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他溫柔多了,雖然有時候還是痛得我唉唉叫,但還不至於到飆淚踢蛋蛋的地步。


    「有點筋骨發炎和瘀血哦,回去洗澡時多用熱水熱敷。」包好左膝蓋,他不忘交代幾句。


    「謝謝,你真的比呂姊溫柔多了,林先生。」


    「不用客氣,還有,我真的姓李。」


    「啊?」這次我聽進去了。奇怪,如果他姓李,那為什麽我老是記成林?


    臨走前,他又補上一句:「真的,沈小姐,拜托你不要再穿高跟鞋了,我未來的老婆小孩會感謝你的。」


    「……」掀簾,走人!


    再一次發誓,我再也不會指定這個林什麽還是李什麽


    之二


    套一句我家小弟的話:「學校是政府立案、合法的詐騙集團。」我們繳的學費和上課時數,完全不成正比。


    星期四,結束了一個禮拜的課,我趕著回高雄的家。


    原本,四點五十分下課,要趕五點三十三分的火車時間已經很緊迫了,那個豬頭徐聖文還耽誤本姑娘的青春,結結巴巴講了半天,結果隻是別人送了他一束花和一盒金莎巧克力,他對花粉過敏,也不吃巧克力,所以轉送給我。


    媽的,一點小事扯半天,男孩子這麽不幹不脆,我差點一拳扁過去,要是害我坐不到車,他就死定了!


    寧夏看到那束花,表情曖昧兮兮地直笑。


    她一直覺得徐聖文暗戀我,隻不過靦覥男羞於表白。關於這一點,我不表任何意見,至少他沒對我表示過什麽,隻不過是比較照顧我們的學長罷了,他哪回送來的消夜,寧夏和靖陽沒份?


    果然,一路狂飆到屏東火車站,錯過了車班,路上為了護住那束花,幾次還差點撞到安全島。


    等了半天,電聯車又給我誤點再誤點,眼看天色已晚,世上又剛好有這麽該死的巧合,我手機在踏進月台的那一秒沒電。想到家人還在等我吃飯,我瞥了眼手中的電聯車票,也沒想那麽多,直接跳進最近一班的自強號!(姊姊是萬不得已,絕非存心逃票,小朋友千萬別亂學。)


    車上人很多,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明明是非假日,害我手裏抱著那束礙事的玫瑰,右手提著家中阿娘指定要買的四盒生水餃,肩上再背著姑娘我的隨身家當,隨著火車顛顛晃晃,搖得我頭都快昏了,數度踩到旁人的腳,遭來好幾個白眼。


    晃了約莫三分鍾,在我預估撐不了多久就會跌得狗吃屎時,旁邊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小姐,我看你站得那麽辛苦,要不要到後麵去坐?我旁邊位子的人剛剛下車了。」


    我回頭,看到的是一個年約四、五十幾歲的婦人,警戒心稍稍降下。起碼不是無聊的搭訕分子。


    「好啊。」再站下去,我的淑女形象早晚會跌得一幹二淨,我兩隻腳已經包得很精彩了,真的不需要再錦上添花一番。


    一路上,我們聊了些話題,包括就讀的學校啦、科係啦、家住哪裏等等。直到火車在高雄靠站,我下車時,她突然冒出一句:「老實告訴你啦,其實剛剛我旁邊的座位是有人的。」


    「咦?」換月台轉車的我頓住腳。「怎麽會?」


    「是一個帥帥的少年家,他很好心,看你撞來撞去,叫我過去這樣跟你說的。」


    真的嗎?


    原來這世上還有這樣為善不欲人知的好心人啊?


    老實說,心裏有點小小感動了下。


    「在那邊、在那邊,看到沒有?就是他啦,帥帥的那個……」婦人興衝衝地指給我看,我順著她比的方向往人群看去,他正好轉身走出月台。


    隻是瞬間的驚鴻一瞥,但是我發誓,我真的見過他,感覺很眼熟啊……


    回家後把這件事告訴小弟,問他:「如果是你,會讓座嗎?」


    「要看她漂不漂亮。」


    「如果是我呢?」


    「我會繼續睡死,當成沒看到。」


    我就知道!


    色狼!現實的色狼!而且是現實又不懂得欣賞的色狼!


    我當場賞他一個飛天抱枕。「喂,我那麽糟糕哦?」


    「坦白講,真的有點礙眼。」在我拿起腳上的拖鞋時,他急忙又補上一句:「那是我個人的審美觀啦,起碼你汙得到一束花,還有人肯讓座給你,可見別人看起來還沒那麽礙眼……」嘴裏咿咿唔唔吃著我的金莎巧克力,聲音愈來愈小。「雖然我懷疑那是同情票……」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如果我們不曾相遇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樓雨晴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樓雨晴並收藏如果我們不曾相遇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