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
「跟明微說一下改天應該可以吧。」
明微是高雅全的第一任老婆兼第二任老婆,當年也是幫左岸少年跑宣傳的工讀生,淩天宇跟她算熟人了,清楚她好說話。
「那可不行,我們已經離過一次婚了,我不想再離第二次,更何況她現在懷孕了,讓她心情愉悅是我的重要工作。」高雅全看看手表,「你隻剩下 二十七分鍾了。」
淩天宇隻好開門見山的說:「我不要換人。」
「這我們不是討論過了嗎?」
「我們不是『討論過』,是你單方麵的宣布,我現在很鄭重的告訴你,我不接受。」 高雅全莞爾。
真的是不合作大王沒錯。 以前就很不合作,現在更不合作。
外人看他覺得有個性,真誠表達自我,但在他們這群工作人員眼中,那就是一個大小孩而已。
高雅全忍不住歎口氣。
別人看淩天宇要風得風、要雨得雨,開演唱會不用擔心票房,電影還沒上映,預售票就已經賣翻天,隻要放出消息說拍偶像劇,馬上有一堆廠商願 意讚助,廣告更是天價計算。明明放大假,fb會員還是增加,不管他想做什麽,公司都是傾全力的支援一他完美的演繹了什麽叫做「天之驕子」。
可是,隻有一路跟在他身邊的人才會知道,這個天之驕子從不知道父親是誰,才八歲就被酒鬼母親拋棄,從小缺乏關愛,所以他心中有個地方始終 是孩子。
「天宇,你記不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麵?」
淩天宇一怔,繼而點點頭。
「我常常會想起章經理介紹我們認識的那一天,我是工讀生,你是簽約新人,西門町停車場旁邊第一次辦街頭迷你演唱會。公司一直不給你們知道 銷售數字,你們在保母車裏擔心沒人來,一直要我去看外麵有多少人、有沒有三百人,結果那天來了八千多人,唱了六首歌,但歌迷不給走,隻好把那 六首歌再唱一遍、又一遍、再一遍,原本預計半小時的活動延長到兩小時。
提及往事,淩天宇露出一絲笑意,「後來回到公司,謝姊買了蛋糕給我們慶功,沒想到我們開始砸蛋糕,把會議室弄得一團亂,被打掃阿姨罵了一 頓……」
左岸少年越來越紅,在密集的行程中,三人越來越無話不談。
淩天宇記得自已當時還問黎耀瀾跟高雅全說,如果媽媽看到電視回來認他,他要不要原諒因為不耐育兒辛勞,把八歲的孩子丟棄在中央車站的親生 母親?
當時他們都不到二十歲,沒人能說出該怎麽辦。
後來問謝姊,謝姊摸摸他的頭說,現在想那些都不準,等那一天到來,他自已會告訴自已怎麽做,是「想」怎麽做,而不是「該」怎麽做。
一年、兩年,左岸少年的名字紅遍華人世界,幾乎是家喻戶曉,但是他的母親始終沒有出現。
他當時想過,她會不會已經不在了,或者是真的完全不想再見到他……
雖然是無解的問題,偶爾想起,也會覺得惆悵,直到後來,這心結才在意外之中由黎耀瀾解答出來。
他們有次到紐約作秀,他在表演結束後,約了以前的寄養媽媽吃飯。寄養媽媽給他帶來一些他剛去時的照片,說是整理房間發現的,讓他好好保存
晚上回到飯店,他把自已八歲時的照片給黎耀瀾看,他的搭檔第一眼並沒認出他來,第二眼,還是沒認出來。 「仔細看!」
黎耀瀾拿著照片端詳,「看得很仔細了,但看不出來你要我看什麽。」
「那是我小時候。」
「騙人。」
「真的是我。」
後來黎耀瀾把照片放在他的臉旁邊,左右比對,終於勉強承認,「有點像。」
照片中的孩子,頂著一顆光頭,站姿畏縮,穿著過大的t恤,不但營養不良,神情還極度恐懼。
而被以貴族待遇包裝的淩天宇,身材修長,五官精致,一個耳環、一顆釘子都充滿品味,舉手投足都是練習過後的風采——沒有人可以把這兩個人連 結起來。
他的母親不記得他了,這就是她始終沒有出現的原因,他甚至在想,母親也許連他的樣貌都不記得。
因為,她總是在喝酒……
淩天宇定了定神,「有時候會想,時間怎麽會這麽快,十年就這樣過去了。」
「我最近也常常有這種感覺。」
「你跟明微繞了一大圈,還是在一起了。」
「因為我一向是個知錯能改的人。」感性完畢,高雅全切入正題,「如果你想要曉珊繼續留著,你要自已跟她說。」
淩天宇皺眉。這是要怎麽說?他從來沒有做過這種事。
「但如果依照我的立場,我還是希望由珠玉去負責你,因為你跟曉珊最近摩擦有點大,工作人員在抱怨,說現場氣氛很差。」
「那不叫摩擦。」那是他單方麵要大爺。何況,他跟曉珊又沒有吵架,她也不曾跟他頂嘴,這哪算摩擦?
高雅全畢竟是很了解他的,隻是笑了笑,「不管怎麽說,你們在一起讓現場的人如履薄冰,工作人員受不了,效率直落,拉長了工作時間……我在 想,你既然對她不滿意,那這剛好是一個契機。」
「我哪有對她不滿意?」
「我昨天才跟舞字的倪姊還有沈柚星一起吃飯。」 沈柚星?他都忘了這件事。
高雅全含笑問:「想起來了?」
淩天宇點頭。想起來了。
「也許你的心裏不討厭她,但你的行為在討厭她,不管起因是什麽,她都讓你不愉快了。」
「我不是討厭她,我是在火大她送花給丁愛,而且是一大把,電視台人盡皆知的程度。」
「你以前的助理也幫你送過花或者巧克力,也沒見你發這樣大的脾氣。」
「那是……」是什麽?他自已也搞不清楚。
高雅全想,或許那其實無關丁愛,也無關那束香檳玫瑰,而是淩天宇終於在意起一個人了。
雖然他本人還不是很清楚,但是本能已經先行一步——幼稚園的小男生一且喜歡上小女生,有一定的機率是拉她辮子、踩她腳,用惹怒的方式引起她 注意。
由於副總裁跟淩天宇有話要說,又堅持不會太久,所以劉曉珊很認分的選擇在公司等,而等待的地方,自然是之前待了好幾個月的宣傳部。
「跟明微說一下改天應該可以吧。」
明微是高雅全的第一任老婆兼第二任老婆,當年也是幫左岸少年跑宣傳的工讀生,淩天宇跟她算熟人了,清楚她好說話。
「那可不行,我們已經離過一次婚了,我不想再離第二次,更何況她現在懷孕了,讓她心情愉悅是我的重要工作。」高雅全看看手表,「你隻剩下 二十七分鍾了。」
淩天宇隻好開門見山的說:「我不要換人。」
「這我們不是討論過了嗎?」
「我們不是『討論過』,是你單方麵的宣布,我現在很鄭重的告訴你,我不接受。」 高雅全莞爾。
真的是不合作大王沒錯。 以前就很不合作,現在更不合作。
外人看他覺得有個性,真誠表達自我,但在他們這群工作人員眼中,那就是一個大小孩而已。
高雅全忍不住歎口氣。
別人看淩天宇要風得風、要雨得雨,開演唱會不用擔心票房,電影還沒上映,預售票就已經賣翻天,隻要放出消息說拍偶像劇,馬上有一堆廠商願 意讚助,廣告更是天價計算。明明放大假,fb會員還是增加,不管他想做什麽,公司都是傾全力的支援一他完美的演繹了什麽叫做「天之驕子」。
可是,隻有一路跟在他身邊的人才會知道,這個天之驕子從不知道父親是誰,才八歲就被酒鬼母親拋棄,從小缺乏關愛,所以他心中有個地方始終 是孩子。
「天宇,你記不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麵?」
淩天宇一怔,繼而點點頭。
「我常常會想起章經理介紹我們認識的那一天,我是工讀生,你是簽約新人,西門町停車場旁邊第一次辦街頭迷你演唱會。公司一直不給你們知道 銷售數字,你們在保母車裏擔心沒人來,一直要我去看外麵有多少人、有沒有三百人,結果那天來了八千多人,唱了六首歌,但歌迷不給走,隻好把那 六首歌再唱一遍、又一遍、再一遍,原本預計半小時的活動延長到兩小時。
提及往事,淩天宇露出一絲笑意,「後來回到公司,謝姊買了蛋糕給我們慶功,沒想到我們開始砸蛋糕,把會議室弄得一團亂,被打掃阿姨罵了一 頓……」
左岸少年越來越紅,在密集的行程中,三人越來越無話不談。
淩天宇記得自已當時還問黎耀瀾跟高雅全說,如果媽媽看到電視回來認他,他要不要原諒因為不耐育兒辛勞,把八歲的孩子丟棄在中央車站的親生 母親?
當時他們都不到二十歲,沒人能說出該怎麽辦。
後來問謝姊,謝姊摸摸他的頭說,現在想那些都不準,等那一天到來,他自已會告訴自已怎麽做,是「想」怎麽做,而不是「該」怎麽做。
一年、兩年,左岸少年的名字紅遍華人世界,幾乎是家喻戶曉,但是他的母親始終沒有出現。
他當時想過,她會不會已經不在了,或者是真的完全不想再見到他……
雖然是無解的問題,偶爾想起,也會覺得惆悵,直到後來,這心結才在意外之中由黎耀瀾解答出來。
他們有次到紐約作秀,他在表演結束後,約了以前的寄養媽媽吃飯。寄養媽媽給他帶來一些他剛去時的照片,說是整理房間發現的,讓他好好保存
晚上回到飯店,他把自已八歲時的照片給黎耀瀾看,他的搭檔第一眼並沒認出他來,第二眼,還是沒認出來。 「仔細看!」
黎耀瀾拿著照片端詳,「看得很仔細了,但看不出來你要我看什麽。」
「那是我小時候。」
「騙人。」
「真的是我。」
後來黎耀瀾把照片放在他的臉旁邊,左右比對,終於勉強承認,「有點像。」
照片中的孩子,頂著一顆光頭,站姿畏縮,穿著過大的t恤,不但營養不良,神情還極度恐懼。
而被以貴族待遇包裝的淩天宇,身材修長,五官精致,一個耳環、一顆釘子都充滿品味,舉手投足都是練習過後的風采——沒有人可以把這兩個人連 結起來。
他的母親不記得他了,這就是她始終沒有出現的原因,他甚至在想,母親也許連他的樣貌都不記得。
因為,她總是在喝酒……
淩天宇定了定神,「有時候會想,時間怎麽會這麽快,十年就這樣過去了。」
「我最近也常常有這種感覺。」
「你跟明微繞了一大圈,還是在一起了。」
「因為我一向是個知錯能改的人。」感性完畢,高雅全切入正題,「如果你想要曉珊繼續留著,你要自已跟她說。」
淩天宇皺眉。這是要怎麽說?他從來沒有做過這種事。
「但如果依照我的立場,我還是希望由珠玉去負責你,因為你跟曉珊最近摩擦有點大,工作人員在抱怨,說現場氣氛很差。」
「那不叫摩擦。」那是他單方麵要大爺。何況,他跟曉珊又沒有吵架,她也不曾跟他頂嘴,這哪算摩擦?
高雅全畢竟是很了解他的,隻是笑了笑,「不管怎麽說,你們在一起讓現場的人如履薄冰,工作人員受不了,效率直落,拉長了工作時間……我在 想,你既然對她不滿意,那這剛好是一個契機。」
「我哪有對她不滿意?」
「我昨天才跟舞字的倪姊還有沈柚星一起吃飯。」 沈柚星?他都忘了這件事。
高雅全含笑問:「想起來了?」
淩天宇點頭。想起來了。
「也許你的心裏不討厭她,但你的行為在討厭她,不管起因是什麽,她都讓你不愉快了。」
「我不是討厭她,我是在火大她送花給丁愛,而且是一大把,電視台人盡皆知的程度。」
「你以前的助理也幫你送過花或者巧克力,也沒見你發這樣大的脾氣。」
「那是……」是什麽?他自已也搞不清楚。
高雅全想,或許那其實無關丁愛,也無關那束香檳玫瑰,而是淩天宇終於在意起一個人了。
雖然他本人還不是很清楚,但是本能已經先行一步——幼稚園的小男生一且喜歡上小女生,有一定的機率是拉她辮子、踩她腳,用惹怒的方式引起她 注意。
由於副總裁跟淩天宇有話要說,又堅持不會太久,所以劉曉珊很認分的選擇在公司等,而等待的地方,自然是之前待了好幾個月的宣傳部。