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好車,熄了引擎,傅崇恩沒有急著下車去,隻是靜靜地坐在車子裏,回憶著,思考著。
他想--真的該簽嗎?如果就這麽簽了,會不會太無情?
那麽是該挽留?
可是他拿什麽理由去挽留?
憶起這段婚姻的始末,其實,沒什麽有力的記憶點,也沒什麽風花雪月的過程,一切都是那麽的理所當然。
她來自律師世家,他來自醫生世家;她生得美麗動人,他長得英俊清秀;當年她是學生會會長,他嘛……是個愛蹺課的醫學係學生--好吧,除了這點不太搭之外,他們的確是非常登對。
必想起大二那年,孫智媛已經升上大四;最初他們開始搞曖昧的時候,沒嚇倒多少人,大家都說他們是什麽金童玉女的。
當他升上了大三,孫智媛雖然已經畢業,卻還是天天開著那輛紅色bmw來學校接他,這也沒讓太多人意外;最後時光匆匆,轉眼他二十七歲,她則邁入三十,於是他們結了婚,連求婚都省了。
那時候,孫智媛在晚餐約會進行到一半的時候,突然問:“我媽那天提了一下,暗示我們什麽時候要結婚。”
輕描淡寫,仿佛她剛才隻是說了“今天天氣不錯”。
暗崇恩當下隻花了三秒鍾思考,得到的結論是:好像也沒什麽“不結婚”的理由。
於是他說:“好啊,你挑個日子吧。”
所以他們結婚了。
就如同眾人所預期的一般,他倆門當戶對、天造地設,豈有不結婚的道理?
可是就在結婚的兩年後--也就是現在,孫智媛,對,就是她,放了一張離婚協議書在他的床頭櫃上……
必到最初的問題--
他,該簽嗎?
就像結婚時一樣,似乎也沒什麽“不簽字”的理由。
想來想去,突然覺得這問題好煩。算了,簽就簽吧,管它去死。他自暴自棄地拔出車鑰匙,準備下車,手機卻突然響起。
一看來電顯示,是他媽。
暗崇恩翻了白眼,無奈地接起電話,擰起鼻子,擠了個鼻音:“您撥的電話目前沒人接聽,請稍候再撥--”
“笨兒子,你少給我裝瘋賣傻!”母親的吼罵從彼端傳來。
“是。”傅崇恩立刻假裝正經。
“事情你到底去解決了沒有?”
“好消息,我正要去簽字。”
“簽你個頭!我叫你好好哄她,你簽什麽字!智媛那麽好一個女孩子,你到底有什麽不滿的?”
他不滿?這真是冤枉啊。
“媽,是你兒子被休掉,你怎麽講得一副好像我是負心漢。”
“你少在那裏裝可憐,當你是從誰的肚子裏生出來的?老娘還不了解你嗎?你那副德行哪個女人受得了?”
“可是結婚前我就這副德行了啊。”
“男人結婚後,怎麽能不做點改變?”
暗崇恩眉一蹙,不能嗎?
“啊--好啦好啦,警察來開單了,我先掛電話。”語畢,他斷了訊號。
哪有什麽警察!
他隻是懶得再解釋那些五四三。
孫智媛提了離婚,所有人都歸咎於他的吊兒郎當。他不懂,他隻是以輕鬆的態度過生活而已,並不代表他很隨便,為什麽每個人都說他的生活過得太隨便?難道一定要天天擺著一副大便臉才行?
神經病。
他唉了一聲,還是下了車。
踏進孫智媛的事務所。
那兒有櫃台小姐一位,菜鳥律師一隻,掃地的一名,還有一個不知打哪兒來的年輕美眉,總共四人,沒見到他老婆。
“啊,傅醫師,您今天怎麽有空過來?”櫃台小姐一見是他,立刻揚起燦爛無比的笑容。
“我來找我老婆。”雖然就快變成前妻了。他苦笑。
“她正在和客戶開會。要留言給她嗎?還是我請她撥電話給您?”
“沒關係,我等她。”語畢,他隨手從架上拿了一本雜誌,在會客區的沙發上坐了下來。
雜誌才剛翻開。
“為什麽會沒辦法?那我豈不是要自認倒楣?”
來路不明的美眉提高了聲量,幾乎是對著那名菜鳥律師吼了出來。
“小姐,你冷靜一點--”
“我很冷靜啊!不然我早就揍你了!”
“小姐,”菜鳥律師深呼吸,撥了撥頭發。“請你說話客氣一點,否則我是可以告你的。”
“哦?跟自己有關的事情倒是告得很快嘛?”
噗!
暗崇恩忍不住嗤笑了出來。這引來兩個女人的目光。
“對不起,我嗆到。”他趕緊低下頭,佯裝認真翻閱雜誌。
兩個女人靜了一會兒。
“算了。”
丟下兩個字,來路不明的美眉歎了氣,背起她那須須很多的背包,頭也不回的走出事務所。
視線越過雜誌,傅崇恩多看了她的背影一眼。
女孩的長發幾乎及腰,發尾泛著淺淺的褐黃色,看那樣子應該是兩、三年前染的;她不高,頂多一百六,身材瘦瘦幹幹的,或許隻有四十三、四十五公斤。
看上去就和一般的大學生沒什麽兩樣。
是什麽原因會讓一個大學生來到法律事務所嗆聲?
“那女生是來幹嘛的?”他放下雜誌,回頭問了菜鳥律師一句。
“沒幹嘛,閑著沒事想來告老板。”女菜鳥聳聳肩。
“哦?”
所以她不是大學生。
呃……不過這也很難說,搞不好她半工半讀。
“現在年輕人都嘛這樣,上班不努力,稍微被罵一下就急著告老板,也不想想是誰出錢養他們。”
卑才一說完,女菜鳥立刻換上甜美的笑容,一反三秒前的晚娘臉孔。“對了,傅醫師今天怎麽有空來找老婆大人?”
暗崇恩揚起微笑。
“我來辦離婚的。”
女菜鳥一怔,隨即傻傻地笑了出來。“你是說替別人送案件來嗎?嚇我一跳,傅醫師真幽默。”
啊炳哈哈哈。她笑得不亦樂乎。
“不是,是我要辦離婚。”他重申一次。
這回女菜鳥真的愣住了。
暗崇恩指了指她身後的會議室。
“跟她離婚,跟你的老板。”
站在騎樓外側,蘇淇旻打開煙盒,裏麵隻剩下一根煙。
這是最後一根了吧?
她再也沒有閑錢抽煙了。雖然日子真的很煩、很悶、很惱人,不過趁這個機會戒了煙也好。真的,這樣最好。
苦笑之後,她點上了那最後的一根煙。
“抽煙對健康不好哦。”
突然一個男人的嗓音從一旁冒了出來,嚇了蘇淇旻一大跳。她瞠目回頭看了對方一眼--是剛才在事務所裏那位不小心噗出來的男人。
她猜想,這家夥大概也是那家爛事務所的人吧?瞧他一副律師樣的。
“那會讓你得肺癌的機率多十倍。”他看著她手裏的煙,繼續念道。
蘇淇旻怔了幾秒,冷笑了一聲。
“謝謝,我知道。”然後又別過頭去,看著車水馬龍的十字路口。
這反應讓傅崇恩更加覺得有趣。
“我對十個人說過這句話,其他九個人都對我說“幹你屁事”。”
蘇淇旻回過頭來,上下打量了他一趟--見他要臉蛋有臉蛋、要身材有身材,被他搭訕應該是一種榮幸,誰會這樣嗆他?
“少來了,除非那九個人正好都是男人,而且都不是gay。”說完,又望向馬路。
“……”
見她字字犀利,毫不客氣,傅崇恩突然有一種“果然是會告老板”的想法從腦子裏冒出來。
既然她都這麽直了,他似乎也沒必要多繞,於是便問:“所以,為什麽你要告老板?”
麵對這個陌生男人的疑問,蘇淇旻不語,倒是從容把煙熄了,將煙蒂收回口袋裏,笑笑抬頭,睇著他,心想:又是一個自以為是的偽君子。
“除非你想替我告他,不然這就真的“幹你屁事”了。”
暗崇恩一個錯愕--冷不防踢到了鐵板,連痛都還來不及喊。
瞧他語塞,蘇淇旻更加認定這家夥並不是真心想幫她忙,隻不過是隨興來搭訕而已。
這種男人她遇多了。
“與其問這些,不如先恭喜我吧。”她苦笑,也在心裏歎息。
“恭喜什麽?”他不解。
“從現在起我戒煙啦!不該恭喜嗎?”她展開笑顏,揮了揮手。“先走了,謝謝你啦,帥哥。”
再一次,她瀟灑離去。
這道別太突然,讓傅崇恩有些錯愕。而且,謝他啥?
“崇恩?”
直到熟悉的聲音從背後傳來。
“嗯?”他醒神,回頭見到自己的妻子。
“站在外麵幹什麽?怎麽不進去辦公室坐?”
他笑了一笑,指著離去的少女,道:“我在試圖幫你拉業務。”
“……啊?”孫智媛皺眉。
“沒什麽,先進去再說。”他搖了搖頭,掛著微笑。
孫智媛也不再追問,反正她早就習慣這個男人的瘋瘋癲癲。
替她開了門,傅崇恩站在門邊,算是問了最後一次:“你真的要離婚?”
“除非你轉回心髒外科。”孫智媛冷冷睇著他。
“辦不到。”他也回得斬釘截鐵。
“那就離婚吧。”她不耐煩地籲了口氣,逕自走進事務所裏。
他想--真的該簽嗎?如果就這麽簽了,會不會太無情?
那麽是該挽留?
可是他拿什麽理由去挽留?
憶起這段婚姻的始末,其實,沒什麽有力的記憶點,也沒什麽風花雪月的過程,一切都是那麽的理所當然。
她來自律師世家,他來自醫生世家;她生得美麗動人,他長得英俊清秀;當年她是學生會會長,他嘛……是個愛蹺課的醫學係學生--好吧,除了這點不太搭之外,他們的確是非常登對。
必想起大二那年,孫智媛已經升上大四;最初他們開始搞曖昧的時候,沒嚇倒多少人,大家都說他們是什麽金童玉女的。
當他升上了大三,孫智媛雖然已經畢業,卻還是天天開著那輛紅色bmw來學校接他,這也沒讓太多人意外;最後時光匆匆,轉眼他二十七歲,她則邁入三十,於是他們結了婚,連求婚都省了。
那時候,孫智媛在晚餐約會進行到一半的時候,突然問:“我媽那天提了一下,暗示我們什麽時候要結婚。”
輕描淡寫,仿佛她剛才隻是說了“今天天氣不錯”。
暗崇恩當下隻花了三秒鍾思考,得到的結論是:好像也沒什麽“不結婚”的理由。
於是他說:“好啊,你挑個日子吧。”
所以他們結婚了。
就如同眾人所預期的一般,他倆門當戶對、天造地設,豈有不結婚的道理?
可是就在結婚的兩年後--也就是現在,孫智媛,對,就是她,放了一張離婚協議書在他的床頭櫃上……
必到最初的問題--
他,該簽嗎?
就像結婚時一樣,似乎也沒什麽“不簽字”的理由。
想來想去,突然覺得這問題好煩。算了,簽就簽吧,管它去死。他自暴自棄地拔出車鑰匙,準備下車,手機卻突然響起。
一看來電顯示,是他媽。
暗崇恩翻了白眼,無奈地接起電話,擰起鼻子,擠了個鼻音:“您撥的電話目前沒人接聽,請稍候再撥--”
“笨兒子,你少給我裝瘋賣傻!”母親的吼罵從彼端傳來。
“是。”傅崇恩立刻假裝正經。
“事情你到底去解決了沒有?”
“好消息,我正要去簽字。”
“簽你個頭!我叫你好好哄她,你簽什麽字!智媛那麽好一個女孩子,你到底有什麽不滿的?”
他不滿?這真是冤枉啊。
“媽,是你兒子被休掉,你怎麽講得一副好像我是負心漢。”
“你少在那裏裝可憐,當你是從誰的肚子裏生出來的?老娘還不了解你嗎?你那副德行哪個女人受得了?”
“可是結婚前我就這副德行了啊。”
“男人結婚後,怎麽能不做點改變?”
暗崇恩眉一蹙,不能嗎?
“啊--好啦好啦,警察來開單了,我先掛電話。”語畢,他斷了訊號。
哪有什麽警察!
他隻是懶得再解釋那些五四三。
孫智媛提了離婚,所有人都歸咎於他的吊兒郎當。他不懂,他隻是以輕鬆的態度過生活而已,並不代表他很隨便,為什麽每個人都說他的生活過得太隨便?難道一定要天天擺著一副大便臉才行?
神經病。
他唉了一聲,還是下了車。
踏進孫智媛的事務所。
那兒有櫃台小姐一位,菜鳥律師一隻,掃地的一名,還有一個不知打哪兒來的年輕美眉,總共四人,沒見到他老婆。
“啊,傅醫師,您今天怎麽有空過來?”櫃台小姐一見是他,立刻揚起燦爛無比的笑容。
“我來找我老婆。”雖然就快變成前妻了。他苦笑。
“她正在和客戶開會。要留言給她嗎?還是我請她撥電話給您?”
“沒關係,我等她。”語畢,他隨手從架上拿了一本雜誌,在會客區的沙發上坐了下來。
雜誌才剛翻開。
“為什麽會沒辦法?那我豈不是要自認倒楣?”
來路不明的美眉提高了聲量,幾乎是對著那名菜鳥律師吼了出來。
“小姐,你冷靜一點--”
“我很冷靜啊!不然我早就揍你了!”
“小姐,”菜鳥律師深呼吸,撥了撥頭發。“請你說話客氣一點,否則我是可以告你的。”
“哦?跟自己有關的事情倒是告得很快嘛?”
噗!
暗崇恩忍不住嗤笑了出來。這引來兩個女人的目光。
“對不起,我嗆到。”他趕緊低下頭,佯裝認真翻閱雜誌。
兩個女人靜了一會兒。
“算了。”
丟下兩個字,來路不明的美眉歎了氣,背起她那須須很多的背包,頭也不回的走出事務所。
視線越過雜誌,傅崇恩多看了她的背影一眼。
女孩的長發幾乎及腰,發尾泛著淺淺的褐黃色,看那樣子應該是兩、三年前染的;她不高,頂多一百六,身材瘦瘦幹幹的,或許隻有四十三、四十五公斤。
看上去就和一般的大學生沒什麽兩樣。
是什麽原因會讓一個大學生來到法律事務所嗆聲?
“那女生是來幹嘛的?”他放下雜誌,回頭問了菜鳥律師一句。
“沒幹嘛,閑著沒事想來告老板。”女菜鳥聳聳肩。
“哦?”
所以她不是大學生。
呃……不過這也很難說,搞不好她半工半讀。
“現在年輕人都嘛這樣,上班不努力,稍微被罵一下就急著告老板,也不想想是誰出錢養他們。”
卑才一說完,女菜鳥立刻換上甜美的笑容,一反三秒前的晚娘臉孔。“對了,傅醫師今天怎麽有空來找老婆大人?”
暗崇恩揚起微笑。
“我來辦離婚的。”
女菜鳥一怔,隨即傻傻地笑了出來。“你是說替別人送案件來嗎?嚇我一跳,傅醫師真幽默。”
啊炳哈哈哈。她笑得不亦樂乎。
“不是,是我要辦離婚。”他重申一次。
這回女菜鳥真的愣住了。
暗崇恩指了指她身後的會議室。
“跟她離婚,跟你的老板。”
站在騎樓外側,蘇淇旻打開煙盒,裏麵隻剩下一根煙。
這是最後一根了吧?
她再也沒有閑錢抽煙了。雖然日子真的很煩、很悶、很惱人,不過趁這個機會戒了煙也好。真的,這樣最好。
苦笑之後,她點上了那最後的一根煙。
“抽煙對健康不好哦。”
突然一個男人的嗓音從一旁冒了出來,嚇了蘇淇旻一大跳。她瞠目回頭看了對方一眼--是剛才在事務所裏那位不小心噗出來的男人。
她猜想,這家夥大概也是那家爛事務所的人吧?瞧他一副律師樣的。
“那會讓你得肺癌的機率多十倍。”他看著她手裏的煙,繼續念道。
蘇淇旻怔了幾秒,冷笑了一聲。
“謝謝,我知道。”然後又別過頭去,看著車水馬龍的十字路口。
這反應讓傅崇恩更加覺得有趣。
“我對十個人說過這句話,其他九個人都對我說“幹你屁事”。”
蘇淇旻回過頭來,上下打量了他一趟--見他要臉蛋有臉蛋、要身材有身材,被他搭訕應該是一種榮幸,誰會這樣嗆他?
“少來了,除非那九個人正好都是男人,而且都不是gay。”說完,又望向馬路。
“……”
見她字字犀利,毫不客氣,傅崇恩突然有一種“果然是會告老板”的想法從腦子裏冒出來。
既然她都這麽直了,他似乎也沒必要多繞,於是便問:“所以,為什麽你要告老板?”
麵對這個陌生男人的疑問,蘇淇旻不語,倒是從容把煙熄了,將煙蒂收回口袋裏,笑笑抬頭,睇著他,心想:又是一個自以為是的偽君子。
“除非你想替我告他,不然這就真的“幹你屁事”了。”
暗崇恩一個錯愕--冷不防踢到了鐵板,連痛都還來不及喊。
瞧他語塞,蘇淇旻更加認定這家夥並不是真心想幫她忙,隻不過是隨興來搭訕而已。
這種男人她遇多了。
“與其問這些,不如先恭喜我吧。”她苦笑,也在心裏歎息。
“恭喜什麽?”他不解。
“從現在起我戒煙啦!不該恭喜嗎?”她展開笑顏,揮了揮手。“先走了,謝謝你啦,帥哥。”
再一次,她瀟灑離去。
這道別太突然,讓傅崇恩有些錯愕。而且,謝他啥?
“崇恩?”
直到熟悉的聲音從背後傳來。
“嗯?”他醒神,回頭見到自己的妻子。
“站在外麵幹什麽?怎麽不進去辦公室坐?”
他笑了一笑,指著離去的少女,道:“我在試圖幫你拉業務。”
“……啊?”孫智媛皺眉。
“沒什麽,先進去再說。”他搖了搖頭,掛著微笑。
孫智媛也不再追問,反正她早就習慣這個男人的瘋瘋癲癲。
替她開了門,傅崇恩站在門邊,算是問了最後一次:“你真的要離婚?”
“除非你轉回心髒外科。”孫智媛冷冷睇著他。
“辦不到。”他也回得斬釘截鐵。
“那就離婚吧。”她不耐煩地籲了口氣,逕自走進事務所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