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我在想什麽嗎?」貼在她的耳際,他壓抑著無法傾滑殆盡的思念,他們住在一起多日,重新相處多日,他對她仍是患得患失。
她搖頭,不懂。
「我在想,你會不會就這麽消失;我在想,要是我不抓緊一點,你會不會一溜煙就不見;我在想,你站在這裏會不會隻是夢?」扳過她的臉,他深深的凝視著她潮紅的臉。
他眼底的情欲太清澈,她顫動著身子,卻在下一刻被他欺上的唇瓣給鎖住了退路。
他的吻夾帶著濃烈的思念,他的動作輕柔卻熾熱,像是恨不得讓她融化,將她揉入他的身體裏;他的氣息六年來不曾變過——六年前,讓她心亂神迷;六年後,她依舊任他予取予求。
衣衫從廚房綿延到臥房,臥房如舊,兩抹交織的身影燃燒了清冷的空氣,體熱驅離了冷寂,她和他的契合令他瘋狂。
自出生以來,他是她的第一個男人,也是除了家人外唯一最親密的男人,他的陽剛烙在她的靈魂上,要她想忘也忘不了,隻能任自己沉淪在迷蒙中……
雲雨之後,她垂著疲倦的臉,趴在他的胸前;兩人和緩的心跳慢慢變得相同,仿佛他們就是一體。
「可惜若不是亮亮的口香糖,你就不會把一頭長發給剪了。」他記得她說是為父母祈禱才留長的,他沒有長發情結,卻很喜歡她那頭如瀑長發。
她斂眸,藏著濃濃的睡音,「我不在意,因為我有新的福要祈。」
「什麽福?可以告訴我嗎?」撥開遮住她側臉的散發,指頭留戀的離不開她的烏黑。
「我希望你幸福。」
【第十章】
同居,成了於子楓和慕雲非的新關係!
沒有於子宣在中間當電燈泡,可是仍有兩盞發光、發熱的小鬼頭夜夜侵占兩人的房間——亮亮和浩浩擠在兩人中間,硬是要他們夜夜陪睡。
「我們要補回失去的父愛。」亮亮學著於子宣的口氣,一副小大人的模樣。
「對,父愛。」浩浩點頭,舉雙手讚同。
原本的雙人床擠不下四個人,慕雲非沒辦法,寵溺的把房間的雙人床換成kingsize的超大床,幸好房間本就夠大,換張床不成問題。
清早起床,慕雲非看著兩雙湛亮的眼睛正眨呀眨的打量自己——每天早上,兩個小孩總要看上他好一會兒,好像不這麽看著,他就會消失似的。
睡在另一邊的女人已經起床,他抬頭看了一下時鍾,六點五十分,她習慣在六點二十分起床,梳洗並準備早餐。
亮亮和浩浩不約而同坐著,軟軟的床墊讓他們跪坐有點東倒西歪。
慕雲非一手撐著頭,一邊斜看著兩個小毛頭,他們不再是他皮夾裏超音波照片上的兩個白點胚胎,而是活生生的孩子。
「爹地,你什麽時候要去上班?」浩浩問的好認真。
慕雲非看著他認真的模樣,想笑卻得忍住,否則會招來另一雙愛護哥哥的怒眼,「再過一陣子,等你們的媽咪願意嫁給爹地以後。」
在他與子楓重逢後,曾和陳子風談過,陳子風要放他長假,直到於子楓願意再嫁給他為止。
「為什麽你不直接告訴我子楓的下落?」這讓他很疑惑。
「誰教你理不清你愛的是莊欣雅,還是小楓,唯有兩邊都斷了關係,你才能理清,你該感謝我讓你認清了愛情。」陳子風說得很驕傲,好像自己是個愛情專家似的。
「莊欣雅再婚時,你的嘴還是閉得很緊,一點口風都沒露!」
「那是當然!要是我多說一點,幹爹就會換人當了!」而他可是非常喜歡那對雙胞胎呢!
要他怨陳子風嗎?不!他沒辦法怨,若沒那六年,他確實不會發現自己的心到底是遺落在誰身上。
留在台中的這段時間,他可以透過視訊處理公司的重要事務,台中分公司的位置他也已處理好,就隻剩下與地主洽談;等談妥,產權拿到手,接下來就是開工蓋大樓。
算一算他還得再台中待上好長一段時間,如果子楓不想離開台中,他可以請調坐鎮台中分公司,陳子風應該不會拒絕。
「隻要媽咪一天不嫁給爹地,爹地就會一直跟我們住在一起嗎?」亮亮眯起眼,綻露精光。
這丫頭,到底是誰教的?
慕雲非聞言失笑,「如果媽咪嫁給爹地,爹地不隻會一直跟你們住在一起,還會每天接你們上下學,陪你們一起吃飯,我們會永遠住在一起。」
這麽好康的事,總該合這個小商人的胃口吧?
浩浩馬上倒戈,舉雙手讚成;倒是亮亮撫著下顎,如同電視裏精明的生意人般,很有奸商的模樣,「聽起來不錯,可是……」
「可是什麽?」
「於文亮比慕文亮好聽,而且爹地的姓筆劃好多,要寫好久。」幼兒園正在教寫自己的名字,她問過老師,老師說慕的筆劃比於多,寫個名字要花很久的時間。
她又不是笨蛋,坐她旁邊的小胖姓張,每次看他寫名字都要寫好久;老師說慕比張的筆劃多,所以還是姓於比較好,兩個一再加一個左勾勾就成了!
「對喔!那我也不要姓慕。」浩浩一聽,立刻成了牆頭草,倒向亮亮的陣營。
慕雲非怎麽也沒想到有一天會因姓氏筆劃太多而被小孩拒絕,一般小孩不是都希望父母的婚姻幸福嗎?
唉!他忘了他家雙胞胎可不是一般的小孩,他們在人多嘴雜的咖啡店裏長大,還有個思想前衛的小阿姨於子宣,再加上對他很不諒解的幹媽店員小妹,他注定無法從小孩身上取得讚同票。
他向於子楓提過複合,他想再娶她一次,這一次他想辦個盛大的婚禮,可以讓兩個小孩當小花童;這次的婚禮一定不會寒酸,他想昭告天下,她已成為他的妻。
但於子楓總是語帶保留——她很滿意現在的同居關係,並不急著把自己再次嫁出去。
對於他提起的盛大婚禮,她的眼中是有閃爍著憧憬,可一當他說要付諸行動,她又躊躇,不肯給他正麵的響應。
他心想,從小孩身上下手,她對兩個孩子很疼愛,孩子若開口,她就不好拒絕吧?
「如果爹地跟媽咪結婚,你們不用改姓呢?」他再祭出利多,姓氏這種事情他並不在意,反正他是孤兒,用的是院長的姓。
亮亮沉吟了一會兒,「聽起來不錯耶!可以考慮一下。」
還考慮呀!雙胞胎才五歲,怎麽這麽難拐?「如果爹地跟媽咪結婚,你們可以當花童喔!可以穿很漂亮、很可愛——」
「我已經很可愛了。」亮亮沒好氣的說,可愛這種詞她聽得可多了——她不說話,露齒微笑時,大家都這麽說;可她一開口,再加上拳打腳踢,大家都說她有變成野蠻女友主角的天分,這應該是稱讚吧?
慕雲非在女兒身上吃癟,轉看向兒子。
浩浩正用甜甜的笑臉迎著他,並以甜甜的嗓音緩緩說著,「我聽亮亮的。」
看樣子從兒子身上下手也不是好辦法,那到底什麽時候才能娶回妻子呢?
唉!
星期六早上,於子楓和慕雲非一手牽著一個小孩走進體育場。
幼兒園每個學期都會辦一次幼兒運動會,選在星期六早上讓父母可以偕同孩子一起參加。
以前是於子楓和於子宣帶著兩個孩子出席,今年在亮亮和浩浩的堅持下,於子宣隻好把家長的位置讓給慕雲非。
亮亮牽著浩浩走向點名的老師,老師一見到慕雲非夫妻,立刻朝兩人點頭致意。
這些日子慕雲非天天到幼兒園報到,接送小孩上下學,成為幼兒園裏的模範爸爸;而且還和於子楓同進同出,簡直羨煞了幼兒園那些還沒結婚的老師。
幾個老師更認出他就是創亞集團的總經理,他的私人空間一直是媒體世界的一道迷,如今能就近看到他,還知道他是愛妻愛子一族,每個人都對他露出崇拜的目光。
慕雲非從背包裏取出前兩天到3g賣場買回來的攝影機,熟練的打開電源,像個傻爸爸一樣對準自家小孩,開始準備捕捉下孩子的身影。
「楓,我去看一下亮亮。」他放下攝影機,對坐在一旁的於子楓輕聲道,走向護著浩浩的女兒,誰教他女兒正對著一個比她高半個頭的男孩張牙舞爪。
她搖頭,不懂。
「我在想,你會不會就這麽消失;我在想,要是我不抓緊一點,你會不會一溜煙就不見;我在想,你站在這裏會不會隻是夢?」扳過她的臉,他深深的凝視著她潮紅的臉。
他眼底的情欲太清澈,她顫動著身子,卻在下一刻被他欺上的唇瓣給鎖住了退路。
他的吻夾帶著濃烈的思念,他的動作輕柔卻熾熱,像是恨不得讓她融化,將她揉入他的身體裏;他的氣息六年來不曾變過——六年前,讓她心亂神迷;六年後,她依舊任他予取予求。
衣衫從廚房綿延到臥房,臥房如舊,兩抹交織的身影燃燒了清冷的空氣,體熱驅離了冷寂,她和他的契合令他瘋狂。
自出生以來,他是她的第一個男人,也是除了家人外唯一最親密的男人,他的陽剛烙在她的靈魂上,要她想忘也忘不了,隻能任自己沉淪在迷蒙中……
雲雨之後,她垂著疲倦的臉,趴在他的胸前;兩人和緩的心跳慢慢變得相同,仿佛他們就是一體。
「可惜若不是亮亮的口香糖,你就不會把一頭長發給剪了。」他記得她說是為父母祈禱才留長的,他沒有長發情結,卻很喜歡她那頭如瀑長發。
她斂眸,藏著濃濃的睡音,「我不在意,因為我有新的福要祈。」
「什麽福?可以告訴我嗎?」撥開遮住她側臉的散發,指頭留戀的離不開她的烏黑。
「我希望你幸福。」
【第十章】
同居,成了於子楓和慕雲非的新關係!
沒有於子宣在中間當電燈泡,可是仍有兩盞發光、發熱的小鬼頭夜夜侵占兩人的房間——亮亮和浩浩擠在兩人中間,硬是要他們夜夜陪睡。
「我們要補回失去的父愛。」亮亮學著於子宣的口氣,一副小大人的模樣。
「對,父愛。」浩浩點頭,舉雙手讚同。
原本的雙人床擠不下四個人,慕雲非沒辦法,寵溺的把房間的雙人床換成kingsize的超大床,幸好房間本就夠大,換張床不成問題。
清早起床,慕雲非看著兩雙湛亮的眼睛正眨呀眨的打量自己——每天早上,兩個小孩總要看上他好一會兒,好像不這麽看著,他就會消失似的。
睡在另一邊的女人已經起床,他抬頭看了一下時鍾,六點五十分,她習慣在六點二十分起床,梳洗並準備早餐。
亮亮和浩浩不約而同坐著,軟軟的床墊讓他們跪坐有點東倒西歪。
慕雲非一手撐著頭,一邊斜看著兩個小毛頭,他們不再是他皮夾裏超音波照片上的兩個白點胚胎,而是活生生的孩子。
「爹地,你什麽時候要去上班?」浩浩問的好認真。
慕雲非看著他認真的模樣,想笑卻得忍住,否則會招來另一雙愛護哥哥的怒眼,「再過一陣子,等你們的媽咪願意嫁給爹地以後。」
在他與子楓重逢後,曾和陳子風談過,陳子風要放他長假,直到於子楓願意再嫁給他為止。
「為什麽你不直接告訴我子楓的下落?」這讓他很疑惑。
「誰教你理不清你愛的是莊欣雅,還是小楓,唯有兩邊都斷了關係,你才能理清,你該感謝我讓你認清了愛情。」陳子風說得很驕傲,好像自己是個愛情專家似的。
「莊欣雅再婚時,你的嘴還是閉得很緊,一點口風都沒露!」
「那是當然!要是我多說一點,幹爹就會換人當了!」而他可是非常喜歡那對雙胞胎呢!
要他怨陳子風嗎?不!他沒辦法怨,若沒那六年,他確實不會發現自己的心到底是遺落在誰身上。
留在台中的這段時間,他可以透過視訊處理公司的重要事務,台中分公司的位置他也已處理好,就隻剩下與地主洽談;等談妥,產權拿到手,接下來就是開工蓋大樓。
算一算他還得再台中待上好長一段時間,如果子楓不想離開台中,他可以請調坐鎮台中分公司,陳子風應該不會拒絕。
「隻要媽咪一天不嫁給爹地,爹地就會一直跟我們住在一起嗎?」亮亮眯起眼,綻露精光。
這丫頭,到底是誰教的?
慕雲非聞言失笑,「如果媽咪嫁給爹地,爹地不隻會一直跟你們住在一起,還會每天接你們上下學,陪你們一起吃飯,我們會永遠住在一起。」
這麽好康的事,總該合這個小商人的胃口吧?
浩浩馬上倒戈,舉雙手讚成;倒是亮亮撫著下顎,如同電視裏精明的生意人般,很有奸商的模樣,「聽起來不錯,可是……」
「可是什麽?」
「於文亮比慕文亮好聽,而且爹地的姓筆劃好多,要寫好久。」幼兒園正在教寫自己的名字,她問過老師,老師說慕的筆劃比於多,寫個名字要花很久的時間。
她又不是笨蛋,坐她旁邊的小胖姓張,每次看他寫名字都要寫好久;老師說慕比張的筆劃多,所以還是姓於比較好,兩個一再加一個左勾勾就成了!
「對喔!那我也不要姓慕。」浩浩一聽,立刻成了牆頭草,倒向亮亮的陣營。
慕雲非怎麽也沒想到有一天會因姓氏筆劃太多而被小孩拒絕,一般小孩不是都希望父母的婚姻幸福嗎?
唉!他忘了他家雙胞胎可不是一般的小孩,他們在人多嘴雜的咖啡店裏長大,還有個思想前衛的小阿姨於子宣,再加上對他很不諒解的幹媽店員小妹,他注定無法從小孩身上取得讚同票。
他向於子楓提過複合,他想再娶她一次,這一次他想辦個盛大的婚禮,可以讓兩個小孩當小花童;這次的婚禮一定不會寒酸,他想昭告天下,她已成為他的妻。
但於子楓總是語帶保留——她很滿意現在的同居關係,並不急著把自己再次嫁出去。
對於他提起的盛大婚禮,她的眼中是有閃爍著憧憬,可一當他說要付諸行動,她又躊躇,不肯給他正麵的響應。
他心想,從小孩身上下手,她對兩個孩子很疼愛,孩子若開口,她就不好拒絕吧?
「如果爹地跟媽咪結婚,你們不用改姓呢?」他再祭出利多,姓氏這種事情他並不在意,反正他是孤兒,用的是院長的姓。
亮亮沉吟了一會兒,「聽起來不錯耶!可以考慮一下。」
還考慮呀!雙胞胎才五歲,怎麽這麽難拐?「如果爹地跟媽咪結婚,你們可以當花童喔!可以穿很漂亮、很可愛——」
「我已經很可愛了。」亮亮沒好氣的說,可愛這種詞她聽得可多了——她不說話,露齒微笑時,大家都這麽說;可她一開口,再加上拳打腳踢,大家都說她有變成野蠻女友主角的天分,這應該是稱讚吧?
慕雲非在女兒身上吃癟,轉看向兒子。
浩浩正用甜甜的笑臉迎著他,並以甜甜的嗓音緩緩說著,「我聽亮亮的。」
看樣子從兒子身上下手也不是好辦法,那到底什麽時候才能娶回妻子呢?
唉!
星期六早上,於子楓和慕雲非一手牽著一個小孩走進體育場。
幼兒園每個學期都會辦一次幼兒運動會,選在星期六早上讓父母可以偕同孩子一起參加。
以前是於子楓和於子宣帶著兩個孩子出席,今年在亮亮和浩浩的堅持下,於子宣隻好把家長的位置讓給慕雲非。
亮亮牽著浩浩走向點名的老師,老師一見到慕雲非夫妻,立刻朝兩人點頭致意。
這些日子慕雲非天天到幼兒園報到,接送小孩上下學,成為幼兒園裏的模範爸爸;而且還和於子楓同進同出,簡直羨煞了幼兒園那些還沒結婚的老師。
幾個老師更認出他就是創亞集團的總經理,他的私人空間一直是媒體世界的一道迷,如今能就近看到他,還知道他是愛妻愛子一族,每個人都對他露出崇拜的目光。
慕雲非從背包裏取出前兩天到3g賣場買回來的攝影機,熟練的打開電源,像個傻爸爸一樣對準自家小孩,開始準備捕捉下孩子的身影。
「楓,我去看一下亮亮。」他放下攝影機,對坐在一旁的於子楓輕聲道,走向護著浩浩的女兒,誰教他女兒正對著一個比她高半個頭的男孩張牙舞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