,他就去京城告禦狀,殺人償命,定要孫家拿命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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