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開始】
寒山書院的丁字號館是全大寧王朝一一不,應該是全大陸最令所有夫子頭疼、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
因為這裏聚集了大陸上最多的天才、怪胎、惡棍、紈袴子弟……反正什麽難纏的人物都有,導致這裏的學習風氣……怎麽說呢?
非常糟糕?不,這裏隨便出來一個學生都能把夫子問到哭,哪裏糟糕?盡管他們的問題有時候會出軌一點,比如《黃帝素女經》裏的招式實驗?做醋溜魚是黃魚好、還是鯉魚好?大陸上哪個國家的姑娘最美?哪個國家的姑娘最媚等等……教夫子不哭都難。
但非要說這裏的學習風氣好的話,看看底下玩成一團、睡成一片,或繡花、或習畫的學生,台上正在講解詩經的夫子真不知怎麽繼續下去?
所以別的書館是學生們苦熬時間等下課,到了丁字號館卻完全相反,變成夫子在心裏不停祈禱下課的梆子聲趕快響起。
「任何一個正常人都不會喜歡跟一群瘋子在一起啊!」這是夫子不為人道的真心話。
可惜,別的東西好熬,時間卻是越熬越難受。就在夫子緊皺的眉頭差不多可以夾死蚊蟲時,一人姍姍來遲地踏進學館,姿態瀟灑、儀表風流,見自己行為招人側目,不僅不慚,反而一路揮手微笑,彷佛是正檢閱三軍的大將軍,昂首挺胸邁向自己的座位。
夫子隻覺一口氣憋住胸口,滿腹的怒火直衝雲霄。
「淩一一」喝罵聲才起,梆子聲響,卻是下課時間到了。
那些本在玩鬧、睡覺的學生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隻剩幾個沈浸在自己世界中繡花、習畫、品茗的學子猶自埋首於興趣中,渾然不覺外頭的變化。
夫子看著空了一半的課堂,險些嘔血。都不知道這些渾球為什麽要來上學?院長因何要收下他們?自己又是怎生倒黴,竟被派來教導他們……總而言之、言而總之,他受不了了!恨恨丟下手中的《詩經》,風一般地旋出學館。他要去找院長,今天,有這些渾球就沒有他,有他就沒有這群渾球!
學館裏的學生沒有一個注意到夫子的異狀,依然各忙各事,直到最後進來的那名男子起身,走到那正在繡花的同學對麵坐下,在他的繡囊裏翻找一通,尋到一隻繡著青竹的錢袋,形態逼真,竹葉青青隨風搖,彷佛還能嗅到青竹的香氣,舒人心胸。
「昨天丟了一隻錢袋,這個就給我吧。」淩端一一就是那個遲到得光明正大的學生,一襲青衣在身,滿頭烏發僅以一條青色綢帶束於腦後,麵目斯文,唇角長年帶著一抹淺笑,就像下著細雨的春季,迎麵吹來和暖濕潤的微風,趕走隆冬的蕭瑟,帶來滿目生趣。
「喜歡就拿去吧!」繡花的男子抬起頭,他叫莊敬,有著一張憨厚、宛如睡熊的臉,本身也長得厚實健壯,就像那極北之地的狂暴熊王。
而這樣一個高大壯實的男子卻擁有最溫和的性子,生平唯一誌向是娶一房心意相通的妻子,日日為妻描眉畫眼,盡享閨房之樂。
淩端把錢袋收進懷裏,問道:「你這麽光明正大在課堂上繡花,不怕你家那隻母老虎向你爹告狀,你又要挨軍棍。」
「娟娟不是母老虎。」袁紫娟是莊敬的未婚妻,同樣也在寒山書院就讀,不過人家可是甲子號館的尖子生,跟他這個混在丁字號館的「渾球」是截然不同的兩種人。
紫娟一心要做人上人,也希望自己的夫君能出類拔萃,可惜莊敬生平無大誌,經常把紫娟氣個半死,便去向莊父告狀。莊父是個鐵血將軍,如何見得慣兒子不學無術?當然是有多慘、就打多慘。隻是……
「我現在不怕挨軍棍了,我的金鍾罩鐵布衫已經大成,刀劍不傷、水火難侵,何況區區幾板子?」莊敬得意洋洋。
「你一一算你狠。」淩端真是服了他,就為了貫徹自己「渺小」的誌願,十佘年來練功不輟,這樣的人到底是「沒誌氣」?
還是太有毅力?
「謝謝。」莊敬笑,他很認真地繡花,可不代表他察覺不到夫子幾欲殺人的目光。「不過你今天運氣真好,一進來就下課,否則以夫子瀕臨崩潰的脾氣,肯定賞你一頓大排頭。」
「那不叫運氣,叫機智。」淩端唰一聲揮開手中的折扇,得意地道:「我進來前,先尋了負責敲梆子的老丁,給了他十貫錢,讓他提前半炷香時間敲響下課的梆聲。莊敬,世上沒有幸運這種事,隻有……」他比著自己的腦袋。「聰明人之所以能夠趨吉避凶、馬到成功,就因為他們懂得用腦袋。」
「你一一」莊敬指著他,好氣又好笑。「你爹號稱大寧第一信商,一諾千金,生平不打一句誑語,你卻這樣,當心你爹知道了,逼你回家娶妻、繼承家業,好把你拘在家裏,時時教育你何為‘信義’?」
「承蒙吉言,今日正是小弟的良辰吉日。」淩父是個很古板的人,認為男子隻有成了家,才算是真正的男人,才有肩膀扛起人生的重責大任,所以打小就給他定了門親事,可淩端一點也不喜歡那姑娘,便避到寒山書院,長年不回家。
「那你怎麽還在這裏?」
「我為什麽不能在這裏?」
「你不回家,你那未婚妻與誰拜堂成親?」莊敬不滿地看著他。「淩端,你這樣欺淩一弱小女子,豈是男子漢所為?」
因為莊敬很喜歡、也很尊重姑娘家,所以討厭欺負女人的男人。
「這粧婚事我從頭到尾都是反對的,還親自拜訪李家要求退親,李家拒絕,我隻好找李巧娘,她卻避不見麵,我寫了快一百封信給她,告訴她我們不合適,成親隻會造成兩人的不幸。結果她隻讓丫鬟回我一句話,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可違背。’她那麽愛守規矩,就讓她去守好了,與我何幹?」淩端瀟灑地揚著扇,神情無比逍遙自在。
可能自小受爹爹壓迫過重,長大後,他特別討厭「規矩」,幾乎是視禮教如無物,所以讓他去娶一個三從四德、以夫為天的古板女人,殺了他比較快。
莊敬搖頭。「搞不懂你,男人大丈夫誰不想娶個溫順小娘子,從此紅袖添香、舉案齊眉,你卻一一」
「別人是別人,我為何要跟他們一樣?我就是我,獨一無二的逍遙公子。」這綽號還是袁紫娟起的,她很欣賞淩端的特立獨行,因此越發受不了莊敬的憨頭憨腦。
「可你也不能在成親當日,給人這樣難堪啊,尤其對方還是一個姑娘,你這樣未免有失厚道。」
「敬人者,人恒敬之。我打行完冠禮,便向父親、李家提出退親要求凡八十九回,他們沒人當一回事,以為先斬後奏便能迫我低頭?哼,作夢吧!」
至於李巧娘,如果在未婚夫堅決不拜堂的情況下,她依然執意要嫁,隻能說她腦子有問題,而他是絕不願和個瘋子糾纏一生。
莊敬雖覺他的話也有道理,仍不同意他的做法,畢竟,每個姑娘都是一朵花,如此嬌美脆弱,合該被捧在手心中愛護,豈能輕慢?
「反正我覺得你這事做得不對,萬一李姑娘還是上了花轎,待拜堂時刻見不到新郞,你讓她情何以堪?」
「放心,我爹會準備公雞與她拜堂的,她盡可以守著那隻公雞過一生。」淩端看不起毫無個性、宛如菟絲花般隻能依附男人的李巧娘,打死不願娶她。「而我呢……好人做到底,就不回去攪和了,順帶淩家的財產也全部送給她,夠意思了吧?」
「你一一算了,我說不過你,不與你說了。」莊敬收拾東西準備走人,懶得再跟他講,根本是對牛彈琴嘛!
至於淩端,他才不在乎別人怎麽看,他隻求身後別總跟著個隻會「是,相公」、「好,相公」、「遵命,相公」的跟屁蟲,便心滿意足了。
莊敬對淩端的看法,同樣也發生在京城淩府裏。
不同的是,這次是淩父對上李巧娘,一樣地無言以對。
事實上,淩父對於這位新入門的兒媳婦,心裏很是抱歉,私底下更不知將兒子罵過多少回,但真正跟李巧娘說上半炷香的話,淩父突然覺得兒子似乎是對的,這門親事真是結錯了。
他就搞不懂,李巧娘明明長了一副聰明相,月為神、柳為眉、眼如銀星、唇似櫻瓣,活脫脫一個水仙花般的嬌俏姑娘,怎麽卻生了一副軟趴趴的性子?
寒山書院的丁字號館是全大寧王朝一一不,應該是全大陸最令所有夫子頭疼、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
因為這裏聚集了大陸上最多的天才、怪胎、惡棍、紈袴子弟……反正什麽難纏的人物都有,導致這裏的學習風氣……怎麽說呢?
非常糟糕?不,這裏隨便出來一個學生都能把夫子問到哭,哪裏糟糕?盡管他們的問題有時候會出軌一點,比如《黃帝素女經》裏的招式實驗?做醋溜魚是黃魚好、還是鯉魚好?大陸上哪個國家的姑娘最美?哪個國家的姑娘最媚等等……教夫子不哭都難。
但非要說這裏的學習風氣好的話,看看底下玩成一團、睡成一片,或繡花、或習畫的學生,台上正在講解詩經的夫子真不知怎麽繼續下去?
所以別的書館是學生們苦熬時間等下課,到了丁字號館卻完全相反,變成夫子在心裏不停祈禱下課的梆子聲趕快響起。
「任何一個正常人都不會喜歡跟一群瘋子在一起啊!」這是夫子不為人道的真心話。
可惜,別的東西好熬,時間卻是越熬越難受。就在夫子緊皺的眉頭差不多可以夾死蚊蟲時,一人姍姍來遲地踏進學館,姿態瀟灑、儀表風流,見自己行為招人側目,不僅不慚,反而一路揮手微笑,彷佛是正檢閱三軍的大將軍,昂首挺胸邁向自己的座位。
夫子隻覺一口氣憋住胸口,滿腹的怒火直衝雲霄。
「淩一一」喝罵聲才起,梆子聲響,卻是下課時間到了。
那些本在玩鬧、睡覺的學生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隻剩幾個沈浸在自己世界中繡花、習畫、品茗的學子猶自埋首於興趣中,渾然不覺外頭的變化。
夫子看著空了一半的課堂,險些嘔血。都不知道這些渾球為什麽要來上學?院長因何要收下他們?自己又是怎生倒黴,竟被派來教導他們……總而言之、言而總之,他受不了了!恨恨丟下手中的《詩經》,風一般地旋出學館。他要去找院長,今天,有這些渾球就沒有他,有他就沒有這群渾球!
學館裏的學生沒有一個注意到夫子的異狀,依然各忙各事,直到最後進來的那名男子起身,走到那正在繡花的同學對麵坐下,在他的繡囊裏翻找一通,尋到一隻繡著青竹的錢袋,形態逼真,竹葉青青隨風搖,彷佛還能嗅到青竹的香氣,舒人心胸。
「昨天丟了一隻錢袋,這個就給我吧。」淩端一一就是那個遲到得光明正大的學生,一襲青衣在身,滿頭烏發僅以一條青色綢帶束於腦後,麵目斯文,唇角長年帶著一抹淺笑,就像下著細雨的春季,迎麵吹來和暖濕潤的微風,趕走隆冬的蕭瑟,帶來滿目生趣。
「喜歡就拿去吧!」繡花的男子抬起頭,他叫莊敬,有著一張憨厚、宛如睡熊的臉,本身也長得厚實健壯,就像那極北之地的狂暴熊王。
而這樣一個高大壯實的男子卻擁有最溫和的性子,生平唯一誌向是娶一房心意相通的妻子,日日為妻描眉畫眼,盡享閨房之樂。
淩端把錢袋收進懷裏,問道:「你這麽光明正大在課堂上繡花,不怕你家那隻母老虎向你爹告狀,你又要挨軍棍。」
「娟娟不是母老虎。」袁紫娟是莊敬的未婚妻,同樣也在寒山書院就讀,不過人家可是甲子號館的尖子生,跟他這個混在丁字號館的「渾球」是截然不同的兩種人。
紫娟一心要做人上人,也希望自己的夫君能出類拔萃,可惜莊敬生平無大誌,經常把紫娟氣個半死,便去向莊父告狀。莊父是個鐵血將軍,如何見得慣兒子不學無術?當然是有多慘、就打多慘。隻是……
「我現在不怕挨軍棍了,我的金鍾罩鐵布衫已經大成,刀劍不傷、水火難侵,何況區區幾板子?」莊敬得意洋洋。
「你一一算你狠。」淩端真是服了他,就為了貫徹自己「渺小」的誌願,十佘年來練功不輟,這樣的人到底是「沒誌氣」?
還是太有毅力?
「謝謝。」莊敬笑,他很認真地繡花,可不代表他察覺不到夫子幾欲殺人的目光。「不過你今天運氣真好,一進來就下課,否則以夫子瀕臨崩潰的脾氣,肯定賞你一頓大排頭。」
「那不叫運氣,叫機智。」淩端唰一聲揮開手中的折扇,得意地道:「我進來前,先尋了負責敲梆子的老丁,給了他十貫錢,讓他提前半炷香時間敲響下課的梆聲。莊敬,世上沒有幸運這種事,隻有……」他比著自己的腦袋。「聰明人之所以能夠趨吉避凶、馬到成功,就因為他們懂得用腦袋。」
「你一一」莊敬指著他,好氣又好笑。「你爹號稱大寧第一信商,一諾千金,生平不打一句誑語,你卻這樣,當心你爹知道了,逼你回家娶妻、繼承家業,好把你拘在家裏,時時教育你何為‘信義’?」
「承蒙吉言,今日正是小弟的良辰吉日。」淩父是個很古板的人,認為男子隻有成了家,才算是真正的男人,才有肩膀扛起人生的重責大任,所以打小就給他定了門親事,可淩端一點也不喜歡那姑娘,便避到寒山書院,長年不回家。
「那你怎麽還在這裏?」
「我為什麽不能在這裏?」
「你不回家,你那未婚妻與誰拜堂成親?」莊敬不滿地看著他。「淩端,你這樣欺淩一弱小女子,豈是男子漢所為?」
因為莊敬很喜歡、也很尊重姑娘家,所以討厭欺負女人的男人。
「這粧婚事我從頭到尾都是反對的,還親自拜訪李家要求退親,李家拒絕,我隻好找李巧娘,她卻避不見麵,我寫了快一百封信給她,告訴她我們不合適,成親隻會造成兩人的不幸。結果她隻讓丫鬟回我一句話,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可違背。’她那麽愛守規矩,就讓她去守好了,與我何幹?」淩端瀟灑地揚著扇,神情無比逍遙自在。
可能自小受爹爹壓迫過重,長大後,他特別討厭「規矩」,幾乎是視禮教如無物,所以讓他去娶一個三從四德、以夫為天的古板女人,殺了他比較快。
莊敬搖頭。「搞不懂你,男人大丈夫誰不想娶個溫順小娘子,從此紅袖添香、舉案齊眉,你卻一一」
「別人是別人,我為何要跟他們一樣?我就是我,獨一無二的逍遙公子。」這綽號還是袁紫娟起的,她很欣賞淩端的特立獨行,因此越發受不了莊敬的憨頭憨腦。
「可你也不能在成親當日,給人這樣難堪啊,尤其對方還是一個姑娘,你這樣未免有失厚道。」
「敬人者,人恒敬之。我打行完冠禮,便向父親、李家提出退親要求凡八十九回,他們沒人當一回事,以為先斬後奏便能迫我低頭?哼,作夢吧!」
至於李巧娘,如果在未婚夫堅決不拜堂的情況下,她依然執意要嫁,隻能說她腦子有問題,而他是絕不願和個瘋子糾纏一生。
莊敬雖覺他的話也有道理,仍不同意他的做法,畢竟,每個姑娘都是一朵花,如此嬌美脆弱,合該被捧在手心中愛護,豈能輕慢?
「反正我覺得你這事做得不對,萬一李姑娘還是上了花轎,待拜堂時刻見不到新郞,你讓她情何以堪?」
「放心,我爹會準備公雞與她拜堂的,她盡可以守著那隻公雞過一生。」淩端看不起毫無個性、宛如菟絲花般隻能依附男人的李巧娘,打死不願娶她。「而我呢……好人做到底,就不回去攪和了,順帶淩家的財產也全部送給她,夠意思了吧?」
「你一一算了,我說不過你,不與你說了。」莊敬收拾東西準備走人,懶得再跟他講,根本是對牛彈琴嘛!
至於淩端,他才不在乎別人怎麽看,他隻求身後別總跟著個隻會「是,相公」、「好,相公」、「遵命,相公」的跟屁蟲,便心滿意足了。
莊敬對淩端的看法,同樣也發生在京城淩府裏。
不同的是,這次是淩父對上李巧娘,一樣地無言以對。
事實上,淩父對於這位新入門的兒媳婦,心裏很是抱歉,私底下更不知將兒子罵過多少回,但真正跟李巧娘說上半炷香的話,淩父突然覺得兒子似乎是對的,這門親事真是結錯了。
他就搞不懂,李巧娘明明長了一副聰明相,月為神、柳為眉、眼如銀星、唇似櫻瓣,活脫脫一個水仙花般的嬌俏姑娘,怎麽卻生了一副軟趴趴的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