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緋雲雙眼又像狗仔那般閃著亮光。


    不會錯滴!那種柔情似水又專注無比的神情,她常在雲崢臉上看到啊,別告訴她那叫「純友誼」,她才不信!


    楚素弦似乎喊了老友的名字,但是躺在椅子上的人沒有回應。


    接著,他俯下身……


    歐買尬!他想幹嘛?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秦緋雲握緊相機,朝客廳步步逼近。


    但她才踏出一步,還沒看清楚某人低下頭到底想幹嘛時,一雙大掌從身後蓋住她眼睛,然後一隻鋼鐵般的手臂把她騰空抱起,她忍住抗議聲——要是打草驚蛇就沒好戲看了嘛——卻因此就這麽被男友一路抱回廚房。


    「你幹嘛啦你幹嘛啦!」她跺腳,好像連續劇演到精采大結局,卻被轉台一樣痛心疾首。


    雲崢歎著氣,「小緋,你不可以偷窺長輩隱私。」


    什麽隱私啊?那個不良中年男還不是老偷聽他們講悄悄話!而且……


    「說不定某人想趁某人酒醉時非禮他、霸王硬上弓啊!」


    雲崢仍是沉著地看著小女友,不想點破她說這句話時一點也沒有憤慨的模樣,相反的倒是臉頰酡紅、雙眼閃亮,好像真的很希望它發生一樣。


    「弦叔不會做那種事。」……呃,應該吧。


    秦緋雲眯起眼,撇唇,凶惡地逼近男友,「你說,你到底知道多少?給我從實招來!」


    「我隻知道有些事情,外人不要瞎攪和會比較好。」


    秦緋雲扯出一個天真無邪的小天使微笑,「我們不要瞎攪和啊,可以幫忙穿針引線,讓好事成雙,這可是功德一件。」那兩個人都老大不小了,有花堪折直須折,就算是菊花也是會有乾枯的時候啊!


    「什麽好事?」雲崢裝傻功力越來越高,秦緋雲又想跺腳了。


    「呴……對啦,到底是什麽好事?我不去確認怎麽知道?也許隻是我們胡思亂想,如果很多年後卻發現根本不是那樣,或者另有隱情,這樣不會覺得很嘔嗎?」


    「不會。」他回得倒是淡定又簡潔。


    秦緋雲鼓起臉頰瞪他。雲崢忍不住失笑了,又伸手揉她的發,「走吧,我們去散步,我買棉花糖給你吃。」


    他當她小朋友哦?


    秦緋雲很生氣地吃掉兩支棉花糖,一手一支,她堅持要粉紅跟水藍的。


    但是她吃完就不氣了,果然是小朋友。


    「呴……」仔細想起來,她覺得雲崢的處境也滿尷尬的,「如果我舅舅真的喜歡男人,你之前都不會擔心嗎?」


    雲崢停下腳步,看了她一眼,有點責備的意思,但他仍是靜默兩秒才道,「不管他是不是你舅舅,小緋,這種說法都很失禮。更何況他是你舅舅,你這樣想是對不起他。」


    秦緋雲啞口無言,然後默默地漲紅臉。


    「我也不是懷疑他,隻是覺得如果別人知道這件事,一定會運樣想吧?」


    「異性戀隻喜歡異性,就代表他們會對身邊所有的異性都有非分之想,甚至對他們不規矩嗎?為什麽喜歡同性就要這樣被質疑?他們也有選擇權,也隻想跟喜歡的人在一起。」講難聽點,人家也是會挑的。


    「我……我……我沒有那個意思,對不起……」秦緋雲垂下頭來,她隻是想到什麽說什麽,仔細思考起來,這樣的想法真的很可笑又自以為是。


    雲崢看著她像被責罵的小狗一般,又覺得自己話說得太重了,本來想揉她的頭發,忍不住拉過她抱在懷裏,親了親她的額頭。


    「我沒有罵你。不過這種想法以後不要再有了。」看她可憐兮兮的模樣,真讓人舍不得,雲崢伸手在她頭上安撫地拍了拍。


    「嗯。」


    他想她真的很在意她舅舅的感情問題,畢竟弦叔從妻子過世後已經獨身十幾年了,秦緋雲連自己那無緣的小舅媽長怎樣都沒印象哩。


    想了想,還是讓她知道好了。


    「弦叔說過,其實天行大哥過世後,很多事情他已經無所謂了,現在這樣子就很好,他不想弄僵兩個人的關係。他和白叔叔從小打打鬧鬧到大,白叔叔當年還是他的儐相,如果有一天白叔叔找到想結婚的女人,他會祝福他。」


    「欸……可是,我們都沒有人知道白河叔叔的想法啊……」所以她的意思是,他們可以幫忙那樣跟這樣……


    「白叔叔說過他隻喜歡女人。」


    「……」悲劇!


    「所以不要再搗蛋了,知道嗎?」


    幹嘛把她的熱心當作搗蛋?她是那種人嗎?切!


    話說回來,現在想想,在這個屋簷下,最可憐的還是她舅舅了吧。之前她和雲崢都是很白目地想抱抱就抱抱,耍甜蜜都沒在理會旁邊有沒有人的,而他一個孤單老人呢,這輩子雖然魅力傾倒眾生,可惜電到的都不是他愛的,搞定別人很有法子,獨獨搞不定最愛的那一個。這也就算了,妻子和兒子都比他先走一步,老來孤苦零丁,還要一天到晚被閃……


    回到家看到舅舅時,她突然萌生一股深深的同情與愧疚。


    「舅,我以後會好好孝順你的。」


    「嗯?」看來心情很好的楚素弦一頭霧水。


    雲崢忍著笑,把一臉激動的秦緋雲拉走了。


    升上高二,秦緋雲基本上也大概適應了高中生活。


    有時候更滿不在乎地說一句,是適應平民的高中生活。就像她堂妹說的,迎合別人的眼光有什麽意義?無論怎麽做都會有人不滿,那就目空一切地做自己吧!覺得不滿的人說穿了恐怕連給她大小姐提行李都不配,她這個千金小姐隻花了一年就混在平民之中,連她都佩服起自己了呢哦嗬嗬嗬……


    高二開學,最熱鬧的莫過於迎新會與社團嘉年華了——當然比不上大學生的規模,不過學校也規畫了一天,讓各大社團擺攤向新生展示社團內容。


    從暑假秦緋雲就和學姊為這天忙著。上學期她們多了個新社員,也是個酷酷的女生,不怎麽喜歡說話,更不曾主動打招呼,不過這位新社員倒也主動幫忙起擺攤的事,幾天下來也和大家聊開了。


    原來這位新成員,本來是去年新成立的cosyer社團——專門玩角色扮演,算是近年新興流行的次文化,但就因為太新了,在當代其實算是冷僻的活動,成員隻招收到三人——學姊曾說,如果不是秦緋雲入社,三人社團在第二學期開學就會麵臨解散的命運。而這位新社員更是她們的甘霖,因為隨著三年級的社長畢業,新學期開始她們同樣也剩三個人,如果招不到新生,恐怕也要步上cosyer社團的後塵了。


    新社員覺得她對攝影算有點興趣雖然也隻會用數位相機隨便拍但秦緋雲看著她拿出玩偶和公仔,自行設計出有故事又有畫麵的場景,拍出來的照片還可以加對白和旁白,覺得實在有趣得很。


    原來攝影也有這種玩法啊。


    早在去年的運動會,秦緋雲就知道女校辦活動,簡直像一場炫耀大會,誰誰誰的男友又高又帥,誰誰誰的男友送了一百朵玫瑰,教官通常這時也會睜隻眼閉隻眼。


    這大概是她少數覺得沒有念聖羅蘭有點遺憾的地方。比起來,男女合校的學校舉辦活動就注重在如何狂歡。聽兄長說過,聖羅蘭每次辦活動,開頭都像嘉年華,結尾都像暴動,但是總也一年一年地辦下去,成了百年傳統。


    當然啦,女校要瘋起來,也是很可怕的,但至少沒到砸車或酒醉鬧事打群架的地步,這大概要成為聖羅蘭的特產了——據說家族長輩對這點不滿已久,一直想換掉校長,可總是因為各種狀況而讓步,聖羅蘭開放的校風才能保留至今。當然話說回來,她自己跑回台灣念高中,比較這個已經沒什麽意義。


    但是也許哪天綠風有活動時,她可以去湊湊熱鬧?她跟綠風長得並不像,否則說不定偶爾能玩玩交換身分遊戲呢。真可惜。


    上學期運動會那時,她正對自己被排擠一事耿耿於懷,所以不讓雲崢過來。幸好去年運動會,c女中和xx高工的運動會正好撞期。一般來說有交情的學校都會避開,可能方便大人物趕場,也可能方便學生交流,但xx高工一向不是c女的同學們選擇男友的第一目標……頂多排在第三。第一當然是同樣為男生第一誌願的c中啦,第二是寧缺勿濫,所以抗議聲就少啦,學聯會就不會特別請學校錯開日期,她也沒能去雲崢的學校看他就是了。


    而且那次她的大隊接力與障礙賽,為班上扳回不少麵子,也幫忙贏了兩麵獎旗,一定程度地抒解了她的窘境,群體中較活潑、大而化之的那一群人開始接受她……至少不是每個人都那麽小心眼啊。


    不過是場迎新,大把大把的玫瑰又上場了,連晚一天開學的c中學生也混進來湊熱鬧。


    c女中的開學總是比別人早一天,其實說穿了還是學校為了不讓家長抗議,為什麽這種課外活動要占掉上課時間,因此直接從假期裏扣,學生也不敢抗議,要抗議就回家跟爸媽抗議吧。


    所以除了少數人數危險的迷你社團,很多大型社團都隻有幹部出動。


    「你們看,她們又在玩玫瑰大比拚了。」攤子冷清到隻能打蚊子,學姊隻好看熱鬧,「本台獨家戰況報告,目前三年級已經退出戰場,二年仁班的林英華九十九朵;二年信班的肖……笑話……不,校呼啊花……」學姊一副想吐槽的口吻。基本上女中學生沒事不會自己選校花,倒是別校學生,尤其男校,有自己的芳名冊,網羅縣內各校美女。


    不是她愛吐槽,她們家緋雲明明就是榜上第一,真不知道是誰這麽厚臉皮,老是到處宣傳自己才是c女中第一。


    「肖花楊美女有三束九十九,我沒帶計算機,不過目前是暫時領先。」


    「學姊,你很閑哦?」秦緋雲揮著扇子努力驅趕暑氣。雖然她不介意敬老尊賢,讓「老人家」輕鬆一些,但她喊到喉嚨快沙啞了,學姊竟然在看熱鬧,虧她還是新任社長耶!


    「我說你啊,不要學菜市場叫賣的俗氣方式好嗎?攝影是一門需要熱情與自發性的藝術,找一些阿裏不達的門外漢,不如學薑太公釣魚,願者上鉤。」


    「那也要有魚不小心迷路遊到這裏來才行啊!」秦緋雲沒好氣。


    雖然自從上任社長畢業,上任社長與上任校刊社社長多年的鳥屎冤漸漸成了過往,但是她懷疑她們攝影社大概風水有問題,這屆新社長竟然又和學聯會主席是從小鬥到大的對手!


    當然她絕對不是暗示學聯會公報私仇,隻是要抽到這麽偏僻的攤位,還真是挺不容易的呐!從早上八點到現在,飛過來的蚊子不少,走過來的學生一隻手數都嫌多!她不喊賣力點,誰知道這裏有攝影社的攤位?


    「我說小緋,你為什麽不收了那個c中新詩社社長的玫瑰,人家還為你寫了一首詩耶!這一首詩可以抵一百朵玫瑰啦!再加上那個華中籃球社主將和你男友,你就贏楊美女了。」


    秦緋雲扯了扯嘴角,「我不喜歡處理花的屍體,麻煩。」她又不是林黛玉,沒興趣葬花。


    「什麽花的屍體,你這女人有沒有一點浪漫細胞?怎麽能拍出好照片?你真的是『永恒之光』的拍攝者嗎?」永恒之光是秦緋雲在國際攝影比賽得獎的作品,名字雖然不怎麽樣,但秦緋雲自己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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