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婚期可有商議過?程風何時提親啊?”


    青姝道:“上哪兒提啊,我……我沒有家人,自己覺得合適,那就成了唄,那些儀式,我就不必了。”


    “這怎行?”劉媽媽聽了道:“你一高門貴府裏的大丫頭,怎能沒儀式,什麽家人不家人的,主母就是家人,屆時這阿蘊姑娘已經是當家主母了,有小子要提親,自然是過問主母。”


    青姝下意識道:“啊?過問她?那豈不是要阿蘊替我做主了?”


    江蘊想了想,道:“還真是,還真是我來做主,青姝,沒想到還有這樣一天。”


    青姝道:“你還小我兩歲呢!”


    江蘊樂得高興,“我剛進府時,你可還欺負我,怎的到時候,嫁哪個郎君都得我說了算。”


    “你!”青姝道:“不許,還是得我說了算。”


    江蘊道:“也沒什麽你說的算還是我說的算了,總之就是內定了程風,對吧。”


    青姝撇了撇嘴,喃喃道:“那也要人家來提了才行,誰知道呢?你、你穿好沒?”


    “好了好了”,劉媽媽道:“阿蘊姑娘已經穿好了,你且來幫她收拾一下衣領裙擺。”


    “好重,穿著累。”江蘊抬了抬袖子,道:“這衣裳穿一天,可見女子成婚有多不易。”


    劉媽媽用力在她腰間一收,道:“你這叫什麽話,你這福氣時多少人想要都沒有的,還嫌棄重?越重越是高價,可少再說這些遭人恨的話。”


    “是是是,我不再說了。”


    劉媽媽道:“重確實重,但這衣裳還算是好的,最難的,是那發冠,戴片刻沒什麽,戴一日下來,可是有點難,不過好在姑娘也就走個幾步路,到時候在房裏坐著就是了,靠在床邊,能輕鬆許多。”


    她才說完,又拍了拍自己的嘴,“哎呦,瞧我這張嘴,哪有教著姑娘偷懶的。”


    江蘊道:“無妨,我本也是懶慣了的。”


    她穿著喜服在屋裏走了兩圈,本覺得沒什麽大問題,但劉媽媽還是精益求精,道:“我看肩膀處還能再稍稍收一收,行了,這衣裳能褪下來了,稍稍改動之後,那才叫完美無瑕。”


    好在是別的鞋麵啊圓扇啊都沒有問題,喜服的肩處收一收,很快。


    劉媽媽一邊整理,一邊道:“姑娘,老身給你的書你好好看著,然後這所有的衣裳首飾啊,到時候就給你送到醫館裏頭,成婚那日,是相爺去那裏接你的,約莫會在成婚前十日左右送到,可好?”


    江蘊道:“好,媽媽們也不用太過匆忙。”


    時間過的快,不知不覺就四月中了,江蘊看著媽媽們匆匆出府的背影,心中難免起波瀾。


    青姝也不禁感歎道:“真真是瞬息萬變,一兩年時間,相爺和相府比過去多少年的變化都大,得虧是你來了呀阿蘊。”


    江蘊:“是啊,估計明年此時就坐在這裏看你成婚呢,哦不,說不定不用等到明年。”


    ***


    四月二十這日,蘇明樟將五月初五成婚的帖子都發了出去,這消息一經傳開,洛陽城中又是熱鬧起來。


    蘇明樟手筆大,這帖子自然發的多,朝堂官員不懂多說,自然是人手一份,至於平常蘇明樟看不上眼的一些權貴家族,也都收了請帖,且因著盧太醫的存在,太醫院上上下下也沾光,隻要盧太醫願意,盡管帶人去吃吃喝喝就是。


    除了這高門之間的請帖意外,蘇明樟還不忘連百姓們也帶上,當然這並非是人人皆有請帖,但是人人皆有喜氣是不錯,蘇明樟讓人在告示處貼了,上麵寫明,隻要是半月後來相府門口沾喜氣的,都可以領到銀子或是喜糖。


    不得不說蘇明樟是善於鋪墊,他就算是沒這些個操作,屆時都會熱鬧的不像樣子,但他偏就是忍不住提前告知,巴不得一傳十,十傳百,傳到洛陽城外麵的百姓都忍不住過來湊這個熱鬧,讓滿世界人都直到他娶了江蘊。


    隻是這消息貼出去的那日,百姓們皆是在湊熱鬧,但天色暗了之後,隻有一人站在那告示前,久久不挪動半步。


    江晟提著一盞燈,照著那上麵勁道的字跡,就僵著著一個姿勢久久不動。


    無人知道他在想什麽,但若是細細看,便可見他嘴角有傷,但血跡已經幹了。


    不僅是嘴角,衣裳上也有些若隱若現的血跡。


    江晟看了許久,才轉身離開,走了許多路,去了臨近郊處的一個舊巷子。


    江晟在那租了個屋子,因著他現在官位太低,不過是個底層辦事的,故而朝堂自然是不會給他宅子,他隻得拿了最後一點點銀子,在洛陽找個地方住。


    等到過兩個月,攢些月例銀子,應該會好過一些。


    隻要這段時間能把差事辦好就是。


    江晟走了許久,才到那老宅子裏,隨手點了等後,就拿布巾沾濕,撩起自己的袖子擦傷口。


    他手臂上破了皮肉,背後也有烏青。


    在他接手這份差事之前,根本不敢想象不過是要個賬而已,能有多難。


    但他今兒不過是去了兩家而已,一是皇親國戚的國公府,這算是頂頂貴族,已經過世的那一代老國公,是跟了兩任帝王打天下啊的,到了這一代,雖說是沒出什麽人才,但尊貴依舊。


    國公府高門大戶,見他一人來要賬,就連下人都懶得理他,直接放了狗趕他,他壯著膽子再次說明來意,人隻道他不識抬舉,居然隨意往地上丟了幾個銅板就打發他走。


    江晟狼狽,原想著這國公府是賬上門第最高的一戶,也是最高門,不缺銀子不說,應該也是最讀書懂禮,好說話的,更何況的是,這國公府家的公子爺也在太學念書,兩人過去雖然交集不多,但也算是同窗,所以要賬應不是問題。


    隻要能順利要了這國公府的賬,之後的在有的,見國公府都做出表率了,又還有什麽好推脫的?


    這是江晟最初的想法,也是最天真的想法。


    但唄國公府趕出來後,他便意識到了,這高門大戶再不缺錢,也不會掏出那些他們都已經逃過了的銀子,人性本貪,雖說這樣的事情很丟高門顏麵,但他這樣一個無權無勢的小官,又有說明能力將此事真正宣揚出去,掃了他們的顏麵呢?


    隻怕沒有到那時候,他就依舊被狗咬死了。


    於是他改了注意,在拿冊子上找了官位門第最低的一家,是洛陽城退休了的老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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