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我的人不少,大多數都是平原鎮的各個職員,另外還有些本地的富商大戶。


    我特別留意這些富戶,仔細打量了一遍,沒在裏麵看出有什麽不同尋常的人,隨即低聲問身邊的嚴虎道:“你說的那個項吉來了麽?”


    嚴虎掃視左右,搖了搖頭,說道:“回大人,項吉並沒有過來。”


    “好大的架子!”其實我並不在乎有沒有人來迎接自己,隻是我對項吉特別在意,現在別人都來了,隻有他沒到,這讓我多少有些被人忽視的感覺,心裏也不大痛快。


    “王大統領!”


    一名青年隊長從人群中大步走了出來,到了我馬前,躬身施禮,振聲說道:“屬下韓奮,現任平原鎮第二騎兵營隊隊長,見過王大統領!”


    原來他就是韓奮!對自己的重要部下,我還都是有所了解的。


    我含笑點點頭,說道:“韓隊長不用客氣。”說著話,我擺了擺手,示意韓奮不用多禮。


    韓奮挺直身軀,正視我,看罷之後,也在暗暗點頭。新統領麵容清秀,一副笑嗬嗬的樣子,看似麵善可親,但目光精銳、犀利,身上帶有一股令人生畏的氣息,單憑直覺就知道他不是平凡之輩。而且韓奮早已聽說新統領在梧桐鎮威逼崇尚的事,佩服不已。


    他正色說道:“大統領從梧桐鎮帶回大量的物資,解決了營中的燃眉之急,我代表第二騎兵營隊的兄弟們,謝過大統領!”說著話,他拱手又是深施一禮。


    我淡淡一笑,說道:“韓隊長客氣了,既然是兄弟們應得的東西,那我自然會給兄弟們要回來,這也是我的職責所在。”


    我這番話雖短,但令嚴虎、韓奮以及下麵平原鎮的騎士們感動不已,有這麽一位守將,就不用再愁以後還會再過苦日子了。


    “大統領,第三騎兵營隊的隊長陳濤正在邊關做防務,無法脫身,不能拜見大統領,還望大人多多包涵!”迎我回府院的路上,韓奮向我作出解釋。


    我當然不會為這事介懷,點點頭,問道:“邊關那邊可有戰事?”


    邊關,也就是平原關,與蠻族的領地接壤,邊關也是最常遭受攻擊的地方,那裏的基本守衛為一個騎兵營隊,三個騎兵營隊輪調在那裏做防務。


    “沒有收到大批蠻兵接近的消息,不過最近小股蠻兵經常出沒在周邊的村莊,看似在騷擾,不過更像是在做打探。”韓奮正色說道。


    “哦!”我點點頭,隨口說道:“我對蠻族並不是很了解,能不能多講一些關於他們的信息。”


    我有興趣聽,韓奮自然不會吝惜口舌,立刻為我講述起來。


    聽著韓奮的講述,我皺起眉頭,我本以為平原鎮戰事不利,是因為己方人少,而蠻兵眾多。現在看來,自己把事情想簡單了,雙方真正的差距不僅僅是兵力,還有戰鬥力,以及心理上對敵人的畏懼。


    戰鬥力可以通過訓練提升,而心理差距就必須得用一場大勝來恢複,可是按照韓奮所講,對陣蠻兵想要取勝也不是那麽容易的。


    我問道:“蠻兵的戰馬是什麽樣子的?他們的戰甲又有多厚?我們手裏有沒有樣本?”


    韓奮點點頭,說道:“有一些。”


    “那就好,等會派人送過來讓我看看。”


    “是!大統領!”韓奮拱手應道。


    守將府,規模沒有管事府那麽大,但也相差不遠,這片大宅院稱得上是豪宅。占地麵積不小,裏麵的房屋少說也有四、五十間,另外還有後花園、假山、假湖等裝飾、宅內的常用仆從就有二十多人,另外護院的護衛也有上百號之多。


    這麽大的宅子,我又沒有家眷,獨自一個人住起來還真有些不適應,不過也有一點好處,那就是我不用費心去幫陸武、韋刑等人去找住處了。他們都可以跟我住在一起,這樣聯係起來也更加方便。


    平原鎮的鎮長本想舉辦一場盛大的晚宴,為我接風洗塵,但被我一口回絕了,在我看來,有舉辦晚宴的錢還不如多買兩匹戰馬來得實在。


    對我這種令人難以琢磨的行事風格,鎮子上的管理者都不太適應,不過營中騎士們卻很喜歡和讚賞,可以說我就職的第一天就贏得了平原鎮騎士們的人心。


    進入守將府之後,我忙的不可開交。


    鎮子的管理者、富商們要應付,堆積下來的事情也要及時處理,另外從梧桐鎮拉回來的軍資、工資都要發放下去。一番忙碌下來,天色已經大黑,我這才抽出時間吃飯。


    現在我的職位提高了,但夥食卻大不如前,平原鎮的物產遠不如白霧鎮那麽豐富,菜食缺少,肉食的種類也沒幾樣。好在我不挑剔,隻要能填飽肚皮,什麽都無所謂。


    草草吃過飯後,韓奮已讓手下騎士將東夷蠻族特產的東夷馬牽來,另外還搬來一些蠻兵的盔甲及武器。


    東夷馬確實雄壯,深棕色的棕毛短而光亮,體粗肉厚,比白苗族的戰馬至少大上一圈。


    牟讓雲箏四人好奇地在戰馬邊打轉,東摸摸,西碰碰,嘖嘖稱讚。


    我走上前來,用力拍了拍馬背,戰馬站起原地紋絲未動,穩如泰山。我點了點頭,單手抓住戰馬的棕毛,翻身躍了上去,在院中轉了兩圈,感覺雖然沒有伍媚兒送自己的那匹‘絕影’好,但比普通的白苗族戰馬要強上許多,就是馬速稍微慢了一些。


    我已經有了雷電麒麟,絕影自然讓了出去,給了陸武騎。


    下了馬後,我沒有表態,又走到東夷騎士的防具近前,隨手拿起一頂頭盔,頭盔是純鋼打造,又厚又重,前麵帶有護臉的麵罩,隻留出雙眼的縫隙。戴在頭上,將人的麵部完全遮住,再看鎧甲,與頭盔大同小異,相同的材料,相同的厚度,相同的封閉程度。這一副盔甲上秤稱一稱,少說也得有上百斤重,穿在身上,等於是罩了一層鋼殼,如果不用重兵器,想將其劈開,難度真挺大。


    我將鎧甲扔掉,落地時發出嘭的一聲悶響,問道:“韓隊長,蠻兵都穿這種盔甲?”


    “不是!”韓奮正色說道:“這是蠻族重裝騎兵的盔甲,普通步兵的防具要比這輕便許多。”


    “哦!”我點點頭。


    牟讓手裏把玩一段護臂,笑問道:“我恨懷疑,穿這種盔甲,在戰場上是否還能走動。”


    韓奮看眼牟讓,說道:“蠻人的重裝騎兵不會離開戰馬的,所以也不需要走動。”


    牟讓點點頭,又揀起一把鋼劍,此劍的劍身又寬又厚又長,別說用這種東西打仗,單單是拿著它都費勁。


    韓奮解釋道:“這種劍是重裝騎兵的武器,另外還有這種……”說著話,他又從地上拿起一杆長槍,其長度快要接近我的重刀了,後麵細,中間粗,前端尖,槍身異常深重,這樣的武器,不難想象在騎兵全力衝刺中所產生的巨大殺傷力。


    以白苗騎士目前的裝備,和此等裝備的蠻兵在戰爭上正麵交鋒,確實不占任何的優勢。


    我揉著下巴,低頭沉思。


    兩軍對壘和高手之間的對決沒什麽區別,無論對手防禦有多強悍,但終究還是有破綻的,關鍵就是看自己能不能找出對手的弱點。


    東夷的重裝騎兵防禦是很強,但也一定會有弱點,隻是這個弱點在哪呢?


    我微微皺眉,一時間也理不出個頭緒,對韓奮說道:“這些東西你先不要帶走,都存放在我這裏,可以吧?”


    “當然可以!”韓奮連忙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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